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课题的核心概念及其界定 1.表现性评价概念界定
表现性评价最初只是一个与传统的以多项选择测验为代表的标准化测验相对立的术语。发展至今,表现性评价有许多称谓,如“另类评定(alternative assessment)”,“真实评定(authentic assessment)”,“新评定(new assesment)”及“3P”评定(performance,Portfolios,products assessment)等等,我国对表现性评定的译法也不尽相同,台湾学者大多将其译作“实作评量”,大陆学者则多译作“表现性测验”、“表现性评定”。本文采用《普通高中新课程研修手册——新课程与学生评价改革》(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织编写)一书的称谓“表现性评价”。
表现性评价不仅在称谓上有别,而且教育界对它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例如:
美国教育技术评价处将表现性评价定义为“通过学生自己给出的问题答案和展示的作品,来判断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
Stiggins对于表现性评价的定义:“表现性评价为测量学习者运用先前所获得的知识解决新异问题或完成特定任务能力的一系列尝试,具体来说就是运用真实的生活或模拟的评价练习来引发最初的反应,由高水平评价者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直接的观察、评判,其形式主要包括建构式反应题、书面报告、作文、演说、操作、实验、资料收集、作品展示。”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给予的定义 :“表现性评价就是教师让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生活情境中运用先前所获得的知识解决某个问题或创造某种东西,以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实践、问题解决、交流合作和批判性思考等多种复杂能力的发展状况。”
美国教育技术评价处仅从评价对象和内容两个方面来阐释表现性评价含义,显然不够全面,还不能之称为严格的定义。Stiggins的定义尽管已为大多数人认同,但我们认为在评价主体的描述上有待商榷,在表现性评价中,评价主体应该是多元的,不仅包括教师、专家、家长,还包括被评价者学生。相对而言《普通高中新课程研修手册——新课程与学生评价改革》对表现性评价的定义较为准确全面,而且用语通俗易懂。因此,本课题采用此定义。 2.语文表现性评价概念界定
语文表现性评价:语文表现性评价就是将表现性评价应用于语文教学的一种评价方式,具体地讲,就是让学生完成真实性或模拟生活真实的语文任务,由评价者按照一定标准对学生在完成表现性任务中涉及语文的各种因素和现象作出价值判断的一种评价方式。
二、国内外同一研究领域现状与研究的价值 1.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⑴国外研究现状
从国际上看,目前的课程评价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和趋势:注重质性评价的应用;提倡评价方法与评价主体的多元性;强调评价是一种民主协商、主体参与的过程;强调评价问题的真实性、情景性;侧重对学生得出结果的过程进行评价;侧重评价的发展性功能。表现性评价作为一种新型评价方式,集中体现了当代课程评价的特点和趋势,因此它的出现适应了国际课程评价领域发展的需求。
20世纪40年代,教育测量学家开始对表现性评价产生兴趣;60年代表现性评开始发展。随着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推进,上世纪80年代英国的全国课程改革,极为强调仔细的学习目标和表现性评价,重视对观察能力、口头技能、共事能力、调查与设计能力的训练与测评。对这些能力的测验主要通过实践作业、书面作业、口头与听力作业、表演这四种类型的作业来实现。表现性评价近年来在许多国家受到青睐。美、英、加等国的教育评价与心理测量学家及教育领域内的学科专家均对其进行了研究。
Stiggins认为:“表现性评价为测量学习者运用先前所获得的知识解决新异问题或完成特定任务能力的一系列尝试,具体来说就是运用真实的生活或模拟的评价练习来引发最初的反应,由高水平评价者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直接的观察、评判,其形式主要包括建构式反应题、书面报告、作文、演说、操作、实验、资料收集、作品展示。”
Robert L.Linn & Norman E.Gronlund认为:“表现性评价可以对涉及校内外自然情景中的复杂表现的教学目标的客观情况进行评价;可以测量用其它方法无法测量的复杂学习结果;它不仅能评价完成任务的结果,还能评价任务完成的过程;它体现了现代学习理论,把学生看做是意义建构的积极参与者,而非分散知识的接受者。” Diane Hart认为:“表现性任务可以用来评价各种各样的学习结果,但它们用来评价常规测验不能评价的能力时更为有效,比如对理解力、复杂技能以及思维习惯的评价。” Judith Arter Northwest Reional Educational Laboratory Jay Mctighe在《课堂教学评分规则》中对如何具体使用表现性平分规则来促进那些被评价的表现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指导和说明。他用大量篇幅详细介绍了一些实用的具体平分规则,它们涉及数学、阅读、写作、小组讨论、概念理解、口头演讲、智力品质、信息加工过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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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语言运用等多个领域。W.James Popham在《促进课堂的教学评价》中对如何设计、评估已有的表现性任务作了介绍。
