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控制和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维持良好的财务运转秩序,特对借款审批和费用报销作如下规定,要求各级人员严格按此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 借款审批相关规定 一、 备用金借支流程:
1、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 《借款单》 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 (大小写须完全一
致,不得涂改)。
2、 审批流程:业务总经理(职能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 财务主管审核签字 →
超过借款限额需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
3、 财务付款:凭各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领款手续。 4、 借款金额超过 4000 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二、 备用金借支相关规定 1、 借款限额:
借款额2000元以下由业务总经理审核签字,超过2000(含)元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出差借款额应根据出差天数按以下标准借支:
公司及业务团队 总经理 部门经理 主管 一般员工 2、 特殊借款:
按特殊流程执行,即借款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详细备注原因、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经业务总经理签字担保、财务部经理审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交财务部出纳处办理借款。 3、 前次借款未还清,不予办理新的借款。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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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 300元/天 240元/天 200元/天 省外 400元/天 300元/天 250元/天 1、 报销发票必须符合以下各要素: A、 要有税务机关监制章。
B、 手写发票或机打的增值税发票要求写公司全称,不允许涂改。 C、 日期:发票日期不允许空白和涂改。
D、 发票小写金额应与大写金额一致,且不允许涂改。 E、 要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F、 发票内容(项目)不允许空白,如具体内容(项目)较多,可泛写统称,
并附加盖有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的明细清单。
2、 所有费用报销必须提供真实可靠合法的原始票据,如发票遗失需附情况说明,
证明人签字,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
3、 费用报销应及时,差旅费及其它费用的报销应于出差返回公司或费用发生后7
日内到公司财务部办理手续;费用发生一次报销一次,不得累积报销;对无故不按时办理报账手续或报账后原借款仍有结欠的,由财务部向其发出催促报账或催收欠款通知书,在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仍不结清手续者,其结欠款项从出差人员工资中扣收,直至收清为止。
4、 差旅费报销填写“差旅报销单”,其他费用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时
应将原始费用凭证整齐地粘贴到“原始凭证粘贴单”上,需作说明的附《情况说明》或在粘贴单上加注说明。 二、 报销流程:
1、 报销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 业务总经理审核签字 → 财务主
管审核签字 → 超过报销限额需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
2、 部门经理、各业务团队负责人发生的费用由其对应的上一级领导审批,公司
总经理发生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常规报销交财务审核,金额超过1万元(含)的报销由董事长审批。
3、 财务付款:报销人凭签批的“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在财务部出纳处
办理报销手续,有借款者先清算借款。 第四条 差旅费的报销标准及相关规定
1、允许乘座的交通工具、住宿费、生活补贴标准:
职位 允许乘座的交通工具 住宿费(元/天) 生活补贴(元/天) 省内 省外(特殊地区除外) 省内 省外(特殊地区除外) 第 2 页 共 6 页
省会城市 一般城市 公司及业务团队总经理 部门经理/主管 一般员工 飞机、汽车、火车、轮船 飞机、汽车、火车、轮船 汽车、火车(硬卧以下)、轮船(三等舱以下) 120 100 80 180 150 120 省会城市 一般城市 50 40 40 150 120 100 50 40 40 50 40 40
说明:A、特殊地区指:
沿海城市:北京、天津、大连、青岛、上海、宁波、福州、厦门、汕头、
温州、珠海、深圳、广州、海口。
东北省会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
B、乘坐火车卧铺,需白天乘车时间在6小时以上或夜间乘车。
C、因出差任务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可凭本人纸质机票、登机牌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 2、出差人员发生的区间交通费在允许乘座的交通工具的标准内凭发票(需背书
起止时间和地点)报销,超标准部分不得报销;乘坐公司车辆或相关业务车辆不再报销交通费。
3、出差人员发生的市内公交车费和出租车费凭发票(需背书起止地点)报销,
但报销额需控制在下列标准之内(开车或随车办理业务,不允许再报销出租车费):
项 省会城市 省外 一般城市 省内 30元/天 20元/天 20元/天 20元/天 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40元/天 一般员工 30元/天 如确因工作原因超标准的必须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凭发票据实报销。
4、交通费、住宿费必须凭有效发票(需背书时间和酒店名称、电话)报销,住
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出差人员住宿费实际支出低于规定标准的,其节余部分按50%奖励个人。
5、下级员工同上级一起出差,其住宿费标准可比照上级标准执行。特殊情况,
如参加重要会议、重大谈判等,其住宿、乘座交通工具需超标的,须事前征得公司总经理的同意,否则,超标准部份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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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差人员乘坐长途车、船过夜,未发生住宿费用的,按40元/天的生活补贴
