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35千伏送电线路检修的周期项目、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35千伏送电线路的常规检修,也适用于本局35千伏送电线路基建,技改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事故抢修参照使用。 本标准由宜昌远安供电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宜昌远安供电公司生产安全科。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要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水电部 SDJ3-79《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国家标准 GBJ233-81《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水电部 SDJ3-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水电部 SDJ7-79《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水力部等57年颁发《架空电力线路与弱电线接近和交叉装置规程》
国家标准 GBJ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千伏及以下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3.1 大修:为了使线路设备及其附件恢复原设计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而进行的检修工作称为大修。
3.2 维修、小修:根据线路在各种季节、负荷时的运行特点和线路运行中实际发生的现场情况所需做的工作称为维修。维修又分为停电和不停电进行两种。需停电进行的维修工作称为小修。 4 检查周期
4.1 大修:一般分为五年一次。根据线咱运行情况和技改项目可作不定期安排。
4.2 小修:一般每年一次。根据线路巡视、检查和测试结果,必要时可增加小修次数。 5 检修项目
5.1 大修项目:
5.1.1 杆塔部分:
5.1.1.1 调换和修补裂缝严重的砼杆。
5.1.1.2 杆塔基础加固,如增加埋深,杆根培土等。
5.1.1.3 调换、调整杆塔(特别是水田或土质松软的港滩地角处)的拉线及拉棒等,保证拉线应有的设计强度。包括拉线棒以下的隐蔽部分。
5.1.1.4 调换腐烂铁横旦,扶正倾斜悬瓶、瓷旦。调整耐张横旦,并除锈、防腐处理,对横旦各部螺重新紧固。
5.1.1.5 调杆、降杆或移杆,扶正倾斜杆塔。
5.1.1.6 锈蚀铁塔的除锈防腐处理。
5.1.1.7 改善防雷设施,重新埋设接地体,或调换严重锈蚀的接地引下线或联接线夹。
5.1.2 导线部分:
5.1.2.1 检查、调整架空导线、地线的弧垂。
5.1.2.2 压接、修补或更换导线、地线的损伤线段。
5.1.2.3 用紧线器紧住导线以后,打开耐张线夹和铝包带,检查导线的磨损程度,
严重者应修补或开断压接或调换新线。
5.1.2.4 打开导线跳线处的并沟线夹,检查电气联接处的接触情况,清除氧化物,涂沫中性凡士林,保证导线接触紧密,联接可靠。
5.1.2.5 调整导线跳档引线的空气间隙,使其符合规定的电气距离。 5.1.2.6 调换氧化、磨损、灼伤的铝扎线和铝包带。
5.1.3 绝缘子:
5.1.3.1 更换劣质机电老化严重,破损的悬瓶、瓷旦、硅橡胶合成绝缘子等。 5.1.3.2 调换球头锈蚀的悬瓶。
5.1.3.3 调换氧化、磨损、灼伤的铝扎线和铝包带。 5.1.4 金具及附件:
5.1.4.1 检查、更换严重锈蚀的开口肖、弹簧肖、垫圈、罗栓。
5.1.4.2 检查、更换严重锈蚀的楔形线夹、UT型线夹等拉线金具,并做好封头。 5.1.4.3 检查、调整破损的耐张线夹、悬垂线夹,并沟线夹,防震锤等。 5.1.5 附属设备:
