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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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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扶风工作站

200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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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教学班学员管理制度…………2 2、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班主任岗位职责………………5 3、扶风工作站电大作业批阅规定…………………………7 4、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8 5、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招生办法及奖励规定…………12 6、扶风电大工作站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流程………13 7、电大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教学教务管理规定……16 8、电大扶风工作站学籍管理规定…………………………22 9、电大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招生、注册办法…27 10、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入学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28 11、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导学教师条件与职责…… 34 12、扶风工作站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 36 13、扶风工作站电大教材管理规定……………………… 40 14、扶风工作站成立互助互动式小组的方案…………… 42 15、开放教育小组学习组建的有关规定………………… 44 16、扶风工作站实践性教学环节管理细则……………… 48 17、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54 18、扶风工作站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65 19、扶风工作站视听器材保管制度………………………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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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教师进修学校 电大教学班学员管理制度

一、入学与注册

1、接到入学通知的学员,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财务处缴费,凭交费单在班主任处注册,核对信息,填写报名表,上级电大审核通过方可取得学籍。

2、因特殊情况未按时报到者,需向学校分管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到财务处和教务处办理休学相关手续,接到通知5日内未办理交费注册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学员要认真学习电大开放教育的内涵、学习形式特点、教学管理规定,熟练掌握利用计算机进行网上学习的技能。

4、学员要清楚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学分、学制、特殊课程的要求、集中实践、毕业条件。 二、培训学习

1、培训期间学员要准时参加面授辅导,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对迟到早退者,班主任将根据迟到或早退次数累计为缺课节数。

2、因事需请假的,请假半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由教导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的由主管校长审批。

3、面授辅导期间,学员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保持室内安静,做好学习笔记,课后及时完成作业。

4、面授辅导期间,学员要保持教室清洁卫生,不吸烟,不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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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痰,不吃零食,不乱扔果壳纸屑,不得乱搬动教室内桌椅,不得带小孩来校。

5、学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大三级教学平台进行选课、注册。 6、学员要按照教学要求,保证每学期网上学习时间不少于18小时,每科发贴不少于15个,并积极参与网上答疑、讨论。 7、学员要认真参加陕西电大组织的网上教学活动,根据班主任下发的网上教学活动具体安排,提前做好发言、提问等准备工作。 8、学员要认真完成形成性考核作业,学校未组织面授辅导的科目,应完成形成性考核作业和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按时交班主任。

9、学员要按照班主任安排,认真参加小组学习活动。 10、学员要按照教学安排和要求,参加课程实践和毕业集中实践,不参加的不能取得实践成绩。

11、学员要自觉遵守电大考试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考场纪律。

12、辅导期间,需要住宿的学员及时在后勤处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门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

13、学员出勤情况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分别考核记载。教务处负责不定时抽查,班主任定期将学员出勤情况报学校教务处。 三、考核与毕业

1、学员学习成绩分形成性考核、期末考核,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30%以上的,实行双及格,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参加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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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课程实践任务的科目,学员应认真完成实践任务,未完成实践任务或者成绩不及格的,形成性考核成绩总评不及格。

3、部分有特殊要求的科目,需参加省市电大组织的相关考试,考试成绩及格的,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4、学员应参加毕业集中实践,完成毕业设计和社会实践任务。经论文答辩,论文成绩合格、社会实践合格的可取得毕业实践学分。

5、电大学籍8年有效,8年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央电大将注销学籍。 四、奖励和处分

1、学业成绩优异、取得学位的学员可推荐参加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被中央电大授予“优秀毕业生”的学员,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

2、在学习期间中违反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扰乱教学秩序、考场纪律者,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制度从2008年2月23日起施行

200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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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班主任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电大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内涵,熟悉电大管理流程及要求,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根据中央电大要求,制定本专业、本班教学计划,做好学员报到、信息校对、费用核准等工作。

三、指导和帮助学员熟悉开放教育的学习形式和特点,教会学员进行网上选课、自主学习,完成网上形成性考核,熟练掌握利用现代媒体进行网上学习。

四、掌握本班学员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学员日常教学管理各种资料: 1、中央电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 2、课程注册;

3、教材征订、教材发放登记;

4、每学期学分费、教材费和学员交费登记; 5、学员成绩登记表、电子照片;

6、本专业集中实践要求、课程实践要求和实践成绩; 7、辅导安排、考勤册、网上教学安排;

五、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准确完成课程注册、报考数据核对工作,指导和帮助学员完成每学期三级平台的选课注册工作。

六、完成教材征订和发放;学员证的发放、补办;免修、免考课程的申请;电子图象采集工作;考试通知单发放。

七、根据管理要求,对学员的网上教学进行检查和指导,每周检查一次,每月汇总并书面报教务处,督促学员按时完成网上学习任务。 八、熟悉本专业毕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要求,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教师完成论文和实践报告的指导工作,整理收集论文等材料,按时上报成绩、材料。

九、按照课程实践要求,及时下发省市电大的实践要求和表格,指导和组织学员完成课程实践任务,上报实践报告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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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完成每学期末对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班委会和学习小组。

十二、协助教务处完成学员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十三、及时通知学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做到上情下达。 十四、每天浏览省市电大教学平台,查看教学工作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十五、为学员做好服务,帮助学员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十六、本制度从2008年2月23日起施行

200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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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工作站 电大作业批阅规定

依据电大学员作业设置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成人学习自修的特点,现就电大班主任作业批阅考核提出以下具体规定:

1、电大班主任应批阅自己所管理学员总数的80%以上人次(含80%)作业,属于批阅合格。

2、不足80%批阅量,按批阅不合格论处。 3、作业批阅不合格者,不享受作业批阅补助。

4、,按实际批阅人次占应批人次的百分率,享受班主任津贴。 5、作业批阅不合格者,按一次教学工作失误论处,扣除月量化积分10分。

200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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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教师进修学校 电大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对电大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办法:

1、电大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由分管教学的领导负总责,各单项工作的考核由值周领导牵头,教导主任、政教处人员和值周教师组成考评小组,对当周安排完成的具体工作进行考评。

2、当周具体工作的考评由政教组长、教导主任、值周领导签名后交分管教学的领导审签,存入教学档案。

3、考核工作分“过程考评”和“终端考评”两个方面进行。“过程考评”就是当周发生且须完成的具体工作,由当周值周领导牵头,组成考评组对须当周完成的单项工作检查考核,对按时、按需要完成工作任务者周总结予以表扬,并在学终一次性计入基准分。对单项工作完成有失误者按评分标准记入当月量化予以扣除。“终端考评”就是期末依据过程考核各单项工作考评结果,每人先计入班主任基准分100分,扣除日常各单项工作负分,合计形成“终端考核”结果,并据此发放班主任津贴。凡积分满100分为优秀,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50%;积分90分(含90分)至99分为良好,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20%,积分在80分(含80分)至89分为合格,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00%,积分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班主任津贴按实际积分的百分率享受班主任津贴。

二、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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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工作(含学员报名信息的校对,资料的审核,报名后信息再次核对,网上自主学习培训等)。未能按时完成的扣5分,对由于班主任信息传递失误,造成学员不能按期注册的每人次扣5分。未对学员进行网上自主学习培训(包括三级电大注册、选课、发帖、讨论、资源下载等),每人次扣除积分2分。

