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
广州至佛山段弱电系统
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
总 目 录
第Ⅰ卷 投标须知 第Ⅱ卷 合同条件
第1章合同协议书 第2章合同条款 第3章合同附件
第Ⅲ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Ⅳ卷 评标办法
编制: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OO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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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Ⅰ 卷 投 标 须 知
目 录
1. 总则 ........................................................................................................................................... 6 1.1 定义 .................................................................................................................................... 6 1.2 招标说明 ............................................................................................................................. 7 1.3 投标资格要求 ..................................................................................................................... 8 1.4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 8 2. 招标文件 .................................................................................................................................... 9 2.1 招标文件的内容 ................................................................................................................. 9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0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0 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 10 3.2 投标价格 ........................................................................................................................... 11 3.3 投标有效期 ....................................................................................................................... 12 3.4 投标保证金 ....................................................................................................................... 13 3.5 投标预备会 ....................................................................................................................... 14 3.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14 3.7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15 4. 投标书的递交 .......................................................................................................................... 1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 15 4.2 投标截止时间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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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 17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7 5. 开标与评标 .............................................................................................................................. 17 5.1 开标 .................................................................................................................................. 17 5.2 评标过程保密 ................................................................................................................... 18 5.3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9 5.4 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 ..................................................................................................... 19 5.5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 19 6. 授予合同 .................................................................................................................................. 20 6.1 合同授予标准 ................................................................................................................... 20 6.2 业主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 20 6.3 中标通知书 ....................................................................................................................... 20 6.4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 20 6.5 履约保证金 ....................................................................................................................... 21 6.6 合同生效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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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1 条款号 1.3 内 容
资格标准:详见投标须知1.3条 2 3.3 投标有效期:120天 3 3.4 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请投标人于 月 日下午4:30前将现金支票交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通号中心综合部,现金汇至我司如下帐号: 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帐号:749230801133339 广东省广州市 银行:广东省广州市商业银行越秀支行 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机会。 4 发售标书: 日期:2008年10月 日(星期 ) 时间: 地点:广州市芳村区花地大道南8号广州地铁通号中心
价格: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套 5 3.5 投标预备会: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 时间: 地点: 6 3.6 3.7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套,副本5套,共计6套。正本单独包封,以便开标时使用。 标书装订要求:详见投标须知3.7条要求。 4.1.2 投标递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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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陆慧莹、凌光清 电 话: (020)83155346、83155912 传 真:(020)83106300 8 4.2.1 投标时间: 日期:2008 年 月 日(星期 ) 时间: 9 5.1.1 投标截止时间 日期: 2008年 月 日(星期 ) 及开标时间: 时间:10:00-10:3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5.4 响应性:见投标须知5.4条。 11 5.5 评标原则: 具体内容以业主公布的“评标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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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Ⅰ 卷 投 标 须 知
1. 总则
1.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或“业主”均系指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或“业主代理”均系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业主代理”全面负责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简称广佛线)项目建设期间的工程建设管理。“业主代理”行使本合同规定或合同内含的业主的权力,并履行合同规定业主的职责,但如果“业主代理”在行使某种权力和职责之前,需要得到业主的批准,则应取得这种批准。
(2)“监理工程师”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为合同目的委托的社会监理单位; (3)“投标人”指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4)“承包商”指被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5)“招标文件”指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提交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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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7)“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2 招标说明
1.2.1 广州地铁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
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理单位承担广州地铁工程建设的监理服务,确保广州地铁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广州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业主负责制。
1.2.2 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业主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
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合同将作废标处理或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2.3 本次招标,不限定投标人选用何种定额报价,但取费标准不得超出国家有关
监理服务的取费标准。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
1.2.4 本招标业主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驻地总监、驻地总监代表以及主要专业
的监理人员参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参加评标的澄清会并回答相关问题。驻地总监、驻地总监代表参加评标澄清必须出示合法的身份证件。
1.2.5 业主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
用“Microsoft Excel ”制作的投标报价清单,递交用“Microsoft Word ”制作的监理方案说明书。电子文件使用光盘或U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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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文件名称。电子文件必须按经济标书和技术标书要求行进区分,并分别与标书正本包封一起。
1.2.6 对本招标工程的说明及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1.2.7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招标公告、投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项目
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标前预备会、标书送达、开标、评标、澄清、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1.3 投标资格要求
1.3.1 所有向业主递交了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材料并通过了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的单
位。
1.3.2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核算的企业,具有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1.3.3 业主不接受投标人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
1.4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1.4.1 投标人将被邀请对监理的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
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
1.4.2 经业主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
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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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业主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1.4.3 在现场考察中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业主现
有的资料。业主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4.4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内容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 2.3款发出的补充资料: 第Ⅰ卷 投标须知 第Ⅱ卷 合同条件
第1章 合同协议书 第2章 合同条款 第3章 合同附件
第Ⅲ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Ⅳ卷 评标办法
2.1.2 投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
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业主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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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业主。
2.2.2 业主在投标截止期20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期前15
天以书面函件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投标人务必在这一天前到标书售卖处向业主签收此书面答复,逾期不签收的视为送达。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业主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3.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函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
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业主,确认已经收到补充通知。
2.3.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业
主可以按照本须知第 4.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技术标书:
(a) 投标书(技术)及其附录
(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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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d) 监理单位概况(文字叙述) (e) 监理单位组织机构表(附框图)
(f) 监理单位业绩表(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甲方证明) (g) 驻地监理人员组成表
(h) 驻地监理人员简历表(附身份证以证明年龄)
(i) 监理资质附件(包括监理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码本、资质证
书;监理人员的工作证、职称证、监理证、培训证;相关工程经验要求证明材料;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等)
(j) 监理服务设备清单
(k) 本监理合同段监理大纲及实施方案
经济标书:
(a) 投标书(经济)及其附录 (b) 监理费用汇总表 (c) 监理人员服务费报价表 (d) 缺陷责任期服务费报价表
(e) 交通费、驻地办公及生活用房费、特殊办公设备费、一般办公
设备和用品费、监理生活设施费、服务人员费的单价分析表 具体内容要求按第Ⅲ卷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3.1.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III卷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工程量清单及其他附件、
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按 3.4款的规定执行)。
3.2 投标价格
3.2.1本合同的监理范围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范围。
3.2.2监理服务费是以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为基础。监理服务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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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和缺陷责任期内履行驻地监理职责应获得的酬金以及提供部分设备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 3.2.3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资料为依据;
3.2.4投标人报价应包含监理单位在监理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如果广州地
铁工程能获得减免税费的,则业主在支付中按照规定的税率扣减相应的税费。
3.2.5除合同规定调整外,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
3.2.6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
3.2.7所有的报价内容不允许在技术标的标书中出现,否则为废标。
3.2.8根据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的建设要求和实际情况,本次招标仅以目前的总投资估算为依据进行报价,由于目前的总投资估算较粗,今后将按批准的总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合同总价,项目总投资估算与经批准的总初步设计概算对比发生增加或减少,变化额超过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的±15%时,只调超出±15%以外的部分。变化额小于已批准的总初步设计概算的±15%(含15%)时,监理费用不作调整。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 5.1款所说的标书递交截止期限起(前附表第2款所列)
的日历日内有效。
3.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业主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
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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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 3.4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不少于前附表第3款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4.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为废标。] ,投标保证金金额和要求见前附表第3款规定。
3.4.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业主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4未中标的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日起28天内。
3.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无息)。
3.4.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b) 投标人不接受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评标价 (c)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c.1) 签署合同协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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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提供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3.5 投标预备会
3.5.1 投标人或其正式代表应于前附表 5款所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 3.5.2 会议的目的是澄清疑问,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投标人考察现场,了解情
