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重庆市工会制度

重庆市工会制度

来源:尚车旅游网
重庆市工会制度

一、工会组织制度

1. 重庆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是重庆市工会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工作。

2. 各级工会组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

3. 工会组织的建立、变更和撤销,应当报上级工会批准,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1. 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2.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审议和通过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选举和罢免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3.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4.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其他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三、工会选举制度

1. 工会选举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

2. 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三年。

3. 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当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 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

5. 选举结果应当报上级工会批准,并按照规定进行公告。 四、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1. 工会经费是工会开展工作的物质保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独立自主地管理和使用。

2. 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会费、拨款、赞助等。

3.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预算安排,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支出。

4. 工会经费的收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工会的监督检查。

5. 违反规定使用工会经费的,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职工福利制度

1. 工会应当为会员提供各种形式的福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节日慰问、生日祝福、结婚生育祝福、帮困救助等。

2. 工会应当关注会员的生活困难和特殊需求,积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会员排忧解难。

3. 工会应当开展适合会员需要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会员的凝聚

力和向心力。

4. 福利制度和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应当由会员代表大会或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制定。

六、劳动保护制度

1. 工会应当代表会员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2. 工会应当参与企业制定劳动保护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 工会应当向会员宣传劳动保护知识和技能,提高会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 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工会应当代表会员与企业进行协商和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职工培训制度

1. 工会应当组织开展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2. 职工培训应当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和职工个人发展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

3. 工会应当积极争取企业支持,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开展职工培训工作。 4. 培训成果应当进行考核和评估,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