2、按时完成教材征订,并及时交教务处审核。未能按时完成,影响上报的扣除5分。教材征订错误的由个人负担全部教材费用,并扣除量化积分5分。在教导处发放教材一周内,及时将教材发给学员,未及时发放的每人次扣除积分5分,因学员个人原因的除外。对教材发放进行登记,学终汇总后与财务室核对教材款,未登记、未汇总的分别扣除积分5分。

3、按时做好课程注册工作(含基于网络考试课程、网上统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注册任务,及时交教务处审核。未能按时完成,影响上报扣除5分。课程注册错误导致学员无法考试的,个人承担学员考试的全部费用,每科次扣除积分5分。

4、指导学员按时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并按教务处规定要求按时上报。未能按时完成,无计划资料的扣5分。

5、按规定时间划分学员学习小组,收集小组活动记录,上报教务处。未能按时完成,无资料扣5分。

6、检查督促本班学员按时上网学习,发帖,参与网上讨论以及网络考试课程的检查与督促。对能积极组织学员上网,参与网上答疑。基本要求为:本学期注册全部课程上网时间不少于18小时(含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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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每门课程发贴15帖(含15帖)。考核方式采用每个教学班抽查1-2人(10人以下)或3-5人(10人以上),抽查学员60%(含60%)以上必须达到要求,低于60%扣除积分5分。每月初下载省校网上教学安排,并于每月5号前通知学员参加学习,5日前交省校网上学习安排,未交学习安排每次扣除积分5分。 7、按时完成学员形成性考核成绩评定工作,及时交教务处审核,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学员学业考试扣除5分。

8、按时做好学员考试报名注册工作(含考试信息核对、考试通知单的发放),未按时完成任务扣5分,因班主任工作失误影响学员考试报名,班主任承担由此引起的差旅费等费用。

9、完成本专业的毕业集中实践任务,毕业实践表格和要求班主任及时打印下发给学员,及时上报学员论文选题,整理毕业实践材料,打印实践成绩册,按时完成毕业实践任务。未按时完成任务每人次扣1分。

10、按要求完成毕业办证和证书发放工作,未按时完成且影响学员毕业的扣除积分5分,学员毕业证书丢失的个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11、 保管好学员个人档案等有关过程性资料。因班主任工作失误造成学员档案遗失,每次扣5分,并由个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12、 做好各项费用催缴工作。学初,班主任应计算好学员应缴学分费、书费、网考费、论文评审费、补考费等,并协助学校做好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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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费用催缴工作。未按时完成任务,按缺缴费用的人数,每人次扣2分。

13、按要求完成作业批阅任务,未按要求完成作业批阅任务的扣除积分5分,并按照电大作业批阅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电大班主任应批阅自己所管理专业学员总数的80%以上人次(含80%)作业,属于批阅合格;不足80%批阅量,按批阅不合格论处;作业批阅不合格者,不享受作业批阅补助,按实际批阅人次占应批人次的百分率,享受班主任津贴;)

本考核细则于2008年10月26日学校领导班子会讨论通过,自2008年11月2日起施行。

电大扶风工作站 2008年11月2日

扶风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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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招生办法及奖励规定

根据省市电大关于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教育试点的招生注册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办理。 二、招生宣传要以上级电大的文件精神为准,不得与招生政策相违背,更不能私自向学员承诺。

三、开放教育试点的招生,每年分春秋两季进行,春季2月底以前结束,秋季8月底以前结束,具体招生截至时间以市电大通知时间为准,招生专业按照上学期申报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四、学校每季的招生指标,按照上学期申报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分解,教师要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对超额完成招生任务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计划内每生奖100分,计划外每生奖励150分,未完成招生任务将扣除量化积分。每少招一名扣10分。校级领导招生数记入学校统一招生之中,其奖励金额不高于教师奖励金额。教导处主任、干事招生奖励额应有上限,具体由领导班子会决定。 五、招生报名时,教师要按照报名条件,审核报名学员证件是否齐全,指导学员填写报名表,收集整理好报名材料等,按时交教务处。

六、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及时把报名材料报送电大审核。合格者及时通知本人来校报到登记、填写有关表册,按班注册,按所选课程学分交纳学费。教师个人所招学员缴清第一学期学分费与书费后记入教师个人招生数中。

七、本规定从2008年2月16日执行。

2008年2月11日

扶风电大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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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流程

为了落实省、市、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研究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保证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我校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流程。

一、招 生

第一条 根据省、市、市电大安排,由学校开放教育试点办于每年4月初和10月初向省、市、市校上报我校春、秋季试点报告(包括招生专业、人数及教师情况、设备状况)。

第二条 按照省、市电大批准的招生计划,学校于每年1---2月和7----8月份开展招生工作,并将招生简章上报省、市、市电大开放教育办备案。

二、注 册

第三条 学生报名时,要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招生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第四条 报名结束后,将招生报名材料(包括学生名单、《报名登记表》、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省、市电大试点办、办理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手续。

第五条 按照省、市电大的统一安排,分别于每年3月初和9月初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入学水平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发给《开放教育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组织正式录取且报到入学的学生填写《学生基本情况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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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表(机读卡)》,分别于每年3月和9月底前到省、市校教务处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给学生签发《学生证》。

第七条 按照规定标准和注册人数,向省、市电大缴纳注册建档费。

三、学 籍

第八条 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对学生进行学期注册,制定学生修课计划,安排学生的学习形式和考试,集中办理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审批手续。并每年4月和10月到省、市校教务处办理学生课程注册手续,同时向省、市电大缴纳课程费。

第九条 于每学期开学后一月内将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包括转学、专专业、学分替换等)报省、市电大备案。

四、教学计划

第十条 根据省、市校下达的试点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等教学文件,制定本校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实施细则,并分别报省、市电大教务处和教学处审核备案。

五、教学过程

第十一条 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及专业实施细则及课程教学大纲,学校扎扎实实做好面授、音像辅导、实践教学、平时作业布置与批改等动态教学环节的管理与运用,做好多媒体教室、视听阅览室等教学设施使用及记录。

第十二条 认真组织并进行校内的期中教学检查,做好检查总结,迎接省、市电大检查。

六、考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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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课程考核由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两部分组成。期末考试采用春、秋季滚动方式,安排在每年的1月和7月进行,不安排补考。

第十四条 工作站于每年5月和11月底前,将参加学期考试的科目及人数报省、市电大,同时交纳考试费。

第十五条 教务处于每学期考试前将各科目形成性考核成绩报省、市电大教学处有关教研室和教务处考务科。

第十六条 按照省、市电大制定的考试计划和划分的考区(考点)。于每年1月和7月组织好期末考试工作。

第十七条 按省、市电大的安排及时向学员通知考试成绩,并做好成绩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认真及时地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对修完规定学分的学生,每年于3月10日和9月10日前向省、市电大报送毕业生材料(包括学生免修免考、学分替换及学籍异动情况)。

第十九条 按省、市电大通知,及时领回毕业证书,向学生颁发。

2008年11月2日

电大扶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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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试点教学教务管理规定

为保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教学教务管理暂行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我校工作站试点工作教学教务管理规定: 一、关于教学管理工作 (一)教学计划

1.根据省、市电大发下发的教学计划及我试点工作的具体情况及学员自主选课的要求,制定我校实施性教学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市电大审批备案。