在理论研究获得进展的同时,表现性评价还在许多国家的课程改革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美国教育测验服务中心(EST)设立特别部门,发展表现性评价。以西奥多•萨泽为代表的美国教育家于1984年建立了优质学校联盟,该联盟的核心就是学生表现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的基本思想是:学校教育的任务是要让学生学会在具体的情景中解决具体问题,而不是向社会委托人提供一些抽象的数字,由这一结果回溯到课程、教学,陈旧的“课堂教学测验”的线性范式必须改变,取而代之的是建立一种新的、更具有流动性的范式,即“从结果返回到计划”的体系,这种变化对教师而言就是把对课程、教学、评价一体化的设想注入到课堂的日常生活中去。美国的许多州如马里兰、加里福尼亚、佛罗里达、马萨诸塞等都在省际的写作能力、数学能力、科学能力的质量评价中采用了表现性评价方法,肯塔基州把表现性评价作为它们教育改革计划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当前,表现性评价已成为美国、加拿大等国校内学生学业评价特别是课堂评价的主流形式。香港地区20世纪90年代推行“目标为本课程”以来,大量采用表现性评价以提高学生的素质。我国台湾地区2001年2004年期间实施的“九年一贯”课程改革中,把课程改革、教学改革、评价改革有机地整合到教育改革的行动中,实行多元化教学评价也格外重视“实作评量”,即表现性的评价方法。
⑵国内研究现状
在我国大陆,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启动和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的深入进行,表现性评价也引起教师和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不少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对其进行了研究和介绍。
我国学者黄光杨认为,表现性评价能较好地展示学生的口头表达力、文学表达力、随机应变力、想象力、创造力、操作演示技能。
北师大赵德成教授认为:“在新课程背景下,认识和了解表现性测验,并在课堂评价实践中积极地应用与推广,具有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现实意义。”他还认为:作文课程的性质决定了“作文教师要在课堂评价中开发和使用表现性测验,以促进学生的作文学习,并改善教师的课堂教学。”7在《表现性测验及其在中小学课堂评价中的应用》一文中他还从实际应用的角度介绍了表现性测验,并讨论了在课堂评价中应用表现性测验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如表现性任务的设计、评分标准的开发及实际困难的克服等问题。
张咏梅 、孟庆茂认为,表现性评价是一种新型的更为直接地考核学生的方法,它在测查学生的高级思维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以及优化教学过程方面有显著作用,同时,表现性评价的使用对当前的考试和评价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
赵希斌认为,表现性评价能将教学和评价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能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相联系,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助于达到素质教育的目标的特点。他还认为,表现性评价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明确评价目标和评价标准——设置表现性任务——管理和指导评价过程,进行资料和数据收集——判断和达成评价结论——对学生的学习和教学改进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普通高中新课程研修手册——新课程与学生评价改革》将表现性评价列为高中学生评价的重要评价方法,该手册对表现性评价的含义、如何设计与评估表现性任务、如何开发观察与评价工具及表现性评价的利弊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
此外王斌兴在其所著的《新课程学生评价》一书中对表现性评价的功能、特点、评价标准的编制、表现性任务的设计进行了介绍,丁朝蓬在《新课程评价的理念与方法》一书中对如何设计评分规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小结:综上所述,国外对表现性评价的研究较为成熟,而且已被广泛地运用于教学实践。与国外相比,由于表现性评价在我国大陆起步较晚,我们对表现性评价的研究还处在实验和探索阶段。尽管我们一些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在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大多数还只是处于文献整理与介绍性的研究;在实践方面,我们也只是在课程改革实验区的一些课堂教学评价中或中考命题中,尝试性的开发和使用表现性评价,而且由于教师对其基本原理和适用原则还存在模糊甚至错误认识,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没能真正地发挥表现性评价的作用。
2.研究的价值
⑴表现性评价有利于促进教与学的发展
国外有关表现性评价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表明,表现性评价之所以能够引起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并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是因为其具有目标导向性、整体性、实践性、过程性、开放性、个性化与层次性等优点。将表现性评价法应用于语文教学评价领域,不仅可以帮助教师客观地评估自己的教学,而且可以帮助学生反思、改进自己的学习;不仅可以评价学生知识的积累,还可以评价学生在生活实践中运用语文知识的能力;不仅能够评价学生语文学业水平方面的发展情况,而且适合于评价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方法、学习兴趣和态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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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表现性评价符合新课程评价理念
