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尚车旅游网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类别: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医疗废物处置方式:

检查项目 一、医废管理制度的建立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 建立了健全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2.是否建立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3. 是否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处置方案即台账) 1.是否确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是否设置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1.是否进行相关人员培训,通过查阅相关档案,并询问相关人员主要检查单位 2.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是否为相关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4.是否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5.是否为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是否在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检查情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备注 二、管理部门或责任人员设置 三、相关人员培训与职业卫生防护 四、医疗废物登记与资料保存情况 五、医疗废物的收集 分类收集 1.是否对医疗服务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是否齐全 2.登记内容中是否包含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 3.是否有经办人签名(必须是双签名) 4.登记资料是否至少保存三年(查近三年资料) 是否及时收集医疗废物 2.是否使用符合要求的包装物或容器 3.五类医疗废物是否混放,专用包装物和专用容器是否符合要求 高危险废物 传染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是否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查高压灭菌锅、化学灭菌剂、消毒灭菌记录)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和生活垃圾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消毒 是□ 否□ 性废物 包装情况 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是否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否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8.盛装的医疗废物是否超过包装物或容器的四分之三 9.是否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10.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是否有取出现象 1.是否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 2.运送工具是否及时清洁和消毒 3.是否按照本单位确定的运输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4.是否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的行为 1.现场查暂存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3.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暑、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4.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标识 5.从交接记录查看是否超过两天 6.是否存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情况 7.是否对暂存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六、院内运送 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 八、医疗废物的处置 1.交集中处置单位 1. 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是□ 否□ 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和集中处置单位是否签订集中处置协议 是□ 否□ 2.是否填写和保存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查看记录) 是□ 否□ 3. 医疗卫生机构和集中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未对相关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现象(查看发放、佩戴和购买防护设施记录) 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是否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不具备处置的农村地区是否按要求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置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7.能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8.是否存在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是否存在不合法运输医疗废物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2.自行处置 3.非法处置 陪同检查人签名: 监督检查人签名: 监督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 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常见的具体违法事实和行为 1、为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2、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3、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得的; 4、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5、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6、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7、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8、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流程 1、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2、未将医疗费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 4.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 处罚条款 1. 医疗机构有违 反下列情形之一的: 1.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2.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 医疗卫生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卫生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3. 1.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2.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3.未按照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4.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5.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6.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 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卫生机 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 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有关部门有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具备集中处 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有关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办法》 4、《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6、《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7、《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警示标识规定》等法规 8、《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规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