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房源管理的各个环节,保证资源质量和最大限度的创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房源归属及拆佣管理
一、房源拆佣的范围及比例
(一)分配范围:房源只参与按公司收费标准收取的佣金的分配,不参与其它获益的分配; (二)分配比例:
1、公司有该房源委托书的,房源人20%,收匙人5%,签订书面多家委托人5%,签订书面独家委托人20%;(书面委托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视为无效委托)
2、所收钥匙在成交前已取走,则房源人按20%分配。 二、可拆佣房源的标准
(一)房源关键要素齐全、准确,方判定为可拆佣房源。具体为:
楼盘名称、具体的物业地址、楼层、总层数、建房年代、价格、产权面积、产权情况、装修、看房情况、业主姓名、正确联系方式
(二)以上要素的完整和准确性的完善,最迟不超过24小时。如果成交发生在24小时之内,则成交后进行修改、补充达标的房源,仍不可拆佣。
(三)如因要素不齐全,没能达到拆佣标准,房源人不能参与业绩分配,则该部分业绩划规公司。
三、在以上必备要素之外,城区、片区、用途、类型、户型、实用面积、交易方式、朝向、付款等信息对于后续工作非常重要,要求尽量完整登录。
四、经纪人接盘操作流程:
获得报盘信息 规范填写《中联地产物业信息登记表》 第一时间录入中联地产楼盘系统, 接盘3天内勘察物业,业主签署《出租/出售委托书》 当日将委托书交本组分行经理
五、房源新增中违规的处理:
(一)未在3天内勘察物业,由业主签署《出租/出售委托书》,即使要素齐全,达到可拆佣房源标准,按10%享有其业绩分配。
(二)如新接房源未在第一时间登录中联地产楼盘系统,视为窝盘。如登盘时间在成交时间之后,不论任何情况均视为成交分行与成交人窝盘。窝盘行为根据其产生的影响对责任人罚款50—500元。
(三)所有在公司成交的盘源均应为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现有的房源,否则此单不计所有业绩和提成。外接代办过户除外。
六、房源的不同状态及转变 (一)无效盘:
如房源的楼盘名称、栋数、房号准确无误,但确实没有业主电话,可作为半成品录入中联地产楼盘系统,状态为无效盘;已有联系方式但全部失效的也列为无效盘。无效盘48小时内扫进资料盘。得到有效联系方式后视为有效,转到当前。
以资料盘为基础,提供业主电话,并按可拆佣房源标准跟进、完善信息,则完成全部工作的经纪人享有100%的房源份额。
可拆佣房源标准中关键信息,缺失其中任何一条,视为无效盘,无效房源不享有业绩分配。 (二)房源状态由有效改为无效、已租已售等状态后,重新开盘,该房源为开盘经纪人所有。开盘的界定为:第一时间联系业主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房源跟进。
七、人事变动的房源处理:
(一)两种情形的人事变动涉及房源的转出
1、经纪人职位变动,不再在营业部从事经纪人岗位工作 2、经纪人离职,不再在本公司工作
经纪人在区域、分行间调动,房源归属不变。 (二)人事变动后房源的处理
分行经理将该经纪人的全部房源转为公盘,暂存分行经理名下,在48小时内分配给分行其他经纪人,通知接管理经纪人。经纪人接管后履行房源权人所有的责任,享受相应的权益。
分行经理名下不得有房源存放超过48小时。
(三)经纪人调岗或离职,在异动之前已成交的,按标准全额提成;异动前未成交的,则不再享有该房源提成。
第二章 重盘、垃圾盘等虚假房源的管理
一、重盘
(一)重盘的产生:经纪人接到房源时,没有查看系统中是否已有有效房源登记,导致重复登录,甚至明知重盘仍然恶意输入房源。
(二)重复房源的归属:以录入中联地产楼盘系统时间先后为界定标准,先录者为房源归属人。 (三)重盘的管理:
1、日常检查:分行经理必须定期检查重复房源,两次检查间隔不得超过7天。
2、重盘的处理:分行经理负责本分行重盘的处理,将重盘中的有效跟进转入有效盘中,在重盘中跟进“经核实,此房源与A号房重复,以A号房源为准”,同时将重盘状态改为无效。出现重盘,对重复登记经纪人罚款50元/条,由分行内部执行。
3、考虑到系统信息交换原因,登记时间在20分钟以内的重盘不在罚款之列。但要及时作出
二、垃圾盘:
(一)垃圾盘的产生:有效房源的状态发生变化,比如:售盘中出现已售、不售、只租不售、
处理。
暂时不售等状态变化,租盘发生已租、不租等状态变化,但是相关责任人没有及时更改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的房源状态,导致垃圾盘的产生。 (二)垃圾盘的管理:
1、专人清理:垃圾盘由房源人负责清理。
