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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金融服务贸易现状及竞争力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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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金融服务贸易现状及竞争力的对比分析

李中尧;郭健全;蒋玉婷

【摘 要】从贸易规模和贸易结构两个方面对比分析了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的现状,然后通过相关的竞争力评价指标,对比分析了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结果发现,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与日本相比处于竞争劣势,日本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比中国好很多.由此可见,我国只是一个金融服务贸易大国,而不是金融服务贸易强国,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基于以上的研究,提出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建议.

【期刊名称】《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3(000)006 【总页数】10页(P65-74)

【关键词】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对比分析 【作 者】李中尧;郭健全;蒋玉婷

【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上海200093;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上海200093;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青岛2660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224;F752.68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在一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近些年,服务贸易增长迅猛,其增长速度远超于货物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

重越来越大,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正在从商品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服务贸易发展的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服务贸易结构日益向银行、保险等新兴金融服务贸易倾斜,金融服务贸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由于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起步较晚,基础较弱,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规模还稍显弱小。世界贸易组织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例还不足1%,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比例7.7% 的水平。反观日本,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就加快了金融业改革的步伐,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均居世界前列,给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树立了榜样。通过对比分析中日两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可以发现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这对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近些年,国内外的一些学者对金融服务贸易进行了相关研究。

国外学者对金融服务贸易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Goldsmith(1969)着重探讨了金融服务业,他认为服务部门的开放与发展程度与国家的经济增长密切相关。他的研究给以后的研究工作奠定了基础,之后这方面的研究也得到了不断地改进和完善[1]。近些年国外的研究主要有:Moshirian(1994)通过对13 个OECD 国家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国内研发水平、银行资产的规模、人力资本等要素对发达国家获得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优势有重要的影响[2]。Moshirian,Alex(1998)通过对英、美、德三国的实证研究发现,银行的海外资产是影响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因素之一,银行外汇利息收入、银行佣金及费用的增加能够促进金融产品的创新和促进衍生市场的发展[3]。Helena Svaleryd,Jonas Vlachos(2005)对经合组织国家的实证研究表明,金融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对行业融资、行业工业化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4]。Fariborz,Moshirian(2006)认为,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甚至是综合国

力的重要标志之一[5]。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国内的学者逐渐重视对金融服务贸易的研究,研究成果主要有:王铁山、冯宗宪(2008)通过对中国与东亚八个国家和欧美五个经济体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比分析,发现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还较低,同欧美国家的差距还很大[6]。李伍荣、禹响平(2008)运用RCA 指数、TC 指数和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分析了中日韩三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发现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在三个国家当中是最弱的[7]。曹瑛、王耀中(2009)利用时序数据,对内地与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模式下的竞争力进行比较,研究发现,两种模式下内地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均落后于[8]。黄满盈、邓晓虹(2010)在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两种模式下对包括中国在内的18 个经济体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跨境交付方式下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非常差,处于18 个经济体的最后一名;我国商业存在模式下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同东亚经济体、金砖四国其他成员相比,具备了较强的竞争力,但是与发达经济体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9]。刘建廷(2012)从FTA 视角研究了中日韩三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得出的结论是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与日韩相比还较弱,而且金融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保险业比重较大,银行业比重较小,保险贸易逆差较大[10]。聂聆(2012)对金砖四国创意商品、创意服务的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和印度的创意商品具有优势,俄罗斯和巴西的创意服务优势明显[11]。王晓丹、杨薇(2012)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长期滞后,同韩国还有明显的差距[12]。

从现有的文献可以看出,国外学者对金融服务贸易的研究相对较早,研究相对比较成熟,且比较注重实证,而国内学者对金融服务贸易的研究起步较晚,比较侧重于理论方面的分析,或者是利用现有的竞争力评价指标分析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总的来说,之前的一些相关研究,只是运用竞争力评价体系,简单地对比中国

和一些国家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不仅对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现状进行了全方位的对比,而且运用竞争力评价指标全面、系统地分析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通过综合各个评价指标,形成体系,方法更为丰富、系统。 二、中日金融服务贸易现状

表1 反映的是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下面主要从贸易规模和贸易结构两个方面对比分析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表1 中国与日本金融服务贸易份额比较 单位:百万美元,%资料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网站数据整理计算所得。

图1 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单位:百万美元)数据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网站数据整理所得。 (一)贸易规模对比分析 1.出口额方面