2.专业教学计划按中央电大、省、市电大要求统一设置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统设必修课程一般设置10门左右,所占学分不低于课程总学分的60%(至多不超过70%);限选课程一般不超过3门,所占学分不超过课程总学分的20%(尽量少设或不设)。

(1)统设必修课是试点单位在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中必须设置的课程,严格执行中央电大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和统一的评分标准。

(2)限选课是为保证专业培养目标而为学生确定的必选课程,执行中央电大统一的教学大纲或要求,并由中央电大推荐教材和提供考试命题等教学服务。

(3)选修课是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的课程,执行省、市电大统一的教学大纲、由我校结合地方专业特点需求及学员选课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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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在教材及考试和评分标准。

(4)集中实践环节执行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和实施办法,由省、市电大终审,学生不能免修。

3.中央电大对试点各专业统一设置“开放教育入学指南”(入学教育)课程,作为统设必修课(1学分),学生不能免修。该课程主要教学内容过程及考核办法见入学教育实施规则。

4.作业、实验、实习等课程实践环节是课程学习的必修环节,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平时成绩一般占课程总成绩的20%,英语、计算机课程平时成绩可适当增加计分比例,最多不超过30%,

5.由于开放教育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各专业所有课程均应全年滚动开设,学校在注意课程的先后衔接次序的基础上提倡学员提前选课。

6.遇有教学计划的调整和变更,由省、市电大另文通知。 (二)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1.严格执行中央电大、省、市电大制定下发的专业教学实施细则,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组织落实和多媒体手段与资源的综合运用。

2.专业教学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专业介绍、开办条件、注册对象、补修课程、教学过程指导和监控、媒体与手段使用方案、开课安排、考核方式与手段、评估办法、毕业要求、教学研究等。

(三)教学大纲

严格执行中央电大、省、市电大制定的课程教学大纲,任何人员不得做变更或修改《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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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1.严格执行中央电大、省、市电大制定的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并根据课程的性质与实际要求相应对这实施细则做一补充,其内容主要包括课程说明、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配套使用方案、教学过程设计、考核与评价等。

2.学校要认真按照课程教学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实施课程教学工作,特别要注重在用好文字教材的同时,做好多种教学媒体、手段(如音像、VBI、CAI课件、网络等)的综合应用和多种形式的教学辅导。积极探索教学资源建设的方法与途经。 (五)教学过程

1、为保证教学质量及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建立,必须加强对试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

2.教学过程的管理工作按《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检查和评估制度的几点意见》、《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开放教育试点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期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及专业教学实施细则、课程教学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执行。

3.学校按照课程教学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完成课程的教学任务,尤其注重对学生平时作业、答疑辅导、多媒体教材一体化配套作用及初中环节实验的落实和监控。

4.制定宝鸡电大分校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教学与管理工作的监督。

5.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教室、视听阅览室、卫星电视、VBI及电话、传真等条件,统筹安排中央电大主讲教师、省、市电大责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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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及本单位辅导教师分别进行的远程教学辅导答疑和期末复习指导。

6.积极进行多种形式开放教学的试验,探讨个别化学习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教学组织形式,在这一模式下注重多媒体资源的应用。

7.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验基地的建设,为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实践场所。

8.学校专兼职教师要有向学生公布E-mail地址及答疑电话,为教学教学工作服务。 (二)考核

1.考核是保证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试点的考核工作要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评价,试行形成性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课程考核制度。

2.考核工作按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和方式由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统一规定省、市电大考核标准与要求实施及省、市电大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点单位具体管理与实施。

(八)课程补修

1.为保证本科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对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招收学员,应安排补修一定的专业基础课程。

2.课程补修的科目、方式和考核由相关制度规定。

3.课程补修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检查监督。

4.补修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最低毕业总学分。 二、关于教务管理工作 (一)入学注册与学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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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学注册和学籍管理工作按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籍管理规定》和《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宝鸡电大分校当地的规定执行。

2.本科试点的注册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者,专科试点的注册对象为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专科课程开放试点的注册对象为非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在校生的各类人员。

3.学生的入学资格须经学校初审、省、市电大复审和中央电大终审,终审合格并已注册者,发给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开放教育“学生证”。

4.按省、市电大学籍管理的规定,对注册学生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注册专业和学业成绩等。

5.按省、市电大的安排,组织学生报名、注册,进行入学水平测试,做好开放教育的入学教育,帮助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6.开放教育实行学期课程注册制度,学生可以自主确定学习进程,每学期按注册课程的学分数缴纳学费。

7.学生可以按规定办理借考、留考、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 8.学生符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暂行规定》有关条件的,可以办理相应的免修免考学分替代手续。

9.开放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生所获课程成绩及相应学分在入学注册后8年内有效。

(二)毕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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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审核工作按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籍管理规定》和《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宝鸡”的规定执行。

2.学生所学课程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以省、市电大发出的成绩通知单为准,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3.学生修满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最低毕业总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

4.在每学期成绩下发后,应及时将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名单报省、市电大审核以此办证。

5.对通过毕业终审的学生,由中央电大颁发毕业证书。有合作办学高校的专业,由中央电大和合作高校联合颁发毕业证明书。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数据由中央电大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审核、注册、备案。

6.毕业审核与证书,按省、市电大要求办理。

7.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按《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和学生所学专业合作高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办理。

(三)管理现代化

1.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JWGLNET)软件,分机单机版。

2.加强与试点相适应的管理限度化的规章制度的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

200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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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扶风工作站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依据中央电大、省、市电大有关开放教育试点教学教务管理和学籍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入学注册

第一条 按照省、市电大批准的招生专业和指标组织招生报名工作。

第二条 申请参加本科教育试点的注册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高等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申请参加专科教育试点的注册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技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者;申请参加课程开放(专科)试点的注册对象为除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等在校生外,凡有志于接受高等教育者均可注册参加课程开放学习。

第三条 申请参加学习者,应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和要求,携带所需有效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第四条 已办理报名验证手续者,由学校集中到省、市电大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并须参加由省、市电大统一命题、我校组织实施的入学水平测试。

第五条 对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合格的学生,发给《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录取通知书》。经正式录取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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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及有关证件按期报到入学手续,无故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对报到入学的学生,持有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省、市电大办理正式注册手续,并由省、市电大发给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学生证。

第七条 学校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建立完整的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报名登记表、个人基本情况、注册专业、学习课程和考试成绩记录表。学籍档案同时采用计算机和文字管理方式,在8年内实施有效管理,作为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查询、检查、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 二、 学期课程注册

第八条 开放教育实行完全学分制,学生所获课程成绩及相应学分在入学注册后8年内有效,学生可以自主制定学期修课计划和确定学习进度。

第九条 学生凭学生证每学期到所在试点单位申报学期修课计划,办理课程注册手续,申请参加课程或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考核。

第十条 每学期在4月、10月底前向省、市电大学籍管理部门办理本单位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的课程注册手续。 三、 成绩考核与记载

第十一条 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方面。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的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在学习和劳动中的表现进行考察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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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凡课程总成绩及格者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含有实践性教学环节(作业、实验、实习等)的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未完成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第十三条 学生的课程成绩考核,由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考核一般占课程总成绩的20%(英语、计算机等实践性教学要求较强的课程占课程总成绩的30%)。平时作业等实践环节的考核办法、所占比例由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制定具体的要求。学生的课程总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按比例折算后相加而成,采用百分制记载,100分为满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课程下期考试。

第十四条 开放教育执行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统一的教学计划。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有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

