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工作职责目标责任书
为规范本站监督员工作行为,根据本站工作职能和职责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监督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忠于职守,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各项工作安排,敬岗爱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和监督技术水平,当好一名德才兼备的监督员。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国家有关监督工作标准、办法和规程,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工作。
三、严格按规定监督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质量和安全工作行为,熟悉设计图纸,掌握工程特点,制定具体的监督计划,并及时向建设各方主体进行监督计划交底。
四、核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资质和主要负责人资格条件,以及各方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同步、齐全并符合规定。检查不符要求的,应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五、采用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对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抽查,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监督建设各方主体的验收行为、工程资料、实体质量,对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测,并做好质量安全验收的监督记录。
六、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行为。监督该行为的条件、人员组成情况、验收的程序、执行的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定行为的,应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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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施工中各重要环节实施安全评价工作,并填写评价报告。对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应责令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负责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监督报告的填写,报告的内容应真实齐全。
八、负责日常质量、安全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建设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和汇报工作,在发出整改通知的同时应书面报告站有关部门,以备组织材料按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九、负责认真做好监督员的本职工作同时,应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各种号召,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或站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监督员应自觉遵守监督工作廉政规定,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如发现以上不良行为,将由上级主管部门及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直到取消质量安全监督员和工程师的资格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中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监督员人(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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