况。
3.5.3 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出席会议的有关各方,并随后提
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预备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 2.1.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的修改,业主将按本须知 2.3款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不采用投标预备会会议纪要的形式。
3.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6.1 投标人按本须知 3.1款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
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6.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正
式授权的一个或几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3.6.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业主指示进行的,
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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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每位投标人对每个合同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
方式参与同一合同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否则均视为废标。
3.7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3.7.1 投标文件应按经济、技术分开装订成册。经济标书仅包含报价和报价分析内
容,其他内容装订到技术标书中。
3.7.2 技术标书、图纸、文字说明中均不应出现任何有关报价的内容,如出现则投
标文件按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处理。
3.7.3投标书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7公分以
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转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不锈钢书订或拉线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3.7.4投标书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
图片),页号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
3.7.5图纸的整理: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
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要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
4. 投标书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1 包封
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共4包、独自分开):
(1) 经济标书(必须有写明报价的投标函)正本(1本)、电子光盘(内
有投标文件资料、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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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济标书副本(5本)一起包封;
(3) 技术标书(必须有未写报价的投标函)正本(1本)和投标保证金收
据复印件一起包封;
(4) 技术标书副本(5本)一起包封;
4.1.2 包封都应:
(a) 写明业主的名称和地址; (b) 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i) 项目(填入监理项目名称);
(ii) 前不得开封(技术标填入前附表第9项所述日
期及时间,经济标填“经济标开标前”)。
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4.1.3 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业主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
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业主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2 投标截止时间
4.2.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7款、第 8款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书交给业
主。
4.2.2 业主可以通过发放本须知 2.3款规定的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业主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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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业主在 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
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业主。
4.4.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 4.1款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
编制、密封、标志(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发送。
4.4.3 按照本须知 5.3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4.4.4 根据本须知 3.4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
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 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
5.1.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
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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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
5.1.2 在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业主将于前附表9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开标,参加第一次开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若非签署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须另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带身份证)。如果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能在第一次开标规定时间前签名报到,业主将按废标处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第二次开标时(即开经济标),不论投标人授权代表是否按时到场,业主即可开经济标,亦视同各投标人同意整个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
5.1.3 除了对按照本须知4.4款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书不予开封
之外,业主将检查、启封投标文件“正本”,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5.1.4 投标人的名称、总监、投标撤回书、投标保证金和业主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
均将在第一次开标时宣布;投标总额将在第二次开标公布。
5.1.5 业主将准备开标记录,包括5.1.3款规定的公开宣布的内容。
5.2 评标过程保密
5.2.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
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5.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业
主和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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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3.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业主和评标专家可以个别地要求投
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价分析表等。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5.3.2根据需要,业主可要求投标人递交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中已审查过的相关资料
(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ISO9000证书)给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此资料允许澄清。
5.4 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
5.4.1 在详细评标之前,业主和评标专家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
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5.4.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业主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
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4.3 投标人应认真对待投标书的真实性,投标书中所附的各种支持材料不允许有
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则单项得分为零。
5.4.4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清单格式进行报价,除了标书清单报价,业
主不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价说明(比如降价函、报价补充说明、优惠报价说明等等)。
5.5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5.5.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将严格按照经业主招标机构审查批准的《评标办法》执行。
5.5.2在评价与比较时,评标专家将按照《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调整投标价格,确定每一份投标书的评标价格。
5.5.3业主和评标专家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化、偏离或选择性报价的权力。凡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或使业主得到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偏离、选择性报价或其它因素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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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授予合同
6.1 合同授予标准
业主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规定评为最适宜的投标人,该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业主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6.2 业主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尽管有本须知 6.1款的规定,业主在授标前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6.3 中标通知书
6.3.1 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业主将以书面函件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并以书面的形
式确认其投标被接受。
6.3.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以评标价作为中标价。
6.3.3 在中标人按本须知 6.5款的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业主将及时将未中标
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6.4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在通知中标的投标人中标的同时,业主将邀请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7天内,派代表前来最后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此邀请信中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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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履约保证金
6.5.1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4天内,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
金。按合同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6.5.2 如果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
国注册的银行开具,或者由外国的银行通过中国的银行开具。
6.5.3 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 6.4款或 6.5款的规定,业主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
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6 合同生效
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最后一个签署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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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Ⅱ卷 合同条件
第1章 合 同 协 议 书
本协议由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商定并签署。
鉴于业主/买方拟修建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
至佛山段并通过 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接受监理单位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的总价包干作为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
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看待: 1) 合同补充协议(如果有); 2) 本合同协议书; 3) 合同条款; 4) 合同附件。
5) 相关监理规范及条例;
6) 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
7) 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
3.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
4.考虑到业主/买方将按下条规定付款给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此与业主/买方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完成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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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虑到监理单位将进行本工程的监理服务,业主代理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该监理单位。 为此,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生效日期为最后一方签字的日期。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合同结束。本协议正本 3份,副本 3份,签约各方各执正本一(1)份,副本
一(1)份。
业 主: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时 间:2007年 月 日
地 址:中国广州市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39楼 联系电话: 传 真:
业主代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签约代表:
时 间:2007年 月 日
地 址:中国广州市中山五路219号中旅商业城16楼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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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 签约代表: 时 间: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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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Ⅱ卷 合同条件
第 2 章 合同条款
目 录
1. 总则 ....................................................................................................................................... 27 2. 监理单位的义务、权利与责任 ................................................................................................. 28 3.业主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 32 4.驻地监理主要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 .......................................................................................... 34 4.1、施工准备阶段 .................................................................................................................. 34 4.2、工程质量监理 .................................................................................................................. 35 4.3、工程进度监理 .................................................................................................................. 37 4.4、工程投资监理 .................................................................................................................. 38 4.5、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 ................................................................................................ 39 4.6、合同管理 .......................................................................................................................... 40 4.7、对设计部分监理工作 ....................................................................................................... 41 4.8、工程施工协调 .................................................................................................................. 41 4.9、记录和报告 ...................................................................................................................... 42 5.监理费用 .................................................................................................................................... 42 6.履约担保 .................................................................................................................................... 45 7.定金 ............................................................................................................................................ 45 8.支付 ............................................................................................................................................ 45 9.赔偿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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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驻地监理办的设施、设备与服务 ............................................................................................. 47 11.合同变更与终止 .................................................................................................................... 48 12.其它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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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合同条款
1. 总则