第十五条 开放教育各专业课程实行全年滚动开设(春秋季都开),只安排期末考试,不安排补考,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同一课程下期的考试。

四、 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

第十八条 详细规定见《电大宝鸡分校开放教育试点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暂行办法》。课程免修免考、学分替代安排见下表:

替代必修总 学分的比例 替代选修(含限选)总学分的比例 24

课 程 类 型 替代方式

电大课程(含视听生) 国家自学考试课程 合作高等学校课程 其他高等学校课程 100% 40% 100% 50% 100% 100% 100% 50% 免修不免考 免修免考 第二十条 学校对免修免考课程进行初审,并于每年4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到省、市电大教学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成绩记载免修免考手续(只记“60”分或“合格”),并由省、市电大将免修免考课程人员情况报中央电大备案。 五、 学籍异动

第二十一条 凡未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者,不允许参加该学期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时,省、市内转学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的学校同意并报省、市电大审批后,方可转学,转出试点单位应及时将学生学籍档案交给转入学校。跨省、市转学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省、市电大审批。

第二十三条 专科层次的学生转专业可不受专业科类的限制,本科层次的学生转专业应在同科类相近专业间转换。转专业时,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省、市电大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后,已考核合格的相同课程可以免修免考。在籍开放教育学员可以同时选学其他专业,但须重新注册。

第二十四条 学生因某种原因申请退学,应向提出申请,报省、市电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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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学生因故不能在学校参加考试时,可以申请异地借考。如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时,可实行留考。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发生转学(省、市内转学)、转专业、学期未注册等学籍异动时,其原学号保留不变;因转学、退学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学号不得由其他学生顶替。 六、 毕业审核与毕业

第三十四条 学生修满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最低毕业总学分(本科各专业为71学分,专科理工类各专业为114学分,专科文经类各专业为76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

第三十五条 试点单位要对毕业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所有毕业生资料中,学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原始注册名单上的姓名完全相同。学生姓名如有变更,办证时需出示录取档案、身份证(或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有关更改姓名的证明。

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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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扶风工作站

“开放教育试点”招生、注册办法

(2008年11月3日)

招生注册工作是“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试点工作顺利运作的基础保证。根据中央电大、省、市电大关于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教育试点的招生注册工作由学校教务科具体负责办理。 二、开放教育试点的招生,每年春秋季分两次按省、市校下达的计划进行。按照省、市上规定的时间,学校提出招生专业及人数,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市电大审批,然后安排宣传,组织报名。

三、报名结束后,及时送省、市校和省、市教育厅审核报名学员资格。合格者,通知到校报到登记、填写有关表册,按班注册,按所选课程学分交纳学费。

四、对经省、市校和省、市教育厅审查符合入学资格,到校报到注册并交纳学费的学员,按照到省、市校办理上机读卡手续,完成注册工作。

扶风工作站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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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工作站

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入学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为落实“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对学生入学教育的有关要求,做好我校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学生入学教育工作,根据省、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入学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特制订本规则: 一、入学教育的目的

入学教育是为了配合“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为注册进入我校进行开放教育学习的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其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在进行专业学习前了解有关情况,并力争达到以下要求:

1.了解广播电视大学的系统结构、办学形式和运作机制以及建校以来取得的成就和获得的社会声誉。

2.了解现代远程教育,尤其是广播电视大学开展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掌握必要的学习方法,学习手段。

3.了解以“五统一”为中心的电大质量保证体系,充分认识以质量为前提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和刻苦学习的思想。同时,通过了解电大有关教学及管理办法与制度,增强学员自主学习意识和提高自学能力,逐步转化学生学习观念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观念正确、有效地行使应有的获得学习帮助的权利,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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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所注册专业的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设计方案、专业学习所需技能与基础知识准备等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及时获得相关的学习支持服务,制订出符合实际的个人学习计划。通过流畅无阻信息反馈渠道,及时解决学习前的各种疑惑,以轻松心态进行专业学习。

二、入学教育的内容

开放教育各专业学生入学教育以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课程的文字教材和多种媒体教材以及省、市电大编印的<<开放教育学生手册>>为主。辅之于开放教育入学教育、录相带我校现状入发展的有关文件与精神。入学教育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中国的广播电视大学 1.广播电视大学的性质 2.广播电视大学的主要任务 3.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方向 4.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特色与优势 ①教学手段(传输手段、计算机网络)

②教学系统与网络(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 ③专兼职教师队伍

④国际合作与社会教育资源利用 ⑤办学规模与成就

(二)广播电视大学的开放教育试点 1.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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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远程教育

②开放教育(教育对象、教育资源、学习方法、教学过程的开放) 2.开放教育试点的意义和目的 ①推进全民素质教育

②为建立终身教育(学习)体系服务 ③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发挥骨干作用 3.开放教育试点的特征 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项目研究 ②以学生为中心,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③多种媒体教材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有机配合 ④与普通高校、有关部委合作,优势互补 ⑤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 ⑥边实践、边研究、边产出

(三)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的质量保证

1.各级电大的教学条件(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视听阅览等学习支持服务场所以及师资队伍等软硬件条件)

2.教学教务管理和学籍管理办法 3.教学过程的管理与监控

①制订专业教学计划、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及细则 ②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教学设计方案 ③设计、编制多种媒体教材

④组织开展教学管理及专兼职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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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注重作业、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落实 4.远程开放教育的考核 ①考核说明

②形成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 ③考试的时间、方式、手段 ④考核的检查与分析

5.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与社会监督 (四)对开放教育学生的要求 1.转变观念、学会学习

2.了解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特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技术 3.做好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准备 ①具备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

②具有使用教育技术进行学习的基本能力 4.培养刻苦学习的精神,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 (五)开放教育试点专业及课程介绍

1.专业介绍、专业教学计划、专业实施方案及细则

2.课程说明、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过程评价与监控方案)

3.教学媒体与手段使用说明

4.教学场所与设施(包括实践基地和场所)功能简介与使用安排

5.专业与课程教学的联络、反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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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使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学习的能力培训 1.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使用CAI课件学习

2.网络基本知识培训,学会上网、学会收发电子邮件和参加BBS网上讨论

3.视听技术培训,学会自主使用音像教材学习 三、入学教育的教学组织

1.本课程作为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由中央电大、省、市电大与试点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计1学分。

2.入学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在开学的头两周,集中组织学习、讨论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9学时。

第一周各试点电大组织学生集中收看中央电大直播课堂 “开放教育入学第一课”及<<开放教育入学指南>>录像课,安排学生阅读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编印的<<开放教育入学指南>>等文字材料,组织学生参观学校教学设施,集中组织上机、上网培训。第二周各试点电大结合实际,组织举办专题报告会,请优秀教师、班主任和往届学员介绍学习经验;召开新生座谈讨论会,深化学生思想认识;进行上机、上网的演练考核。

3.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写出参加入学教育的心理体会和对个人学习的安排计划,并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考核。

四、入学教育的考核

<<入学教育>>作为一门统设必修课,学生必须参加通过有关考核,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的考核以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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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典礼及及开放理论及技术的培训,收看录相,班主任的日常教育、提交一篇反映自己对开放教育认识的心德体会为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学生参加集中学习和培训时间不足规定课时二分之一,或者未提交心得体会,或者未通过现代教育技术考核者,均为课程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应视情况重新组织集体或个别学习、培训、考核。

