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和朱熹的史学观之比较探析
摘要:古往今来,许多研究者把南宋思想史上的著名学术公案——陈亮和朱熹之间的学术争端归结为“王霸义利”之辨,这固然是正确的,但论战双方在治史态度、治史方法和治史价值方面的重大歧异,则是二人争论的原点,亦是他们思想观点难以弥合的最基本原因。
关键词:治史态度;治史方法;治史价值
朱熹和陈亮围绕“王霸义利”问题所展开的论辩是思想史上的著名论战,对于这场学术之争所发生的缘由,历来的研究者均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应该说这些分析都是有道理的,但双方在历史观念上的重大差异则是导致这场笔墨官司的最基本因素。
一、治史态度的分歧
1.陈亮以变通思想为指导研究历史
陈亮使用的“变通”一词,源出《周易·系辞下》:“变通者,趣时者也”。这里的变通是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意思。而陈亮笔下的变通是“应事物之变而通天地之心。”〔1〕(P78)在他看来,一个事物发展的“势”是有穷期的,“况其势已穷而将变,变而通之,何啻反掌之易。”〔2〕(P86)此事物的势到了穷尽的时候,就会变化为彼事物。因此,他主张“通天下之变”,〔3〕(P83)也就是循道而变。
陈亮运用变通观点来说明周公之道。他指出周公制作的礼是集百圣之大成,可以通天下之变而不会穷尽。可是,周朝维持八百年后大势已去,“诸侯既已植立,周之王徒拥其虚器”。但是,“当是之时,周虽自绝于天,有能变通周公之制而行之,天下不必周,而周公之术盖未始穷也。”〔3〕(P83)这就是说,周王朝虽然不行了,而周公制定的那套制度,要是能变而通之,仍然可以继续存在下去。陈亮说:“《周礼》一书,先王之遗志具在,吾夫子盖叹其郁郁之文,而知天地之功莫备于此,后有圣人,不能加毫末于此矣……人道备,则足以周天下之理,而通天下之变。变通之理具在,周公之道盖至此而与天地同流,而尤其穷哉!”他还指出,“圣人论《易》之法象而归之变通,论变通而归之人,未有偏而不举之处也。”陈亮从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角度,提出人们应该顺应社会的发展变化,把握时势变迁的所以然之故,以求上达于天理、中合乎人道、下通于人世之变,真正使孔周之道、变通之理与天地日月同辉。
陈亮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故自麟止以来,上下千五六百年,其变何可胜道,散诸天地之间,学者自为纷纷矣。”〔4〕(P140)依陈亮之见,人们要“明于天下之大势,通古今之变”,〔5〕(P141)才能适应形势需要。陈亮以变通为标准评价历史,指出从古到今每一个朝代都是因时制宜、变通行事的。“古之帝王独明于事物之故,发言立政,顺民之心,因时之宜,处其常而不惰,通其变而天下安之。”〔6〕(P82)“自伏羲、神农、黄帝以来,顺风气之宜而因时制法。”
〔3〕(P83)汉高祖约法省禁也是“知天下厌秦之苛,思有息肩之所。故其君臣相与因陋就简,存宽大之意,而为汉家之制,民亦以是安之。”〔3〕(P83)
陈亮以变通的历史观分析宋朝历史时发现了其固有的弱点。“至于今日,而不思所以变而通之,则维持之具穷矣”。“使天下安平无事,犹将望陛下变而通之。而况版舆之地半入于夷狄,国家之耻未雪,而臣子之痛未伸。”〔7〕(P10)陈亮认为南宋王朝的当务之急是需要变通,否则将为他姓王朝所取代。“南渡以来,大抵遵祖宗之旧,虽微有因革增损,不足为轻重有无。如赵鼎诸臣,固已不究变通之理;而况秦桧尽取而沮毁之,忍辱事仇,饰太平于一隅以为欺。”〔8〕(P5)
权变必须要遵循变通的规律,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能达到变而通之的目的,权变的类型和形式是丰富多彩的。变通是一定的,其形式则是变动不居的;只有一定的规律,没有僵化的模式,“有可以迁延数十年之策,有可以为百五六十年之计,有可以为复开数百年之基。”〔7〕(P10)由上观之,陈亮的变通思想既要遵守规律、坚持原则,又要根据实际条件,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真正达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功效。应该说陈亮的变通思想切中时弊,鞭辟入里。然而,南宋王朝的大厦即将倾覆,独木难以支撑。
2.朱熹以先经后史作为治史的原则
朱熹与陈亮的主张不同,他认为治史必须遵循先经后史的原则。先经后史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意思是指以经为本,以史为末。朱熹力主“读书须是以经为本,而后读史”。只有先读经,在此基础上体验“义理”,而后再读史,以“理”考古今治乱及制度典章。第二层意思是以经为体,以史为用。为学要“先立大本”。研读儒家经典是本、是“体”,读史书考查古今治乱安危、礼仪制度,是在“用处作工夫”,是“用”。因而读书要先读经以立“义理”之体,而后方可考诸史事之用。
