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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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我局同意办理毕业生接收你校X年专业毕业生 同学受聘到 工作的接收手续,请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该同学介绍到我局报到。
1、报到证抬头填"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备注栏填具体工作单位。
2、户口请迁至:
3、档案转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广东省人才服务局(邮编:510075)
4、党组织关系:省内院校受函抬头为"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委员会";省外院校为"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5、凭开出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省人才服务局办理报到手续。
6、不属于国家计划内派遣生;属定向委培生;未获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者此毕业生接收函无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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