本课程的考核工作由各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入学教育在开学1个月以内完成该课程的教学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方式及结果报省、市电大试点办备案。学生参加学习、讨论、培训以及提交的心得体会等教学资料应建档保存,以备检查。

200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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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工作站

开放教育试点导学教师条件与职责

一、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任课资格

对本科班任课的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和较高的职称;对专科班任课的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或中级以上的职称。任课教师的专业或职称应和所任课程相同或基本相同。

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意识的要求

教师应认真学习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理论、教学方法和特别,深入探索,勇于实践,勤于总结。要彻底改变以往传统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变以教师为主为以学生为主,变以集中授予课为主为分散个别化学习和小组讨论为主,要树立教师是教学模式的设计者,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服务者的观念。要以快学习少掌握开放教育各科现代媒体的操作技术,以便较好的指导学生学习。

四、教学要求 1. 课时安排

任课教师应在开学两周内,对所任课程做出计划,填写《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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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表》,交教学科备查。

2. 备课

备好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深入钻研教材和种教学媒体,明确所任课程的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设计好教学模式,有面授、有供学生讨论题目、有测试、作业。

3. 组织教学

要搞适当的集中授课,讲课必须目的明确,重点突出,语言标准、生动、富有启发性,板书规范,简要醒目,根据所任课程的特别,把全班学生分成若干学习小组,便于学生接受媒体学习和讨论,培养学生个别化学习的主体意识、信心和能力。给学习小组编写一些题目,引导学生充分讨论,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一些疑难问题,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认真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做好作业的讲评。负责平时作业考核,协助学校搞好所任课程的测评和考试。

200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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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 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

实施形成性考核是保证落实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深化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重要措施,是模式探索的重要环节,为此根据中央电大、省、市电大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我校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

一、 考核的目的

形成性考核是指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测评,对学生课程学习的阶段性考核,其目的是要加强对学习过程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反馈学习信息,指导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形成性考核,督促学生加强自主学习,了解学生的阶段性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个别化辅导和指导。 二、考核的内容

课程形成性考核一般包括平时作业考核和专门设计的课程大作业考核,有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还应包括对实践环节的考核,其中平时作业考核是课程形成性考核的主要方式。具体课程选用何种形成性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各门课程形成性考核的具体要求在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和考核说明中有明确规定,应严格按要求执行。

平时作业考核是指规定部分平时作业为记分作业,根据学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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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作业的质量,评定形成性考核成绩。一门课程的记分作业一般为3—5次。专门设计的大作业考核是指按照课程教学需要而专门设计的综合性作业,根据学生完成作业质量,评定形成性考核成绩。一门课程的大作业一般为2—3次,侧重于对学生应用、分析、综合、实践能力的测试。实践环节考核是指根据学生完成课程规定的实验、实习的质量,评定形成性考核成绩。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其实践环节考核一般为1—2次。

统设必修课程形成性考核内容由中央电大以《课程作业与评价》(作业册)的形式发布,选修课程形成性考核内容由省、市电大在本校网站“电大在线”教学平台上发布。

一门课程的记分平时作业、大作业和实践环节考核总计应不少于5次。

三、考核的实施

课程形成性考核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各试点单位的课程辅导教师负责根据教学进度指导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并及时进行批阅和讲评,写出对学生作业的批语,评定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成绩。批语和成绩必须在学生上缴作业后2周内反馈给学生。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一经评定,不得改动。学生作业及批语应保留1学年,以备检查。

形成性考核中的作业批阅工作是各级试点电大辅导教师的重要职责,各试点单位应在教师管理制度上予以明确规定。教师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批阅学生的全部作业,严格按学生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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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质量评定成绩,保证形成性考核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四、考核成绩的记录和使用

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学生实际完成的各次作业成绩之和除以规定的作业次数,即为该门课程形成性考核的最后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的比重,由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根据课程的具体情况确定。现阶段,一般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20%,实践性强的课程可以放宽到30%。课程总成绩的合成、成绩记载、重修重考的要求,按以下办法执行:

1.学生必须完成一半以上的规定作业,并完成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方可参加期末考试。

2.课程总成绩按合成成绩记载,即 Z=X·λ+Y·(1-λ) Z—课程总成绩 X—形成性考核成绩 Y—期末考试成绩

λ—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百分比

3.课程总成绩满60分为及格。课程总成绩不及格者,如果形成性考核成绩满60分,参加课程下一轮期末考试,形成性考核成绩继续有效;课程总成绩不及格且形成性考核成绩不满60分者,则应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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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成绩的管理

教师在批阅学生平时作业时,应认真填写省、市电大统一印制的《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形成性考核记录卡》,并及时将学生作业和《考核记录卡》转交给教务部门,最晚必须于期末考试之前2周将历次作业和《考核记录卡》交接完毕。由班主任完成平时作业成绩的指标,并配之以其它考核成绩形式最终的考成绩。

学校教务科应在期末考试之前统计、核定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并报送省、市电大教务处和教学处审核、备案。

200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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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工作站电大教材管理规定

为了适应电大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提高教材征订发行管理质量,完善教材征订发行管理工作,更好地构建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做好教学支持服务特制度本规定:

一、 教材征订

1、我校指定专人负责教材征订,发行工作。

2、应按我校教材征订发行要求,在教材及教材配套资料征订要求期限内完成征订工作。

3、鉴于开放教育招生形成及新生入学人数难以预测的实际情况,教材征订风险较大,故对新生教材允许补订。

4、各教学班点征订在截止期后追加补订的各类教材属计划外订购,我校在保证计划内教材供应后尽可能予以解决,但不保证供应。

5、我校要保证征订、发行渠道畅通,把课前到书率作为衡量自己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在正常征订情况下应保证课前到书率在95%,(除特殊情况外)

二、 教材发行

1、我校要以服务学生为宗旨,做好教材发行工作。

2、教材发行严格按先供计划内后供计划外的原则进行,如未按计划供应教材,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严格教材入库制度。教材出库时一律凭发书清单发出、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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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要仔细清点,经三次复核保证所发教材的版本和数量准确无误、严防错发,漏发、多发。各业务单位领取教材时应对照订单及发书清单对所领教材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领书人在出库清单上签字认可。

三、 结账

1、教材款应专款专用,用时结算。

2、各班在领取教材及配套资料后应在每年4月20、10月20日前教材款项如数足额交到分校,不拖欠,以便上交省、市电大。

3、凡上一季教材款未结清的学员,停止下年度注册工作。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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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工作站

成立互助互动式小组的方案

为保证学员在教学中配合多媒体的教学、实施自主学习的个人教学计划,体现“以我为主“的特点,保证教学质量,完成我校的试点课题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小组学习应本着就近、互利、高效、自主的原则进行活动,小组可自发形成,也可由责任教师与班主任根据班级具体情况组织。

二、小组的组织:

试点群体基本要求有小组的学习形式。 小组的标准,学习内容,监控方式及考核方法 (另行制定)。

三、互助互动式小组的活动:

按中央电大及省、市电大规定的开放教育工作流程及我校具体实际,小组应在责任教师、班主任的帮助监控下进行。每学期开学,小组应明确个人所选课程与个人工作实际结合后的难易程度,从而确定小组及其成员在活动中的重点,在正常的教学中小组应在特定的指导下活动1---2次,小组活动中应有记录,小组组员应对活动做出具体的安排包括:活动时间、学习内容,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地等,学期结束前小组长应将小组活动情况向责任教师、班主任做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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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要注意保存,收集。

