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主 题
编 号页 码版 序
GS/GL--014第 1页 共2页
A
消防灭火实施行动方
案
1、目的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消防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发生事故时能够有序、有章的组织实施抢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2.1灭火行动各分队2.2公司全体员工
3、组织机构
3.1消防总指挥:赖泰山 消防副总指挥:吴福太3.2各灭火分队
第一分队由第一车间人员组成,分别设立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由王文义担任队长,负责初起火灾扑灭、人员疏散、转移物资工作。
第二分队由第二车间人员组成,分别设立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由张兴光担任队长,负责初起火灾扑灭、人员疏散、转移物资工作。
第三分队由第三车间人员组成,分别设立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由廖智文担任队长,负责初起火灾扑灭、人员疏散、转移物资工作。
第四分队由第四车间人员组成,分别设立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由张罗平担任队长,负责初起火灾扑灭、人员疏散、转移物资工作。
第五分队由第五车间人员组成,分别设立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由黎瑞峰担任队长,负责初起火灾扑灭、人员疏散、转移物资工
作。
第六分队由第八车间人员组成,分别设立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由陈泽荣担任队长,负责初起火灾扑灭、人员疏散、转移物资工作。
第七分队由织布车间人员组成,分别设立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由李金日担任队长,负责初起火灾扑灭、人员疏散、转移物资工作。
第八分队由技术开发部人员组成,分别设立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由李月贵担任队长,负责初起火灾扑灭、人员疏散、转移物资工作。
第九分队由仓库人员组成,分别设立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由李添福担任队长,负责初起火灾扑灭、人员疏散、转移物资工作。
第十分队(机动队)由办公室人员组成,由刘彪担任队长,负责视火情大小决定是否向119报警,派人在路口迎候消防车,控制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秩序、抢救人员、后勤供需等工作。
4、各分队行动小组职责
4.1灭火组职责:如本车间发生火情时,灭火小组队长迅速组织本组成员赶到火灾现场,在队长安排与指挥下实施灭火行动。
4.2疏散组职责:如本车间发生火情时,疏散小组队长迅速组织本组成员赶往火灾现场,在队长安排与指挥下,指挥疏散火灾现场员工。4.3抢救组职责:如本车间发生火情时,救护小组队长迅速组织本组成员赶往火灾现场,在队长安排与指挥下组织实施救护伤员和抢救物资。
5、各行动小分队名单(见附件)6、实施灭火行动措施
6.1公司各部门/科室、车间,一旦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切断电源,立即拉响警报器“长鸣……” 并迅速通知保安队(消防安全应急处理小组)。
6.2在本车间发生火情时,灭火分队队长立即启动《消防灭火行动方案》组织实施抢险、灭火、疏散工作。
6.3在其他部门需要支援的情况下,各灭火分队队长应立即通知各行动小
组人员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交由消防总指挥领导,按预订方案组织实施抢险与救护工作。
6.4在紧急情况下,所有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安排与调度,不得无故不配合抢险与灭火行动,延误抢救时机。
7、注意事项与原则
7.1抢险救护时应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也要懂得自救与自保方法。
7.2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全体人员应积极配合抢险工作,不得人为拖延抢险时机,因行政不作为或其他原因造成抢险救灾延误的,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 制日 期
审 核日 期
批 准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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