朱熹认为,“理”不是得自于历史经验,而是得之于《六经》。虽然经史都可以读,但首先必须要明“义理之要”,在此前提下才能读史,以臧否历史人物及历史事件。先穷研经书以洞明“义理”有两个好处:一是读史时心中有一个衡量的尺度,这样读史就可以保持客观冷静,不会被纷繁复杂的历史场面搞糊涂了。“盖史书闹热,经书冷淡,后生心志未定,少有不偏向外去看,此亦当预防也。”(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25《答吕伯恭》)第二个好处是识得“义理”,心如明镜止水,就能辨别历史上一切真善美和假丑恶的人物及事件,如此便可“以观圣贤之意,因圣贤之意,以观自然之理。”(注:(宋)黎德靖:《朱子语类》卷10)
朱熹认为个体要识得义理首先要做的就是立志 ,要“以圣贤为师。”(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46《答潘叔昌》)只有以圣人为师且永不改变,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方可成就自己的道德涵养。因此,个体必须脚踏实地、诚惶诚恐地进行道德修养锻炼,使自己完全自觉地遵循“天理”的规范要求,这样才能取得“达理然后可以制事”的目的。其次,还需要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加以体认。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家先贤在《论语》、《孟子》、《中庸》等经书中所阐述的“义理”只是书本的东西,要想把纸上的义理变成自己的东西就需要加强个体内心的
认真体认。
朱熹对为学不遵循先经后史原则的学者是持批评态度的。对于吕祖谦主史学而不重读经的治学理路,朱熹说:“伯恭便不教人读《论语》”。“先生(朱熹)问:‘向见伯恭有何说?’曰:‘吕丈劝今看史。’曰:‘他此意便是不可晓’。”(注:(宋)黎德靖:《朱子语类》卷122)朱熹在写给吕祖谦的弟弟吕祖约的信中说:“大抵此学以尊德性、求放心为本,而讲于圣贤亲切之训以开明之,此为切要之务。若通古今、考世变,则亦随力所至,推广增益以为补助耳。不当以彼为重而反轻疑定收敛之实,少圣贤亲切之训也”。如果轻视经学而尊崇史学,将会造成学问之道不在于经而在于史的问题,那将必然产生“为子思孟子则孤陋狭劣而不足观,必为司马迁班固范晔陈寿之徒,然后可以造于‘高明正大,简易明白’之域也。”(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4《答吕子约》)“史是皮外物事,没紧要,可以札记问人。若是经书有疑,这个是切己病痛”,这个问题是根本问题,是非要弄清不可的,否则就不利于自身的修养,因而“看经书与看史书不同。”(注:(宋)黎德靖:《朱子语类》卷11)诸子书和史书如果不以“理”为衡量尺度就会流入俗学。
对于朱熹提出的“经本史末”、“经体史用”说一定要准确理解,它不是说要完全割裂经史之间的关系,更不是说只要经而抛弃史,而是说在经与史的相互关系中要明确区别二者之间的先后主次,即在二者的地位上应该坚持经占主要位置,史居于次要地位,在二者的次序方面应该坚持经在前而史在后。因此,朱熹反对只看《六经》之书而不读史书的片面做法。“浩曰:‘赵云:自有见后,只是看《六经》、《语》、《孟》,其他史书杂学皆不必看。’……曰:‘如此,即不见古今成败,便是荆公之学’。”(注:(宋)黎德靖:《朱子语类》卷11)由此可知,朱熹主张在“先经后史”这样一个前提下治经与治史两相结合。
二、 治史方法的区别
1.陈亮坚持经史结合的治史方法
陈亮认为治史应该采用经史结合的方法。陈亮对儒家经典的解读与程朱理学的理解有很大不同。第一,陈亮认为《书经》是古代历史的记录。“夫盈宇宙者无非物,日用之间无非事。……今载之《书》者皆是也。”〔6〕(P82)第二,《诗经》是有关人情方面的记录。“道之在天下,平施于日用之间……是以既流之情,易发之言,而天下亦不自知其若何,而圣人于其间有取焉。抑不独先王之泽也。”〔9〕(P82~83)第三,《周礼》是记录国家制度的书籍。“《周礼》一书,先王之遗制具在。”〔3〕(P83)第四,陈亮认为《春秋》是记录古代天子之事的文献。“夫《春秋》,天子之事也……而况鲁,周之宗国,其事可得而详也。”〔10〕(P84~85)第五,《礼记》记录的是日常生活中的礼仪制度。“《礼记》一书,或杂出于汉儒之手。今取《曲礼》若《内则》、《少仪》诸篇,群而读之,其所载不过日常饮食、洒扫应对之事要,圣人之极致安在?”〔11〕(P84)
通过总结陈亮对儒家经典的论述,可以看出陈亮认为所谓的儒家经典,其实
就是对过去史实的记录。这种对儒家经典的认识,后来在叶适那里发展为以经为史的观念,尽管直至清儒章学诚才提出“六经皆史”的命题,但是在陈亮那里确实已经含有“六经皆史”的意思表示。