5.1.5.1 增装、修理、调正栏江板或便桥。
5.1.5.2 处理应交叉跨越不符的工作。如降杆、戴帽、改道或沿线通道树木的砍伐。 5.1.5.3 改善接地装置。
5.1.5.4 完善线路大修资料,做好设备缺陷的处理记录及工程结报工作。 5.2 小修项目:
5.2.1 全线登杆清扫,对悬瓶、瓷旦做好敲击试验,并检查耐张线夹等金具的完好程度。
5.2.2 扶正倾斜瓷旦、悬瓶或硅橡胶合成绝缘子,检查杆塔前后各2米范围内的导线、地线完好情况,检查扎线、铝包带的完好情况,瓷担线路还应修补防鸟网。
5.2.3 紧固各部件的螺栓螺母,调换破碎瓷瓶、瓷旦或硅橡胶合成绝缘子。 5.2.4 整直歪斜杆塔,对杆根进行培土,加固杆塔基础。
5.2.5 核对杆塔编号、相色。不符者应重编。重写不清的编号、相色。调换、补齐警告牌、标志牌。
5.2.6 清除鸟窝、修剪树枝,督促迁移线路走廊两侧不符规定的草棚、柴堆等易燃杂物。
6 器材检验标准
6.1 我公司送电线路上的铁件常用钢号为A,F,如无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证明书数据不全,或有怀疑者,应作下列检验:
6.1.1 机械镪度试验:抗拉强度,ъb=40kg/mm2,屈服点,ъS>22kgmm2,延伸率ъS<40%,弯曲试验d=0.5a。
6.1.2 化学分析;硫<0.055碳0.14-0.22、磷<0.045、硅≤0.07、锰0.3-0.6。
6.1.3 设计要求的其它试验。
6.2 送电线路上使用的导线、镀锌钢绞线、绝缘子、金具、钢筋混凝土构件制品、带帽螺丝,除按规定要求取得产品质量合格证外,到货后尚应进行外观检查或抽样检查: 6.2.1 导线:盘面包装完好,型号相符,无锈蚀、散股,小卷,断股,单根制造长度应和国村相符。
6.2.2 镀锌钢绞线:盘面包装完好,型号相符,无锈蚀、散股。
6.2.3 绝缘子:表面光洁,不允许有开裂、生烧、过火及釉裂现象。铁头不应有锈蚀,悬瓶用摇表测绝缘子应大于500兆欧以上,工频耐压大于70KV/片。
6.2.4 金具表面不应有裂纹、毛刺、飞边、砂眼、锈蚀、气泡等缺陷,全部零件应热镀锌。
6.2.5 钢筋混凝土构件制品:
6.2.5.1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纵、横向裂缝。
6.2.5.2 普通钢筋混凝土构件放置地面检查时,不得有纵向裂缝,横向裂缝不得超过0.5毫米。
6.2.5.3 预制构件制造尺寸误差不应超过表1规定:
6.2.5.4 水泥电杆:检查各部位设置的配筋,预埋孔等和加工图纸要求相符,杆身外观表面光滑平整,内外壁厚薄均匀,杆梢封顶,无露筋、跑浆、砼土脱落、碎裂等缺陷。 6.2.6 带帽螺丝:不得有裂纹、弯曲、翻牙,牙距不符标准加工要求或其它机械损伤,螺栓和螺帽应相匹配,全部要求热镀锌,无锈蚀、班点、毛刺出现。 7 检修分项技术标准
7.1 测量标准
7.1.1 用经纬仪作视距法平面测量时其误差值不应大于下列规定。
7.1.1.1 线路中心桩横线路不大于线路勘测中心线50毫米。 7.1.1.2 线路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和设计值误差不应大于1'30"。 7.1.1.3 线路复测时,复测档距误差不应大于设计档距1%。
7.1.2 勘测设计定桩后的杆塔中心桩发现丢失后,应按设计数据进行0行补桩,其测量精度仍应不超过规定的误差值。
7.1.3 转角中心桩作位移测量时,其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3.1 直线量距:两次测量得值之差不应超过:钢卷尺测量1‰视距法测量1/200
7.1.3.2 角度测量:用方向法测量时,两侧回侧角之差应不超过1'30"。 7.1.4 施工测量时,应按杆塔中心桩定出必要的辅助桩,作为施工及其质量的依据,施工中需开挖的杆塔中心桩,须对其所定立的辅助桩作好记录,供恢复该中心桩之用。 7.2 基础标准
