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保证医疗工作质量,保障医疗工作人员安全,提高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2.1 适用于对病理科工作人员的质量与安全培训。 3 职责
3.1 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本制度进行培训。 4 定义 无 5 标准
5.1 病理科应定期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质量与安全培训。
5.2 进行培训的病理医/技师必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熟悉科室制度、业务及工作流程。 5.3 培训内容:
5.3.1 培训的内容可以科室工作的相关细节为主题,剖析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对已知
的安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等。
5.3.2 对特定岗位的工作人员,如特殊染色,免疫组化等工作人员可进行个别培训。
5.3.3 病理科必须使所有人员熟悉本科使用的所有危险及有毒化学品,掌握其性质,毒害因素,
危险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5.3.4 病理科应对工作人员进行有毒液体专门回收培训,严禁随处倾倒。 5.3.5 病理科对每个岗位进行医疗工作质量培训。 5.4 培训记录纳入业务学习范畴。 6 流程图
6.1开展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教育程序(附件1) 7 表单及用物设备 无 8 相关文件
8.1 卫生部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文件汇编
清远市人民医院 病理科 编写 丘展龙 审核 刘坤平 批准 徐国祥
附件1开展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教育程序
组建病理科质量控制小组每月月底对新员工召开一次病理科质量控制培训会议工作的相关细节,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已知的安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特定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个别培训本科使用的危险及有毒化学品以及防范措施院感、锐器、废液等处理方法培训学员旁听质控会议共同讨论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总结上月质控科学习成果整理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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