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质量事故处理流程,降低质量事故发生频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质量事故管理制度》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各事业部负责本单位质量事故的管理;负责定期汇总上报质量问题;负责组织成立质量事故调查组,对一般和严重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处理;负责向公司技术中心汇报一般和严重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第四条 公司技术中心负责全公司质量事故的管理;负责组织成立质量事故调查组,对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质量事故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第五条 公司质量主管领导负责审批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结果和责任处理结果。 第六条 质量事故调查组负责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责任界定,出具责任处理意见,并形成调查报告。
第三章 质量事故的界定
第七条 质量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财产损失、信誉损失、停工、返工和退赔)在壹万元以上的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是指在产品设计、采购、生产、施工、销售和经营管理等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质量和运行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事件。质量问题按发生原因可分为六类:
(一)因设计文件、工艺方法、标准规范差错,所造成的质量问题。 (二)因违反制度流程、设计文件规定、作业规范,所造成的质量问题。 (三)因设备调试不当、未按期维护保养、工装夹具或配件精度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质量问题。
(四)因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所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因测量仪器未按要求检定、校准、操作,或检测人员检测错误等情况导致测量数据失真,所造成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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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作业环境(如温度、湿度、洁净度等)不符合规定标准,所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八条 按照直接经济损失可将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为五级:
(一)一般质量问题: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以下。
(二)一般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下。 (三)严重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
(四)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以及在《质量事故管理制度》中规定的重大质量事故。
(五)特大质量事故:在重大质量事故基础之上,且有人身伤亡的;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第四章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第九条 对质量事故(问题)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纠正预防措施不执行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十条 质量事故伴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质量事故处理时间:
(一)一般质量问题在3天内处理完毕; (二)一般和严重质量事故在5天内处理完毕; (三)重、特大质量事故在30天内处理完毕。 第十二条 质量事故上报:
(一)暂时无法确认等级的质量事故按发生时估计的较严重的等级上报。各事业部建立质量事故档案,并将典型事故及时纳入质量事故案例手册。
(二)各事业部要明确一般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损失金额和纠正预防措施,在月度将一般质量问题汇总后随同质量月报上报公司技术中心。
(三)一般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事故的上报。
1、事故当事人立即口头上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本事业部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 2、事故发生部门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在事故发生起4小时内上报本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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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
3、事故所在事业部质量主管部门在收到《质量事故报告单》后,立即上报公司技术中心质量主管负责人。
(四)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上报。 1、口头上报。
(1)事故发生部门立即口头上报所在事业部总经理。 (2)事业部总经理立即口头上报公司质量主管领导。
(3)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经过、初步预测给客户造成的影响及损失情况、初步处理措施等基本情况。
2、书面上报。
(1)事故所在事业部在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生起4小时内,向公司技术中心质量主管负责人上报《质量事故报告单》。
(2)公司技术中心跟踪落实事故处理进展情况,随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公司质量主管领导。
(3)公司技术中心在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生起8小时内按公司领导要求,向股份公司企管部质量主管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 质量事故调查
(一)调查要坚持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质量事故调查程序
1、成立质量事故调查组。对于一般和严重质量事故,由事业部组织成立调查组,组员由事业部质量、技术、生产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技术中心组织成立调查组,组员由事业部、公司机关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质量事故调查组听取事故相关人对事故发生经过的详细陈述,并就相关疑问进行询问。此过程,需做记录。
3、质量事故调查组组长制定调查方案,并将调查任务分配给组员,以收集事故资料,为事故分析提供事实依据。组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任务,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调查资料。
4、质量事故调查组召开会议,根据调查资料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
(1)质量事故调查组的人员组成情况。
(2)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人员、简要经过以及事故现场情况(配图片)。 (3)计算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根据第八条界定事故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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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界定。
(5)根据第十四条对事故责任方出具处罚意见,以及质量事故的纠正预防措施。 5、事业部向公司技术中心质量主管负责人汇报一般和严重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司技术中心向公司质量主管领导汇报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调查情况。 第十四条 发生质量事故的处罚:
(一)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处罚责任人或责任部门500元以下。 (二)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处罚责任人或责任部门500-1500元。 (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处罚责任人或责任部门1500-5000元;处罚责任单位经营班子业绩薪资5000元-10000元;质量损失在30万元以上时,在以上处罚的基础上取消事故所在经营单位、经营班子、事故责任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管理人员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及各类奖励。
(四)各经营单位瞒报、谎报质量事故信息,一经查实,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20000元,同时扣除当季度经营班子薪资考核质量管理所占权重。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及归口管理。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1年4月19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附件 附件1:质量事故报告单 附件2: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附件1:
质量事故报告单 编号XNY/GJ-03-05-01 发生部门 发生时间 4
事故经过: 初步原因分析: 临时应急处理措施: 预估损失金额:
事业部质量分管领导确认: 时间:
附件2:质量事故上报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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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问题)发生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一般和严重质量事故事故(问题)级别?一般质量问题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事故部门在4小时内向事业部质量主管部门上报《质量事故报告单》立即口头上报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事业部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4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事业部根据《质量事故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技术中心在8小时内向股份公司企管部上报《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单》事业部向技术中心上报事故处理情况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技术中心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调查情况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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