图1 反映的是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状况。2000年,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只有1亿8560万美元,到2010年的时候已达到30亿5800万美元,增长了16 倍多,增长迅速。日本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从2000年的30亿多美元,到2006年的近十年最高值77亿多美元,再到2010年的48亿多美元,经历了“过山车”般的上升阶段和下降阶段。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如此迅速,相信其出口额同日本的差距一定会逐渐缩小。

图2 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单位:百万美元)数据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网站数据整理所得。 2.进口额方面

由图2 可以看出,从2000年到2010年,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逐渐增加,只有2009年出现了下降情况。日本的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增长情况和中国差不多,

只有2005年和2009年出现了例外情况。2003年之前,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比日本小,2004年之后,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开始超过日本,到2010年两国之间的差距达到最大,中国的进口额几乎是日本的二倍,可见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增长之迅速。

图3 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净出口额(单位:百万美元)数据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网站数据整理所得。 3.净出口额

从图3 中可以看出,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从2000年到2010年都是进口大于出口,而且逆差几乎是越来越大,只有2009年的净出口额和2008年相比有所降低。日本这些年的净出口额虽然也大多是负数,但其逆差额并不是很大,2010年达到最大,也只有50 多亿美元的逆差额。除此之外,日本的逆差额也不像中国的逆差额那样,呈逐年递减的趋势,日本的逆差额趋势较稳定,无比较大的变动。 图4 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占服务贸易出口百分比数据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网站数据整理所得。 (二)贸易结构对比分析

1.出口额占服务贸易出口百分比

图5 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占服务贸易进口百分比数据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网站数据整理所得。

由图4 可知,中日两国出口额占服务贸易百分比,没有固定的变化趋势,都处在不断的变动之中。我国的出口额占服务贸易出口的百分比在1%上下变动,而日本的出口额占服务贸易出口的百分比则在5%上下变动,这说明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在服务贸易出口中所占的比例还较低。 2.进口额占服务贸易进口的百分比

我国金融进口额占服务贸易进口的比例在8%上下波动,而日本方面则是在5%上

下波动,说明我国的金融进口在服务贸易进口中所占的比例过大,过多的进口会使贸易逆差变大,不利于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中日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标对比 (一)国际市场占有率 1.国际市场占有率测算方法

国际市场占有率是指一国或某一地区的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该指数可以反映一国或某一地区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数据越大,说明该国该产业的出口竞争力越强。计算公式如下: MS=Xi/Xw

式中,MS 表示一国某一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Xi表示该国i 产品的出口总额,Xw表示世界上该产品的出口总额。

表2 中国与日本国际市场占有率比较 单位:%资料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网站数据计算整理所得。 2.计算结果与分析

表2 分别从保险、金融(保险除外)和金融服务贸易总额三个方面计算出了中国和日本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由表2,可得以下结论:

(1)保险方面。中国的保险国际市场占有率几乎是呈每年增长的态势,2010年达到了近十年的最大值,为2.13%。日本保险国际市场占有率起伏不定,处在不停的变动之中,2006年达到了最大值,为2.56%,2006年以后先下降后上升。2008年以前,中国保险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比日本低,2008年以后,中国保险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比日本要高,说明中国这几年保险的出口竞争力比日本要强。

(2)金融(保险除外)方面。在金融(保险除外)方面,日本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普遍要比中国高,2002年达到了最高水平2.99%,随后几年呈现出下降趋势,2011年只有1.32%。中国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普遍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变动,2002年达到最低

水平0.05%,2010年为最高值,也只有0.48%。通过对比可知,我国金融(保险除外)的国际竞争力水平和日本还有很大差距。

(3)金融服务贸易总额方面。在金融服务贸易总额方面,中国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几乎一直在1%以下的水平上变动,而日本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一直在1%以上的水平上变动。中国一直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徘徊,最近几年有了不错的发展。反观日本,日本则保持在一个较高的发展水平,但近几年有所下降,这使得中日两国之间的差距有所减小。即便如此,中日两国之间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二)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1.TC 指数测算方法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 指数)是指一国(或某一地区)某一产业的净出口贸易的差额占其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用来说明一国(或某一地区)某一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其计算公式为:

TC=(Xi-Mi)/(Xi+ Mi)

其中,Xi表示一国(或某一地区)i 产品的出口额,Mi表示一国(或某一地区)i 产品的进口额。该指数取值范围在(-1,1)之间,其值越接近于0,表示其竞争力越接近于平均水平,其值越接近于-1,表示竞争力越弱,其值越接近于1,表示竞争力越大。