1.1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1.1.1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1.1.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必要条件。
1.1.1.2“业主”是指承担工程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业主代理”行使本合同规定或合同内含的业主的权力,并履行合同规定业主的职责,但如果“业主代理”在行使某种权力和职责之前,需要得到业主的批准,则应取得这种批准。 1.1.1.3“监理单位”指为业主服务的监理方。
1.1.1.4“项目监理机构”或(驻地监理部)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5“监理工程师(人员)”是指代表监理机构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专业人员。
1.1.1.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或实体。
1.1.1.7“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施工监理工作和附加工作。 1.1.1.8“日”是指任何一个昼夜的时间段。
1.1.1.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1.1.1.10“当地货币”是指人民币。
1.1.2 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与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规,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条例、规章等。
1.1.3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均用中文。
1.2 双方关系:业主将负责组建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及各个监理合同段的二级管理机构的工作。合同段项目监理机构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接受和服从业主项目管理机构的领导,监理单位对提供本服务的人员应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及后方支持,并且对他们完成的服务承担责任。
1.3资料深度:本招标文件及项目介绍属方案阶段,具体施工时项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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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量、工程规模、工法、工期等均可能有变化,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 1.4服务开始:监理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后,业主将发出要求监理单位开始监理服务的通知,监理单位应在通知的日期立即开始履行其服务。
1.5服务期限: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业主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各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见附件A,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附件中所列各施工段的工期仅为计划工期,如业主因各种原因需作调整或工期拖延,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监理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但属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做考虑。
1.6合同的终止:在本协议的服务期满和业主对监理单位费用的支付完成后终止本合同。
1.7合同的修改:本合同内容(包括服务范围)的修改,只能以双方书面同意的方式进行。由于地铁施工过程的特殊性,业主有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力,服务范围调整后,监理费用的调整按本章5.3条执行。 1.8授权代表:甲、乙双方应各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代表,解决监理服务期间的有关问题。
业主的指定代表:(或合同签订以后书面明确) 监理单位的指定代表:(或合同签订以后书面明确)
2. 监理单位的义务、权利与责任
2.1监理单位将对服务的监理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
2.2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力,履行相应的职责。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赔偿。
2.3 及时向业主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框图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2.4 项目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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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业主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
2.5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工程中,对工程质量、投资与进度进行控制工作,办理合同规定的各项手续。监理工程师在手续时,不得扣压和延误。对非工程质量问题,如果业主有明确处理意见,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办理手续。
2.6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合同另有规定的情况),凡涉及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议价、索赔、处理事故、改变工期、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施工方案等及一切有关费用的问题,均需与业主共同商定,报业主批准。
2.7 监理单位在业主授权下,可对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工程师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商工作不力,监理工程师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并上报业主。
2.8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全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
2.9本合同工程质量实行承包人自检,社会监理、业主和监督的多级管理。对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降低质量标准或返工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工期损失,属承包商责任的由承包商承担,属监理单位责任的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单位对某一分部或分项工程的认可不影响监督机构或业主在事后的否定。
2.10监理单位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又经济地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及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和惯例、有关业主对地铁工程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服务,并遵守正确的管理和工程惯例,使用适当的先进技术和安全有效的设备、仪器、材料和方法。就与合同中服务有关的事宜,监理单位始终作为业主的忠实顾问。在与施工承包人的交往中始终支持和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力争使其服务的合同段施工监理工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监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0.1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10.2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配合业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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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施工招标文件,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
2.10.3参与交接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
和施工图设计;
2.10.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方案; 2.10.5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组织主持常规工
地例会,参加业主组织的需要监理单位参加的工程协调会议;
2.10.6按规定程序发布开(复、停)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
告;
2.10.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
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2.10.8审查承包商工地试验室的情况和其试验的合法性,审核其
人员资质;
2.10.9建立监理的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开展监理
的检测工作;
2.10.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
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见证取样;
2.10.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是否
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2.10.12审查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2.10.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外购成品件或半成
品件的质量;
2.10.14会同业主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
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2.10.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
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2.10.16主动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接口,并做好记录和备案; 2.10.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
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2.10.18发布开工、停工令,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10.19对已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10.20办理中期支付凭证手续,会同业主审核后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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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1办理变更手续,会同业主审核后发布变更令;
2.10.22受理合同事宜,协助业主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10.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
作证;
2.10.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10.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会同业主组织对拟交工
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10.26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交工验收和交工资料符合合同
要求后签发交工证书;
2.10.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10.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10.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2.10.30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10.31办理最终支付证书手续,会同业主审核后签发; 2.10.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2.10.3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的前期工作(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和处理、交通疏解和恢复工作等)实施方案、工程量的审查权,督促和协调进度,及时向业主汇报。
2.10.34业主交代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包括项目简介中的内容)。
2.10.35组织设备开箱检验并记录开箱情况,及时向业主反映存在的问
题。
2.10.36信号系统调试(包括单体调试、功能调试、系统联调)过
程的组织、协调和后勤安排(如信号系统调试阶段派车接送业主人员),并负责组织信号调试方案的编写、做好会议纪要和实施过程的管理和协调。
2.11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在服务期间只能获得协议书中规定的报酬,此外不得索要额外的报酬,不得从承包人处获得任何奖金、加班费、实物,不得参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不得在承包人处搭食。
2.12监理单位监理人员非正常工作及加班时间,不能在施工单位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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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提供的现场简易办公用房原则上供监理人员现场办公及临时休息使用。
2.13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按双方协商确定的人员名单到岗,并应: 2.13.1监理单位在投标书承诺的总监及总监代表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允许变动,由于监理单位原因更换的,业主将从合同总价中扣减10万元/人次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2.13.2未经业主批准不得更换监理人员。若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前提出同等或资质更高的人员报业主批准;
2.13.3接受业主提出的人员更换,并在接到通知的一个月内选派资格和经验为业主接受的人员替换。由于更换人员引起的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
2.13.4除满足本合同条款第1.5条要求外,监理单位还应保证相应的监理人员从事要求的工程收尾、工程整改、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2.14对业主支付的监理费,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缴纳有关税款。 2.15监理单位应对驻地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2.16 项目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或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2.17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2.18监理单位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为驻地监理部提供办公设施,以确保监理服务后勤有保障。
3.业主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3.1 业主负责工程建设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2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1套)。
3.3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3.4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业主代表,负责与项目监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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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联系。更换业主代表。要提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3.5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工程施工单位。 3.6 业主应为监理单位提供如下协助:
3.6.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构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3.6.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名单。 3.7业主免费向监理单位提供监理合同规定由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和物品,业主不给予经济补偿。
3.8本工程实施过程,业主不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 3.9业主应按期支付监理费用,及时提供监理单位驻地监理的监理设备,并根据施工合同要求承建商提供监理设施和监理开展工作所需条件。 3.10经业主进行业务测验和工作考核,对于监理单位不称职或严重失职的监理人员,业主有权要求限期更换。
3.11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3.12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13业主有权否定任何在本工程中监理工程师做出损害业主利益的决定和行为,并有权向监理单位索赔。
3.14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3.15如监理单位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或不能有效地履行驻地监理职责,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与各项监理制度,业主将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16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17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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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驻地监理主要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
4.1、施工准备阶段
为保证工程按合同顺利进行,避免仓促开工造成混乱和损失,根
据合同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下达开工令前,应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4.1.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建
(1)建立明确的组织机构框图(对每个项目分各时间段分别列明
人员名单);
(2)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 (3)制定监理实施方案细则;
(4)按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设施的备齐; (5)建立与甲方正常的工作联系渠道。 4.1.2监理人员
(1)各类人员符合规定的比例和数量; (2)熟悉合同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规范; (3)均参加了监理培训;
(4)会同业主完成对设计图纸的审核,对发现的重大错误或方案
性问题书面报甲方。
4.1.3各种检测、测量设施和仪器的齐备。 4.1.4技术性准备工作。
(1)已进行现场调查,对沿线地形、地物、水文地质情况全面掌
握,沿线测量标志复核无误;
(2)配合业主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 (3)完成技术交底、资料交接,熟悉掌握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要
求,可能因设计影响工程进展的技术问题已解决;
(4)审查承包人进场设备、机构和人员情况符合投标书的条件,
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方案;
(5)审批承包人总体施工计划,施工机械、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
等;
(6)审核承包人的工程分包;
(7)审批其它开工前应报送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报告。
4.1.5提示甲方、督促承包人按合同准备工作应达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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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4.1.7 提出、协调与本标段施工接口有交叉影响的问题。并上报业主。
4.1.8参加由业主主持由监理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
由监理出具,会审记录由各方确认。
4.1.9审查承包人的开工申请,详细了解开工前的准备情况,经
检查,如准备工作已达到要求,按规定程序下达开工令。
4.2、工程质量监理
监理任务分三部分,即进度、质量、投资,其中质量是工程监理
的关键与核心,监理依据的是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
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项目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书面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工程质量与分项分部工程(含隐蔽工程)质量的检验权。未经监
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确认质量的工程,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工程质量监理是一个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它贯穿于整个合同执行过程的始终。
4.2.1准备阶段
(1)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承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
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2)会同业主审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设备、人员及承担的业务
范围;
(3)审查承包商为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包括料场)是否满足技
术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4)审批承包商拟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的来源、数量和质量,并
进行检验;
