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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师[2006] 号 - 福建省教育厅

来源:尚车旅游网
附件1: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一、体检标准

第一条 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

第二条 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不合格。

第三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型肺TB、浸润型肺TB、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核病:肾TB、骨结核、淋巴结TB、腹膜TB, 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第四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五条

(一)急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ALT、AST、GG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ALT、AST、GG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合格。

(二)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大、小三阳)、肝功能正常、HBV-DNA测定值正常,合格。

(三)申报学前教育专业的,乙肝病毒携带,不合格。 (四)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功能或较大的良性肿瘤、急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

第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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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缺血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或后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七条 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心肌炎病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律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第 心电图检查重度心律失常的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窦性心动过缓,心律每分钟55次以上,血压正常; (二)窦性心律不齐;

(三)偶发房性早搏或室性早搏。 第九条 凡有下列生理缺陷者,不合格。 (一)肺叶切除,肺不张;

(二)BP≥140/90mmHg(18.66/12Kpa)或BP≤86/56mmHg (11.46/7.46Kpa)

(三)SBP≥160mmHg(21.33kpa)或≤80mmHg(10.66Kpa) (四)DBP≥90mmHg(12kpa) 或≤50mmHg(6.66kpa) 第十条

(一)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不合格。

(二)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4.9者,不合格。

第十一条 两耳听力耳语均低于4M或一耳听力耳语低于 4M、另一耳全聋,不合格。

第十二条 两上肢不等长超过5㎝,脊柱侧弯超过4㎝,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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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3级以上、胸廓畸形、肢残或体残者,不合格。

第十三条 严重口吃、嘶哑、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 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的,不合格。

第十四条 面部畸形、身体暴露部分有较大面积疤痕、明显 纹身的、血管瘤、白癜风、影响形象或功能的黑色素痣、不合格。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应作进一步检查。 (一)若有发音异常,应作进一步检查声带;

(二)若有心律失常、心脏杂音明显,应作进一步检查24小时动态ECG或心脏彩超;

(三)胸部透视有异常,应作进一步检查X线胸部拍片或肺部CT扫描;

(四)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作进一步检查HBV—DNA定量; (五)若有肝脾肿大或腹部占位性病变,应作进一步检查B超或CT扫描。

第十六条 结蹄组织疾病(胶原性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 (代谢综合征、糖尿病、甲状腺功能障碍、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类风湿性关节脊柱强直、急、慢性骨髓炎及后遗症的,不合格。

第十七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 HB男性≥9g/dl, 女性≥8g/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的,不合格。

第十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 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AIDS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十九条 急、慢性肾炎、肾盂肾炎、多囊肾,不合格。 第二十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的其他影响教学工作的疾病, 不合格。

二、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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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检(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身高、体重、血压) 2、抽血检查:肝功普查、乙肝两对半、血常规 3、心电图 4、X线胸部透视 5、静脉采血

以上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是一项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体检队伍。要求体检队伍要相对稳定,以便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3、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若设有专门体检中心,并有体检业务专车,可以上门体检,提供方便,服务教师。

4、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根据体检单位的要求,科学安排体检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福建省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发现情况特殊者必须作进一步检查,要及时通知体检单位和体检本人。如发现情况非常特殊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注意维护申请人的隐私权。

5、各级有关部门要主动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联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安排,把新修改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交给指定体检医院,与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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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确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的时间与相关安排。

6、组织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的有关部门(学校)要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安全。

7、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是严肃的工作,相关部门都要实事求是,严把体检质量关,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教师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8、要认真填写《体检表》(表式见附件1),要盖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公章,所贴相片务必是本人正面近照,一定要填写个人联系电话,以便医院发现特殊情况时能及时通知本人。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格统一交医务人员。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解释。

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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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姓名 籍 贯 年龄 工 作 单 位 性 别 婚 否 联系 电话 民 族 相 片 矫 正 视 力 右 左 既 往 病 史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矫 正 度 数 右 左 签名 右 耳 米 鼻及鼻窦 咽 喉 牙 齿 发 音 是 否 嘶 哑 医师意见: 签名 五 裸 眼 视 力 辩 色 力 听 力 鼻 面 部 口 腔 唇 腭 是 否 口 吃 右 左 左 耳 米 嗅 觉 官 公斤 签名 医师意见: 科 公分 签名 医师意见: 外 身 高 淋 巴 四 肢 皮 肤 其 它 体 重 脊 柱 关 节 颈 部 科 签名 医师意见: 签名 营养状况 血 压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腹部器官 神经及精神 其它 胸 部 透 视 内 科 签名 6

粘 贴 报 告 单 体 检 结 负责医师签名: 论 体 检 意 见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制(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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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一、为做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中职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本文适用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

三、测试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四、测试的基本要求

具备承担申请相应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幼儿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具有熟练使用普通话提问、讲解的课堂教学技巧。

五、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见附后《测试表》),申请测试人员要提供所教学科(专业)的课程的对应教学大纲、教案、教材,一式三份。

六、测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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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采用专家组测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的两级评价办法。

2、学科(专业)专家组在申请测试人员试讲、面试的基础上,分别按照各类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中规定的项目、分值,给予公正合理的评价,得出分值,并对测试对象签署评价意见。

3、测试方法除了试讲、面试外,还可查看申请人的教学资料。 七、测试程序与内容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确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并负责通知申请测试人员。

2、在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专家组根据申请测试人员的专业拟定试讲课题,申请测试人员围绕试讲课题拟写教案(教案内容量控制在45分钟的讲解时间内),提交专家组。

3、申请测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试讲,专家组指定申请人提交的教案的一部分作为试讲内容,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试讲后,学科(专业)专家组根据试讲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题目,请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不少于2个,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专家组根据测试结果,得出总评分数,并写出综合评价的简要意见。

6、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论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解释。

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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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

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申请人单位: 测试时间:

姓 名 形 式 项目 学科 身份证号码 测 试 内 容 仪表端庄,气质、修养良好(提问、听课) 应答准确、流畅,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提问) 语言规范、准确(提问) 专业知识扎实,相关的知识面宽(提问) 目标明确,要求适度,符合教学大纲和学生实际(看教案) 分值 得分 6 6 6 7 8 8 8 7 7 8 8 7 7 7 仪表仪态 面 思维能力 试 语言表达 专业知识 水平 注意教学育人,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听课) 实现教学 重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或动手能力)的培养(听课) 目的能力 扳书工整,设计合理,无错别字 善于应用“两学”知识 能因地制宜,应用多种媒体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 试 讲课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重点突出,难点讲透 讲 掌握教材 了解当前学科新成就、新动态,并结合教材内容进行教内容能力 学 组织课堂 教学民主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教学能力 注重课堂信息反馈,应变能力强 合计 专家组综合测评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总评等级85分以上为优;85-70为良;60以下为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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