2、清理方式:经纪人负责清理各自房源。当房源跟进中出现相关提示(如:此房已售、不售,此房已租、不租等)后,房源人应及时核实情况。如跟进属实,则立即更改房源状态。如跟进不符,房源人必须将核实的详细情况写上跟进,并反馈给分行经理,杜绝类似恶意行为发生。恶意跟进罚款50元/次,在各分行内部执行。
3、清理期限:经纪人应及时清理自己的房源。有效房源出现相关提示达到7天,房源人既未在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更改房源状态,也没有跟进核实的详细情况,则对该房源人实施罚款,每条房源15元,并由房源人马上跟进落实。罚款在各分行内部执行。
三、虚假房源的界定
(一)确认为重盘或垃圾盘的房源,均属于虚假房源。
(二)公司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的房源信息有以下任一情况,均可界定为虚假房源。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无法带客户看房,在两周内超过三次的; 2、委托有效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房源信息;
3、分行已成交超过一周(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仍未在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录入成交记录跟进的;
4、价位在30万以下(含30万)的房源信息涨幅超过20000元,价位在30万至50万的房源信息涨幅超过30000元,价位在50万以上的房源信息涨幅超过50000元,经确认超过一周仍未调整修改的房源信息;
5、物业地址、面积、楼层、配套设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房源信息;
6、所在地段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房源信息与房源的实际位置相差超过一条街或路)的房源信息;
7、出售物业面积或总价中包含车库、地下室等未加以说明的房源信息; 8、房屋建成年代误差超过3年的房源信息。 四、虚假房源的处罚:
(一)各分行经理负责对所在分行的房源质量进行把关。公司总部对各分行每月出现的虚假房源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并按其当月总套数多少,处以10-60元/套的现金处罚。
(二)记录和处罚的范围包括:本章第三条定义的虚假房源,但规定处理期限(7天)内的重盘和垃圾盘除外。
(三)具体处罚标准:有5套或以下者,罚款10元/套;有6-10套者,罚款20元/套;有11-15
五、虚假房源信息的监管方法
1、告知客户及全体员工,号召共同监督; 2、设立风险防范中心,专人监管。
3、以上涉及的罚款,注明为分行内部执行的,列入分行基金,公司每月检查由公司开具过失
套者,罚款30元/套;总数超过15套者,罚款60元/套。
单,罚款从工资收入中扣除。
第三章 输盘标准
一、“楼盘字典”输入标准
1、分行经理具有添加“楼盘字典”的权限;
2、“楼盘字典”输入须准确无误,新增加楼盘字典应以其房屋所有权证或相关产权证明上的名称为准,须注意物业注册名与广告名称有时有区别;
3、开发超过一期的物业,完整名称应为“楼盘名称+期数(+别名)”。如“东海花园二期(附录居)”。没有别名则直接输入,如“海月花园一期”。
二、“栋/座”输入标准
1、当栋/座为阿拉伯数字时,以两位以上阿拉伯数字输入,如“01、02、15……”; 2、当栋/座为英文字母时,直接输入大写字母“A、B、C……”; 3、当栋/座为汉字时,直接输入,如“华联阁、观景阁……”; 4、以上三条,一律不允许带任何单位,如“栋、座……”; 5、只有唯一一栋,只允许输入“单栋”。 三、“房号”输入标准:
1、完整房号包括楼层和房号两部分缺一不可,房号必须连楼层一起填写;
2、房号为阿拉伯数字时,采用“2+2”登录法。前两位为楼层,后两位为房号,如“0108、2604、1917……”等。楼层和房号在10以下的都须在数字前面加“0”;
3、房号为英文字母时,采用“2+1”登录法,且用大写字母表明。如6楼f单元则录入“06F”; 4、录入整层,如2楼整层,需录入“0200”,其中“00”代表整层。几层一起报盘的,须每层分开录入;如几层必须一起租或售,则在相关各层的备注栏中都要注明。
5、特殊情况照实在备注栏填写; 四、其他项目
1、“交易、状态、面积、价格、产权、现状、看房、装修、证件、付款、付佣、配套、备注”等项目,均需要准确填写;
2、“交易”栏如为出售且价格为空房出售价格,无论房内有无家私电器,则“家具、家电”
3、“业主”项填写时应填上产权证上的名称,无司或个人,未确认前只能填写联系人一
栏填写为“无”;
栏,“联系人”必须注明先生或小姐等称呼;
4、“电话”栏须注明类型(办公或家庭或小灵通),尽可能多的填上号码; 5、“来源”必须选择清楚。 五、处罚措施
