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固定资产转资(含预转资)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财政部财会〔2000〕25号《企业会计制度》 2.2 财政部财会 [2001] 57号《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2.3 石油财字 [2004] 63号《某股份有限公司油气资产及固定资产转资管理暂行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以下定义:
3.1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二)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
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三)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四)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3.2 固定资产转资: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需要转为固定资产的一种手续。
4 风险
4.1 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不准确。 4.2 转资的原始依据不完整、不充分、不合规。 4.3 转资的资产清单不完整。 4.4 固定资产转资不及时、不准确。 4.5 预转资决算调整不及时或不符合规定。 4.6 财务系统和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
5 职责
5.1 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转资(含预转资)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的内容是否正确、完整;根据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现场查物点数;正确划分资产类别;负责资产转资(含预转资)的会计处理。
5.2 网络建设部门、基建部门负责工程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达到的确认, 编制《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书》、《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及《建设项目(预)转资表》。
5.3 资产使用部门、实物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
6 控制内容及要求(控制)
6.1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计入单项固定资产价值,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6.1.1 基建部门审核工程支出是否属实,财务部门稽核审定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对稽核中发现的不属于资本性支出内容予以退回。
6.2 转资的原始依据完整、充分、合规。
6.2.1 项目建设部门负责填写建设项目竣工转入固定资产的验收报告或达到可使用状态说明书(重点关注预转资标准的判断)、并附《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并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单项资产并签字确认。
6.2.2 资产使用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岗检查经审核的项目竣工验收书(达到可使用状态说明书)、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收购资产移交清单)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签章是否完整。 6.3 资产分类合理,转资项目准确、合规。
6.3.1 项目建设部门组织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实物管理部门现场验收完工项目。
6.3.2 资产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岗按照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收购资产移交清单)现场查物点数,并在表单上签字确认。
6.3.3 参与竣工验收的各部门人员在竣工验收书上签字,项目建设部门根据现场验收结果形成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4 转资及时,范围准确。
6.4.1 财务部门资产核算岗根据经审核的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及建设项目(预)转资表,录入中油资产管理系统,并将系统计算的总金额同明细表上总金额进行核对。
6.4.2 财务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对录入中油资产管理系统的分类、属性、单位、原值、预计使用年限的准确性进行复核。
6.4.3 财务部门工程核算岗根据经审核的转资资料,进行账务处理。会计稽核岗对相会计凭证进行稽核。
6.5 依据最终确认的入帐价值及时调整预转资。
6.5.1 财务部门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当月进行预转资。 6.5.2 年末,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转资协调会(施工单位、项目建设部门、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参加),编制工程进度状态分析表,对在某程的项目、在某程进度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核对,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项目进行预转资调整,并对折旧进行追溯调整。 6.5.3 针对网络收购项目资产的预转资调整,要等公司统一组织资产评估以后再作处理。
6.6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管理系统记录的资产价值一致。
6.6.1 财务部门资产核算岗按月核对财务系统和资产系统记录的价值信息(包括:原值、折旧的期初数、本期发生数和期末数)。
7 相关文件(相关制度)
7.1 公司财务制度汇编-《会计稽核制度》
8 控制证据或记录
8.1 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8.2 达到可使用状态说明书 8.3 有关施工(网络收购)合同 8.4 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 8.5 收购资产移交清单 8.6 有关施工(网络收购)合同 8.7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8.8 建设项目(预)转资表 8.9 固定资产卡片
8.10 工程进度分析表 8.11 会议纪要
8.12 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8.13 资产评估报告 8.13 建设项目转资调整表 8.13 资产核对情况表 8.13 记账凭证
9 控制证据示范(见附录)
9.1 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 9.2 建设项目(预)转资表 9.3 建设项目转资调整表
编写部门:某公司财务资产处
附录A
某公司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 建设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资产名称 规格及型号
年 月 日 计 价 使用部门 财务部门:
单位:元 备 注
计量单位
数 量 直接成本 分摊公共成本
合计 项目建设部门:
资产使用部门:
附录B
某公司建设项目(预)转资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 单位:万元 预转资金额 土地使用权 项目性质 总投资计划 已实际完成投资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固定资产 商誉 合计 财务部门负责人:
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附录C
某公司建设项目转资调整表 编制单位: 转资调整: 转资项目 单项资产名称 土地使用权 商誉 固定资产 合 计 总会计师:
年 月 日 调整后资产原值 单位:元 计量单位 数量 预转资金额 调整转资金额 已提折旧 应提折旧
应补提或冲销已提折旧(摊销) 备 注 无形资产
财务负责人:
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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