表3 中国与日本TC 指数比较资料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网站数据计算整理所得。 2.计算结果及分析

表3 计算出了中日两国的TC 指数,由表3 可得以下结论:

(1)保险方面。由于两国逆差的存在使得进口大于出口,计算出的TC 指数为负数。我国的TC 指数变动较小,一般在-0.8 左右变动,TC 指数最小值为-0.92,最大值为-0.73。日本方面的TC 指数则起伏不定,最小的TC 指数为-0.84,最大

值为-0.37。两国的TC 指数全为负数,这说明两国的保险竞争力都很低,但日本方面的TC 指数要比中国的稍好。

(2)金融(保险除外)方面。中国TC 指数几乎全为负数,只有在2001年、2011年的时候为正值,分别为0.13,0.06。虽然我国TC 指数大多数为负数,但其接近于0,说明我国的金融业竞争力快接近于平均水平。反观日本,其TC 指数全为正数,最大的时候达到了0.35。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金融(保险除外)竞争力较弱,而日本的金融(保险除外)竞争力则比较强,我国的金融(保险除外)竞争力同日本还有一定的差距。

(3)金融服务贸易总额方面。金融服务贸易总额的TC 指数,中国一直在-0.70 左右徘徊,表明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很弱,虽然日本大多数的TC 指数也为负数,但是其TC 指数比较接近于0,说明日本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比较接**均水平,而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距离平均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1.RCA 指数测算方法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指数)是指一国某一产品或服务的出口额占该国出口总额的份额与世界该种产品或服务的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份额的比重。该指标是由巴拉萨提出的,用以反映一国的某种商品或服务在整个世界市场中的地位。RCA 指数用公式可以表示为: RCA=(Xi/X)/(Yi/Y)

其中,Xi表示一国第i 种产品或服务的出口额,X 表示该国出口总额,Yi表示全世界第i 种产品或服务的出口额,Y 表示全世界出口总额。RCA 指数越大,表明该产品或服务的国际竞争力越强。RCA≥2.5,表明该产品或服务具有极强的竞争力;1.25≤RCA <2.5,表明该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很强;0.8≤RCA <1.25,说明该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较强;0.4≤RCA <0.8,该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较弱;0 <RCA

<0.4,则表明该产品或服务竞争力很弱。

表4 中国与日本RCA 指数比较资料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网站数据计算整理所得。 2.计算结果与分析

表4 计算出了中日两国的RCA 指数,根据表4,可得以下结论:

(1)保险方面。中国的RCA 指数在0.2 附近上下变动,变动范围不是很大,最小为0.10,最大为0.33。日本的RCA 指数变动较大,最小为0.10,最大为0.52,变动范围要比中国的变动范围稍大。总体来说,中日两国的数据都比较低,最大的RCA 指数是0.52,其余年份中日两国的数据都低于0.4,说明中日两国保险的国际竞争力都比较低。

(2)金融(保险除外)方面。中国的RCA 指数普遍较低,都比较接近于0,最大的时候也只有0.05。而日本方面最小的值为0.28,并且其他年份日本的RCA 指数都是在0.5 左右变动。从这些指数可以看出,中日两国金融(保险除外)的竞争力都比较低,但是中国金融(保险除外)的竞争力同日本相比还是有不小的差距。 (3)金融服务贸易总额方面。金融服务贸易总额方面,中国的RCA 指数很低,接近于0,2011年达到最大值0.10。日本的RCA 指数则大得多,基本维持在0.4 左右,最高时达到0.55。这说明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都比较弱,但中日之间差距还是很明显。 (四)CA 指数 1.CA 指数测算方法

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CA 指数)从出口的比较优势中减去进口的比较优势,从而得出某一产品的真正的竞争力,它考虑了产品进口的影响,弥补了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只考虑出口的不足,CA 指数用公示可以表示为:

其中,Mij表示i 国第j 种产品的进口额,Mi表示i 国总进口额,Mwj表示同一时期j 产品世界市场总进口额,Mw表示同一时期世界市场总进口额。当CA >0 时,CA 越大,说明该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越强;当CA <0 时,CA 越小,则说明该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越弱。

表5 中国与日本CA 指数比较资料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网站数据计算整理所得。 2.计算结果与分析

表5 反映的是2000—2011年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CA 指数的情况,由表5 可得:

(1)保险方面。中日两国的CA 指数都为负数,说明中日两国保险的国际竞争力都比较低。中国的CA 指数在-3 上下波动,最小为-4.32,最大为-2.47。日本的CA 指数一般在-1 上下波动,最小为-1.70,最大为-0.46。中日两国保险的竞争力都不好,日本保险的竞争力比中国的稍好一点。

(2)金融(保险除外)方面。中国的CA 指数都为负数,虽然都为负数,但是较接近于0,表明我国的金融业竞争力较弱。日本的CA 指数都为正数,基本在0.10 左右变动,变动范围不是很大。总的来说,日本的金融业有一定的竞争力。 (3)金融服务贸易总额方面。中日两国的CA 指数都为负数,中国的CA 指数在-0.7 上下波动,最小值为-0.95,最大值为-0.71。日本的CA 指数虽然也全为负数,但其普遍在一个较高的层面波动,最小的数值为-0.38,通过比较可知,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与日本方面有一定的差距。 (五)Michaely 指数 1.MI 指数测算方法

Michaely 指数(MI 指数)从不同于TC 指数的角度衡量了一国某产品或贸易出口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该指数综合考虑了一产品或贸易的出口和进口分别占出口

总额和进口总额的份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MI=Xi/X-Mi/M

其中,Xi和Mi分别表示某国第i 种商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X 和M 分别表示该国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MI 指数的变动范围为(-1,1),正数表示有竞争优势,负数表示竞争劣势,越接近于1,竞争力越强,越接近于-1,竞争力越弱。 表6 中国与日本MI 指数比较 单位:%资料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网站数据计算整理所得。 2.计算结果与分析

表6 是中国与日本MI 指数的计算结果,由表6 可知:

(1)保险方面。中日保险的MI 指数都为负数,我国的MI 指数几乎是在-0.95%上下波动,变化不是很大,而日本方面的MI 指数波动较大,最小的为-0.%,最大的为-0.19%,两国的保险出口都是竞争劣势,但日本保险出口的竞争劣势比我国竞争劣势要小。

(2)金融(保险除外)方面。我国的MI 指数多数为负数,但其变化趋势接近于0,说明快达到进出口的均衡水平。日本方面的数据全为正数,最大值达到了0.39%,说明日本的金融(保险除外)出口存在竞争优势,日本的金融(保险除外)出口的竞争优势比我国要好很多。

(3)金融服务贸易总额方面。我国的MI 指数在-1%上下变动,说明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不具有竞争优势。日本的MI 指数只有2005年的时候是正数,为0.12%,其他的年份都为负数,可知日本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不具有竞争优势,但它的MI 指数较大,说明其竞争力比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要强。 四、结论及建议

通过对比分析中日两国的金融服务贸易,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从金融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从规模上来看,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和日本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而进口额则远远高于日本,这使得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的逆差额变得很大,这对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很不利;从结构上来看,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占服务贸易出口额的比重与日本相比还比较小,进口额占服务贸易进口额的比重比日本方面数据要大很多,说明我国金融服务贸易与日本相比还存在结构上的不足。

2.从相关指标数据分析

通过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及Michaely 指数这五个指数的对比分析,可知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与日本相比都处于竞争劣势,日本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比中国好很多。由此可见,我国只是一个金融服务贸易大国,而不是金融服务贸易强国,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还很低,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基于以上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金融业开放力度。我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2007 金融市场的开放,逐渐与世界接轨,融入到激烈的世界竞争中,自由化和国际化程度得到了很大提升。虽然我国的金融业有所发展,但是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在管理还是在运行机制等方面,都还处在成长阶段,离发达国家的金融服务贸易尚有很大差距。所以,我国的金融服务业还需继续开放,加强竞争合作,努力实现双赢[13]-[14]。

(2)合理利用外资。根据我国产业结构实际情况,拓宽外资利用渠道,合理引进外资,吸收国外一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加快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提升金融服务业的技术水平。我国的金融服务业还没有完全开放,对外资还有一定的,这说明我国金融服务业在引进外资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大力培养金融人才。我国金融业发展比较落后,进入门槛较高,了人力资本向金融服务业的转移。另一方面,虽然我国金融人才的培养规模很大,但是人才的质量和国外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有必要推行金融人才培养计划,多渠道加强金融人才的培养工作,既在数量上又在质量上满足我国金融业的需要。 (4)积极实行“走出去”战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度的提高,大量的金融机构不断涌入国内,我国的金融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坚持走出去战略,通过在国外市场的发展,加强同外国企业的竞争与合作,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改善我国金融业的贸易结构,减少贸易逆差,实现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快速、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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