儒家经典《六经》作为先王致治之极的事实载体,它的重大意义在于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实情,集中表述了处于此特定历史时期的人们对于天道的理解与践行,简单地说就是文以载道,《六经》为载道之书,故“《六经》作而天人之际其始终可考矣。”〔12〕(P108)陈亮认为《六经》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天人之际的历史性变动,《六经》的内容也是历史的,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字记录,所以《六经》本身也是历史的产物。在陈亮看来,中国历朝历代的史学著作都是载道之具,从这一角度来说,历代史著的功用价值是基本一样的。借助对儒家的《六经》和诸史进行反复研究与探讨,可以了解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人们在社会生产与社会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六经》与诸史既然充分体现了天地人三才的交错流行变化,那它们便是人类以往社会生产与社会实践之实录,而社会生产与社会实践是在社会主体有目的有意识的控制之下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是天人之际的古今之变,还是人类过去的生产生活经验都可以在历史主体那里得以重现。正是在此条件下,陈亮把《六经》与“诸史”相提并论。
陈亮认为《六经》为载道之书,并把《六经》与诸史相提并论。如果根据陈亮对《六经》之绝对性、神圣性的某种程度的否定,进而断言陈亮蔑视《六经》权威性的话,这种理解方式不是很客观公允的。只能说《六经》在陈亮心目的地位确实没有在理学家那里的地位那样崇高,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陈亮蔑视《六经》在儒家经典中的权威地位,事实正好与此相对,陈亮是非常认同《六经》权威性的,不过陈亮所理解的《六经》权威性与理学家的理解方式有别。在陈亮看来,《六经》的权威性在于《六经》在记述古今之变、天人之际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圣人“相时宜以立民极”的根本精神,正是这种总结归纳古今世事之变以相度时宜、因时权变的精神,才真正体现了圣人之道。这大概就是陈亮所体认的《六经》之权威性所在,它乃万世之法程,可以“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感者也。”〔13〕(P318)而理学家所理解的《六经》的权威性则在于它们体现了亘古至今的天理,保存了圣人关于仁义道德的言论与说教。
2.朱熹坚持以理统史的治史方法
在朱熹眼中,经与史的地位是不同的,用“以理统史、经主史辅”来概括朱熹的经史观大概是不会错的,这种经史观也是其理学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以“理”或“天理”为最高标准或原则来规定史学的研究对象和对史事取舍,并以此作为评价史著的准则。
朱熹认为读史、修史首先要有一个指导思想,否则,史书看得多,反而会把人看坏了。读史应该从中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高伦理道德修养和情操气节。这个指导思想就是他历史哲学的核心——理。凡合乎天理之正的,就是符合大经大法,才是真史学。在此前提条件下,朱熹提出了读史的宗旨和方法。他说:“读史当观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注:(宋)黎德靖:《朱子语类》卷11)
这里的“大伦理”是指王权社会的伦理纲常,“大机会”是指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走向,“圣人固视天下无不可为之时,然势不到他做,亦做不得。”(注:(宋)黎德靖:《朱子语类》卷108)“大治乱得失”是指历史的经验教训。朱熹认为读史要把“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三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综合全面研究,才能读懂史书,这样对于体悟“义理”才会有所帮助,这是读史必须遵循的宗旨原则。关于读史的方法,“先读《史记》,《史记》与《左传》相包;次看《左传》,次看《通鉴》,有余力则看全史。”(注:(宋)黎德靖:《朱子语类》卷11)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史学就很发达,遗留下来的史著浩如烟海,所谓的读史方法,其实就是在繁多史学著作中先读什么后看什么的问题,也即看史的次序问题。从朱熹的有关读史的先后次序的话语里也渗透着他的“先经后史”论。