标准增发夜餐补贴。
7、出外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 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凭会议证明和发
票,在审核后实报实销,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出差由接待方负责的费用,出差人员应主动告知,公司不再重复报销。
8、出差人员当日往返或回程日,每人每天按20元计发生活补贴,返回时间在晚
上10点以后的(需有证据证明),按40元计发生活补贴,在成都六城区所属范围内办事不能回公司吃午餐,按每人8元发放误餐补贴,不执行费用报销程序。
9、差旅费单笔报销金额超过2000元(含)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1、 列支范围:主要用于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支出的餐费、茶水费、娱乐费、礼
品费等。 2、 列支权限
1) 业务团队应结合自身业务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业务费用支出的管理,
控制不必要的业务费用发生、杜绝少用多报现象等。在需要发生业务费用,经办人应事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得到许可后才允许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2) 一次性支出金额在1000元(不含)以下的,由业务团队第一负责人审批签
字,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六条 使用公司车辆费用报销规定
1、 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归公司行政部,实行用车申请制度,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2、 公司车辆所发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修理费、洗车费等费用
按照公司财务制度报销并核算。其中,车辆大修理必须征得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3、 行政部核算规定各类车型的单位里程用车费用,每月末统计用车部门实际发
生的行驶里程数、汇总计算用车费用,并报财务部计入各用车部门的汽车费用。
4、 申请公司车辆的用车部门所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及所派司机产生的住宿费
用、生活补贴等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第七条 其他车辆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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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开私车办理业务,当公司车辆派车有困难又确因工作需要用车事,应按照和接受以下规定私车公用:
1、 按照行政部“用车管理规范”流程填写用车申请,经批准、后用车,其费用
报销按1.5元/公里用油票粘贴报销。
2、 费用报销时,应有部门总经理、业务主管和行政部经理审核签字,否则不予
报销。
第八条 其它费用的报销
1、 办公费(详见办公费用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购臵、管理、发放,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直接向行政部领取,严禁公为私用或故意损坏浪费。 2、 邮电费:座机电话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统一结算费用,各部门在使用电话时,
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拔打长话时,按行政部规定方法使用,不得用座机打私人电话。
3、 培训费:公司组织的对内对外的培训,需由牵头部门提出培训计划,列出培
训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培训结束后,应对费用进行结算,其费用开支应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超预算,应提前获得公司总经理的批准,否则,超支自负。
4、 广告费、会议费: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制作资料、发布电视、报刊广告,
以及参展等,需由牵头部门提出计划,列出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同时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流程报销并核算。
5、 探亲费:转正后员工可享受每年一次(限一趟)报销探视父母或配偶产生的
往返交通费用(指长途车费);探亲目的地指父母、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报销费用的标准限长途汽车或火车(硬卧及以下)所产生费用。员工报销时需先经过行政部审核批准并备案。
6、 业务团队建设费:各业务团队、部门组织开展的内部团队活动应事前向行政
部提交活动申请(注明活动时间、地点、交通、主题、形式、费用预算等),并按相关流程进行审批,在报销费用时将活动申请附在报销单后面。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 员工在费用报销上弄虚作假,私费公报或少支多报的,一经发现,除退出多报费用外,并对当事人给予违规金额两倍以上的经济处罚,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部门经理、业务团队第一负责人因审查不严,导致费用多支多报或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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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给予违规金额一倍以上的经济处罚。财务部经理、会计因审核不严,导致费用报销违规的,给予违规金额等额的经济处罚。
2、 员工借款(含出差借款、业务借款、私用借款)超过规定期限,经多次催促仍未偿还的,从员工工资中扣收,直至收清为止。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修改权属**************财务部。
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从2012年2月1日起执行,本管理制度正式颁布起,上一版
本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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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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