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学校特与学生、学生 家长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1、在上课或放学回家时,禁止搭乘“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 2、全体学生不得乘坐非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
3、严禁学生(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骑自行车上、放学,外出游玩。
4、不得在公路上游玩、踢球、奔跑、嬉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5、严禁“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接送学生。 6、学生家长骑电动车等交通工具一类接送学生的,安全由学生家长负责,学校不对其安全负责。
7、学生如搭乘“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希望家长和学生坚决做到以上要求,遵守自己的承诺:不乘坐“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自己及家长负责。
家长(承诺人)签名:
学生(承诺人)签名: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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