7.2.1 杆塔的埋深和配用卡盘、底盘或拉盘的装置统称为杆塔基础。在基础土方开挖前必须对基础各坑位和线路的桩位、桩号、杆型设计埋深进行复核,钉立必要的辅助标桩。并划出坑口方向和坡度开挖尺寸才能进行开挖。 7.2.2 铁塔现浇基础标准
7.2.2.1 浇制基础用的模板内表面要求平整接缝严密,布置尺寸符合设计尺寸。 7.2.2.2 浇制基础中的地脚螺丝部分和预埋件可不镀锌要求布置,准确安装牢固,安装前去浮锈、外露丝扣部分涂裹黄油。 7.2.2.3 每只基础材料配合法按设计标准,配比并要求一次浇丝不准,有异物夹入,每次并取试块1件作为强度依据。要求自浇完后12小时内,浇水养护,养护中基础表面加盖草包,浇水数次以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为度。
7.2.2.4 浇制铁塔基础的误差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7.2.2.4.1 保护层厚度:-5毫米 7.2.2.4.2 立桩断面尺寸:-1%
7.2.2.4.3 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桩的偏移:10毫米
7.2.2.4.4 整基基础中心和中心桩间的偏移:顺线:转度塔30毫米;横线:转角、直线30毫米
7.2.2.4.5 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地脚螺栓式):±2‰ 7.2.2.4.6 基础顶面操平印记间的相对高度差:5毫米
7.2.2.4.7 整基基础的扭转度10°
7.2.3 装配式预制基础现场检查尺寸误差应符合6.2.5条规定:
7.2.4 基础下盘前应将浮泥夯实,下盘以后回填土要求每30cm夯实一次。回填土土质良好,不应将流砂、树根等杂物夹在其中,填平夯实后尚应在基础表面加高30cm自然坡度作防沉层。
7.2.5 混凝土底盘安装应按以下规定:
7.2.5.1 35kV送电线线路底盘中心和线路中心线重合,直线双杆两底盘中心连线的中点应和线路中心重合。
7.2.5.2 直线单杆的底盘中心和线路中心线重合,直线双杆两底盘中心连线的中心应和线路中心重合。
7.2.5.3 转角单杆底盘中心应和线路中心线转角交点重合,(当需要向外测角偏借时,应在其分角线上)。转角双杆两底盘中心连线的中点应和线路转角中心线交点重合,(当大转角有向外角侧偏移要求时,应重合在偏移点上)。
7.2.5.4 底盘安装找正后,上表面应与电杆轴线垂直,并要求土夯实到底盘表面,以防立杆时移动,安装深度误差为+10厘米,-5厘米。 7.2.5.5 本局常用底盘允许下压力如表2。
7.2.6 拉线盘埋设应按以下规定:
7.2.6.1 安装深度误差为+10厘米,-5厘米。
7.2.6.2 挖掘拉盘坑时,马槽方向应在杆位(线路中线)和拉线椿的一直线上,马槽长度一般为拉盘埋深1.5倍,拉盘坑的大小比拉盘尺寸增大10cm为宜。
7.2.6.3 拉盘对地倾角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盘中心施工误差其前后偏度不应超过拉盘中心至相应电杆中心的不平距离的2%;其左右偏度不应超过拉线盘中心至相应电杆中心水平距离的1%。
7.2.6.4 拉盘U字螺丝应热镀锌,与拉盘连接的底螺帽必须垫方垫片,并用双螺帽固定。螺丝丝扣至少留出三牙,在下盘前应对镀锌附件用水柏油防腐处理。 7.2.6.5 本局常用拉盘允许抗拨力如表3(安全系数2.5)。 7.2.7 卡盘使用于线路上有如下要求:
7.2.7.1 卡盘一般用于送电线路带地线的直线杆上,一般埋深0.8米;或按杆塔埋深的1/3考虑,但至少不大于0.6米,埋深误差不应超过:±5厘米。
7.2.7.2 卡盘的埋设应在立杆工作结束以后进行,埋设方向在无设计规定时,一律顺线路方向(卡盘与横担方向垂直)。前后杆塔左右交错放置。当转角杆需用卡盘时,应按分角线方向埋设耐张杆使用卡盘时,应横线路方向埋设。
7.2.7.3 埋设卡盘时,U型环螺丝垫片与卡盘,卡盘U型环与电杆应接触紧密,卡盘平稳。入土的镀锌软件都应用水柏油作防腐处理。
7.3 杆塔、横旦和拉线标准:
7.3.1 在铁塔基础已经符合下列要求时才准许组立铁塔。 7.3.1.1 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7.3.1.2 混凝土强度达到下列规定值:
7.3.1.2.1 分解组塔时为设计强度为70%。
7.3.1.2.2 整体立塔时为设计强度的100%。
7.3.2 铁塔组立后,各节点间主材的弯曲不得超过1/750,结构倾斜允许一般塔3‰,高塔1.5‰。
7.3.3 铁塔组立后,塔脚底板应与基础面接触良好,空隙处应垫铁片,直线塔经检查合格后即可用水泥砂浆浇制,基础螺帽保护帽,耐张塔应在架线后浇制,要求保护帽不应积
水,不得有裂缝。
7.3.4 运行一年后的铁塔,应在冬季检修中,对塔身所有螺母进行紧固(双回线塔注意带电情况,局部镀锌层有脱落处,庆涂银粉漆修补。) 7.3.5 在任何塔型上进行紧松线工作时,反侧都应抛设临时拉线,以防因Q/QD.JS01002-2001违章引起塔身、横旦等部位的局部变形。
7.3.6 电杆在运入施工场地中、的装卸,搬运工作,严禁互相碰撞,急剧抛落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产生裂缝和原有纹露扩大。
7.3.7 运入桩位的电杆应进行检查:预应力电杆不得有纵向、横向裂缝,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有从向裂缝,横向裂缝宽度应不超过0.1毫米。(用眼睛不能直接明显看出的网状纹或龟纹,水纹不算裂缝。)
7.3.8 当电杆有以下损伤之一者,运行中应调杆,施工中应调换。 7.3.8.1 裂纹超过1mm者。
7.3.8.2 裂纹宽度如在0.21-1mm范围内但系整卷通过而且裂纹距离又小于500mm者。
7.3.8.3 混凝土损伤脱落且纵向主筋外露严重者。
7.3.8.4 电杆碰伤造成的弯曲度超过其杆长1/200者。
7.3.9 施工现场或运行中的水泥杆发现不合格者可作如下处理:
7.3.9.1 施工现场的修补:将其损伤部位混凝土已侵蚀酥松,剥落部分除尽,并用钢丝刷将钢筋上的金属锈消刷净。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后先涂一层沥清。
7.3.9.2 运行中裂纹的修补,使用1:2的水泥以浆填缝,并将表面涂平,干燥后涂修部分涂以沥青,当裂缝出现在地面1.5m以下时,除上述修补补,挖土1.5m,杆身涂以沥青。
7.3.10 电杆施工中,埋深度应符合设计标准,运行中的电杆都应从根部向3m处划线,标出3m字样。电杆埋深度不应将底盘厚度计入,采用浅埋的杆塔埋深应不小于1m。 7.3.11 电杆埋深在施工设计中未作具体规定时,根据我市地质条件,不应少于表4规定。
7.3.12 新建线路电杆在复杂地形中的定位,应遵循下列规定:
7.3.12.1 电杆沿公路边竖立时,杆位最小应与公路之边缘上口保持一杆距离。 7.3.12.2 在河岸护坝基或机埠出水沟边竖立电杆时,要求杆位与上述边缘8离保持1.5倍电杆埋深度。当有实际困难无法满足上述标准时,至少相距2.5米,该标准仍达不到时宣重选杆位,或在杆身周围1米范围内用块石水泥浆加固。
7.3.12.3 当需要穿越上一级线路,应尽量向上一级线路杆身靠近,并使交叉处于本线路弧垂中心。当需要跨越下一级线路时,交叉杵位应尽量靠近下一级线路,并从其弧垂中心跨越。以上交叉都应满足邻近线路间保持一杆距之要求。
7.3.12.4 施工后的杆塔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独身临空竖立,不能依靠任何建筑物作依托成靠碰,其它建筑物的临时设施,吊索攀挂广播喇叭等,未经同意不准在杆任何部位安装,发现后立即拆除。
7.3.12.5 每基电杆上应有明显标注,一般杆塔有杆号,埋深浅,在起止杆上还应有线路名称,按线路前进方向标明相序,穿越上一级线路两侧交叉杆也标明线路名称,临近道路的高村杆还应在地面以上2米处用红漆写上“高压危险,禁止攀登”的醒目字样。 7.3.13 新建大修或调杆降位后的杆塔有如下要求:
7.3.13.1 杆塔基础的回填土按土质良好,回填结实,在回填每填30cm夯实一次。
