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开业,满158元送20元抵用券(2张10元抵用券)
活动时间: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日(7天) 活动门店:**店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凭本商场当日单张购物小票,
消费满158-315.9元,即可赠送20元抵用券(2张10元抵用券); 消费满316-473.9元,即可赠送40元抵用券(4张10元抵用券);
消费满474元以上,即可赠送60元抵用券(6张10元抵用券);当日单张小票限送6张。 注:
1. 活动须凭本商场当日单张小票参与(专柜小票可累计), 电器、烟酒、金银饰品、团购
及抵用券消费不参与本活动;
2. 10元抵用券使用有效期限:2014年1月2日—1月8日(7天),逾期作废; 3. 每消费满50元即可使用抵用券一张(如消费50元可抵用一张,消费100元可抵用两张,
消费150元可抵用三张),单张小票限用3张;
4. 10元抵用券仅限在福州华林店使用,抵用券不记名,不找零,不可兑换现金,加盖新华
都专用章后有效;
5. 10元抵用券不与其它抵用券同时使用,不可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1. 2. 3. 4.
抵用券设计、制作、配送——企划部
活动现场设计布置,活动前期宣传(短信、刊物等)——企划部 抵用券到店保管与盖章——现金办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各店总经办
活动流程:
1.工作人员到现金办领取相关物料(抵用券、《顾客10元抵用券领取登记表》、笔、起订机、计算器)并填写《10元抵用券领取与回收登记表》 2.防损部将活动所需道具布置到位 3.相关人员准时到位 4. 顾客凭当日单张购物小票到活动现场 工作人员审核小票(1.日期 2.购物金额3.确认小票金额除去不参 加商品金额后是否满足活动条件) 工作人员填写《顾客10元抵用券领取 登记表》 向顾客发放抵用券,并在小票上注明 “券已领” 满158元送20元
注:当班结束把剩余抵用券、已填表格退回现金办,填写《10元抵用券领取与回收登记表》,另一班次重新到现金办领用。其它相关物料(笔、计算器、起订机、空白表格)可以交接给下一班次。
活动结束:
1. 道具撤离——防损部
2. 填写《10元抵用券数据汇总表》汇总到各店总及企划部(送券期间需每天及时反馈送
券情况,用券结束后再反馈一次回收情况即可)——前台部
3. 送券结束,将《10元抵用券进销存管理表》中实际剩余数(黄底部分)填好发到企划部
——现金办
4. 活动总结——企划部 5. 费用汇总——财务部
6. 剩余抵用券回收、清点、销毁——现金办、防损部
附件:
《顾客10元抵用券领取登记表》 《10元抵用券数据汇总表》(反馈表) 《10元抵用券进销存管理表》(现金办用) 《10元抵用券领取与回收登记表》(现金办用) 注意事项:
1、请各店做好活动期间的店内广播宣传
2、请各店收银员及工作人员对顾客进行活动宣贯以提高送券活动的宣传力度
3、请各店收银员提示活动期间购物金额接近活动金额临界点的顾客,以刺激购物,提高客单价。(如:购物金额150元的顾客,可提示该顾客活动期间购物满158可送20元全场购物抵用券(2张10元抵用券),以刺激该顾客购物金额满158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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