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碧宇
作者简介:合肥市规划局景观规划处处长,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城市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城市既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又是社会经济的文化景观。保持 连续性,保护乡土建筑的地方特色,保存街巷空间的记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需要,是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一个失去灵魂的城市,宛如高价商店陈列品,以一组无意义的数字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而文化其实就是 根与泥土般血缘联系,城市将是一座空中浮城。在多年的规划管理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许多历史文化只是在不经意间便毁 多政府决策所注重的往往只是短期利益,而城市规划管理注重的又多是物质层面的管理,缺少对城市文化内涵的把握和理解。很多 专家和学者提到合肥是个适合居住的城市,但合肥的城市建设缺少特点。于是,有的人试图通过城市的色彩、有的人试图通过建筑 现城市特色,但没有人能够成功,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城市特色的内涵,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才是一个地区和城市的特色。曾有外 门到合肥考察,提出想看看合肥市的市景,看到包河景区时无不说好,而看到五里飞虹时顿感哭笑不得,城市立交哪里都有,只要 的立交都能建。对于合肥这样一个内陆城市,只有她的不可复制的历史文化资源才具备城市的特点。
合肥市的经济建设与城市发展正突飞猛进地进行着。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同步发展,工业项目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的范围与速度 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而此时, 城市规划更加重要和有意义。如何达到“现代化大城市” 的要求, 同时保持城市景观的连续性; 康社会”,又使具有地域特点的历史文脉和特色得以保护和延续;如何合理地进行土地控制、利用和开发,如何确保城市健康有序 进市民的自豪感、归属感的建立,加强城市居民和城市本身的凝聚力,是我这次规划调研所追寻和研究的方向和目的。希望通过对 文化的调研工作,使城市规划工作由纯物质和平面的规划,走向历史、文化、社会和精神等多层面相结合的,符合现代城市发展需 划。同时通过对包河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调研工作的开展,将城市规划与城市历史文化内涵进行结合,以提高城市的文化品味,从 的特色,并推动整个城市该项工作的开展。 一、包河区历史文化资源现状调研
1 根据本次调研和规划的目的,并避免无目的地盲目工作,和过度扩大调研范围,在选取研究对象时,主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
首先是选取与城市建设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 其次是选取可体现城市本地特色的内容; 三是选择可体现城市历史和文化内涵 资源;四是对规划管理与控制有切实帮助的。从而确定本次规划调研的主要对象为:
1、建筑类一一包括古建筑及遗址,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近代建筑,具有本地特点的建筑等; 2、自然资源一一包括水系、具有本地特点地形地貌、地方特产等; 3、历史传说一一包括有文献记载的历史传说、民间传说、地名典故等; 4、民俗风情一一包括民风、民俗、地方节日等。
二、历史文化资源现状分析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可以清楚地看到历史文化资源的分布状况和资源总量。在本次调研中统计的 21 处古建筑中,保留下来
占 33 %,而保存状况良好的仅 3 处,占 14%,可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紧迫性。由表 2.5.1 和图 2.5.2 我们可以看到,古建筑和历 中于银河片区,和远离市区建设较少的区域 (大圩片区、淝河片区、义城片区、机场片区 ) , 占到整个包河区的 95.5%,曙光片
片区,南七片区、卫岗片区、王大郢片区、黄山公园片区、望湖城片区、葛大店片区合计仅占到 4.5%。而这片区域则是改革开放 速扩张的区域。 在这个区域中, 甚至连传说都已遗失 ! 这说明在无节制的城市建设和开发过程中,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受到的破坏最 迅速膨胀的物质利益追求中,我们损失了城市的历史和文化 !合肥市要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城市规模要发展到 1200 平方公里,在新
时期,如何抓住机遇的同时又有效保护好我们的城市文化和历史,应成为政府刻不容缓的职责。
立法是历史文化保护的主要手段, 《合肥市环城公园环境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整个环城公园 (包括包公祠、包公墓 ) 的保护非常
在整个包河区的古建筑中环城公园内是保护最为完好的。宋氏故居和大孔祠堂也因被列为省、市重点文物单位得以保留。
在近代建筑中,保存较好的则集中于银河片区和学校内,都处于正常使用之中。古建筑中保存完好的也是处于有正常使用功能
(大孔祠堂和宋氏故居由于已失去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已多处严重损坏 ) 。由此可见,为使我们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得以有效保
护,
的使用功能是关键之处,单纯的保护达不到真正的保护要求。
银河片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占整个包河区的 43%,且包河区的历史文化遗产中与包公文化有关的达 23%,由此可以看到银河片
的文化中心,而包河区的文化中,包公文化是其主流。包河区要想打其文化品牌,就应以银河片区为龙头,以包公文化为核心。 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
1.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城市中的优秀建筑是体现城市历史文化发展的生动载体,是城市风貌特色的具体体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