7.3.13.2 杆位与桩位偏移横线方向不得大于5厘米,顺线方向非转角杆不得大于
10厘米,转角杆不得大于5厘米,转角杆的偏移应控制在外侧角方向。
7.3.13.3 杆塔组立后,其允许误差应不超过表五规定。 7.3.13.4 带拉线的转角(包括直线转角)、终端杆,要架线后,严禁拉线点向受力侧偏移,转角杆向外侧角不宜大于15厘米,导线不对称布置的带拉线单柱杆塔,架线后拉线结点严格向重载侧偏移;向轻载侧偏移应不超过3/1000拉线点高。 7.3.14 对焊连接的电杆、焊接工艺要求如下:
7.3.14.1 焊接前应将钢卷焊口上油,污物铁锈清除干净。
7.3.14.2 排杆用木枕将水泥杆填平,用弦线上下左右拉直进行校正,使在接缝中间留有2-5毫米的焊接口间隙,当钢卷有偏心时,应左右兼顾,按钢卷为标准找正,间隙过大可用气割修理,严禁用焊条或其它金属填充。
7.3.14.3 开焊前要求在焊口四周点焊3-4处,然后对称交叉施焊,点焊所用之焊条应与正式焊接用焊条相同。
7.3.14.4 钢卷厚度大于6毫米时,应采用V型剖口多层焊接,施焊中应特别注意焊缝接头应错开,收口时应将熔池填满。
7.3.14.5 焊缝应有一定的加强面,基高度和遮盖宽度不小于表6规定。
7.3.14.6 焊缝表面应以平滑的细鳞形与基本金属平缓连接,其外观缺陷允许范围及处理方法按表7。
7.3.14.7 焊完的电杆弯曲度不得超过杆长2/1000,当超过该标准时应割开重焊。
7.3.14.8 在雨天、雪天、在风天焊接应采取防护措施后施焊。 7.3.14.9 焊接合格的水泥杆最后应在钢圈上涂红丹,干燥后再涂一层防锈漆防腐。 7.3.14.10 要求操作的焊工熟练,焊后做好施工记录。
7.3.15 送电线路上,拉线使用的最小截面为35mm2,并都应采用镀锌钢绞丝,拉线的型号应与杆塔设计荷重,相匹配,不宜偏粗而引起杆身受压下沉或拉线松驰,而有拉线都应配用UT型线夹、延长环、楔型线夹等拉线金具安装。
7.3.16 拉线金具的组装应符合设计标准,UT型线夹或花兰螺丝,可调丝扣余度应是全丝长的1/3以利调正。拉线尾线一律向下按装入线夹,尾线余度留30-50厘米为宜,尾线应用12#铁线上绑扎固定,花兰要用8#铁丝将可动部分两端封口,对于绑扎封口的铁丝都要求用水柏油进行防腐处理。
7.3.17 拉线装置尚应遵守如下规定:
7.3.17.1 拉线角度:除设计规定外,其余一律为45°,个别受地形时可适当减小。当对地夹角超过60°时应改用自身板。
7.3.17.2 杆塔有多根板线时,要求各条板线受力均匀一致,对导线净空距不得小于45cm。
7.3.17 拉线跨越公路、道路、街道建筑物采用高桩水平拉时,要求水平拉线距公路面中心距不小于7米,并且对通车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米;对于其它河面建筑物的交叉原则上按同级电压导线限距标准确定,高桩拉线杆倾斜角采用10度-20度,一般不小于15度。
7.3.18 施工安装拉棒时,要求锚坑马槽角度按施工要求开挖。保证拉棒从地下部分列出土位置受力在一直线上,对单头拉棒更应强调定标准。拉线拉棒最小直径不应小16毫米,并应热镀锌处理,在施工中要求对镀锌拉棒地下部分列出±30厘米处用水柏油做防腐处理。线中常用拉棒允许抗强度如表8。
7.3.19 运行线路拉棒经挖土检查锈蚀缩径为直径的1/3时应于调换Q/QD.J01002-2001更新。
7.3.20 对运行中的拉线锈蚀程度占线径的1/4或多股锈蚀截面占总截面17%时(即7股断2股以上),应更新调换,[夹角45°时拉线落料长(米)=1.4倍杆位至位线出土处距离(米)],拉线绝缘子有破裂等损伤时应调换。
7.3.21 检修中要对板线及其附件如线夹、花兰等进行检查保养;要对可调部分加润滑油并进行调节补封头,对锈蚀部分用水柏油局部进行防腐,并调正拉线承力状态,对UT型线夹螺帽易窃地区,应改装防盗螺帽。
7.3.22 带拉线的转角(包抱直线型转角),终端杆塔,在架线后,严禁拉线点向受力侧偏移,导线不对称布置的带拉线单柱,直线杆塔在架线后,严禁拉线点向重载侧偏移,向轻载侧偏移应不超过3/1000拉线点高。