(5)审批承包商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 (6)审查拟开工项目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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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查、核验承包商的放样和测量数据。 4.2.2施工阶段
(1)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
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原材
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的配合比要求;
(3)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进
行下道工序;
(4)对施工中产生的各种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达到
合同要求后才准许承包商继续施工。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
线结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并按业主有关地铁测量管理规定执行。
(6)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权和处理建议权。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
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质量听证分析会,结合现场调查的结果,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并报业主审批同意后处理。
(7)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
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向业主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8)应要求施工单位按时上报真实可靠的监控量测资料,并随时进行检查。
(9)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按有关地方规定、条例以及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要求,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施工扰民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并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所监理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情况。
(10) 要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有关工程施工的监理通知,并要求
施工单位回复对监理通知内容要求事项的落实情况。监理通知应及时报业主。
4.2.3工程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1)交工验收与交工证书的签发
在收到承包商的交工申请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对此报告进行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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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审查,并写出书面审查报告,对交工工程进行检验,并作出评价,检查承包商对申请交工工程的现场清理情况以及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会同甲方确认以上各项检查符合合同要求后,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交工证书。
(2)编制竣工文件
在工程交工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有关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以
及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及时掌握和处理承包商竣工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承包商完成竣工结算。
(3)缺陷责任期
移交工程证书的签发,表示该部分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在缺陷
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应就业主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承包商进行跟踪,并要求承包人要:
A、 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当时尚未完毕的工程;
B、 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已完工程中存在的某些缺陷的修
补;
C、 进行修补或重建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的工程缺陷;
D、 应继续完成不合格需重建、修补缺陷的工程,直到监理工程
师和甲方验收合格。
E、 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
归属。
F、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所完
工程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
4.2.4信号系统调试阶段
监理单位对信号系统调试的责任从信号系统的单体调试直到信号
系统签发预验收为止,在此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做好信号系统调试过程的组织工作,要求配备固定的人员完成此项工作。
4.3、工程进度监理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主要是对工程施工计划
的审批和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控和计划调整,保障工程能按照合同规定顺利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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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计划管理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后,根据合同
规定的期限,对其进行认真审核,检查承包人制定的计划是否合理,是否适应工程项目和实际情况,是否满足甲方提出的施工进度要求(如果有),避免不切合实际的施工计划,切实用科学的施工计划指导施工,监理工程师审批的重点是承包人实施计划的能力以及施工时间安排的合理性,最后报甲方批准。
4.3.2进度控制
对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如有必要,向承包人
书面提出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实施。审批承包人施工计划的调整,经业主批准后实施。
4.3.3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经过
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以及业主有关地铁工期总体策划要求制定进度控制方案,组织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并上报业主。
4.4、工程投资监理
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投资监理的施控主体,处于工程计量与支付
环节的关键位置,除了加强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应对合同中规定的其它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4.4.1熟悉合同文件,特别是熟悉有关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
方面的职责权限条款;
4.4.2根据合同条款以及业主有关计量与支付管理规定,制定项
目监理机构的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使工程费用监理科学化、规范化;
4.4.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所有已完成的工程细目进行计量、
记录,以便检查承包人提交的月度、季度结算单;
4.4.4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计量。计量工作由承包
单位统计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4.4.5对完工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权。承建商已完工且要求支
付工程款的工程,应首先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建商共同到现场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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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业主不予支付工程款。
4.4.6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种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
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由于设计变更(已获确认)或由业主、承建商、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变更(已获确认)而发生的工程合同变更的审查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4.4.7工程费用的支付是对工程投资实施控制的最后环节,必须
严格按费用支付程序实施各种费用的支付管理,必要时检查承包商的帐户、票据、赔偿及其它财务报表的问题,并遵照合同要求提出建议或更正。
4.4.8审批承包人的计量支付申请,证明工作完成或部分完成。 4.4.9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
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4.5、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安全负起监理单位应付的责任,在工程全
过程中加强安全控制和检查,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对工程的文明施工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4.4.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承担监理责任;
4.4.2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施工组织设计,从施组上杜
绝安全隐患;
4.4.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部门和业主的要求上报各项安
全专门方案、应急预案、防洪预案等,并认真审核。
4.4.4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网络和各项规章制
度,加强对承包商各项内业资料的检查;
4.4.5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驻地监理部日常的安全监
督进行管理;
4.4.6应根据业主的有关文件要求,健全监理部的安全监督机制,
驻地监理每周应会同承包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监理总部每月应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或停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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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认真审核承包商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案,日常工作中
加强对文明施工的监督,减少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力争杜绝各项投诉的发生。
4.6、合同管理
4.6.1工程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分包人的技术力量,
管理水平、施工机械和适应程度及业绩,着重审查分包投入分包工程的人员和施工机械,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分包合同的工程内容和范围、对整个工程进度和合同的影响,协助甲方决定工程分包。
4.6.2工程变更
4.6.2.1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授权范围内发出工程变更指令,对变
更工程进行评估,测算变更工程量的比率和价格,提出方案的取舍意见,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而实施的工程变更不得予以计量。
4.6.2.2根据授权范围和施工合同对签证工程量必须确保数量的
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4.6.3工程延期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有关工期的约定严格控制工期,做好
预防工作,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范围、内容和对整个工程的影响程度,无论是临时的工程延期或最终的工程延期须报业主批准。
4.6.4费用索赔
4.6.4.1根据合同受理或驳回承包人向业主的索赔,其主要工作
内容有:在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后,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对索赔申请的理由及各项记录进行认真客观的审核与证实。对索赔理由成立的按规定程序报告业主。
4.6.4.2对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公正、
忠实地维护业主的利益。
4.6.5争端与仲裁
4.6.5.1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
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由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其双方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提供作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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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材料。
4.6.5.2对于仲裁、咨询、诉讼事宜,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了解
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调查取证,协助业主在开庭、仲裁、咨询之前,提供支持性的证据,并根据业主需要,为处理和执行有关的任何事件出席法庭,支持性证据应该包括足够的材料来阐明承包商控告的性质和当时的情况,以及关于该纠纷双方应承担的义务的实质内容。在项目管理日记中应该详细记载有关工程中承包人的施工情况,并包括可能涉及的设备或材料以及工程进展的情况。
4.7、对设计部分监理工作
4.7.1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
生产工艺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7.2工程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
的原则,经业主同意后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其建议应具备技术经济比较;
4.7.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
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凡涉及合同变更的,均应事前与业主商定。并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予计量。
4.7.4审查施工图纸;
4.7.5协助业主对设计进行管理,主要指需图计划、设计图纸的
可实施性、施工图纸审查会审、设计变更审查、投资分析以及对承包商自行设计部分的图纸进度、质量、安全性审查等。
4.8、工程施工协调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的协调工作,主要是指当
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各个施工阶段以及在各个专业之间出现各种矛盾时,还有当工程项目与周边环境以及与工程外部相关单位出现矛盾时,主持或协助业主进行各种各样的协调工作,以保障工程能按照合同规定顺利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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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记录和报告
所有监理的记录和资料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不
得存在任何虚假和隐瞒等不实的情况。
4.9.1保存合同、图纸、变更之处的记录以便审查竣工图及作竣
工结算的依据。实际施工的起止时间、工程内容要及时上报业主。
4.9.2提供业主需要的中间支付和最终支付证书。 4.9.3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 4.9.4做好监理日记
4.9.5按规定要求做好各种文件的文档管理工作。 4.9.6每月定期的监理月报。
4.9.7主持召开周、月工地例会以及专项会议,撰写会议纪要,
经与会各方会签无误后,送合同有关各方。
4.9.8 按业主要求由地质监理工程师做好地质素描工作,向甲方
提供完整准确的实测地质资料(编制成电子文件)。
4.9.9 按业主要求编写季度、半年、年度、最终监理工作总结。 4.9.10 拍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工序、重要施工情况、工程
事故等照片(编制成电子文件)提交业主。
4.9.11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所发出的监理通知
同时抄报业主。
4.9.12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4.9.13监理细则
5.监理费用
5.1监理费是指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和缺陷责任期
内为履行驻地监理职责应获得的酬金以及提供部分监理设备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包括监理人员服务费,缺陷责任期服务费;监理设施、设备折旧与服务费;工程收尾、工程整改、工程结算、服务风险等费,绩效考核奖五项组成包干,除合同另有规定其费用不作任何调整。其各项费用的组成见合同附件B。
5.2 各项费用组成包括: 5.2.1监理人员服务费
监理人员服务费包括监理人员工资、医疗费、保险费、劳保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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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福利费、差旅费、探亲费、监理人员现场补贴费以及监理单位的利润、管理费、税金等项目费用。
5.2.2缺陷责任期限服务费
缺陷责任期服务费指监理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驻地监理职责
应获得的酬金,由相应的监理人员服务费组成。
5.2.3监理设施、设备与服务费
监理设施、设备与服务费包括驻地监理设施、设备耐耗品的使用
折旧费,以及相应的保养、维护、修理、校验等服务费,易耗材料费、服务人员的工资等。
5.2.3.1交通费
包括交通车辆及燃油费、司机的出差补助、食宿费。 5.2.3.2办公及生活用房费
包括驻地的办公室、会议室、住房、餐厅、厨房的租赁费和维护
消耗费等。
5.2.3.3特殊办公设备费
特殊办公设备费包括特殊办公用品的修理维护费、折旧费、服务
费。
5.2.3.4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
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包括易耗用品费以及耐用设施的修理维护
费、折旧费、服务费等。
5.2.3.5专用检测、测量设备费
专用检测、测量设备费包括检测、测量设备的折旧费、维护费、
检测校验费等。
5.2.3.6监理生活设施费
监理生活设施费包括设施用品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膳食费
等。
5.2.3.7服务人员费
服务人员费指勤杂人员工资等。
5.2.4工程收尾、工程整改、工程结算、服务风险费
5.2.4.1工程收尾、工程整改、工程结算费指主体工程基本结束
后监理单位应继续履行职责应获得的酬金。
5.2.4.2服务风险费指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工程规模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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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调整、工程延期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及其它服务期间风险等费用。
5.2.5绩效考核奖
5.2.5.1绩效考核奖按半年、年终分次予以奖励,业主根据监理考
核管理办法对监理人员到位率和素质及监理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7个方面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制度扣减,若考核不合格,业主将不予支付。
5.2.5.2绩效考核奖按监理人员服务费的15%单独计列,但应计
入监理费用总额。在每次支付中由业主转付驻地监理部统一掌握。业主保留检查该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5.3 监理费用调整
5.3.1当工程工期调整或延期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时,监理单位应
视为正常服务,其监理费用总额保持不变。
5.3.2在招标范围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或
设计变更、或设计里程局部变化、或工程规模局部发生变化,项目总投资估算与经批准的总初步设计概算对比发生增加或减少时,但变化额小于已经批准的总初步设计概算的±15%(含±15%)时,监理费用不作调整。
5.3.3在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总投资估算与经批准的总初步设计概
算对比发生增加或减少,变化额超出已经批准的总初步设计概算的±15%时,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取费原则,监理服务费调整按以下方式计算:
当变化额增加时,监理服务费的增加金额=[经批准的总初步设计
概算额×(1-15%)后对应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原项目总投资估算额对应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投标的浮动幅度数值)。
当变化额减少时,监理服务费的减少金额=[经批准的总初步设计
概算额×(1+15%)后对应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原项目总投资估算额对应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投标的浮动幅度数值)。
5.3.4在招标范围外新增项目,监理服务费按中标费率乘以新增项
目经批准的概算进行调整,中标费率=中标价(XX元)/原项目总投资估算额(XX元)。
5.3.5在招标范围内减少项目,监理服务费按中标费率乘以减少项
目经批准的概算进行调整,中标费率=中标价(XX元)/原项目总投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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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额(XX元)。
5.3.6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间,其各种费率和费用不会因为物价变动导致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减而给与弥补或调整。
