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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合同

来源:尚车旅游网


房屋交易合同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特别提醒:在您确认签署本合同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绿色字体标注的条款。一旦您签署本合同,即意味着您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均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乙双方自愿出售及购买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号;产权性质为:公产/私产/单位产;产权人为: ;房屋建筑面积/计租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上标记面积为准);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住宅/非住宅)。

2、甲方确认该房屋如下信息:

2.1该房屋是/否有抵押,抵押权人一: ,抵押金额: (小写) 元(大写) , 抵押登记日期为: 年 月 日。抵押权人二: ,抵押金额: (小写) 元(大写) , 抵押登记日期为: 年 月 日。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该房屋的原贷款机构提交一次性还清剩余贷款的申请,且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提前还款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2该房屋有查封/无查封;

2.3该房屋未出租/已出租:

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的,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押金为(小写) 元(大写) 。甲方承诺:若承租人不是乙方,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房屋的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同意继续出租,就房屋租金及押金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 年 月 日所产生的租金,归乙方所有,且押金(如有)一并转交乙方,由乙方在租期届满后退还租户。

甲方于租赁期限到期前与承租人解除交易房屋租赁合同,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押金),甲方承诺依照本协议约定按时交付房屋。

3、甲方承诺对该房屋的信息进行了全面、真实的披露,乙方确认对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已实际验看过且对房屋实际情况进行了实地勘验,对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

二、房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双方约定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1、定金的支付:乙方于, 年 月 日将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交付甲方作为定金,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无法履行或解除,则已付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再将该房屋转让于任何人;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无法履行或解除,则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上述定金将在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相关交易手续同时自动转为部分房款,并于乙方按约定交付购房

款/首付款之时,甲方将该笔定金返还乙方以便乙方存入XX市房屋管理部指定的资金监管机构(以下简称“资金监管机构”),履行资金监管程序。

2、其余款项的支付:除已支付的定金外,甲方同意乙方的付款方式:

2.1全款(房屋成交价格=定金+购房款) : 甲乙双方须于 签订《XX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同时乙方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机构办理代收代付手续、甲方须将已收取的定金返还乙方。

2.2贷款(房屋成交价格=定金+首付款+贷款):甲方同意乙方采用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甲方同意乙方采用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款,且双方均同意按照如下方式履行:

2.2.1乙方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甲乙双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签订《XX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乙方应于打印《XX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手续并将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机构,根据贷款银行要求的时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一切相关手续,支付一切相关

费用;

2.2.2乙方以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乙方具体首付款额度、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年限以银行(或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最终审核为准。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相关材料,如因乙方自身资质或所提供之相关材料不符合贷款银行的审批条件,导致贷款不能正常办理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哪种方式解决:

2.2.2.1乙方自行筹齐购房款,以全款的方式购买。自确定不能办理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到房管部门撤销原《XX市存量房买卖协议》,撤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到房管局签订《XX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将乙方的付款方式变为全款。乙方购房款需在重新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存入资金监管机构。如变更全款方式,甲乙双方无需重新打印《XX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的,乙方应自确定不能办理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房款并存入资金监管机构。

2.2.2.2乙方自确定不能办理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继续申请其他贷款机构贷款(继续申请最多不得超过5家贷款机构),至获得该贷款机构批准,乙方自行负担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如仍未获得批准的,双方按照本合同2.2.2.1条款履行。

2.2.2.3本合同终止,乙方支付的款项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担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相关费用约定

甲方确认该房屋未过两年/过两年未过五年/过五年。甲方确认本人家庭名下房屋有二套/无二套,办理过户的有关税、费:甲方承担费用:增值税及其相关附加税/

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需缴纳的产权转让手续费/公证费/其他 。乙方承担费用:增值税及其相关附加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需缴纳的产权转让手续费/公证费/其他 。办理手续过程中出现新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上述费用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如若甲方确认的该房屋信息与事实不符,就此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四、房屋过户及交付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为全款支付房款的,甲乙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乙方为贷款支付房款的,应于乙方申请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到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如《XX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中约定的房屋过户时间与本合同不符,以《XX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为准。

2、对于甲方所售房屋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以下简称“房屋费用”) 的结清,甲乙双方均同意保管部分房屋费用结清押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该笔押金存管方式为乙方存管:

2.1如房屋费用结清押金乙方存管的,甲方应在双方签订《XX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前向乙方支付房屋费用结清押金。待甲乙双方过户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房屋费用均已结清或交房后一个月内乙方未主张甲方存在欠费情形的,则乙方应将上述房屋费用结清押金无息交付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支付应返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在过户后且在

交房后一个月内乙方发现甲方仍有上述房屋费用未结清,甲方自乙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清偿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从房屋费用结清押金中支付相关款项用于结清该房屋费用,房屋费用结清押金剩余部分无息交付甲方,若房屋费用结清押金不足以结清该房屋费用,且甲方自乙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不配合予以清偿的,甲方除有义务支付结清押金不足部分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支付结清押金不足支付部分的5%作为违约金。

3、如甲乙方未保管结清押金的,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前,甲方需出示上述房屋费用的结清证明,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办理过户手续,且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追究甲方相关违约责任。

4、甲方承担房屋交付之前的房屋费用,房屋交付之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房屋交付时的房屋费用存在结余的情况,则乙方应于房屋交付之时将上述费用的结余款项支付给甲方,如若乙方未支付,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作为违约金。

5、甲方将该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装修设备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交付给乙方,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房屋主体及留存的装修设备保持签署合同时原状,若甲方未按本约定留存装修设备或未保持原状的,则甲方需按照对应装修设备市场价双倍金额赔偿给乙方。