7.3.23 横旦拉线的安装,应按杆型设计标准组装,并校验实际安装后的线间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
7.3.24 送电线路线间距离标准。
7.3.24.1 35kV送电线路线间距离按下式确定。
线间距离=0.4³悬瓶串长度+35/110+0.65 最大弧度(米)瓷横旦线路可认为悬并串长度O代入计算。
7.3.24.2 我局设计的35千伏送电线路的线间距离如下:
7.3.24.2.1 瓷旦线路:最大控制档距180m,水平距2米,垂直距1.4米。 7.3.24.2.2 悬瓶线路:最大控制档距300m,水平距3米,垂直距2.5米。 7.3.25 线路上使用的铁横旦一律要求热镀锌,对于运行中的局部锈蚀,除锈后用水柏油作防腐处理。 7.3.26 横旦安装要求平正,单杆以眼观平直为标准,耐张单横旦一律安装在受力侧,直线瓷旦角铁一律安装在受电侧,直线旦应与线路中心垂直,转角旦应在转角平分线上。 7.3.27杆塔上横旦离杆稍距不应小于15cm,但对耐张杆以20厘米为宜,横旦抱箍应与杆径配合,结合平服牢固。各部螺栓齐全紧固。每个螺帽应配有垫片,螺栓露出螺帽丝扣至少3牙。螺栓穿入方向规定为:垂直地面由上穿上,平行线路由送电侧穿向受电侧垂直线路时由内穿向外。个别不易安装的可根据现场情况变更。
7.3.28 同杆架设的多回路线横旦间最小垂直距应满足2米交叉距离的规定。 7.3.29 使用于线路上的所有铁附件,都应热镀锌处理,每年线路检修时,对铁附件的锈包部分应作防腐处理。 7.3.30 铁附件在施工中不应有变形、裂纹、伤痕等缺陷存在,一经发现应分析原因,调换更新。
7.3.31 铁附件加工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焊接必须保证强度,洞孔尺寸规格不准任意改动,和合成对的铁附件各孔尺寸必须匹配,现场铁件钻孔最边孔中心到边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厘米。
7.3.32 线路上使用之内垫铁,半圆抱箍、拉铁等装置必须标准,规格相符。要求连接完好,接触均匀,可动部分不被卡死,装置角度正确。
7.3.33 线路上使用的螺栓都应热镀锌,要求丝扣完好,长短适中,紧固以后丝扣留出3牙为宜。
7.3.34 使用于线路的耐张张夹、悬垂线夹、连接金具、拉线金具及防震锤等的规格应和线型匹配,对于部分锈蚀的每年检修中应进行防腐处理。 7.3.35 金具上配用的大头肖、开口肖及垫片等都应热镀锌件,在安装中,不应移用、遗留或代用。
7.3.36 杆塔的连接螺丝,在组立结束必须全部紧固一次,且待架线后再全面复紧一遍。
7.4 导、地线及限距交叉跨越检修标准.
7.4.1 35kV送电线路的耐张段以2千米以下为宜,并应尽量结合转角时一起确定。控制档距应根据杆高、导线型号、弧垂最大时的交叉跨越。对地限距、地形特点等因素确定,一般控制档距规定如下:
7.4.1.1 LGJ型导线,杆段为12-15m,控制档距160-180m; 7.4.1.2 LGJ导线,杆段为18m,控制档距180-200m。
7.4.2 线路所使用的导、地线应符合国家电线产品技术标准,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架空地线采用镀锌钢绞线。
7.4.2.1 导线最小使用截面LGJ-50 7.4.2.2 地线最小使用截面GJ-35
对单股、拆股的铝绞线或合金铝线不准作任何架空导线使用。 7.4.3 交叉跨赵导线最小截面规定如下:
7.4.3.1 跨越运河、出海工程重要航道及高等级公路、国道,一级通讯线、导线最小截面应大于70平方毫米。
7.4.3.2 跨越其它公路、城镇的Ⅱ级通讯线、导线截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 7.4.4 导线不得有任何机械损伤,如断股、小卷、压弯、散股、腐蚀、磨损、闪络、灼伤等缺陷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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