四、互助互动式小组的总结。

互助式小组的运作,其目地是研究构建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试点的教学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从而完成课题研究,因此各专业各年级在学员学业结束时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要将小组活动的基本情况作全面、客观、翔实的总结,拿出有数量,有质量的评价报告,从而使试点工作正常开

200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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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小组学习组建的有关规定

由于开放教育在教学过程中借助现代多媒体手段,所以组建小组进行个体化学习是十分有效的手段,我们必须明确小组学习组建标准、学习的内容、监控的方式及考核方法。 一 :小组学习组建标准及要求。

1:教学班(点)对入学的新生必须进行基本情况摸底,认真填写陕西电大宝鸡分校开放教育新生基本情况调查表,搞清新生情况。 2:按省、市电大的要求及标准认真进行水平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并结合摸底情况及学员所学专业将学生分成若干等次。

3:市区教学点组织小组应在1、2项工作完成后坚持方便、快捷、有效的原则按以下方式组织小组。但应充分考虑各类学员的相互调配。

①:工作单位的相应集中。②:水平测试结果的基本接近。③:专科段专业的基本接近。

4:县区教学点组织小组应在1、2项工作完成后坚持方便、就近、有效的原则以以上三项方法组织小组时要充分考虑学员分散的具体,体现出乡镇就近的特点。

5:小组的人数应在3人以上,高不封顶。且应稳定。 6:小组应选出组长1---2名,负责小组的活动。

7:以课程组成小组,可参照以上方式,课程结束后另组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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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组学习的内容。

小组学习应紧扣教学内容,以互帮、互学、解答疑难为基础,同时学习各门课程的前沿理论。

1:学习多媒体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疑点,相互讨论,解决疑难问题。

2:学习每门课程教师面授中经解答尚未掌握的问题。

3:学员在各自的工作中,结合专业课程的学习所产生的疑难问题可在小组中讨论,解决。

4:完成各门课程的多媒体作业、文字大作业、课后练习、期末考试练兵中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

5: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本专业、本课程的前沿理论,并有针对性的将这些理论付诸实践。解决实际问题。 6:有活动要有记录,有据可查。 三、监控的手段

监控是保证小组正常运行的保证,因此要完善监控的手段。 1:责任教师的监控:

①:各教学点应在省、市电大设立责任教师的基础上,按课程设立本教学点的责任教师,其任务之一就是监控小组的运转。 ②:责任教师要定期检查小组对该课程学习、答疑的活动及记录。

③:责任教师要定期检查小组对该课程各类作业完成的情况并将此作为学员形成性考核成绩生成的依椐。

④:责任教师要定期深入小组组织活动,每学期举行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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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讲述该课程的前沿理论,并组织讨论,反馈于社会实践。 ⑤:责任教师要将所有活动记录在案,形成文字总结,反馈于学校。

2:班主任的监控:

①:班主任负责小组组建的初步人员及人数,会同学校确定小组组成。

②:班主任选配认真、负责的学习组长,并制定小组活动章程。 ③:班主任要定期检查小组的活动记录,指出优缺点,督促其改正。

④:班主任要常与责任教师通气,了解课程的进度及课程的整体结构、难点重点及可能会出现的疑点,参与小组活动,共同帮助学员通过小组的形式解决。

⑤:班主任将检查的结果可作为学员考勤、形成性考核成绩生成的依椐。

⑥:班主任根据实际明确每学期小组活动的次数,与责任教师共同下达课程学习目标及小组学习目标。

⑦:班主任要将小组活动的检查记录在案,形成文字总结,

反馈于校。

3:传媒体的监控

学校要将责任教师、班主任检查小组活动的情况定期、不定期的通过校刊、校报、广播、黑板报及网页公布等形式进行宣传,表彰先进,找出差距。 四: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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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报制:小组长在学期末向学校将整个活动情况作全面、系统的总结、,汇报。

2:检查制:学校、责任教师、班主任定期、不定期深入小组进行检查。掌握小组活动的情况。

3:参与制 :学校、责任教师、班主任及其他小组成员参与小组的活动,掌握情况,以便改进。

4:突查制:学校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小组突查,检查活动情况

通过以上方式的考核,学校明确小组学习活动的等次,分析确定小组存在的可行性与必然性,合格的继续保留,不合格的将打散重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学员毕业考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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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工作站 实践性教学环节管理细则

根据省、市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课题提出的教学模式改革的思路与要求,为了重视加强对开放教育学生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与考核,现就教育教学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等实践性教学各环节的管理要求规定如下:

一、 生产实习、教学实习、社会调查

1、试点专业依学制与学习形式的不同,应在整个教学过程内安排3-5周实习活动。工科学生在第二学期暑假进行一般性生产实习,初步学习了解生产知识技能、工艺流程、生产管理,并进行注重实际、热爱劳动的教育。以后的假期中要安排有关教学实习,使学生结合所学课程比较深入地了解、熟悉生产知识、技能及生产工艺流程,了解、熟悉有关资料数据。文、经、师范等学科的学生应就所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的关系问题,进行社会调查与教育实习,以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

2、各试点专业根据本细则制定实施办法,制定实习(社会调查)大纲;实习(社会调查)内容应尽可能地与毕业作业选题结合起来,大纲应包括:实习(社会调查)的目的要求、内容进度、考核范围与方式等。实习(社会调查)工作计划,应包括实习(社会调查)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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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落实、时间安排等内容。

3、试点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工作在集中实践环节领导(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负责,有组织在进行,要事前做好动员和准备,事中认识组织落实,事后进行总结。学生要有实习(社会调查)日记,并写出实习(社会调查)报告,完成规定的作业。经教师评阅合格者,可按有关规定评记学分。

4、实习活动结束后,应将实习(社会调查)工作总结和学生的实习(社会调查)报告成绩报送校试点专业主管教师处审核,合格者记入相应学分。

二、 课程设计(课题作业)

1、课程设计是指工科学生运用某门课程中的知识,独立完成典型课题的作业,为毕业设计打基础。

2、相关试点专业要根据省、市电大的课程设计实施方案,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3、所选课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并体现综合性、实用性和先进性,还要有一定的难度。一般应在2至3周内完成。

4、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一定的实践教学经验。其主要任务是教授正确的设计方法,培养学生科学的设计思想,对课程(作业)评定成绩。

三、 毕业实践教学

毕业实践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毕业答疑。 (一)毕业实践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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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践是对学生毕业前的一次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考察,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典型的业务问题的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

文、经、艺术、师范类各专业,重点是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独立地、创造性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改进和完善业务工作或管理工作。

(二)毕业实践的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试点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督导工作小组、加强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安排落实建立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 ②制定毕业实践工作计划,组织和推动计划的实施。 ③审定学生参加毕业实践的资格。 ④聘请、配备指导教师。

⑤编制毕业实习大纲,解决实习场所。落实毕业实践的经费及物质条件。

⑥掌握毕业实践工作进程。

⑦审核指导教师评语、给出初评成绩,组织毕业答辩工作。 ⑧做好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实践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 ⑨做好毕业实践工作的总结及质量分析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三)学生参加毕业实践的资格

1、凡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课程最低

50

毕业学分工80%以上的开放教育各专业(专、本科)在册学生,均具有参加毕业实践的资格。

2、毕业实践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向校集中实践环节领导(工作)小组提出重新申请。进行补做。