“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是本次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所追求的不是给学生下一个精确的结论,更不是给学生一个等级或分数与他人比较,而是了解学生发展的需求,重视被评价者的差异,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进步和变化,给予及时的评价与反馈,促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这种课程理念的实施,对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教育工作者在教学中建立评价目标与内容多元、评价主体与评价方式多样化和着眼于促进学生发展的新的评价体系。而表现性评价作为一种充分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的质性评价方法,顺应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评价的需要,它与新课程提倡的发展性评价理念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表现性评价强调评价标准的多维性,强调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强调将评价作为教学的反馈,强调评价的个体化与层次性等等,正切合了《标准》提出的发展型性评价理念。因此,将表现性评价应用于语文教学,将有效地促进教师与学生的发展,并为新课程评价改革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
⑶表现性评价适应语文教学实践的需求
新课程改革以来,语文教学评价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应试教育”的长期影响,语文教学评价改革的步伐迈得还很艰难。长期以来,我们的语文评价从意识到行为顽固地滞留在传统的注重结果的终结性评价上,评价与教学分离,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方式单调,评价功能突出甄别与选拔,从而忽视了学生的发展性需求。在这种评价制度下,学生处于被动地位,自尊心和自信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主体能动性得不到很好的发挥。这一问题已经成为推动新课程评价改革的障碍。因此,树立全新的评价理念,构建全新的评价体系,运用先进的评价方法,促进学生素养的发展,势在必行。
⑷本研究可以填补我国语文教学评价研究的空白
综观国内外有关表现性评价研究现状,我们可以发现,与国外相比,由于表现性评价在我国大陆起步较晚,我们对表现性评价的研究还处在实验和探索阶段。尽管我们一些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在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尽管在很多课程改革实验区的课堂教学评价中乃至中考命题中,已开始尝试开发和使用表现性评价,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在日常教学中能够结合语文学科特点有效运用表现性评价的还很有限,而且不少教师和研究人员对其基本原理和适用原则还存在模糊甚至错误认识。
鉴于此,本课题将重点对国外有关表现性评价的理论进行梳理和分析,这对于丰富和发展我国评价理论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在理论探索的同时,我们还将探讨表现性评价的相关理论与我国语文教学相结合的可行性及有效性,创建有利于学生素养提高的语文表现性评价模式、评价标准、评价任务和评价工具,这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和推广价值。因此,我们认为,开展表现性评价研究,对丰富我国语文教学评价理论,进一步推动新课程评价改革的实施,更好地发挥表现性评价在语文教学中的作用,促进语文教学效率的提高和学生素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 研究的目标、内容与重点
1.研究目标
本课题希望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探讨表现性评价的特点、模式、理论依据及其应用于语文教学领域的可行性,创建有利于学生语文素养发展的表现性评价指标、任务、评分规则和评价工具,从而实现通过表现性评价促进学生语文素养发展的目标,丰富和完善发展性评价理念,推动新课程学生评价改革。
2.研究主要内容
本课题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就表现性评价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进行研究。
理论层面。本课题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探讨表现性评价的特点、原则、理论依据、及应用于语文教学领域的可行性。
实践层面。本课题主要通过行动研究、个案研究,探讨表现性评价系统的建构与运用,其中主要包括语文表现性评价模式、评价目标、评价任务、评价工具及具体实施过程的研究和探讨。
为了使课题研究顺利深入地开展,我们将本课题分为三个研究小组,分别就表现性评价在作文、口语交际、阅读三个方面的运用展开研究。
3.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⑴本课题首先要探讨表现性评价之于学生语文素养发展的意义与价值。
⑵有关语文表现性评价的指标、任务、评分规则的创建和使用是本课题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四、 研究的思路、过程与方法
1.研究的思路
本课题定位为应用性研究。
本课题首先通过调查研究和文献研究了解目前我国中学语文教学评价现状,明了表现性评价相关理论和实践运用情况,然后在此基础上明确本课题的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并设计研究方案。而后通过资料研究和行动研究,探讨表现性评价与语文教学结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开发语文表现性评价系统(表现性评价模式、目标、标准、任务、评价工具、评价的具体实施)。然后通过行动研究和案例研究验证、完善表现性评价系统,最后对实施过程进行探讨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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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过程与研究方法
⑴第一阶段(2007.9——2007.11)
通过资料研究了解国内外有关表现性评价的理论,通过调查分析了解语文教学评价现状,在此基础上设计研究方案,进行开题论证。
⑵第二阶段(2007.12——2008.7)