以经为本,以史为用,以理阐史,以史证理是朱熹治史的原则,在此原则指导下,朱熹的治史方是一种强调实证,主张采用各种有效手段的治学方,而治史的最终目的则要归结到体认天理上去。这是他治经的方法,也是治史的方法。朱熹的治史方法很有特色,这里重点讨论朱熹的治史方法与他的理学思想之间的关系。
朱熹的治史方法与他的理学思想大概有两层关系,第一,在经史之间主次关系上,明见天理是主要方面,是治史的目的;而治史方法则为次要方面,它是发现体悟天理的方法,只不过是加深理解天理的手段而已。在朱熹的史学思想体系中,首先要求体悟天理,无论是治经还是治史,也无论治学采取何种方式方法,一切都必须围绕着明辨天理这个目的来进行。从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这一立场来看,朱熹把治史方法仅仅作为提高心性涵养的手段而已,以此手段进而达到修身之目的。第二,朱熹在治史上采用实证的方法是建构自己理学体系的手段,这也最终使他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因此,《宋史》说“熹疏释‘四书’,及为《易》、《诗传》、《通鉴纲目》,皆与元定往复参订。”(注:(元)脱脱、阿鲁图:《宋史》卷434《蔡元定传》)这种“反复参订”的功夫不正是朱熹采用实证的治史方法的诠释吗?朱熹能够建构起他的理学体系,与他采用实证的治史方法是分不开的,朱熹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看似偶然,其实是必然的。在朱熹的著作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他为了一个字、一个词或一段话反复与他人商讨、论辩,其旁征博引、细心考订的治学态度是令人敬佩的。
三、治史价值的歧异
1.陈亮认为治史的价值在于经邦济世
史学价值是指治史对个人、对社会具有何种意义。朱熹和陈亮均认为修史、研史、读史有借鉴意义,但最终要达至什么目的,二人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分歧。陈亮治史的目的,即治史的价值是酌古而理今,朱熹的目的则是探寻天理。
陈亮身处宋金对峙之际,对于南宋朝廷偏安东南一隅不思进取、苟且偷安、忍辱事仇的行径义愤填膺。陈亮胸怀天下,不愿生活于平淡之中,他发奋图强,苦苦思索,对照历史,联系现实,系统研究了汉唐强盛的原因,自觉肩负起总结天下兴亡的原因以期为现实政治服务。陈亮是着眼于现实问题的解决而研究历史
的,因此,在他的史著中随处都可以看到他坚决抗金、恢复中原的主张,听到其上达天理、下遂民愿族意的铿锵呐喊。
陈亮说:“辛卯、壬辰之间,始退而穷天地造化之初,考古今沿革之变,以推极皇帝王伯之道,而得汉、魏、晋、唐长短之由,天人之际,昭昭然可察而知也。”〔8〕(P7)陈亮考察“天人之际”、“长短之由”不是单纯的学术研究。在《上孝宗皇帝第一书》中,陈亮分析周平王东迁以后,周王室衰落、天下的原因是周平王不思发奋所致,如果周平王能正纲纪、修法度、纠合诸侯、扫荡犬戎,就会“文武之迹可寻,东周之业可兴也。”〔14〕(P8)他以历史的教训提醒南宋统治者,可见他非常强调历史鉴戒作用的,认为作史应该做到“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这从《酌古论》中一个很小的细节便可看出。在这部史论和政论兼有的著作中,陈亮首写光武中兴,借此来影射现实中的皇帝宋孝宗,可谓用心良苦。陈亮曾经在《酌古论·武侯赞》中联系靖康之耻,多有发挥,以致他的好友吕祖谦读完《酌古论》后认为此书“断句抑扬有余味,盖得太史公笔法”,认为这“尤有补于世教。”(注:(宋)吕祖谦:《东莱文集》卷5《与陈同甫》)陈亮写作《酌古论》的用意也是如此,“使得失较然,可以观,可以法,可以戒,大则兴王,小则临敌,皆可酌乎此也。”〔15〕(P39)因此,与其说《酌古论》是一部史论,毋宁说它是一部军事谋略论,是陈亮积极入世的表示。无怪乎他的挚友叶适为其抱膝斋题诗说:“匹夫负独志,经史考离合。”〔16〕(P418)
2.朱熹认为体悟天道是治史的终极价值
朱熹所谓鉴戒是指人们通过治史可以明见古人、往事的成败利钝及功过得失,由此途径得到的经验教训能够作为人们立身处世的凭借,这就是朱熹所说的治史的借鉴作用。不过朱熹所说的借鉴作用并没有到此为止。从朱熹的格物致知说可以推知,治史只是万千需格之一物,人们应该从治史中获知何为天理,什么是人欲,并要明了天理是“善”的,而人欲则是“恶”的,由此明白洞达的基础上祛除而保存天理。换句话说,就是罚恶奖善进而体悟把握道是治史的价值所在,是治史具有借鉴作用的终极价值。朱熹罚恶扬善的史学理论包含三层意思,第一,读史可以明见天理,学者可以从治史中了解天理人欲之别,由此便可天理全存而人欲尽去。第二,治史是为了以古鉴今,希望通过治史为拯救苟延残喘的宋政权提供经验教训。第三,治史能够措置于经世事业以达当世之用。通过古今天运人事的两相对照,措置于南宋岌岌可危之时局,指出南宋当局不应该做缩头乌龟,借以鞭挞南宋当局及其存在的问题,意欲以此推动南宋朝廷能够有所作为。