(四)毕业实习

1、毕业设计(论文、作业)任务下达后,各试点专业应根据专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在已签约的较为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上进行毕业实习(社会调查)。

2、在校集中实践环节领导(工作)小组指导下由主管教师负责毕业实习(社会调查)工作。

3、实习(社会调查)结束,学生应写出简明的实习小结。学生在实习(调查)中的表现及收获列入毕业实践总结成绩的考核范围。

(五)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的任务与要求

(1)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的要求,按我校制订的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实践方案执行。

(2)工科要求有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篇幅一般应包括;不低于5000字的设计说明书(论文),一定量的图纸或中间实验或程序单或实物制作等。

文、经科(含外语、法学、艺术、师范)的毕业作业要求不少于300字的毕业论文提纲;专科不少于5000字、本科不少于6000字的毕业论文(作业)。

2、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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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点教学单位应依据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大纲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筛选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课题。

(2)毕业设计(论文、作业)选题应与所学专业对口,选题范围应在本学科范围内。

(3)课题分两种:一是结合生产或科研实际的课题:一是模拟课题。模式课题应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课题,提倡新内容、新题材。

(4)毕业设计课题的水平和份量要适中,既能达到实施细纲则规定的要求,又符合学生实际,能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并达到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的指导

(1)学校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了解电大有关专业的培养目标,掌握所指导的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要精心指导、严格要求、因材施教,既不包代替又不放任自流。

(2)指导教师应由对课题熟悉,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①编制并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作业)任务书”,指导学生选题,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和严求实的学风。

②组织进行课题调研收集资料并对部分课题进行试做、试绘、试算。

③指导学生阅读和使用参考书、刊、文献及技术资料、技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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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帮助学生补充必要的专业知识。对学生的毕业作业进行分阶段、有重点的指导、检查、辅导与答疑。

④指导并审阅学生的实习(社会调查)报告、设计图纸、计算书、设计说明书、论文提纲;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定稿后签署评语,给出建议成绩。指导学生准备毕业答疑。

毕业实践的成绩评定

毕业实践成绩的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

1、成绩评定,要本着对国家、对学生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公正准确。

2、学生的毕业实践总成绩要综合①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方案,②毕业答辩情况;③毕业实习(社会调查)情况④参加毕业实践工作的态度与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定。

3、毕业实践总评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获“及格”以上成绩者,其学分计入毕业总学分。对评为优秀或不及格的设计(论文、作业)要从严掌握。优秀设计(论文、作业)一般不超过总数。

4、毕业实践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补做。补做后成绩合格的以“补做及格”计入毕业总学分。补做仍不及格者,可随下一届补做。

200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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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工作站

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不断提高我校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室负责人参加,并担任主考、副主考。学校教务科为考试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全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

2.教务处,是学校设立的考试组织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考点的设置、考场安排,指导、管理全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考务工作。期主要职责是:

传达、贯彻中央电大、省、市电大关于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的有关精神、规定与安排,研究部署全省、市电大的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提出省、市电大关于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

负责向省、市电大考务科报批新考点,组织派遣巡考人员。预订、接收电大开放教育试点课程的试题。做好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考试结束后派专人将试卷及时下发开放教育考试成绩。收集、审核、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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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绩档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及时向省、市电大传送平时成绩。

加强全市电大的考风考纪建设。全面了解各考区考点考试情况,每次考试结束后,及时作出总结,汇总各考区违纪、舞弊考生人数,并作出相应处理。

总结考务工作经验,研究改革考试制度,不断探索适合我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实际的考试工作新路子,积极向省、市电大反映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 3.试点工作站须设置相应的考试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所属学生按省、市电大统一安排参加考试并为考生办理有关手续。其主要职责是:

及时向工作人员和学生传达省、市电大有关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的规定和安排,对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考前培训。

按时预订本试点单位考生的试卷。

组织所属学生参加省、市电大安排的统一考试。 按规定为考生办理请假、借考、查卷等考务手续。 负责本试点单位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及时办理省、市电大安排的其他考务工作。 二、考区(点)、考场的设置和安排

1.开放教育试点期末考试的考区、考点,由省、市校教务处统一划分、设置,以省、市校下发的考试文件为准。

2各考点均应成立临时性组织机构,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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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考务办公室。实行主考负责制,全面负责考点的工作。

3.每个考场一般按25人编排,单人单桌单行,桌与桌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

4.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并在考前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考场纪律和监考人员职责。每两名监考人员编成一个监考小组,在开考前领题时抽签决定具体监考的考场。主考、副主考和监考人员应佩带标志。

5.草稿纸必须有特殊标记,一次只发一张,并由监考人员编上序号。考生草稿纸不够用时,应交旧领新。

6.考场要保证桌面平整,桌斗无纸张杂物等,室内保持清洁,采光、通风良好。

7.考试前一天应将“考试时间安排表”、“考场纪律”、“考生违犯考试纪律处理规定”、“考场座号安排”、“考场及生活设施平面分布图”等在考点醒目的地方公布。

8.设置考区(考点)的试点单位应在考前对所属各考点、考场进行严格检查,省、市电大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考试正常进行的,必须采取措施,限期整顿,必要时取消其组织考试的资格。

三、试卷的领发、管理和回收

1.按电大考试文件规定的时间,持试卷订单到省、市电大考务科领取试卷。

2.取运、保管试卷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保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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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杜绝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3.取运试卷必须专人(两人以上)专程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有条件的应派专车,做到人不离卷。取运人员不得携带试卷出入公共场所。试卷邮寄必须通过机要交通。领取试卷要当面核准科目、袋数,并在试卷领取交接单上签名。

4.电大试卷在考前属绝密文件,各试点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试卷的保密管理,制定安全可靠的保密制度和措施。承担考试任务的试点单位必须设试卷保密库(柜),试卷保管期间要指派专人(两人以上)值班。试卷出入库(柜)要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5.出现试卷丢失、数量有误或试题泄密等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同时将具体情况及处理意见迅速上报市电大。

6.各考区在考试工作结束后,须安排专人清点试点数目,填写试点清单(一式二份),并于三日内将试卷及清单派专人送到电大教务科。

7.考区送交试卷,必须在教务科办理交接手续。教务科应认真清点试卷科目及数量,核查考场记录,检验试卷密封、装订情况。合格者,办理试卷交接手续(双方在试卷交接清单上签字并各自保留一份);不合格者,由考区送卷人员进行返工处理。

8.已评定成绩并下发成绩单的答卷,由分校电大教务科保管。 四、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作风正派、敢于负责。既要严格要

求考生,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又要热情关心考生,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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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地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的任务是:领发收送试题(卷);检查核对考生证件;维护考场纪律,严防考生违纪舞弊;核实参考、缺考人数,填写考场报告单;装订试卷。

3.每场开考前,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务办公室报到,参加考前会议,抽签决定监考考场,领取试题并检查试题袋密封是否完好,做好进入考场的准备工作。

4.监考人员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三件事:检查考生的考试证件,核对像片及是否对号入座;宣布考场纪律和考试中的注意事项;逐个检查书桌上下有无书籍、笔记本、纸张等禁带物品。

