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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如何认定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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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如何认定共犯

共犯是指两个⼈以上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的犯罪嫌疑⼈。刑法对共犯的处置是⼀视同仁,没有法定减刑条件不会减轻或从轻处罚,但并不是每⼀个罪⾏中都有共犯,那么诈骗中如何认定共犯呢?店铺⼩编就为⼤家浅要的分析⼀下诈骗罪如何认定共犯。

⼀、诈骗罪如何认定共犯

诈骗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法,骗取数额较⼤的公私财物的⾏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法利益。

1、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主体是⼀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的⾃然⼈均能构成本罪。所以诈骗罪的共犯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的⾃然⼈。

2、诈骗罪中犯罪嫌疑⼈主观⽅⾯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的。那么共犯也是为了⾮法占有公私财务,故意实施犯罪⾏为。

3、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欺诈⽅法骗取数额较⼤的公私财物。那么诈骗罪的共犯实施了诈骗⾏为骗取了数额较⼤的公私财务。

⼆、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

1.两个以上的⾃然⼈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然⼈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

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

3.有责任能⼒的⾃然⼈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谓之⾃然⼈与单位共同犯罪。(⼆)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为。所谓共同犯罪⾏为,是指各犯罪⼈为追求同⼀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犯罪⽽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为。在发⽣危害结果时,其⾏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共同⾏为就其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均实施了法律所禁⽌的⾏为⽽构成共同犯罪,⽐如甲、⼄⼆⼈共同将丙杀死,共同不作为,即各共同犯罪⼈均未履⾏应当履⾏的义务⽽构成的共同犯罪,⽐如⼉⼦、⼉媳共同遗弃年迈⽆独⽴⽣活能⼒的⽗母。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即共同犯罪⼈中有⼈系作为⾏为,有⼈系不作为⾏为,例如:铁道养护⼯甲与⼄事先合谋破坏铁路设施,在⼄实施破坏作为时,甲佯装熟睡,不履⾏其职责。

2.共同直接实施犯罪。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没有分⼯,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为。

3.存在分⼯的共同犯罪⾏为。具体表现为有组织⾏为、教唆⾏为、实⾏⾏为和帮助⾏为。在这种场合中,各⼈的⾏为形成有机的整体。

(三)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为会发⽣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的⼼理状态。其特征是:

1.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三个⽅⾯的要素:⼀是认识到不是⾃⼰⼀个⼈单独实施犯罪,⽽是与他⼈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是不仅认识到⾃⼰的⾏为会产⽣某种危害结果,⽽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的⾏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都预见到共同犯罪⾏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共同的意志因素。其中,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是共同直接故意;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是共同间接故意,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表现为有的基于希望,有的则是放任。

诈骗罪共犯的认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同时犯就不是共犯,共同故意的内容不同也不能算共犯。所以,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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