1、房源输入不规范的,其他同事发现后,可在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跟进提示,提示后24小时内房源人仍未修改,可通知本分行经理直接修改并更改该房源拥有人,不允许经纪人重新录入该房源。
2、 面积、栋号、房号等输入错误,按无效盘处理。
第四章 房源销控(封盘)
1、预定条件:1)价格达到或接近业主委托价 2)定金数额必须足定2万,租、售单小定或诚意金最低数额均需达到佣金保障。
2、在达到预定条件后,分行经理有权在72小时内对相应的房源进行销控(封盘)。
3、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长销控(封盘)时间,分行经理必须请示区域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同意,并在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上写好跟进,跟进内容为:“此单已经区域经理同意,封盘时间延长至*月*日*时*分。”
4、成交业务若有分行合作,由盘源所在区域分行经理实施销控(封盘)。 5、销控违规的处理:
1)如出现未经区域经理批准自行延长销控(封盘)时间,或经批准延长但未写跟进,对分行经理罚款200元/次。
2)如出现价格未到位、未签订《委托购买协议》、诚意金收取金额不足等情况,经理自行销控(封盘),需追究经理责任,每次视情节轻重罚款200—1000元;
第五章 房源开发流程
附件:1、物业信息登记表
2、出租/出售委托书 3、房源开发流程图
附件1:
业主房源租售信息登记表
公司登记房源编号: 证件种类 证件号 电 话 电 话 E-mail 房产租售 □ 租 □售 □租售 分行名称: 业 主 姓 名 代办人姓名 联系地址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物业名称 房产地址 省(市) 区(县) 房□ 电梯房 □ 楼梯房 产 □ 跃层住宅 □ 复式住宅 类□ 写字楼 □ 平房 型 权属关系 原产权单位 2□ 酒店式公寓 □ 别墅 □ 四合院 □使用权 □ 普通住宅 □ 门面房 □ 其它 □经济适用房 □其它 □产权房 □成本价 □优惠价 □业主私房 □房地产管理局 2 2建筑面积 m 使用面积 m公用分摊面积 m 绿化率 容积率 共 层 户型: 2该房在 层 居室数量: 厅房数量: 2一梯 户 卫生间数量: 朝向: 室1: m 朝 方向 室2: m 朝 方向 房 屋 资 料 室3: m 朝 方向 室4: m 朝 方向 厅1: m 厅2: m2 2 2 22 卫1: m 卫2: m 222厨房: m 院落: m 其它: □空房 □非空房 □正在居住 屋龄: 年 建筑年份: 购买年份: 年 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 年 屋内设备 家电 电器 配套设施 其它 装修 地面: □木地板 □大理石 □地砖 □地毯 □其它 墙面: □壁纸 □木包墙 □漆 □其它 □衣柜 □沙发 □床 □字台 □其它 □电视 □空调 □冰箱 □音响 □热水器 □洗衣机 □其它 □管道天然气 □ 罐装天然气 □ 其它 电梯 几梯几户: 开放时间: 有无值班员: 电梯品牌: 物2管理 物业管理费: 元/ m 管理公司 业2状车位 停车方式: 停车费用 元/ m 况 会所 □学校 □医院 □活动中心 □体育场馆 □邮局 □银行 □商场 □超市 预期售价: 预期租金: 预期付款方式:押 付 预期出租年限: 备注: 业务人员签章:
填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房源开发流程图
经纪人通过行街、来访、网络、朋友等渠道获取房源信息
经纪人与业主取得联系,确认房源租售基本情况并预约勘察时间 经纪人将确认租售的房源在系统中查重,无重盘后将房源录入系统 经纪人实地勘察房源,查验产权证、国土证 经纪人与业主沟通通过中介交易的好处,获取业主书面委托,签订《委托出售(租)协议》 经纪人第一时间将实地勘察所得信息在楼盘系统中作出真实、准确的反映,达到拆佣标准,客观上促进房源成交 房源推广,营销展示 经纪人和业主保持联系,及时更新房源信息 业主已售或不再委托出售 我售 楼盘系统中有效委托达3个月未售/租成交,且业主愿意继续委托的 经纪人将成交所有资料报分行行政经理处 经纪人跟进已售时间、成交价、成交渠道来源和不再委托出售的原因,转资料 经纪人通知分行经理修改新的委托日期,并跟进说明原始委托日期及租/售价格,一直未售出的物业原因 分行经理将对应的成交信息录入,做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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