资源。对城市优 护,是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座城市和城市中的建筑,都是文化与历史的结晶,历史建筑更是城市精神 的象征。历史建筑在某种意义上说代表了一座城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一座城市各个时期的建筑,像一部史书、一卷档案,记录 的沧桑岁月。惟有完整地保留了那些标志着当时文化和科技水准,或者具有特殊人文意义的历史建筑,才会使一个城市的历史绵延 使一个城市永远焕发悠久的魅力和光彩。建筑所反映出来的空间与时间关系,其深度和广度是其他文化载体无可比拟的。
优秀建筑的价值在于它们的不可复制性,不可再生性,它们才真正代表了一个城市的特色 ! 而不是简单地用建筑色彩和造型可
2.水系保护与利用
滨水、亲水是人类的天性。 城市河流水系无论从环境的角度、 城市的可识别性、 紧缺的绿化以及城市形象的角度上来说都是必 同时,合肥从其名称的来由和历史的发展,也无不与水系有关,从合肥城市的形成,到三国古战场,到包公文化,无不与水系紧密 自然水系的破坏又具有不可恢复性,因此对水系的保护也同样刻不容缓。
3 .地方特产保护与利用
地方特产也是体现城市特色的因素之一, 同时又是城市文化和发展旅游业的重要因素, 政府应加强保护和在政策上予以支持,
并使其产业化、规模化。
4 .历史传说保护与利用 城市中的历史传说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一个平淡无奇的地方经它轻轻点染,便能散发历久不衰的魅
力。历史传说是城市
分,很多建筑和遗迹不复存在,但传说尤存,在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中,历史传说可作为城市设计的重要因素进行考虑,并可渗透 的各个方面。例如马鞍山路的城市设计中,便曾将包公传说融会其中,值得借鉴。而很多的城市雕塑也都利用了历史传说而更有生
5.民俗风情保护与利用
包括民风、民俗、地方节日等,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市民的生活方式紧密联系。一个古建筑可以通过先进的技术保 将建筑与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同时保留好,才会使建筑散发出更持久的魅力和活力,城市也才会更有灵气。民俗风情是城市非物质 文化,是构成城市特色的要素,它与特色的地域环境是魂与体的关系。
在马鞍山路的城市设计中,将一年四季的节气与建筑的色彩相结合,将合肥的民间节日与城市广场绿地设计相融合,使规划中 城市风貌别具一格。
四、规划政策与措施建议 纯粹的公共产品应具有两个基本特点:非排除性和非竞争性。非排除性是指公共产品的消费是集体进行、
共同消费的,其效用
者之间不能分割,将不为公共产品付费的个人排除在外,或者在技术上不可能,或者成本高昂到不可接受。非竞争性是指公共产品 来,任何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利益,也不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利益。竞争性的市场不可能自发地提供公共 共产品往往是增进的社会福利所不可或缺的, 因此需要公共经济部门的介入。 城市的历史文化可使城市特色得以体现, 保持城市景 使具有地域特点的历史文脉得以延续, 并可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 凝聚市民的自豪感和归属感。 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非排除性 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提供。除了公共产品的特点外,作为具体的物,历史文化资源还具备潜力巨大的使用价值,这 何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资源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1. 编制规划 国外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非常重视。国内的很多城市,例如上海、杭州等,已开始编制近代建筑的保护规划,历史文
化名城
史街区的规划则更多,但一般城市编制综合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目前国内还没有过。合肥市至今甚至没有编制古建筑和近代建筑的
立即编制优秀建筑保护规划、城市自然资源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利用和保护策略。历史文化资源受到破坏的主要原因是在建设 而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是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方法。通过规划,我们可以明确周边用地性质和容量,确定优秀建筑保护的 确定用地界限,控制周边建筑的色彩、造型、高度、天际线等方面的要求。并在周边进行建设时予以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包公祠、 在《合肥市环城公园环境管理办法》中划定了明确的城市绿地保护范围、界线和要求,而得到有效保护。明教寺也是因为在规划中 的保护范围、界线和要求而获益。对历史文化的利用和保护,则可在调研的基础上,以招标的形式请国内专家出谋划策。
2.加强宣传教育
历史文化资源屡受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是,居民和基层干部对历史文化的价值缺乏认识,使保护工作不能成为一种自上而下的一 原因在于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和教育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是必不可少的,教育的本身也是促进城市居民自豪感、凝聚力和归属感的重 时对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也有重要作用。并可加强市民对历史文化保护的认同,形成社会共同关心共同保护的环境和氛围。
3.立法
《合肥市环城公园环境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保护合肥市的环城公园,保护包公祠和包公墓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 法》也对重点文物单位的保护起到显著作用。在欧洲和美国,城市规划都是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阮 多次提出这个观点。
建议政府立即出台合肥市优秀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上海市已出台相关办法, 并先后批准了三批 287 个优秀近代建筑作为市级文 使这些优秀建筑得以有效保护, 到过上海的人没有不去外滩的, 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有效地促进了外滩金融、 旅游和相关 提升了上海的城市整体形象和特色。
将编制的《合肥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报市政府审核后,报人大批准,以立法的形式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保护。
4.公众参与