通过资料研究和行动研究探讨表现性评价与语文教学结合的可行性,建构表现性评价系统。 ⑶第三阶段(2008.8——2009.2)
通过行动研究和案例研究验证、完善表现性评价系统可行性及有效性。 ⑷第四阶段(2009.3——2009.9)
对研究过程进行反思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研究报告;汇报研究成果。
五、预期研究成果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完成时间 负责人 前测调查报告 研究论文 阶段成果汇报课 (限5项) 后测调查报告 阶段小结 汇报课 最终成果结题报告 (限3项) 论著 书面材料 2007.9 书面材料 不定时 录像 不定时 肖艳 课题组成员 所有课题组成员 肖艳 书面材料 2009.5 书面材料 2007,2008,2009 录像 2009.7 部分课题组成员 书面材料 2009.8 田卫华 书籍 2009.9 田卫华 六、完成研究任务的可行性分析 1.课题组核心成员
本课题研究顾问董蓓菲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是本人读研究生时的导师,她将会对本课题研究作理论方面的指导,顾问周於老师是常州市教研员,他对语文教学评价有专门研究,他将对本课题作全程作指导。本课题组其他核心成员均具有深厚的学科专业素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他们都参与过市级课题《农村中学减负增效研究》和区级课题《高中作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开发和配置》研究,且两课题都结题。以上老师在研究的过程中均有多篇论文发表或获奖。 课题组核心成员及分工如下: 姓 名 董蓓菲 周於 谢亚仙 史云霞 展小芹 肖艳 张玲 徐艳
工作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 常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常州市安家中学 常州市安家中学 常州市安家中学 常州市安家中学 常州市安家中学 常州市安家中学 专业技术职务 教授 中学高级 中学一级 中学一级 中学一级 中学一级 中学一级 中学一级 中学一级 研究专长 语文课程与教学 语文教学评价 作文教学及评价 作文教学及评价 作文教学及评价 口语交际教学 口语交际教学 口语交际教学 阅读教学及评价 课题组中的分工 顾问 顾问 作文表现性评价 作文表现性评价 作文表现性评价 口语交际表现性评价 口语交际表现性评价 口语交际表现性评价 阅读表现性评价 4
课题组核心成员 诸华平 常州市安家中学 蒋治平 常州市安家中学 中学一级 阅读教学及评价 阅读表现性评价 2.前期准备工作 我们通过文献研究了解了表现性评价相关理论和实践运用情况,通过调查研究明确了目前我国语文教学中学生评价的症结所在。前期的研究工作表明:表现性评价法作为一种从实践中涌现出的质性评价方法,它具有实践性、过程性、发展性、整体性、人性化等特点,它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传统评价方式的诸多弊端,在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方面表现出相当大的生机和活力,对改变目前我国语文教学中学生评价的现状和推动新课程评价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和实用价值。因此我们认为,本课题研究是有益的,也是可行的。 3.完成研究任务的保障条件 参阅的文献资料 论著:
⑴施良方著《学习论》人民教育出版社
⑵吴庆麟编著《认知教学心理学》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⑶沈玉顺主编《现代教育评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⑷(美)Ellen Weber著《有效的学生评价》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⑸(美)Diane Hart著《真实性评价》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⑹王斌兴编著《新课程学生评价》开明出版社
⑺ (美) Barbara E.Wavoord&Virginia Johnson Anderson著《等级平分---学习和评价的有效工具》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⑻ (美) Robert L.Linn &Norman E.Gronlund著《教学中的测验与评价》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⑼(美)Grant Wiggins著《教育性评价》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织编写《新课程与学生评价改革》 高等教育出版社 ⑾丁朝蓬著《新课程评价的理念与方法》人民教育出版社 ⑿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走进新课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文章:
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
⑵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成长和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的研究”项目组《关于学生评价改革的几个问题》
⑶《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⑷张咏梅 孟庆茂 《表现性评价及其相关问题 》 载《教育理论与实践》﹝j﹞ 2002. 2(7):27) ⑸硕士论文《中学生口语交际表现性评价研究》
⑹硕士论文《在任务型语言教学中进行表现性评价的行动研究》 ⑺硕士论文《小学数学表现性评定开发的行动研究》 ⑻硕士论文《化学教学中活动表现评价实施方案的构建》
⑼赵德成 《表现性测验及其在中小学课堂评价中的应用》﹝j﹞ 载《作文建设》,2002,(11):40 ⑽李永珺 张向众《新课程评价中的表现性评价》 载《教育发展研究》,2002,(12):54
研究经费与研究时间的保障
本课题研究所用经费一概由学校提供,研究时间为两年,足以完成研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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