6.履约担保
6.1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4天内,为其恰当地履行
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按招标文件附上的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为本监理合同价的5%。
6.2履约担保直到签发全部工程移交证书为止保持有效。
6.3履约担保有效期满后,履约担保将在28天内退还中标单位。
7.定金
7.1在双方正式签订监理服务协议书和监理单位提供合同总价的
5%的银行履约担保28天内,业主将支付给监理单位金额为合同价10%定金。
7.2定金从合同生效后第2个季度的支付开始分4次等额扣回,
在完工前6个月扣清。
8.支付
8.1监理费按照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监理费用组成表”中各项费
率计算,每季度支付一次。
8.2合同附件B“监理费用组成表”中的前4项费用,由业主直接
支付给监理单位;第5项费用(绩效考核奖)应列入监理单位监理费之内,由业主统一掌握,经业主按8.4.3以及8.4.5要求对驻地监理人员工作情况考核后作为支付驻地监理人员奖金的依据,每半年计付一次。
8.3每次支付前,应由驻地办报出“监理费月支付报表”(格式另
定),经业主考核和审查后支付。
8.4驻地监理人员与费用支付,应遵循以下规定:
8.4.1驻地监理人员出勤满22天,全额支付监理人员服务费。 8.4.2驻地监理人员请假缺勤超过5天时,按比例扣减监理单位
的“监理人员服务费”。总监或总监代表请假离开工地须提前申请报业主批准,其他人员请假须总监批准并报业主备案。每次支付前,项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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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应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考勤表交由业主审核,并由业主代表结合8.4.3进行确认后支付。
8.4.3业主将定期每月对驻地监理的工作质量(包括人员更换数
量和到位情况、内业资料、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计量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旁站监理等)结合业主代表的日常巡视工地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通报项目监理机构;对发现因监理工作不到位、隐瞒虚假等行为而出现的工程施工问题,业主将书面发文监理单位进行整改,并根据第9款扣付监理费用。
8.4.4监理单位提供的专用办公、通讯及检测、测量设备应始终
配备在监理现场,供驻地监理办专用,否则,将按月扣除该部分监理费用。
8.4.5绩效考核奖将由业主通过对项目监理机构运做质量及所有
监理人员综合考核(根据8.4.3,具体的监理考核管理办法业主将在监理合同履行前正式发文明确考核管理办法),按半年、年终分次予以奖励(如业主考核不合格,则扣减)。
8.5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28日之内,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
费用,如缺陷责任期费用少于合同价5%时按合同价5%扣留,并扣减监理单位赔偿金(如果有)和扣减绩效考核奖(如果有);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60日之内,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其它应向监理单位支付款项的余额,扣减其它应从监理单位扣回的款项。
9.赔偿
9.1由于监理单位在服务期间的责任对业主工程造成损失时,应
按受损工程造价的10%向业主赔偿,但最高限额为本监理服务合同的合同总价。
9.2如果监理单位在服务期内未能提供本协议规定的监理服务
(包括监理人员缺额、监理深度不足及监理资料不齐等)。业主有权扣减支付监理费。
9.3监理单位在投资控制时,如计量或计价审核不严,经业主审
查出入较大(金额超过10%),业主有权按核减工程费的2%扣除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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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以上9.1、9.2和9.3的赔偿费将在每期监理费用支付中按相
应金额予以扣除。当累计赔偿金额超过全部履约担保金额时,当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终止监理合同,并追究监理单位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9.5如果由于业主的责任对监理单位造成损失时,则业主对监理
单位的赔偿费用根据对监理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9.6如果确认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
任的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10.驻地监理办的设施、设备与服务
驻地监理办的设施、设备与服务,将分别由业主、监理单位提供。 10.1由业主提供的监理设备 工地简易办公用房
业主将在每一施工合同段提供三间(约30m)现场简易办公用房
及床位(不含床上用品),原则上供监理人员现场办公使用。
10.2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设施、设备与服务
监理单位应提供适合本监理合同段工作所必需的能满足监理人员
使用的监理设施、设备与服务,其产权归监理单位所有。
10.2.1监理办公及生产用房
监理单位应为驻地监理人员提供办公及生活用房,其用房组成及
使用面积由监理单位提供。
10.2.2特殊办公设备
监理单位必须按合同附件D特殊办公设备表所列项目为驻地监理
人员提供特殊办公设备,表中数量为要求最低限度。 10.2.3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
驻地监理办的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由办公室、会议室的桌、椅、
柜、照明等配备;监理人员计算器、文具等工具;日常办公的纸张、油墨、胶卷易耗品等组成。
10.2.4专用检测、测量设备
监理单位应进行对线路和限界有直接控制和关系的相关的检测,
测量设备必须放置于工地供驻地监理人员使用。
10.2.5监理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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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应根据驻地办的组织规模、服务期限合理提供,包括电
器、餐具、厨具、浴具等生活设施。
11.合同变更与终止
11.1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
全部或部份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
11.2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份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
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42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11.3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11.4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6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
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11.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11.5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12.其它
12.1监理合同费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12.2在服务期限内,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监理费用不作任何调整,
为总价包干。
12.3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
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同时,监理单位应该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主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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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
承担责任。
12.5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
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12.6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所需的费
用监理单位自理。
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范围内其费用由
监理单位承担。
12.7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
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2.8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其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
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
12.9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利益相冲突的
任何活动。未事先征得业主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与本监理业务、本合同及业主的业务和经营有关的专有或保密资料。
12.10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
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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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Ⅱ卷 合同条件
第 3 章 合同附件
目 录
附件A.工程管理模式、项目工期及监理范围 .............................................................................. 51 1、工程管理模式 ...................................................................................................................... 51 2、项目工期 .............................................................................................................................. 52 3、监理范围 .............................................................................................................................. 53 附件B.监理费用组成表 ................................................................................................................ 55 附件C.监理人员的配额及资质要求 ............................................................................................. 60 附件D.特殊办公设备表 ................................................................................................................ 63 附件E: 中标通知书 ..................................................................................................................... 附件F.银行履约担保格式............................................................................................................. 65 附件G.项目介绍 ........................................................................................................................... 67 1.设计采用标准 ......................................................................................................................... 67 2.工点项目概况 ......................................................................................................................... 69
3.注意事项……………………………………………………………………….……… 10
附件H.监理考核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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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合同附件
附件A.工程管理模式、项目工期及监理范围
1、工程管理模式
业主代理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理单位
指 ,本招标文件中具有同样含义。广州地铁工程将实施二级管理,即设置有在业主授权的工程管理部门的项目部(简称“项目部”),设置有在各监理合同段的驻地监理办公室(简称“驻地办”)。
业主授权的工程管理部门 项目部 监 理 合 同 段 1 同 段 2 监 理 合 同 段 3 监 理 合 同 段 4 监 理 合 监 理 合 同 段 5 . . . . . .
项目部负责广州地铁工程各合同段驻地办的管理工作;驻地办负
责本合同段监理工作并接受项目部的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将制定驻地监理的具体管理办法及规定
(不违背合同的原则)作为本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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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组织机构模式具体见“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通信工 程 技 术 监理站 专家顾问组 安 全 信 息 后 勤 保 障 PIDS
信号监理AFC
监理监理组 监理组
2、项目工期
广佛线全线分两阶段开通,其中首通段魁奇路站到西朗站于2010年10月开通,全线(魁奇路站—沥滘站)于2012年12月开通,于2009年9月进场,2010年9月完成首通段魁奇路站到西朗站的安装施工,2012年10月完成全线的安装工程,施工工期为38个月。由于信号系统开通后还需1年的时间完成整个ATC的功能调试,因此监理工期为5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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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应于合同签署后14天之内进场,或业主同意的适当时候进场。工程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广州地铁公司业主、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项目工期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实施工阶段 开始日期 完成日期 1 开工准备 2009.3.1 2009.8.31 2 首通段工程施工 2009.9.1 2010.8.31 3 首通段各系统调试 2010.7.1 2010.10.15 4 首通段系统综合联调 2010.10.16 2010.10.25 5 首通段开通 2010.10.31 2010.10.31 6 首通段信号系统调试 2010.11.1 2011.10.31 7 西朗至沥滘段工程施工 2011.11.1 2012.9.30 8 西朗至沥滘段各系统调试 2012.8.1 2012.10.31 9 西朗至沥滘段综合联调 2012.11.1 2012.12.20 10 广佛线全线开通 2012.12.28 2012.12.28 11 广佛线全线信号系统调试 2013.1.1 2013.12.31 以上工期是指本项目的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直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3、监理范围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弱电系统工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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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标段(具体见附件A和附件G项目介绍)与之相对应的施工合同范围内所有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监理及施工图部分监理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项目总投资估算与经批准的总初步设计概算对比发生增加和减少时,但增加和减少额小于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的±15%(含±15%)时,均属本监理范围,监理费用不作调整,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作充分考虑。
本工程监理范围包括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的通信(专用、民用、、PIDS、OA)、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安装、单体调试、本系统联调、与相关系统联调、试运行、协调、编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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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监理费用组成表
投标人应参照“附件G.项目介绍”中 “2.1工程概况”的“施
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计算表”的标准,分段计算首通段(魁奇路站~西朗站)和后通段(西朗站~沥滘站)监理费用。投标人应计算和填写以下三个监理费用组成表:
监理费用组成表一(全线)
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段: 序费用名称 号 监理人员服务费 (1)总监理工程师 1 (2)总监代表(或工点负责人) (3)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工程师助理 2 缺陷责任期服务费 的5% 驻地监理办设施、设备与服务费 (1)交通费 (2)监理办公及生活用房费 (3)特殊办公设备费 3 (4)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 (5)专用检测、测量设备费 限 大于投标总价(元/月) (人民币元) 服务期费率 金额 (6)监理生活设施费(含水、电、煤气、 电话费) (7)服务人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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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费用 大于投标总价的3% 4 (1)工程收尾、整改费 监理人员服务 (2)工程结算费(指工程完工后) (3)服务风险费 5 绩效考核奖 费的15% 监理费用总额:(大写) 元(RMB: )
监理费用组成表二(首通段魁奇路站~西朗站)
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段: 序费用名称 号 监理人员服务费 (1)总监理工程师 1 (2)总监代表(或工点负责人) (3)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工程师助理 2 缺陷责任期服务费 的5% 驻地监理办设施、设备与服务费 (1)交通费 3 (2)监理办公及生活用房费 (3)特殊办公设备费 (4)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 限 大于投标总价(元/月) (人民币元) 服务期费率 金额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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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用检测、测量设备费 (6)监理生活设施费(含水、电、煤气、 电话费) (7)服务人员费 其它费用 大于投标总价的3% 4 (1)工程收尾、整改费 监理人员服务 (2)工程结算费(指工程完工后) (3)服务风险费 5 绩效考核奖 费的15% 监理费用总额:(大写) 元(RMB: )
监理费用组成表三(后通段西朗站~沥滘站)
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段: 序费用名称 号 监理人员服务费 (1)总监理工程师 1 (2)总监代表(或工点负责人) (3)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工程师助理 2 缺陷责任期服务费 的5% 限 大于投标总价(元/月) (人民币元) 服务期费率 金额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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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监理办设施、设备与服务费 (1)交通费 (2)监理办公及生活用房费 (3)特殊办公设备费 3 (4)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 (5)专用检测、测量设备费 (6)监理生活设施费(含水、电、煤气、 电话费) (7)服务人员费 其它费用 大于投标总价的3% 4 (1)工程收尾、整改费 监理人员服务 (2)工程结算费(指工程完工后) (3)服务风险费 5 绩效考核奖 费的15% 监理费用总额:(大写) 元(R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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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1. 监理费用支付进度计划表
广佛线监理费用支付进度计划表
序日期 号 1 2 3 4 5 5 2009.1 2009.6-2010.10 2010.11-2011.10 阶段或节点 预计支付 比例 备注 合同签订 首通段施工和开通 首通段信号调试 10% 35% 10% 27% 10% 8% 定金 缺陷责任期服务费+其他费用 2011.10~2012.12 后通段施工和开通 2012.12-2013.12 缺陷责任终止(含工程收尾等) 后通段信号调试 缺陷责任期
该表仅为针对不同阶段对人员及监理设施、设备的不同需
求而作出的投资预测,不作为实际付款的依据。具体支付方式及费用金额参照“合同条款 8、支付”部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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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C.监理人员的配额及资质要求
本监理合同段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设总监
理工程师一名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两名(分别负责通信和信号,各一名),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工点负责人由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后书面授权(在合同签定前)。本监理合同段主要监理人员配额必须经报业主批准,并保证人员的到位,见下表。
