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为 写明借款事由 ,今通过 写明支付方式 向 写明出借人姓名借到人民币 大写 (¥ 小写 元) ,月利率 ,于 年 月 日到期时 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或者本借条注明送达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
借款人的为:
借款人: 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
*年 月 **日
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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