如果学者在治史过程中只是掌握了一些历史事实,而相对忽视了史学中所富含的义理成分,这在朱熹看来,必然会陷入世俗的功利漩涡之中,故他经常批评浙东学派说王论霸的治史功利之学。朱熹指出学者必须在“读书史、应事物之间,求其理之所在而已。”(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56《答陈师德》)唯有如此,治史的社会价值和理论意义方能呈现出来。基于此,朱熹的治史以切当世之用的社会价值论与他把握天理的治史功利说是殊途同归的,都建立在他的理学理论体系之上。
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说,朱熹以古代圣贤为典范,极力渲染圣王的仁政美德,
在此大旗下,宣扬他的罚恶扬善的治史价值理论,用意是要影射宋代帝王,批评其作为有违于天理人道。这在王权社会的背景下,既是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无奈之举,同时也显示出朱熹思想的高明之处。“人们不仅希望王实行王道,还常常用王道作为批判某些具体王的理论武器,宋代理学家甚至以王道为准则对三代以后的所有帝王持批判和否定的态度。”〔17〕(P83)朱熹对南宋当局偏安东南一隅的政治局面非常愤懑,对当局的施政方针也颇有微词,甚至当面数落当朝皇帝,希望最高当局能够振作起来以改善国运民生。但是朱熹发泄不满的手段十分有限,他只能以道义手段裁判君主,他以当时人们所公认的三代黄金时期与古代圣贤的作为与南宋当局的行为进行对比,揭露南宋当局所存在的问题,激励志士仁人为改善政治局面而努力奋斗。虽然这种做法的实际意义不大,但是理论意义很大。“道义原则的提出无疑增强了儒家学说的批判精神。就实而论,有批判才会有理想。完全肯定现实、乐于接受现状的人,就只会,只会做金童玉女。”〔18〕(P233)其实,朱熹只是要求南宋最高当局进行自上而下的温和微调,并不会必然损害统治阶级的利益。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具有良好愿望的改革,南宋统治集团对此也是置若罔闻,充分说明宋王朝行将走到它的生命尽头,能够暂时维持可怜的现状已属不易,再要求它进行大的变革已是不可能之举。南宋当局这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守旧姿态与朱熹的思想观念相对照,正好映衬出朱熹思想观念的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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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on the Historical Viewpoints
between Chen Liang and Zhu Xi
LEI Xin-lai
(Marxism School of Dali University, Dali, 671003, Yunnan, China)
Abstract: From ancient to modern times, many researchers think that the well-known academic dispute between Chen Liang and Zhu Xi is the disagreement on the ideas of “kingcraft, overbearingness, righteousness and benefits” in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which of course is correct, but the major differences on the attitude, method and value of researching on history between the two sides are the origin of their arguments, which is also the fundamental reason of disagreement between the
two.
Key words:
the attitude of researching history; the method of researching history; the valve of researching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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