本监理合同段主要监理人员配额 岗位 主要监理人员配额 总监理工程师 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2人(不允许外聘、返聘,通信1人、信号1人)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各工点负责人) 专用通信系统安装监理工程师 3人 PIDS系统安装监理工程师 2人 通信系统安装监理工程师 1人 商业通信系统安装监理工程师 1人 信号系统安装监理工程师 3人 信号系统调试配合工程师 2人 自动售检票系统安装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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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弱电系统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计算机网络安装监理工程师 1人 合同、概预算工程师 1人 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 1人 合计 附注: 1、 对每个项目分各时间段分别列明人员名单。 20人 2、 表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配额为最低限度;且在本标段服务期内,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 3、 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提供。 4、 表中的信号系统专用监理人员(包括1名总监代表、3名安装监理工程师、2名调试配合工程师)均要求具有信号专业背景或从事过信号方面的工作,其中信号系统调试配合工程师允许在信号系统单体调试开始时才介入。
各类监理人员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10年以上
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监理5年以上和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年以上,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工点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工程监理5年以上和监理项目负责3年以上,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
3.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计算机网络专业、试验、测量、合同、概预算等专业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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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技术职称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行业部门定点单位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3年从事工程监理经验。
4.各专业工程师助理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及国家行业部门定点单位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
5.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或具有与其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品质;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2岁。总监和副总监不能是外聘或返聘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应说明是否本单位在职职工,外聘和返聘人员不宜超过总人数的1/4。
6.工点负责人(总监代表)必须负责与其他各专业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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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D.特殊办公设备表
特殊办公设备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主要用途 1 2 3 4 5 6 7 8 9 10 主流微机(上网) 笔记本电脑(上网) 便携式打印机 激光打印机 复印机 数码摄像机 数码照相机 固定电话 传真机 交通工具(汽车) 2台 6台 1台 2台 1台 1台 2台 3部 1台 2台 本工程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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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E: 中标通知书
格式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印制的《广州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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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F.银行履约担保格式
银行履约保函
致业主(招标单位):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本保函作为 (监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与贵方签订的 号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监理单位应向广州市地下铁
道总公司支付一笔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RMB:¥ )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
我方 (银行名称)受监理单位的委托,
不仅作为保人而且作为主要的负责人,无条件地和不可改变地同意在收到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提出因监理单位没有履行“监理服务协议书”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后的14天内,向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RMB:¥ )(保证金额)的担保金。
我方还同意,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与监理单位之间
任何可能对“监理服务协议书”的修改或补充,都丝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担保书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修改和补充无须通告我方。
本担保书从签署监理服务协议书之日起生效,直到签署缺
陷责任终止证书为止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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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保 银行:(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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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G.项目介绍
1.设计采用标准
1.1. 国家标准《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7-2003) 1.2. 国家标准《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1.3. 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93)
1.4. 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2758-2004)
1.5. 铁道部标准《铁路信号自动闭塞技术条件》(TB1567
-85)
1.6. 铁道部标准《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2006) 1.7. 铁道部标准《计算机联锁技术条件》(TB/T3027-
2002)
1.8. 铁道部标准《继电式电气集中联锁技术条件》(TB
-1774)
1.9. 铁道部标准《铁路信号站内联锁设计规范》
(TB10071-2000)
1.10. 铁道部标准《铁路信号故障-安全原则》
(TB/T2651)
1.11. 铁道部标准《信号微机监测系统技术条件》
(TB/T2496-2000)
1.12. 铁道部标准《铁道信号设备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技术
条件》(TB/T3074-2003)
1.13. 《铁路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99
1.14. 《数字同步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0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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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用户接入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023-96 1.16. 《本地电话网局间中继同步数字系列(SDH)光缆传
输工程设计规范》YD5024-96
1.17. 《SDH光缆通信工程网管系统设计暂行规定》
YD5080-99
1.18. 《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YD5076-98
1.19. 《电话网网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5053-98 1.20. 《ATM交换机技术规范》YD1109-2001
1.21. 《本地电话网用户线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006-95
1.22. 《本地电话网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
YD5007-95
1.23.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YD5040-97 1.24.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5027-96
1.25. 《公用移动电话工程设计规范》YD2007-93 1.26. 《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034-97 1.27.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
1.2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94
1.29.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1-2000
1.30. 《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40-97
1.31. 《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5068-98 1.32.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5006-95 1.33. 国际电讯联盟标准(IT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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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国际电工学会标准(IEC) 1.35. 国际铁路联盟规程(UIC)
1.36. 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IEEE) 1.37.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1.38.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EIA) 1.39. 欧洲标准(EN)
1.40. 国际无线咨询委员会标准(CCIR) 1.41. 信号系统引进国相关标准
1.42. 国家、广东及广州市有关的规范、规程
2.工点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为国内首条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线路,主要满足佛山禅城区、南海区、广州河南地区组团交通需求和广州市与佛山市城际间的交通联系功能。广佛线西起佛山市魁奇路,向北再折向东穿越禅城区,经南海区,过五丫口大桥后进入广州市境内,穿越荔湾区,止于海珠区的沥滘村。线路全长32.16km,全部为地下线路,最小站间距0.988公里,最大站间距3.387公里,平均站间距1.574公里。全线共设置21座车站,其中佛山市境内线路长14.797km,设11座车站;广州市境内线路长17. 363km,设10座车站。全线21座地下车站均设置屏蔽门。
全线共有9座车站与其它轨道交通线换乘,分别是:魁奇路站(与佛山二号线换乘)、季华园站(与佛山四号线换乘)、祖庙站(与佛山五号线换乘)、桂城站(与佛山三号线换乘)、南桂路站(与佛山六号线换乘)、西朗站(与广州一号线换乘)、沙园站(与广州八号线换乘)、南洲站(与广州二号线换乘)、沥滘站(与广州三号线换乘)。
本线在沙园站和沙涌站之间设置两处防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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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车辆段一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夏南村附近,设置两条出入段线(长约1500m),分别与南海汽车站北端区间的左线和右线连接,车辆段内设停车线、试车线、以及相应的检修库线等。
控制中心设在夏南车辆段内的控制中心及综合办公大楼内。 广佛线车站配线方案见图1.1-1。
广佛线全线分两阶段开通,其中首通段魁奇路站到西朗站于2010年10月开通,全线(魁奇路站—沥滘站)于2012年12月建成并开通运营。
投资估算:本线弱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计算表
其中设备购施工监理服序标段 号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额 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其中建筑安装务收费基准工程费 价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1 通广州至佛山段弱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标 其中:首通段(魁奇路站~西 朗站) 720.21 41710.83 13009.16 5.16 67837.13 21158 971.52 其中:后通段(西朗站~沥滘 站) 注:项目概算额中已剔除不属弱电施工单位安装的设备费用、软件费用及备品备件费用。
取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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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74.95 26126.30 8148.51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弱电系统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a) (0%≤a≤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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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奇路1510m季华园1306m同济路1151m祖庙1114m普君北路1066m朝安988m桂城1355m南桂路997m虫雷岗公园海五路1357m1423m南海汽车站3387m龙溪2218m菊树2037m西朗1058m鹤洞1509m沙涌16m沙园1917m燕岗1638m防淹门石溪南洲1237m防淹门沥滘25m图1.1-1 广佛线车站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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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通信项目概况
珠江三角洲广州至佛山段工程通信系统工程主要包含专用通信系统、商业通信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和乘客信息显示系统五部分。设备安装工程包括本线所有车站、区间、车辆段、控制中心、派出所、分局指挥中心的设备安装和布线以及与大石应急指挥中心、广州市电信网、广州市指挥中心等的连接工程。 2.2.1专用通信
专用通信系统主要由传输网络、无线通信、公务通信、专用通信(含调度、站内、站间和轨旁电话等)、闭路电视监视、有线广播、时钟分配、电源及接地、集中告警、计算机网络和光电缆及区间线路等子系统构成。 2.2.1.1传输网络
传输网络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夏南OCC(含车辆段)以及车站传输设备的安装、窄带接入设备的安装、传输接口设备的安装、光纤配线架ODF的安装、传输设备与ODF光纤配线架的光纤跳线连接、传输网管设备的安装、网管设备与时钟、集中告警设备的线缆连接、夏南OCC骨干传输设备的安装、骨干设备与广佛线各系统的线缆连接等安装工程。 2.2.1.2无线通信
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车站、区间、控制中心(含车辆段)以及与传输网络设备的连接等无线通信设备、电源设备以及室内、外天馈线等的安装。控制中心设备安装主要包含有无线中心设备的安装、无线通信网管设备、控制中心调度台等设备安装,与传输、时钟、公务通信设备的连接以及到大石应急指挥中心远端调度台的安装等工程。 2.2.1.3公务通信
公务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车站及控制中心(含车辆段)程控交换机的安装,与电信运营商以及其他线路控制中心交换机的中继、中心总配线架的安装、各车站配线架的安装、中心网管、计费等终端设备的安装,与传输、时钟、集中告警终端设备的连接,各车站及控制中心公务通信设备、站内、站间及轨旁电话设备的安装等工程。 2.2.1.4专用通信
专用通信分为调度、站内、站间及轨旁电话。调度电话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控制中心调度交换机的安装,中心调度网管设备的安装,与传输、时钟、集中告警终端设备的连接以及到大石应急指挥中心远端调度台的安装,各车站及控制中心调度电话设备的安装等工程。车站的站内以及轨旁电话电话由车站公务电话交换机来实现,其设备安装工程纳入公务通信系统。 2.2.1.5闭路电视监视
闭路电视监视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控制中心视频控制设备的安装、控制中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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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视频操作设备的安装,大石应急指挥中心监视设备的安装,CCTV中心网管设备的安装,车站CCTV设备的安装,车站摄像机的安装,与传输、时钟、集中告警终端设备的连接,车站以及控制中心与主控系统的线缆连接,大石OCC以及夏南OCC视频设备与骨干传输网的线缆连接等工程。 2.2.1.6有线广播
有线广播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控制中心(含车辆段)广播设备、大石应急指挥中心广播设备、广播中心网管设备的安装,车站广播设备的安装,与传输、时钟、集中告警终端设备的连接以及与大石应急指挥中心远端广播控制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2.2.1.7时钟分配
时钟分配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车站、控制中心(含车辆段)时钟设备的安装,时钟中心网管设备的安装,与传输、集中告警终端设备的线缆连接等工程。 2.2.1.8电源及接地
电源及接地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控制中心(含车辆段)电源设备的安装及接地,中心电源网管设备的安装,车站电源设备的安装及接地,与传输、时钟、集中告警终端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2.2.1.9集中告警
集中告警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控制中心集中告警终端、集中告警服务器、采集终端以及软件的安装。 2.2.1.10光电缆及区间线路
光电缆及区间线路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区间线路光缆、区间电缆、区间漏泄电缆、车站以及车辆段外围设备光电缆的敷设,光纤直放站远端机、区间轨旁电话等设备的安装工程。
2.2.2商业通信
商业通信主要由商业通信传输网络、商业无线通信系统、电源及接地和光电缆与区间线路等子系统构成。 2.2.2.1商业传输网络
商业传输网络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控制中心传输网管设备的安装、中心以及车站传输设备的安装、中心以及车站光纤配线架ODF的安装以及地面无线商业移动信号引入等工程。
2.2.2.2商业无线通信
商业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控制中心无线监控设备、车站无线设备和天馈线的安装以及与商业通信传输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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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电源及接地
商业通信电源及接地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中心电源网管设备、中心以及车站电源设备的安装及接地,与商业通信传输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2.2.2.4光电缆与区间线路
商业通信光电缆与区间线路设备安装主要包含有区间线路光缆、区间漏泄电缆、区间光纤直放站远端机、区间电源线等设备安装以及线缆敷设工程。 2.2.3通信
通信主要有视频监控、无线通信、计算机网络及有线调度电话、会议电视系统、电源及接地和光电缆及区间线路等子系统构成。 2.2.3.1视频监控
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车站、派出所、分局指挥中心CCTV设备的安装,车站警务站、派出所以及分局指挥中心与计算机网络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2.2.3.2无线通信
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分局指挥中心无线设备的安装,全线车站以及派出所无线设备、室内外天馈线的安装、区间无线设备的安装以及与传输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2.2.3.3计算机网络及有线调度电话
计算机网络及有线调度电话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分局指挥中心、车站、派出所计算机网络及有线调度电话设备、ODF机架的安装以及与市、广州地铁既有网络的连接等工程。 2.2.3.4会议电视
会议电视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分局指挥中心、派出所会议电视设备的安装以及与计算机网络的连接等工程。 2.2.3.5电源及接地
通信电源及接地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电源网管设备安装,车站、派出所、分局指挥中心电源设备的安装及接地,与通信传输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2.2.3.6光电缆及区间线路
通信光电缆与区间线路设备安装主要包含有区间线路光缆、区间无线天馈线、区间电源线等设备的安装工程。 2.2.4计算机网络
计算机网络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车站、控制中心(含车辆段)内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装和连接以及广佛线夏南信息中心与广州地铁公园前信息中心系统的连接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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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乘客信息显示系统
乘客信息显示系统(PIDS)主要包含有总控中心、分控中心、车站、车辆段、及车载PIDS设备、无线局域网、电源及接地、和光电缆及区间线路等子系统构成。 2.2.5.1 PIDS总控中心
