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协议履行地: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鉴于甲方合法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诚意与乙方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确认乙方港口现有环境满足甲方集装箱装卸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所经营(或代理)的集装箱 线每周 停泊乙方经营的******港码头。
2、甲方同意进口船舶在预计抵港前提前 24小时以上,以指定邮箱发出的邮件和指定电话确认的方式(邮箱: ,电话: )向乙方提供清晰的、准确的、完整的卸船货物清单、进口舱单、委托代理手续等全套进口资料;
3、甲方同意进、出口船舶在预计抵港前提前24 小时以上,以邮件方式向乙方预报准确的船舶动态信息,包括船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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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港时间、离港时间及船舶基本信息。
4、甲方同意进、出口船舶装载超重箱、非标准箱、冷藏箱等特种箱,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报乙方,并经乙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作业。
5、甲方若原定航线船舶因故需临时委派其他替代船舶靠泊作业及其他事宜如有变更,应提前 24 小时将上述变更信息书面通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
6、甲方应当提前24小时如实告知所卸物件的特性和必须采取措施等需要注意的事项;如因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乙方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致使货物受损、灭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同意依据甲方提供的船舶动态按船期表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泊和装卸,并尽力配合航方保证船期的准班。
2、乙方同意并保证配备足够的集装箱管理人员和熟练的操作人员、码头、库场、集装箱专用机械设备为甲方服务。
3、乙方同意若甲方船舶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准时到达乙方港口,在得到甲方准确到港时间后乙方应尽可能及时安排靠泊作业。
4、甲方进、出口船舶抵港后,乙方应及时完成装卸作业,保证甲方(或代理)船舶的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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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卸货时,如发现集装箱变形、浸水、锈斑、毁损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港口费用及收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在每月 1 日前(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上月发生的港口费用明细单传真或e-mail至甲方,甲方应在收到费用明细当月5日前对账并确认,若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或者未予确认,视为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清单进行结算。
1、港口装、卸费用分别收费标准:
类别 内 贸 金额(人民币元) 20英尺集装40英尺集装45英尺集装项目 空 箱 装 载 一 般 货 物 装载冷藏、危险货物 船 上 翻 箱 船--岸--船翻箱 空箱中转费 重箱中转费 备注:
①对非标准箱或者特种箱的装卸作业应本着一事一议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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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届时另行商议确定。
②涉及到其他作业项目费率标准按《交通部水运规则》执行。
2、乙方为鼓励甲方加大航线发展、货源揽取、内河线合作力度,同意甲方2020年度(自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内贸进出口重箱装、卸费分别按照180元/20尺、270元/40尺、270元/45尺执行。
3、费用收取:港口装、卸费用按月结算,乙方根据经甲方确认或逾期未确认的清单在当月10日前向甲方开具税种为“装卸费”,税率为“6%”的专用,甲方应在收到即现场代理人签收并告知乙方后30天内,将全部港口费用账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四、港口费用结算
甲方同意按第三条规定期限支付港口费用,支付港口费用应采用转帐方式结算。开具专用所需双方基本信息:
1、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税号: 公司地址及电话: 账号: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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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税号: 公司地址及电话: 账号: 开户行: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六、违约责任
1、一方经事先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但因解除合同对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解除或期满后,对于本协议项下双方未完成的事项,双方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直至一切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处理完毕时为止。
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壹天按逾期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付款违约金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为主张权利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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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5日内通知对方,并出具权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则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海事诉讼解决,的判决或者裁定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及时履行。
八、补充协议
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保密义务
对于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应保守秘密。除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泄露给他人。
十、其他
1、本协议书所约定的任何一方的法定住所、电话、传真及授权代理人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到另一方。
2、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通知、承诺、指示等,无论是以书面形式还是以电子文件、传真形式出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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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方均有不可撤销性。
3、甲方或/甲方客户进入乙方作业区应当熟悉并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双方对本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已充分理解并愿意遵守本协议书的全部约定。
5、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签约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代表:
签字日期:****年 月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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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日期:****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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