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借阅管理规定及实施方案
为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保证我校师生阅读的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图书资源,同时使图书室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现制定我校师生图书借阅管理规定,望各班严格遵守。
1、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向图书室借阅,由各班专门负责图书管理的两位同学具体操作,进行图书的借阅、登记、收取、归还等工作。
2、各班每次借图书总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借期不得超过一周;借书时,须办理好借阅手续。讲究文明礼貌,尊重管理人员。
3、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4、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 ,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10倍赔偿。图书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5、各班要建立班级图书角,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班级图书借阅制度,规范借阅行为。
6、借阅周期为两周一次,借书、还书的时间为上午第二节课后,具体时间分布为:周一为三年级;周二为四年级;周三为五年级;周四为六年级。
实施方案:
1.学校恢复“北斗星”校报的刊登。 希望各班踊跃投稿,学生的读后感、观后感、读书生活等方面的优秀稿件,均可以刊出,每月一期,下发到各个班级。期末进行评选,学生设一、二、三等奖,老师设优秀辅导奖。
2.三---六年级每班选拔15名喜欢读书的学生,下午第三节后到图书室阅览。具体时间分布为:周一为三年级,周二为四年级,周三为五年级,周四为六年级。 3.举行读书知识竞赛活动。 4.配合学校搞好读书活动。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二、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的报刊
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
三、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室内应保持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四、借阅图书要凭借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借阅者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或撕下。
五、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六、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要爱护借阅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应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图书室管理制度
1、教师借书,一般不超过五本,且必须两周内归还。寒暑假前必须全部还清,以便图书室清点图书。
2、各年级有图书管理员组织图书下发,每两周一次。 3、 图书、杂志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4、 师生自觉遵守纪律,翻阅后,必须把图书、杂志放回原处,师生如有调动,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杂志。 5、损坏图书及遗失图书都应照价赔偿。
6、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7、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8、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
9、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 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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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专人负责管理图书室,图书、杂志上的公章、编号不准涂改,标签不准揭掉,违者加倍赔款。本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8点—11点,下午2点—晚21点。
二、本图书室的服务是福田药业有限公司内部职工。
三、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忠诚图书室事业,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建立良好室风,保持良好室容。
四,关于生产技术书籍及相关的资料等,不准借阅。
五、普通的书籍等借阅不得超过三天并办理借阅手续如签姓名,单价,借书时间。还书时间。,不定时还送按五倍的陪赏,当月工资扣除。 。
六、请爱护图书资料,图书要轻取轻放读者应该爱护公物,爱惜书本,不随意沾污、撕毁、损坏图书,不得在图书资料上随意乱写乱画。。
七.按规定做到八防,即防尘、防潮、防光、防火、防霉、防虫、防鼠、防盗。
图书室借阅制度
为加强图书室图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教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借阅规则:
(一) 教师借书须凭本人借书证,将所借图书的卡片放在借书证里,将借书证押在图书室,归还时,再把卡片插入书中。
(二) 教师借书以三册为限,借期一个月,由于教学或教研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延长或放宽。如逾期不还,即扣证停借。
(三) 学生上阅读课时,以班级为单位进图书室,所有书籍报刊看完后要放回原处,不准擅自拿出室外,不准撕剪书中画页、资料。如因不慎损坏,照价赔偿,对私自拿走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四) 学生在图书室读书,要保持安静,不准在室内吃东西、吐毯,乱丢果皮、纸屑及其他脏物。
二、 书刊赔偿
书刊资料系国家财产,读者借阅后,应加以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等情况,特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 如有污损、注字、划线者,根据其程序,按该书原价10
1、图书室是学校主要书籍的集藏场所,非图书馆管理人员不能擅自进入。图书是全校师生主要的精神食粮,全校师生务必爱护图书。
2、不准将图书卷折、圈画、污损,更不准折撕、剪裁。损坏图书要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借书资格。
3、全校师生凭借书证、借书卡借书,严格遵守借书规定。教职工每次最多可借五册,其中文学类不得超过三册,学生每人每次借一册。
4、学生每星期在规定时间内借还书一次。教职工在图书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内借还图书。教职工出借图书最长期限为文艺类书二个月,专业书一学期。学生借期一般为一个星期。 5、教职工借书采取开架自选的方式,未选中的图书要放回原处。学生采取半架借书方式,每班指定借书员协助图书管理人员办理借还书手续。
6 、任何人未经图书管理人员办理出借手续不得将图书拿出图书馆。
7、逾期未还的图书,管理人员要做好催还工作。并视其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罚。
8、某些专业书籍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教研组长集中办理借书手续,学期结束时归还。
9、教职工调离本校时,应主动在离校前还清所借图书。学生转学、退学、毕业时要还清所借图书,退还借书证、借书卡后,方可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10、保持图书室内整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室内吃零食、扔果壳纸屑。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
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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