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出差补助标准
一、 出差报告
1出差人出差前应通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好如下信息:出差事由、出差时间、出差人数、天数、出差时选择的交通工具。
二、 出差工具选择
1出差人交通工具以火车、汽车为主。乘坐火车连续乘车12小时内的(含12小时),以硬座为准,一律不得乘坐卧铺;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者可购硬卧车票;特殊情况除外。
目的: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出差办事,包括业务办理、会务、培训、考察等 规定内容:
1.出差人可写申请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报销费用、核销借款。
2.住勤补助标准: 1)住宿费: 住宿补助标准 区域 人数 标准 备注 省内 1人 80元/人/天 2人以上(含2人) 60元/人/天 省外 1人 100元/人/天 2人以上(含2人) 70元/人/天 2)交通费: 实报实销。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渡船票、客车票。 3)膳食费:
膳食补助标准 区域 人数 标准 备注 省内 3人以内 30元/人/餐 早餐自理 4人以上
(含4人) 25元/人/餐 省外 3人以内 40元/人/餐 早餐自理 4人以上(含4人) 30元/人/餐 3.住宿费用和膳食费用实行限额据实报销的办法,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和用餐次数计算,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对确因工作需要的出差人员应做到“五定”,即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地点,定线路,尽量提前预定好车票和宾馆,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节省差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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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补助及费用标准
公司人员出差前需制定出差计划,并列明出差事由、时间、路线,并报送董事长、总经理批准,报销时应附审批单。
报销费用、补助标准及票据粘贴如下:
1、 乘火车行程在6个小时以内的,需购普通座位票;行程在6个小时以上的,可购普通硬卧票,往返车票实报实销。
2、 目的地市内公交车费用实报实销,不准随意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通过总经理批准。(实际乘车时间要与票据打印时间相符,并在票据背面标注起止地点和原因)
3、 省内城市住宿费标准为90元/天/人,省外城市住宿费标准为130元/天/人。
4、 一般地区出差补助为30元/天/人,特殊地区(省辖市、省会、沿海城市)为50元/天/人。(补助是从到达出差目的地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足24小时按照半天计算;每次最少一天)
5、 出差补助含餐费补助,不另外报销出差期间所有餐费。
6、 费用发生完毕,报销人应将费用单据整理归类,并按照实际发生费用金额工整的填写报销单,按费用性质分别粘贴,并附列文字说明费用明细,如特殊原因不能取得正式发票或无发票的,需另附明细文字说明。
报销费用时,报销人员需持有效票据和费用明细才能报销。
篇二:
1、员工参加项目组业务的工作出差食宿交通等费用,纳入相对应的项目组业务成本,由项目组长审核报销。
2、属于公司委派员工外出办理不属于参加项目组业务的,如临时调配支援去办理不能享受到业务提成的事项、协调办理各类手续、对外交流合作、学习参观考察等。可以享受出差补助。公司委派出差费用由公司管理费开支报销。
3、公司各级别员工因公出差一天以上需在当地食宿及短途交通的补助包干报销标准规定为:
总经理 住宿补助350元/天+伙食补助60元/天+往返车费
副总经理 住宿补助320元/天+伙食补助60元/天+往返车费
部门经理 住宿补助280元/天+伙食补助60元/天+往返车费
普通员工 住宿补助120元/天+伙食补助60元/天+往返车费
4、属于在大理州内,大理市范围外各县出差,当天往返没有发生住宿的一律补助误餐费每餐20元,每天60元。有公司派车的报销车辆油费、过路费、自己乘车往返的报销往返车费,回公司后凭正式发票报销,不再另外享受出差住宿补助。
属于出差并且公司派车往返的,按上述标准给予住宿、伙食补助,报销相应的车辆油费及过路(桥)费,不再报销车费。
5、加班误餐标准:
公司员工加班误餐及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16.00元/餐。考虑到工作时间和地点特殊性,凡因工作需要早7:30分前就必须到现场工作的,加报早点费一餐。因工作需要延误了午餐时间到晚餐才能就餐的,按两餐标准报误餐费。因在现场工作延误晚餐时间的或无法就近解决晚餐的,因不耽误现场工作抢时间进度不能按时晚餐延误到晚上才能就餐的,不仅应报给晚餐误餐费,还可以加报夜宵一餐,早点费和夜宵费标准也同样为16.00元/餐。
6、公司员工(包含业务支撑中心员工)出差在当地,需要临时接待客户的,必须事先电话或短信请示市场部经理,获得同意后方可接待。投资管理部(海韵)所有员工需要临时接待客户的,必须事先电话或短信请示投资管理部(海韵)总经理,获得同意后方可接待。各部门经理需要临时接待客户的,必须事先电话或短信请示公司总经理,获得同意后方可接
待。凡不按规定事先申请获得同意,擅自接待的,一律不予以报销接待费,所产生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7、员工出差时因特殊情况发生不可预见性的费用,必须购买急用的物料时,应及时以电话或短信请示业务支撑中心经理同意,回公司后必须依据正式发票方可据实报销。凡不按规定事先申请获得同意,擅自采购的,一律不予以报销,所产生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8、公司员工出差时差旅食宿费由客户方或合作方接待或承担时,不再享受出差食宿包干补助。没有全天享受到客户方或合作方接待的,餐费按自付的用餐顿数报销午餐费(每顿20元),如客户和合作方未接待住 宿,则按食宿包干标准费用减去被接待的顿数(每顿20元)计算报销费用。如客户方合作方只接待了住宿,则只能报伙食补助。
9、公司员工出差时所带领的外包承制方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已经含在付给承制方的费用中,无须公司员工另行承担。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外包承制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度,需要接待或垫付其差旅食宿费的,必须事先向业务支撑中心经理说明情况,经业务中心经理以短信回复确认并同意的,可以接待或垫付,其中所垫付的外包承制方工作人员费用在结算时必须从承制方的订单或协议总价款中扣回。
10、以上各条规定的员工出差补助及费用报销实行包干制,无特殊情况由员工超支自负,节约归己。员工日常出差时做到认真负责,既办好工作事项又想方设法为公司节约费用的,部门和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公司财务根据报销事由、金额、单据等情况实时监控,如发现费用金额标准异常、单据不全、事由不清的,将通报部门经理进行核实。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报销。综合部对客户回访中发现虚报出差事由、虚报出差费用、虚报接待费用的,一经发现,所虚报的费用全额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依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
或记过的处罚。
说明:本制度规定各条款经公司管理层会议讨论通过,为公司2014年管理制度第七章第3条之正式组成部分,自2014年3月10日起生效实施,请全体员工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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