居民没有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中得到切实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认同,不能成为居民和基层干部的自觉行为。因此必须加强宣 制规划,让公众参与,让大家能够感受到经济的前景,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已成为现代发展趋势的必然。目前,合肥市已开展的工作 划委员会,重大项目由规划委员会决策,在此之前需开专家咨询会,征求专家的意见,根据专家意见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同时为体 项目的许可实行公告公示制度, 有的项目还可采用听证制。 在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中, 这些措施尤其重要,单凭政府的行政措施显 只有公众参与才能使违法行为和不当的使用方法得到及时发现,才能使建设过程中的方案更趋合理。历史文化是典型的公共产品, 的同时,应鼓励公众参与保护历史文化。由于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性和涉及的利益相关人较多且复杂,保护和利用的方案应充分征 见,体现公众意识。政府应建立通畅的和制度化的渠道和平台,使民意能够直接反映。
5.分权和权力重心下移
历史文化资源受到破坏还有一个原因是保护和使用方法的不当。 保护历史文化与有效防止破坏和和制止违法建设是分不开的 是英美等西方政府对传统公共行政的改革方向,其基本措施是借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来重塑政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的市场化, 中贯穿着目的性原则和经济节约原则。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由于其职能的不断增加,根据国情和地方特点采用新公共管理的理 为一种趋势。 有效防止历史文化的破坏和制止违法建设, 仅依靠规划局和文化局的人力和物力已完全不能胜任。 因此, 将权力重心 已迫在眉睫, 因为只有基层政府才能最了解基层的情况, 才能对历史文化的破坏和制止违法建设能迅速地做出反应。 基层人员接触 权力下放能使他们独立地设计出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产生更好的效果。
6.管理手段的多元化
目前的规划管理仍以行政手段为主,无法使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在现实的规划管理中,存在着各种利益
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中,可能存在的利益集团包括:现状的使用者、开发商、专家、普通市民、历史文化资源的其他利益相关者, 政府的决策产生影响,而政府在决策中既要考虑整个城市和大多数市民的利益,又要协调相关利益人的权利。这使得政府的管理必 活的多元化管理模式。例如在一个区域的开发建设过程中,为使历史文化资源得以有效利用和保护,必须使开发商有利可图,对现 有合理合法的交待,周边群众的利益也要得到保障,并要征求专家、市民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单纯的传统的行政命令已无法使 展。
从经济人的角度来看,而当公众发现从中可以得到切实的经济利益时,保护才能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我认为,规划管理应更多地 为主,同时采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使违法成本倍增。
首先是经济的手段。由于政府经费的不足,无法对所有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是典型的公共产品,但历史文 到具体的建筑、河流或传说时,它是处于具体的建筑、位置和地块上的,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而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历史文化 很强的外部经济正效应。根据这种特性,政府可采取鼓励民间投资的办法,来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允许投资者以合适的方式使用 文化资源,比如上海新天地的开发,在保留该区域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允许开发商将该区域的建筑作为商业用途,使新天地焕发出 活力。同时允许开发商在能达到有效保护的同时,使历史文化的外部正效应内部化,以提高其保护的积极性。例如对于大孔祠堂的 其位于规划中的绿地内,当开发商成片开发时可将城市绿地适当调整,使大孔祠堂成为绿地的核心和公共活动的场所,将城市绿地 内部的绿地,以便于开发商更好地利用绿地和保护大孔祠堂,将其作为销售的卖点。对于在经济上不能平衡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补 使该单位能够有效保护和有利可图。例如对省地质博物馆和省体委办公楼,其拆除沿路的门面房时损失较大,政府应允许其在拆除 予一定的补贴,并允许其在不影响建筑主要特色的地方建设高层建筑。
其次是行政的手段。通过对涉及历史文化的建设项目和用地严格审批制度。对违法建设和破坏行为则应通过法律的手段严惩
7.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
完善的历史文化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体系应主要包括三个内容:
(1) 规划编制
由城市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它具备条件的机构分别或联合组织历史文化的普查,由政府请专家进行 书面鉴定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文物管理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规划的编制,成果需向市民征集意 调整后的规划成果报政府审批后,报请人大审议,以作为地方法规实施。
(2) 规划实施
修缮、装修和局部变动的,或在其周边进行用地或建设的,需严格按批准后的规划实施。业主首先向主管部门申请设计条件, 送审方案,在此期间需征求专家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所有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才允许其从事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工程和项目。
施工期间和竣工后,需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
(3) 日常监督和违法建设的查处
历史文化的日常监督也应建立起来,按规定的功能使用,不能随意变更,不得进行对历史文化资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这部分 能部门无法完成,建议应将权力和职能下放到乡镇和街道,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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