今天,特向全省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条例》及有关的法规、规章,依法行使交通权利,履行交通义务,尊重和保护生命,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自觉付诸行动:
一、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要使用安全带;
二、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三、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避让;
四、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要遵守限速规定;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
六、机动车驾驶人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七、行人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要遵守交通信号。
八、乘车人不要乘坐超员车、无检验合格标志车、无牌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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