6、房屋交付时间约定:甲方应于甲乙双方到房管部办理过户手续完毕,且甲方全部房款到账 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

该房屋交付时,甲方与乙方须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度数,并交接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物品并在物业交

割清单上签字。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水、电、暖气、物业、有线电视等房屋配套设施之更名过户手续。如《XX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中约定的交付房屋时间与本合同不符,以本合同为准。

7、该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六、甲方之承诺及确认

1、甲方确认其对该房屋的抵押、贷款、查封、出租、 漏水、户口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真实的信息披露,无任何欺诈和隐瞒,如有违反,甲方除承担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外,还需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保证其所售房屋无任何产权纠纷,未被限制转让。甲方承诺其配偶与其所售房屋的共有权人均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认可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定,且无他人对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因甲方违反前述承诺,导致该房室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从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该房屋成交价格30%作为违约金。本条款为独立条款,即使本合同及其他文件因甲方违反前述承诺,依法被变更、撤销、解除、终止或认定无效的,本条款依然有效,甲方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适用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违约责任。

3、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整所有权及使用权,能完全支配及处分。该房屋在本次转让之前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拆改等事宜,甲方应及时清理完毕,保证不影响办理过户、贷款、腾房等相关手续,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确认该房屋在其本人或其近亲属持有期间,在房屋本体结构内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杀、他杀、从该房屋内坠出死亡、意外死亡等)。若实际情况与甲方确认情况不符的,甲乙双方确认:因甲方之欺诈行为,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基础上订立本台同,乙方有权依法要求撤销本合同及其相关协议。甲方还应另行承担如下责任:

4.1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请求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就本合同支付的全部款项,未如期返还的,甲方应当按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房屋成交价格1‰的违约金。

4.2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就已收取房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乙方利息损失、赔偿乙方为购房支出的税费、贷款费用等实际支出、房屋价格

上涨的差价损失、乙方实际支出的装修、物业、使用费用等。

5、甲方确认该房屋主体结构内(不含公共区域:如公共管道、外墙、屋顶等)是/否存在漏水(“漏水\"指房屋主体结构内,卫生间、厨房或室内管道漏水的情况。),漏水部位为: 。若实际情况与甲方确认情况不符的,则甲方应当在交付房屋之前完成修复,如甲方未予修复,乙方在房屋交付后自行维修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但乙方使用不当,导致该房屋主体结构内发生漏水的不在本条款所约定之范围内。

6、甲方确认该房屋燃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并可以正常使用、暖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并可以正常使用。若实际情况与甲方确认情况不符的,则甲方应当在交付房屋之前完成相关设施安装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如甲方未进行安装,乙方在房屋交付后自行安

装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安装费用。

7、甲方应当保证已如实完全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有关关系。

8、甲方确认该房屋内是/否存在户籍登记。

8.1甲方确认该房屋存在户籍登记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办理:

乙方不要求甲方迁出现有户籍。

甲方办理户口迁出,且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 将该房屋内全部户口迁出。

8.2甲方需要办理户口迁出的,甲乙双方确认户口迁出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甲乙双方同意不留存户口迁出保证金,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屋成交价1‰作为违约金,直至甲方迁出户口之日为止。

8.3甲方确认该房屋不存在户籍登记的,如若甲方确认的该房屋信息与事实不符,甲方应于 将该房屋内全部户口迁出,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屋成交价1‰作为违约金,直至甲方迁出户口之日为止。

七、乙方之承诺及确认

1、乙方确认其或其代理人已实地查勘该房屋,乙方对甲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以签订合同时房屋现状购买该房屋。故乙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否则视为乙方

根本违约。

2、乙方承诺其配偶和该房屋共同买受人均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且认可本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约定,本条款为独立条款,即使本合同及其他文件因乙方违反前述承诺,依法被变更、撤销、解除、终止或认定无效的,本条款依然有效,乙方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适用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违约责任。

3、乙方确认已详细阅读并清楚知晓国家及XX市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乙方承诺遵守并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本人具备购买该房屋资格,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如若以上承诺与事实不符,违反限购政策规定导致乙方所购住房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等手续,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违约责任,且本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存在,不因本合同无效而丧失效力。

八、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相互配合,到场签订《XX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办理过户、贷款、房屋交付及代收代付、清偿抵押贷款等相关手续。如不按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则每逾期一个工作日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该房屋成交价1‰的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方逾期十五个工作日不愿行合同相关义务,且经守约方催告仍不履行,则守约方有权视为违约方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但需书面告知违约方),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该房屋成交价30%作为违约金。如合同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的方有权向违约方主张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全部损失。

2、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售或不再购买本合同标的房屋,则构成根本性违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但需书面告知违约方),并要求违

约方支付该房屋成交价20%作为违约金。如合同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主张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全部损失。

3、因违约方根本性违约,导致守约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自书面告知到达违约方之日3日内,违约方未提出任何异议的,甲方房屋可另行出售,乙方可另行购买其他房屋,但守约方仍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4、因违约方导致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或物权,而实际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函、律师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利息或罚息等)应由违约方承担。

5、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各自及时提供本交易所需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应付税费。若因任何一方书面材料、相关证明证件或税费不足等原因双方无法办理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手续,则该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免责

1、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本合同,双方均免责。

2、如甲乙双方需要变更有关条款,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调整导致乙方无购房资质的,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十、于本合同之外双方在谈判中所声称的理解、承诺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以本合同为准。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而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特别提示条款

1、甲乙双方在办理房屋权属过户时应以房屋评估价格为依据,按国家规定标准如实缴纳所需税费。

2、办理权属过户及贷款所需的具体款项均以税务局、房地产交易市场、银行等相关部了出具的单据为准。

房屋出售方(签章): 房屋购买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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