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即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即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资金需要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名下自有房屋(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担保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借款金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 元_)。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第三条 甲方将位于 号(权证号为: 号)的自有房屋作担保抵押给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向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办理登记所缴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保全费)。
第五条 抵押权设立后3 日内,甲方将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等交由乙方收执,乙方应将借款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借款利率: 。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届时乙方配合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若甲方不按约定还本付息,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九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向申请依法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主管部门执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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