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O 制订日期:2011年11月2日 实施日期:2011年11月2日 采购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共 页 第 页 1.目的 为贯彻集团关于实行绩效考核管理的要求,全面、客观评价采购人员的工作绩效,不断提升采购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确保各项采购工作的完成和集团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采购中心全体在职人员绩效考核。 3.职责规定 3.1每月1日前由被考核人对上月工作绩效进行自评,并提交上月《绩效考核表》。 3.2每月2-5日,采购部长对采购中心每一位岗位人员进行面谈,并进行考核评分。 3.3每月6日前,采购部长向集团人力资源部上报绩效考核结果,经集团总裁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核发绩效工资。 3.4试用期人员,绩效考核成绩作为转正依据,不计发绩效工资。 4.管理内容 4.1绩效考核原则: 4.1.1岗位职责和工作态度相结合。 4.1.2公开、公平、公正。 4.1.3无考核成绩,不计发绩效工资。 4.2考核方法: 4.2.1按月考核,评分时间为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 4.2.2每月1日由被考核人按照绩效考核表进行自评,填写绩效考核表后上报直接上级。 4.2.3直接上级与被考核人进行面谈,并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评分。 4.2.4考核结果经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共同签字确认。 4.2.5考核结果经采购部长审批后,每月6日前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兑现。 4.3考核细则: 批 准 审 核 拟 案 版次:AO 制订日期:2011年11月2日 实施日期:2011年11月2日 采购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共 页 第 页 4.3.1绩效考核表满分100分,其中,业绩考核85分,态度能力考核15分。 4.3.2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按照《月份绩效考核表》共同进行评分,两项评分汇总后得出当月绩效考核综合得分。 4.3.3绩效考核项目、评分标准、绩效薪酬基数原则上每季度根据需要调整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调整。 4.3.4绩效薪酬基数: ① 采购主管:A类2000元,B类1500元,C类1000元。 ② 采购员:1000元。 ③ 采购管理人员:500元。 4.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当月考核成绩: 4.4.1考核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4.4.2考核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4.4.3存在攀比或对考核成绩不满而散布不良言论。 4.4.4考核期间离职。 5.附则 5.1本办法由集团采购中心和集团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解释。 5.2原采购绩效考核方案停止执行。 5.3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6.相关表单 月份绩效考核表(采购员) 月份绩效考核表(价格审核) 月份绩效考核表(计划管理) 月份绩效考核表(内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