广州地铁总控中心设在大石OCC,其设备已经安装完成,本次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对既有总控中心设备进行扩容、软件升级或者建立新的连接等工程。
2.2.5.2 PIDS分控中心
广佛线PIDS分控中心设在夏南OCC,本次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分控中心设备的安装,以及与大石PIDS总控中心的连接等工程。
2.2.5.3车站PIDS设备
车站PIDS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车站PIDS设备、ODF机架、室外PIDS设备的安装以及与分控中心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2.2.5.4车辆段PIDS设备
车辆段PIDS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车辆段PIDS设备的安装以及与分控中心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2.2.5.5车载PIDS设备
车载PIDS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车辆PIDS设备的安装以及与无线局域网、分控中心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2.2.5.6无线局域网
PIDS无线局域网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车站、区间、车辆段、分控中心无线局域设备的安装以及与、车站、车辆段、PIDS设备、既有线路无线局域网、分控中心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2.2.5.7电源及接地
PIDS电源及接地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有电源网管设备的安装,控制中心、车站、车辆段、电源设备的安装及接地,与PIDS传输设备的连接等工程。
2.2.5.8光电缆及区间线路
PIDS光电缆与区间线路设备安装主要包含有区间线路光缆、区间无线天馈线、区间电源线等设备的安装工程。
2.2.6工程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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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工程项目名称 挖填管道沟及人孔坑 砖砌人手孔(四通) 砖砌人手孔(三通) 砖砌人手孔(二通) 敷设混凝土管道基础 支拆管道沟挡土板 支拆人孔坑挡土板 管道沟抽水 人手井抽水 敷设电缆管道 6孔 敷设电缆管道 12孔 敷设电缆管道 24孔 敷设管道电缆10对 敷设管道电缆20对 敷设管道电缆50对 敷设管道电缆100对 敷设管道电缆200对 敷设区间电缆 (20对) 穿放暗管电话线 2*2*0.6 敷设单模光缆 (72芯G.652) 敷设单模光缆 (8芯) 接焊电缆成端头10P 接焊电缆成端头20P 接焊电缆成端头50P 接焊电缆成端头100P 接焊电缆成端头200P 接焊电缆分歧头(20P) 接焊光缆成端头(72芯) 地区电缆全程测试(5km以下) 地区光缆测试(72芯) 制作安装电缆引上电缆架(1*4.5m) 敷设管道广播电缆 敷设管道闭路电视电缆 敷设管道时钟电缆 敷设管道时钟电缆电源线 敷设管道闭路电视电源线 敷设管道闭路电视控制线 敷设等离子视频电缆 敷设等离子音频电缆 敷设等离子电视电源线 单 位 100m3 个 个 个 100m 100m 个 段 个 km km km km km km km km km 10m km km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条 段 架 km km km km km km km km km 数 量 46 4 5 46 22 21 55 72 55 2 2.5 1 16 12 4 2 2 85 6000 85 6.5 120 100 9 4 4 368 84 120 42 100 80 41 41 41 23 21 45 45 45 备 注
一 专用通信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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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工程项目名称 安装电缆分线盒10P 安装电缆分线盒20P 安装电缆分线盒50P 安装电缆分线盒100P 架设钢管 (Φ32) 埋设硬塑料管 Φ32 安装电缆支架(5托臂) 安装电缆支架(15托臂) 安装槽式电缆槽(100*100mm) 安装槽式电缆槽(300*100mm) 光、电缆维修料(各型) 安装程控交换机80L/30DT 安装调度总机 安装程控交换机1500/1470 程控交换机网络管理设备 安装测量台 安装查询台 安装话务台 安装告警设备 修改局数据 大石交换机增加中继(12个2M) 安装传真机 安装复印机 安装ODF配线架(360芯) 安装ODF配线架(288芯) 安装DDF配线架(40系统) 安装DDF配线架(600系统) 安装总配线架(2400线) 安装总配线架(600线) 安装调度电话分机 安装调度台 安装自动电话机 安装接线及出线盒 安装轨旁电话机 安装SDH-10G ADM设备 安装SDH-2.5G ADM设备 安装中心窄带接入设备(PCM) 安装车站窄带接入设备(PCM) 安装传输网络管理设备 安装通信UPS电源设备15kVA 安装通信UPS电源设备40kVA 单 位 个 个 个 个 m m 处 处 m m 项 套 套 套 套 套 台 台 台 路 系统 部 部 架 架 架 架 架 架 台 套 台 个 台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数 量 120 86 10 8 78000 50000 60000 7600 25000 20000 1 21 1 1 1 1 1 1 1 1170 12 2 2 2 20 21 1 1 21 240 10 2200 15000 460 1 21 1 21 1 21 1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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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82 83 84 85 86 87 88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二 安装扬声器 工程项目名称 安装集中告警设备 单 位 套 个 套 套 套 个 个 个 个 套 套 套 套 台 套 套 台 个 个 套 座 km km 处 处 处 km 套 套 套 套 套 10m 架 套 套 处 副 副 条 数 量 1 5590 32 22 1 126 441 42 42 22 42 21 42 31 42 1 230 126 225 21 1 78 49 100 14 110 3 1 1 1 1 7 30 22 5 5 21 1 1 4 安装车站及中心广播控制盒 安装车站广播设备机柜 安装中心广播设备机柜 安装噪声感应器 安装摄像机 安装一体化摄像机 安装半球摄像机 安装台上监视器 安装吊顶监视器 安装21液晶显示器 安装硬盘录像机 安装闭路电视控制键盘 安装车站闭路电视机柜(含站长室) 安装中心闭路电视机柜 安装视频编解码器 安装室外子钟 安装室内子钟 安装车站二级母钟 架设楼顶集群天线铁塔 架设漏泄同轴电缆 架设射频电缆 安装固定接头 安装终端负载 安装终端接头 安装电源线 安装集群无线交换机 安装集群控制设备 安装集群网管系统 安装集群调度服务器 安装集群调度台 布放5类电缆 安装集群基站设备 安装光纤直放站近端机 安装光纤直放站远端机 安装功分器 安装集群基站天线 安装GPS天线 安装集群基站馈线 备 注 商用通信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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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工程项目名称 架设单模光缆 (72芯G.652,24芯G.655) 接焊光缆成端头(72芯) 地区光缆中继段测试 安装ODF配线架(216芯) 安装ODF配线架(144芯) 安装DDF配线架(80系统) 安装SDH传输设备(ADM-2.5M) 安装SDH网管设备 安装通信UPS电源设备10kVA 安装区间漏泄同轴电缆1-5/8 安装1-5/8漏缆转接头和支架 安装1-5/8同轴电缆接头和支架 安装漏缆终端负载 安装1-5/8漏缆专用挂钩 敷设1-5/8射频同轴电缆 敷设7/8射频同轴电缆 安装7/8电缆转接头 安装跳线电缆 安装7/8电缆专用挂钩 安装1-5/8电缆专用挂钩 安装无线系统监控终端及打印机 布放无线设备配线电缆 安装车站POI设备 安装顶墙吊挂式无线天线 无线子系统调试配合 安装隧道中光纤直放站 安装射频光端机 安装隧道内合路器 安装耦合器和分路器 单 位 km 个 段 架 架 架 端 套 套 km 处 处 处 个 km km 处 米 个 个 套 套 套 副 项 个 台 台 个 km 个 个 段 km km km km 个 套 套 数 量 42 44 22 1 21 22 22 1 22 128. 578.88 1071 8 135072 31.5 31.5 315 10920 16537.5 33075 1 21 21 6 1 24 24 12 816 31.7 3 24 12 3.2 53 53 20 20 308 60 备 注
通信(广州段) 架设单模光缆 (144芯G.652) 接焊光缆直通头(144芯) 接焊光缆成端头(144芯) 地区光缆中继段测试 敷设网络线 敷设闭路电视电缆 敷设闭路电视电源线 敷设闭路电视控制线 立电杆(镀锌钢管¢100) 安装固定摄像机 安装一体化球机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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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安装监视器 工程项目名称 安装半球摄像机 单 位 套 台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对 套 架 架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个 个 套 套 km 套 套 台 套 台 套 数 量 40 96 10 10 2 2 1 3 5 1 16 70 13 2 2 4 2 2 2 2 13 2 10 2 10 20 60 12 10 2 6 2 120 130 44.8 0 0 1 10 12 2 警务站电视墙机柜 安装警务站闭路电视控制键盘 安装派出所电视墙机柜 安装派出所闭路电视控制键盘 安装分中心闭路电视机柜 安装液晶监视器 安装视频编码器 安装分中心闭路电视控制键盘 安装视频光端机 安装硬盘录像机 安装ODF配线架 安装会议电视设备机柜 安装视频会议电视终端 安装视频会议电视话筒 安装投影主机 安装视频会议电视显示器(50'LCD) 安装会议电视摄像机 安装派出所网络设备机柜 安装RPR传输设备 安装派出所网络交换机 安装警务站网络交换机 安装语音网关(24口) 安装语音网关(4口) 安装多媒体终端 安装电话机 安装打印机 安装通信UPS电源设备6kVA 安装通信UPS电源设备12kVA 安装RJ45数据配线架(24口) 安装110音频配线架(100对) 安装信息插座 安装电话插座 架设射频电缆 安装无线集群中心设备 安装无线网管系统 安装调度台 安装无线分基站 安装无线固定电台 安装车载电台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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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53 55 56 57 工程项目名称 安装房顶八木定向天线 安装吸盘天线 安装2.5dB天线和双工器 安装隧道天线 便携电台调测 单 位 处 套 套 处 处 数 量 10 10 10 40 40 26.3 3 26 13 5.2 58 58 21 22 338 66 44 134 11 11 2 2 1 3 5 2 16 80 14 3 1 3 1 2 4 6 2 15 1 备 注
四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通信(佛山段) 架设单模光缆 (144芯G.652) 接焊光缆直通头(144芯) 接焊光缆成端头(144芯) 地区光缆中继段测试 敷设网络线 敷设闭路电视电缆 敷设闭路电视电源线 敷设闭路电视控制线 立电杆(镀锌钢管¢100) 安装固定摄像机 安装一体化球机 安装半球摄像机 安装监视器 警务站电视墙机柜 安装警务站闭路电视控制键盘 安装派出所电视墙机柜 安装派出所闭路电视控制键盘 安装中心闭路电视机柜 安装液晶监视器 安装视频编码器 安装中心闭路电视控制键盘 安装视频光端机 安装硬盘录像机 安装ODF配线架 安装会议电视设备机柜 安装多点视讯控制器 安装视频会议电视终端 安装视频会议网管终端 安装视频会议电视话筒 安装投影主机 安装视频会议电视显示器(50'LCD) 安装会议电视摄像机 安装派出所网络设备机柜 安装RPR传输设备 安装中心核心交换机 km 个 个 段 km km km km 个 套 套 套 台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对 套 架 架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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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工程项目名称 安装派出所网络交换机 安装警务站网络交换机 安装中心语音网关 安装程控电话交换机(1000线) 安装语音网关(24口) 安装语音网关(4口) 安装多媒体终端 安装电话机 安装打印机 安装通信UPS电源设备6kVA 安装通信UPS电源设备12kVA 安装通信UPS电源设备40kVA 安装RJ45数据配线架(24口) 安装110音频配线架(100对) 安装信息插座 安装电话插座 架设射频电缆 安装无线集群中心设备 安装无线网管系统 安装调度台 安装无线分基站 安装无线固定电台 安装车载电台 安装房顶八木定向天线 安装吸盘天线 安装2.5dB天线和双工器 安装隧道天线 便携电台调测 单 位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个 个 套 套 km 套 套 台 套 台 套 处 套 套 处 处 数 量 2 11 1 1 2 11 31 111 14 11 2 1 11 5 222 233 42.538 1 1 1 11 13 2 11 11 11 32 55 4000 80 1500 80 30000 30000 32 36 18 12 23 1720 备 注
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计算机网络(不计算监理费用) 安装槽式电缆槽(300*100mm) 敷设光纤跳线(3m/条) 敷设网络跳线(3m/条) 敷设网络线 架设钢管 (Φ20) 埋设硬塑料管 Φ32 架设单模光缆 (6芯G.652) 接焊光缆成端头 地区光缆中继段测试 安装19英寸标准通信机柜(2m) 安装32U通信机柜 安装信息插座 m 条 条 km m m km 个 段 架 架 套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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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工程项目名称 安装96口配线架(含模块) 安装48口配线架(含模块) 安装12口配线架(含模块) 安装核心交换机 安装48端口二级交换机(含光口) 安装24口二级交换机 安装12口车站交换机 安装无线交换机 安装8口集线器 安装小型机 安装PC服务器 安装磁盘阵列 安装磁带库 安装光纤交换机 安装路由器 安装防火墙 安装打印机 安装通信UPS电源设备40kVA 网络性能测试 单 位 架 架 架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项 数 量 10 20 35 2 25 5 21 10 3 4 4 1 1 2 1 1 1 1 1 36.5 78 1.8 42 616 2 21 80 1 63 63 127.32 2100 30000 1000 420 32 84 63 2 21 备 注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乘客信息显示系统 敷设单模光缆 (芯G.652) 敷设单模光缆 (32芯G.652) 敷设单模光缆 (8芯G.652) 接焊光缆成端头(芯) 光缆成端和直熔(32芯) 光缆成端(8芯) 地区光缆测试(芯) 地区光缆测试(32芯) 地区光缆测试(8芯) 敷设视频电缆 敷设音频电缆 敷设电源线 敷设六类网络线缆 架设钢管 (Φ32) 安装槽式电缆槽(100*100mm) 安装吊顶平板显示器 安装平板显示器(墙屏) 安装LED显示器 安装平板显示器控制器 安装墙屏控制器 安装LED控制器 km km km 个 个 个 段 段 段 km km km 10m m 10m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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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5 46 47 安装工作站 安装分屏器 工程项目名称 安装车站服务器 单 位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对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数 量 21 22 63 22 2 21 2 1 350 22 2 1 1 1 1 5 1 1 2 1 1 350 1 21 1 安装车站PIDS设备机柜(含综合柜) 安装中心PIDS设备机柜(含综合柜) 安装PIDS光纤配线架(256芯) 安装光缆终端盒(8芯) 安装PIDS光纤配线架(128芯) 安装光端机 安装以太网交换机(带光口) 安装分中心服务器 安装分中心磁盘阵列 安装分中心交换机 安装二级交换机 安装无线管理交换机 安装中心工作站(无线、系统、发布、预览、媒体编辑) 安装接口服务器 安装无线局域网服务器 安装中心预览显示器 安装扫描仪 安装录像机 安装局域网基站(AP)带天线和光端机 安装UPS电源设备6kVA(PIDS) 安装UPS电源设备20kVA(PIDS) 安装UPS电源设备40kVA(PIDS) 备 注
2.3信号项目概况 2.3.1信号系统的构成
信号系统是地铁系统的核心,它能够在保障乘客及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确保运营能力达到用户对行车组织的要求。为获得较大的运能、安全可靠地为客运服务,广佛线信号系统正线采用ATC自动列车控制系统,是基于无线通信的移动闭塞列车控制系统。
ATC系统由以下子系统组成:
故障导向安全的ATP自动列车防护系统 ATO自动列车驾驶系统 ATS自动列车监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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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导向安全的SICAS计算机联锁系统 电源系统
正线ATP/ATO室内外设备包括ATP/ATO轨旁计算机单元、点式车地通信设备、连续式车地无线通信系统、ATP/ATO车载设备、站台自动折返按钮、紧急停车按钮等。试车线由ATP、ATO系统室内、外设备等组成。
正线联锁系统室内设备包括联锁计算机单元、联锁元件控制单元、轨道占用/空闲检查计轴计算机、现地操作工作站、列车进路工作站、服务诊断工作站及打印机设备、与其它屏蔽门系统、防淹门系统、应急后备盘IBP和其他线路联络线的接口设备等;室外设备包括转辙机、LED信号机、计轴设备等。
正线车站ATS系统设备包括车站前置处理器、车站控制器、发车计时器等。 夏南控制中心ATS系统设备包括2台COM服务器、2台ADM服务器、1台维修诊断工作站(S&D)、1套级的本地操作工作站(C-LOW)、1台时刻表处理工作站(TTP)、2台时刻表编辑工作站、3台调度工作站(HMI)、1台背投式组合显示屏接口计算机(RPS)、前置处理器、热备冗余网络设备、与背投显示系统、通信系统、主控系统接口、相关打印设备等。
广佛线在大石站设置应急指挥中心。
车辆段ATS系统工作站(带两套UPS)分别设于综合楼行车调度室和车辆派班室)。 电源系统设备主要包括联锁设备集中站、ECC设备集中站、控制中心、大石应急指挥中心、试车线的智能交流和直流电源屏、UPS设备、电池、防雷箱等。非联锁站的UPS电源设备、防雷箱等。 2.3.2信号系统的功能
ATS自动列车监督系统实现列车监视和追踪、自动进路排列、列车自动调整、时刻表在线和离线编辑、列车运行图显示、报警和信息处理、车辆段状态显示及后备模式下车站进路自动和人工排列等功能。
ATP自动列车防护系统负责列车的安全运行。实现列车位置和速度的连续检测、列车的速度监督、车门的控制、监督和启动屏蔽门及安全门、追踪所有装备信号设备的列车、在监督转辙机和防淹门等轨旁设备的同时向列车提供移动授权命令。
ATO自动列车驾驶系统可实现ATP保护下的自动驾驶和人工驾驶、列车自动折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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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列车速度控制、列车目标制动、车门和站台屏蔽门/安全门的打开和关闭、按照ATS的命令实现列车停站和运行时间的自动调整以及列车节能速度曲线下节能运行驾驶。
计算机联锁系统实现列车进路上道岔、信号机、轨道区段间正确的联锁控制以及系统的自诊断、故障报警外。
电源系统为整个信号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电源,并在停电时提供一定时间的后备电源。
2.3.3信号系统的设计与供货
广佛线信号系统ATS、ATP、ATO设备及计算机联锁设备由信号系统设备供货商提供。信号系统设备供货商负责系统设计、系统设备的生产、制造,系统软件的编制及与其它系统的接口设计,并负责系统设备的安装督导、设备的单体调试、系统完工试验及系统联调。
信号系统供货商负责设计:室内设备安装图、接线图、室外系统设备安装图和内部接线图、与其他系统接口接线图。
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室外设备布置图、室内设备布置图、站内设备电缆布置图、室外电缆接线图和配线图、信号机安装图、站台设备安装图(发车指示器、紧急停车按钮)。
2.3.4主要工程数量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工程项目名称 挖电缆沟(1-5根)土(沟深0.8m) 复合电缆槽 180型(附盖) 复合电缆槽 270型(附盖) 光缆终端盒OTB-I(<24芯) 光缆接续及防护(<24芯) 电缆出入隧道槽钢防护 清理线间石渣 培土 防道床污染 电缆埋设标 (土) 光缆 DWZR-GYTS 12 光缆 DWZR-GYTS 24 光连接线FC/PC 10m 光缆中继段测试(12芯) 光缆中继段测试(24芯) 单 位 百米 百米 百米 个 处 10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百米 十个 公里 公里 条 段 段 数 量 30.00 12.70 5.40 82.00 29.00 70.00 2.00 84.00 9.00 771.84 517.42 813.24 1034.84 312.72 22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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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5 56 工程项目名称 穿放暗管电缆DWZR-YTY2*0. 穿放暗管电缆DWZR-YY0.6/1kv3*2.5mm2 不间断电源(UPS) 40KVA 安装 40KVA电池柜 安装 发车计时器 管理、通信服务器安装 行调工作站安装 联锁工作站安装 本地工作站安装 时刻表工作站安装 培训和模拟系统安装 背投服务器安装 前置处理器 打印设备安装 网络设备安装 维修工作站安装 ATS工作站(车辆段)安装 40KVA电源屏安装 电源两级防雷系统(三相两路)安装 高压橡胶管Φ50 安装顶棚电缆防护薄铁管(Φ32mm) 安装顶棚防护管分歧接头(T12型) 墙上暗敷PVC防护管(Φ32mm) 敷设顶棚防护蛇管 电缆支架(隧道内) 安装顶棚防护铁管接头(Φ32mm直通防锈) 折返按钮箱 站台吊顶层电缆桥架 室内网格地线 车站ATS接口箱安装 ATS系统联调试验 敷设电缆DWZR-PJZT23 1*4*1.0 敷设电缆DWZR-PJZT23 1*4*1.4 敷设电缆DWZR-PJZT23 3*4*1.4 敷设电缆DWZR-PTYA23 9*1.4 敷设电缆DWZR-PTYA23 9*1.0 敷设电缆DWZR-PTYA23 21*1.4 敷设电缆DWZR-PTYA23 56*1.4 敷设电缆DWZR-PTYA23 16*1.0 敷设电缆DWZR-PTYA23 28*1.0 敷设电缆DWZR-PTYA23 1*4*1.53 单 位 百米 百米 台 台 个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台 个 个 百米 个 百米 百米 个 个 个 10米 10平米 套 系统 百米 百米 百米 百米 百米 百米 百米 百米 百米 百米 数 量 84.00 244.80 1.00 1.00 42.00 2.00 4.00 1.00 9.00 2.00 1.00 1.00 8.00 3.00 2.00 8.00 2.00 2.00 1.00 82.50 102.00 378.00 13 15 4200 612 3 210 178 21 1 1869 772 517 813 226 1035 313 22 144 462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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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90 91 92 93 94 95 96 工程项目名称 室外接地电缆DWZR-YY-0.6/1KV 1*16mm2 光缆 DWZR-GYFTA 24b1 电缆热缩接续(<=33芯) 电缆热缩接续(33芯以上) 光缆中继段测试(24芯) 地面线电缆槽钢防护 过轨钢管防护Φ50mm 光连接线FC/PC 10m 光缆终端盒OTB-I 敷设站台电缆DWZR-PTYA03 4*1.0 敷设站台电缆DWZR-PTYA03 8*1.0 敷设电缆DWZR-PTYA03 28*1.0 敷设电缆DWZR-PTYA03 24*1.0 电力电缆DWZR-YJY23 0.6/1kv3*10mm2 铝合金二显示LED信号机(附安装架) 铝合金三显示LED信号机(附安装架) 三相交流转辙机安装装置 信号点灯防雷单元 信号点灯防雷单元 计轴器防雷单元 计轴磁头及轨旁盒安装 新型终端电缆盒HZ2-12 新型终端电缆盒HZ2-24 杆上电缆盒HG-6 信号变压器箱 XB1-B 信号变压器箱 XB1基础 计轴设备柜安装 无线通信设备柜安装 固定应答器安装 可变数据应答器(含轨旁单元)安装 填充应答器安装 轨旁无线接入设备AP及天线安装 电源屏安装40KVA 电源屏安装20KVA 电源屏安装15KVA 不间断电源(UPS) 40KVA安装 不间断电源(UPS) 20KVA安装 不间断电源(UPS) 15KVA安装 不间断电源(UPS)10KVA安装 40KVA电池柜安装 20KVA电池柜安装 单 位 百米 公里 处 处 段 百米 百米 条 个 百米 百米 百米 百米 百米 架 架 组 个 个 个 套 个 个 个 个 10个 套 套 台 台 台 套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数 量 84 245 1216 63 429 30 103 515.00 82.00 210.00 10.50 21.65 53.25 2520.00 6.00 110.00 52.00 315.00 315.00 203.00 203 121 52 116 2 0.2 9 10 620 103 18 342 6 3 2 6 3 2 12 6 3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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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97 15KVA电池柜安装 台 2 98 10KVA电池柜安装 台 12 99 电池熔断器箱 个 23 100 室内分线架(CDR) 架 11 101 室外电缆分线架(CTR) 架 26 102 室内接地箱安装 台 24 103 电力电缆DWZR-YY 0.6/1KV3*25+16mm2 百米 12 104 电力电缆DWZR-YY 0.6/1KV2*16mm2 百米 24 105 电力电缆DWZR-YY 0.6/1KV3*2.5mm2 百米 2.4 106 电力电缆DWZR-YY 0.6/1KV2*4mm2 百米 45.6 107 电力电缆DWZR-YY 0.6/1KV1*16mm2 百米 102.62 108 联锁计算机机柜(ICC)安装 台 8 109 联锁计算机元件控制柜(ECC)安装 台 17.00 110 道岔、信号机驱动单元安装 套 168.00 111 继电器接口柜(RIC)安装 台 12.00 112 可变数据应答器轨旁单元柜(LEU)安装 台 11.00 113 计轴设备柜(AZS)安装 台 11.00 114 LED信号机故障报警仪 套 11.00 115 ATP/ATO室内设备柜(WCU)安装 台 8.00 116 电缆柜电缆固定 10根 56.00 117 LED信号机点灯单元 台 336.00 118 双路电源引入防雷箱(VGA280/4)安装 套 11.00 119 双路电源引入防雷箱(VGA280/2)安装 套 12.00 120 镀锌线槽(含支架) 121 无人自动折返按钮安装 台 3.00 122 地面预埋电缆防护钢管(Ф100mm) 百米 50.00 123 电缆孔洞封堵 站 23.00 124 区间电缆支架安装(1个/米) 百个 12.00 125 ATP/ATO导通试验 联锁区 6.00 126 系统调试 系统 1.00 127 联锁设备联锁试验 站 9.00 128 供电热滑调试配合 项 1 129 联锁设备调试配合 项 2 130 系统ATP/ATO调试配合 项 1 131 系统ATS调试配合 项 1 132 车载设备静态、动态调试配合 项 1 133 其他信号系统接口调试配合 项 1 134 培训 项 1 135 竣工资料及电子文件编制 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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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米