5.开考前五分钟当众验封、拆开试题袋,核对试题内容与应考科目是否一致,然后发放试题,准时宣布考试开始。试题内容一律不宣读,不解释,不作任何更改。对试题印刷模糊不清的地方经主考同意后,可向考生当面说明。在答卷前要提醒并检查考生把姓名、考号、学号、学籍所在单位名称写在试卷指定位置。

6.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在监考过程中不准离开考场,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吸烟和相互谈笑,不准会客,不得启发和暗示考生,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考场前后须各有一名监考人员,分工负责,并流动巡视。

7.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严防考生违纪舞弊。考生离开时其答卷和草稿纸要一并收回,不得放在原位,以防其他考生抄袭。对在考场交头接耳、传递试卷及其它严重违纪舞弊者,要向考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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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事实,没收作弊材料。对于替考者,要扣留其考试证件,将其交给考务办公室处理。对上述违纪情况的详细情节、时间、考生学号和姓名等要立即填写在“考场报告单”(一式两份)上。

8.对于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交考务办公室处理。凡因监考人员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考场纪律不严、秩序混乱的,一经查明,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9.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监考人员要令考生起立,将试卷扣放在桌面后立即退场,对不听劝阻继续答卷者可按违纪处理。

10.考生退场后,监考人员将所有试卷收好带往指定地点装订。装订试卷的要求是:按实考人数清点试卷,杜绝漏收漏订,缺考者的试卷也应按顺序装订;检查试卷有无特殊标记、姓名或考号写在试卷密封线以外或不写姓名等现象,若有应及时汇报考务办公室,然后按人、按试卷页码、按考号顺序逐页对齐装订线后进行装订,杜绝页码颠倒、倒装订和名号露在外面等现象;认真填写“试场报告单”,连同已装订的试卷交主考验收后密封。

11、监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

(1).监考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看书看报、打瞌睡、相互谈笑、会客、擅自离开考场的;

(2).利用监考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3).监考期间擅自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的; (4).擅自变动考生答卷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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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示或暗示考生答卷的;

(6).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考场纪律不严,秩序混乱的。 五、监考人员纪律

监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

1.监考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看书看报、打瞌睡、相互谈笑、会客、擅自离开考场的;

2.利用监考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3.监考期间擅自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的; 4.擅自变动考生答卷时间的; 5.提示或暗示考生答卷的;

6.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考场纪律不严,秩序混乱的。 六、考生借考

1.因特殊原因(主要指出差)需在外地借考的考生,应及时持有关证明向宝鸡分校教务科申请在外借考。本宝鸡分校统一报省、市电大考务科审批办理。

2.接收借考考生的试点单位应认真审查考生的证件,严格履行借考手续后再安排考生借考。

3.本省、市考生在外省、市市借考的,要求外省、市市电大交成绩单(加盖公章)、原始试卷密封后一并寄回省、市电大考务科,由省、市电大考务科下发该考生成绩单。

七、考生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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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每次考试期间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考试同时进行而发生冲突的,可申请留考。

2.考生申请留考,由所在试点单位向考区(考点)办理考试手续并通知考生本人。

3.留考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不得离开考场,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由监考人员带往指定考场参加下一门课程的考试。考生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参加留考课程的考试。

八、请假

1.学员因病或因公出差不能参加当学期期末考试时,应向所在试点单位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学员参加该门课程下一次考试时,不再收取考试费用;学员在期末报考后请假者,参加该课程下一次考试时仍须交纳考试费用。

九、考场纪律

1.考试必须按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提前、推后、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2.考生在考试开始前十五分钟凭学生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私自调换座位。考生将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准进入考场。公检法系统考生不得携带警用器械进入考场,所有考生均不得携带BP机或无绳电话进入考场。

3.考生迟到三十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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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4.参加闭卷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禁止携带书籍、笔记本和草稿纸等,已经带入的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参加开卷考试的考生可携带指定的教材、辅导材料,但考生之间不准相互借用。考生在考场内不准接受场外任何物件。

5.考生只允许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不许用两种不同颜色的笔答卷,不准用其它颜色笔或铅笔(特殊要求除外)答卷。

6.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先把学生证号、准考证号、姓名、学籍所在单位名称等写在密封线内指定位置上,字迹要工整清楚,学生证号要填写完整,不准涂改已填写的姓名、学生证号,不准在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学生证号或有意无意作任何与答卷无关的标记。

7.考生对试题题意不准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发问。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准传借文具、计算器等。

8.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准进场再考。 9.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暗号、互换试卷、传纸条、抄写夹带,不准上厕所,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威胁监考人员及其他考生、扰乱考场秩序或在考场起哄。

10.“替考”者一经发现,要扣留学生证和准考证,将其交考务办公室,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11.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将试卷扣放在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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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起立退出考场。

十、考生违犯考试纪律处理规定

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试卷作废,成绩按零分处理; (1)在试卷规定位置未写姓名、学号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以及有意涂改姓名、学号的;

(2)在试卷密封线外写有姓名、学号或作其它任何与答卷无关标记的;

(3)用规定不允许使用的颜色的笔答卷或用两种不同颜色的笔答卷的;

(4)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5)考试结束时间到后,不听监考人员劝阻继续答卷的。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作弊处理,成绩按零分计,并通告学员所在单位,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2)偷看书籍、资料、纸条的; (3)接传答案的; (4)交换答卷的; (5)抄袭他人答卷的;

(6)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的; (7)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 (8)无证件或证件不全擅自进入考场的; (9)有其它严重违纪舞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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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校生替考者,当次考试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全部作废,并通告学员所在单位。非电大生替考者,通告其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4.违犯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除按本规定对考生考试成绩作出处理外,还应给予纪律处分:

(1)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的,起哄辱骂、欧打工作人员或考生以及用其它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

(2)累计两考次“作弊”或一考次“替考”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的处分。

(3)累计三考次“作弊”或两考次“替考”或有一考次“替考”同时有两考次“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十一、工作回避规定

1.参加电大开放教育学习者不得参加试卷的保管、分发、回收等工作。

2.有亲属参加开放教育考试的监考人员,不得在该考场监考。 3.参加开放教育学习者,不得参与开放教育评卷及登分工作。 4.巡考人员不得到到原籍所在地进行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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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工作站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为认真搞好上网学习和上机实习的教学环节,确保学习和实习效果,特制定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一、学生须凭学生证上网学习和上机实习,上机前要认真阅读《上网上机须知》,严格遵守。

二、上网学习者,不得在网上观看与学习无关的内容,发现者,教师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三、学生上机实习要按指定微机对号入座,不准串组上机。不按规定时间上机者,不予补上。

四、学生上机后,要先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否则如出现机器损坏,责任自负。对损坏微机查不出责任者,罚本次实习全部上机者。

五、学生上机实习不得自带磁盘,如发现向机内装游戏等与实习内容无关的软件或玩游戏时,要严肃批评教育。

六、实习指导教师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随时回答学生实习中提出的问题。每次实习结束,都要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为保证实习进度、效果和设备完好,上机者在上机前,须预交一定实习押金,整个实习结束后,设备无损坏,如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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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4日

扶风工作站视听器材保管制度

一、库房重地,未经保管教师同意,任何人一律谢绝入内。 二、进入库房的一切设备,一律造册登记,建立明细帐目,对入库的资料带,建卡按类放置。

三、库房设备出库,须经领导批准,并履行出库登记手续。 四、经常保持库内清洁、干燥、通风,对库内设备要定期检查。 五、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盗。由于个人原因玩忽职守而造成的损失,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200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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