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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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AFC项目概况 2.4.1概况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AFC系统为乘客提供方便快捷的付费方式,是一个全自动收费系统,系统使用非接触式IC卡等作为车票媒体。系统所有设备均具备处理非接触IC卡车票能力,包括轨道交通专用非接触IC卡车票、羊城通及佛山交通卡。系统的处理能力及存储容量至少满足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远期设计客流的要求,与地铁线路通过付费区换乘。满足与广州地铁、广州市公交系统、佛山交通卡系统 “一卡通”的要求。
本线AFC系统由线路计算机系统、编码分拣设备、车站计算机系统、AFC车站现场设备、维修小系统、培训小系统、模拟测试系统、车票及通信网络组成。
AFC系统采用一个线路计算机系统(设在夏南控制中心),全线网AFC系统车票制式一致。
编码分拣设备设在轨道交通制票中心(该中心设在广州地铁一、二号线公园前控制中心内)。
车站计算机系统设在车站AFC设备室,通过通信传输网与线路计算机系统相连。 AFC现场设备包括自动售票机、票房售票机、自动检票机(进闸机、出闸机、双向闸机)、自动验票机和便携式验票机。
自动售票机设在非付费区,具备模拟显示线路的触摸屏和乘客显示屏,方便乘客操作、显示票价和投币等信息。
票房售票机设在票务处内,人工收钱,由票务人员操作。自动检票机包括进闸机、出闸机和双向闸机,用于隔离车站付费区与非付费区。
在所有车站都安装数组闸机控制乘客进入及离开付费区,满足轨道交通线路联乘的要求。自动检票机的设计满足乘客右手持票快速通过闸机的需求。
自动验票机安装在非付费区供乘客对车票进行查询,其能读取公交一卡通及轨道交通专用车票的数据。
便携式验票机是站务员或稽查人员对乘客使用车票进行检查的设备,能读取公交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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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及轨道交通专用车票的数据。
维修系统安装在车辆段内。培训系统安装在车辆段,用于对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模拟测试系统安装在车辆段内,模拟环境主要对系统对接、软件更新、重要系统参数的修改、新增设备的模拟测试和维修后设备的模拟测试。
广佛线AFC系统与以下相关专业存在接口关系:低压配电专业、通信专业、综合监控专业、BAS专业、FAS专业、建筑专业、轨道交通清分中心以及公交一卡通。
2.4.2主要工程数量
序号 一 1 2 3 4 5 6 7 二 (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二) 1 分向盒 工程项目名称 主要安装材料 单 位 10个 100m 10m 10m2 100m 100m 100m 套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套 套 套 套 数 量 42 180 420 200 880 380 180 1 2 9 5 5 2 2 1 1 5 1 1 1 24 镀锌钢管暗敷 G50 不锈钢电缆槽埋地敷设 300*80*5000mm 电缆槽防水处理 防水型电线穿管暗敷设 ZR-BVV-4 敷设网络电缆STP CAT-5e 光纤敷设(含融接等) 主要设备 线路级AFC系统 线路计算机系统(含主、备服务器,磁盘阵列,磁带库及机柜等) L3交换机 功能工作站 便携式PC 网络激光打印机(A4,黑白) 激光打印机(A3,黑白) 通讯服务器 网管工作站 UPS(20kVA,2h) 编码/分拣设备 防火墙 容灾备份 专用测试工器具 车站级AFC系统(含维修、培训、检测设备) 车站计算机系统(含服务器、工作站、SC紧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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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急按钮等) 2 3 4 5 6 7 8 9 (三) 1 2 3 4 5 6 7 (四) 1 2 3 三 工程项目名称 激光打印机(A4,黑白) 服务器UPS、工作站UPS(5kVA,0.5h) 车控室交换机(含机柜) 票厅交换机(含机柜) 模拟开发检测系统主服务器、工作站 模拟通讯服务器 模拟开发检测系统交换机 维修管理 PC 车站AFC现场设备(含维修、培训、检测设备) 自动售票机(含票箱、硬币钱箱、纸币钱箱、补币箱) 票房售票机(含票箱、钱箱) 进闸机 出闸机(含票箱) 标准通道双向闸机(含票箱) 自动验票机 便携式验票机 车辆段(不纳入本次监理范围) 车辆段AFC维修车间测试台 车辆段AFC维修车间检修设备 车辆段AFC维修车间开发系统 竣工资料及电子文件编制 单 位 台 套 套 套 套 台 台 台 台 套 通道 通道 通道 台 台 批 套 套 项 数 量 24 24 24 176 1 1 2 2 198 66 171 179 45 24 52 1 1 1 1 备 注
3.注意事项
3.1 以上项目概况介绍仅供投标人参考,工程实施时可能发生变化,请各投标人结合有关条款充分考虑。
3.2 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建设项目承包商的归档电子文件是否系统、完整、准确和有效,审核签署建设项目承包商的竣工电子档案。按穗铁办〔2005〕31号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项目电子档案整理移交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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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H.监理考核
1. 监理项目部必须执行业主颁布、印发关于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考核办法,但这样的考核并不减轻监理的责任。
2. 考核的办法
2.1 穗铁建总总体[2004]909号,关于颁布执行《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考核、奖罚办法》(试行)的通知。
2.2 穗铁建总总体[2004]8号,关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奖罚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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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Ⅲ 卷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1. 投标文件内容 ........................................................................... 52 2.投标书(技术标书格式) .................................................................. 98 3.投标书(经济标书格式) .................................................................. 98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99 5.监理单位组织机构表 ..................................................................... 100 6.监理单位业绩表 ......................................................................... 101 7.驻地监理人员组成表 ..................................................................... 102 8.驻地监理人员简历表 ..................................................................... 103 9.监理费用汇总表 ......................................................................... 104 10.监理人员服务费报价表 ..................................................................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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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Ⅲ卷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文件内容
监理单位应按下列名称、顺序、格式并依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
编制投标文件:
目录
一.技术标书组成
1.1 投标书(不写报价); 1.2 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4 监理单位概况(文字叙述); 1.5 监理单位组织机构表(附框图);
1.6 监理单位业绩表(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甲方证明); 1.7 驻地监理人员组成表;
1.8 驻地监理人员简历表(附身份证以证明年龄);
1.9 监理资质附件(包括监理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码本、资质证书;
监理人员的工作证、职称证、监理证、培训证;相关工程经验要求证明材料;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等)。
1.10 监理服务设备清单;
1.11 本监理合同段监理大纲及实施方案。 二.经济标书组成 2.1投标书(写明报价); 2.2监理费用汇总表; 2.3监理人员服务费报价表; 2.4缺陷责任期服务费报价表;
2.5交通费、驻地办公及生活用房费、特殊办公设备费、一般办公设
备和用品费、监理生活设施费、服务人员费的单价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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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书(技术标书格式)
投标书(技术标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经分析研究了贵方提供上述监理合同标段驻地监理招标文件中的项
目介绍、监理组织机构与职责、投标人须知、监理服务协议书,并查阅了施工招标合同文件以及本次监理招标补遗书后,我单位愿以我单位在本标中的报价(详见报价部分投标书)包干作为监理服务费用,承担并完成上述监理合同标段的驻地监理服务任务。
2、如果贵方接受我单位投标,我单位保证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期限
内开始本工程的驻地监理工作。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 5 %的银行保函,
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标书递交截止期限起120天内遵守本投标。在
该期限满期之前,本投标书对我单位始终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正式签订监理服务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
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文件。
6、我单位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
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
7、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姓 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盖公章) 地 址:(包括电话、电传、传真号) 银行帐号:(包括开户行地址、电话、电传等)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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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书(经济标书格式)
投标书(经济标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经分析研究了贵方提供上述监理合同标段驻地监理招标文件中的项
目介绍、监理组织机构与职责、投标人须知、监理服务协议书,并查阅了施
工招标合同文件以及本次监理招标补遗书后,我单位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总价包干作为监理服务费用,承担并完成上述监理合同标段的驻地监理服务任务。
2、如果贵方接受我单位投标,我单位保证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期限
内开始本工程的驻地监理工作。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 5 %的银行保函,
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标书递交截止期限起120天内遵守本投标。在该期限满期之前,本投标书对我单位始终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正式签订监理服务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文件。
6、我单位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
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
7、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姓 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盖公章)
地 址:(包括电话、电传、传真号) 银行帐号:(包括开户行地址、电话、电传等)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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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监理合同段:
致业(招标单位):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单位名称) (职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本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弱电系统施工监理合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与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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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理单位组织机构表
监理单位组织机构表(一)
1、简 况 单位名称: 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成立日期: 本届领导班子起始日期: 2、领导层名单 姓 名 5、 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的形式表示出组织机构、负责人及各职能部门。 职 务 职 称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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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监理单位业绩表
监理单位业绩表(二) (类似本监理合同工程的主要业绩)
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及等级: 开工及完工日期: 工程具体地点: 监理服务期: 月 人员数量 派出的监理人员 负责人及主要专业工程师的姓名和职务 工程概况 提供监理服务 的情况介绍 监理工程的质量评价(附业主证明及业主和上级监理单位的地址与联系电话、传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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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驻地监理人员组成表
驻地监理人员组成表(三)
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技术职称 拟担任的监理职务 有何种监理证书 岗位情况 注:岗位情况注明本单位在岗或外聘或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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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驻地监理人员简历表
驻地监理人员简历表(四)
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段: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技术职称 从事施工工作年限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监理培训证书号 工作单位 名称 地址 聘任时间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监理工程师证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施工、 设计、 监理 主要 经历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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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监理费用汇总表
投标人应参照“附件G.项目介绍”中 “2.1工程概况”的“施工监理
服务收费基准价计算表”的标准,分段计算首通段(魁奇路站~西朗站)和后通段(西朗站~沥滘站)监理费用。投标人应计算和填写以下三个监理费用组成表:
监理费用组成表一(全线)
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段: 序号 费用名称 监理人员服务费 (1)总监理工程师 1 (2)总监代表(或工点负责人) (3)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工程师助理 2 缺陷责任期服务费 驻地监理办设施、设备与服务费 (1)交通费 (2)监理办公及生活用房费 (3)特殊办公设备费 3 (4)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 (5)专用检测、测量设备费 (6)监理生活设施费(含水、电、煤气、电话费) (7)服务人员费 其它费用 4 (1)工程收尾、整改费 (2)工程结算费(指工程完工后) (3)服务风险费 5 绩效考核奖 服务期限 大于投标总价的5% 大于投标总价的3% 监理人员服务费的15% 费率 (元/月) 金额 (人民币元) 监理费用总额:(大写) 元(RMB: ) 监理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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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用组成表二(首通段魁奇路站~西朗站)
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段: 序号 费用名称 监理人员服务费 (1)总监理工程师 1 (2)总监代表(或工点负责人) (3)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工程师助理 2 缺陷责任期服务费 驻地监理办设施、设备与服务费 (1)交通费 (2)监理办公及生活用房费 (3)特殊办公设备费 3 (4)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 (5)专用检测、测量设备费 (6)监理生活设施费(含水、电、煤气、电话费) (7)服务人员费 其它费用 4 (1)工程收尾、整改费 (2)工程结算费(指工程完工后) (3)服务风险费 5 绩效考核奖 服务期限 大于投标总价的5% 大于投标总价的3% 监理人员服务费的15% 费率 (元/月) 金额 (人民币元) 监理费用总额:(大写) 元(RMB: ) 监理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费用组成表三(后通段西朗站~沥滘站)
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段: 序号 费用名称 服务期限 费率 (元/月) 金额 (人民币元)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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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服务费 (1)总监理工程师 1 (2)总监代表(或工点负责人) (3)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工程师助理 2 缺陷责任期服务费 驻地监理办设施、设备与服务费 (1)交通费 (2)监理办公及生活用房费 (3)特殊办公设备费 3 (4)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 (5)专用检测、测量设备费 (6)监理生活设施费(含水、电、煤气、电话费) (7)服务人员费 其它费用 4 (1)工程收尾、整改费 (2)工程结算费(指工程完工后) (3)服务风险费 5 绩效考核奖 大于投标总价的5% 大于投标总价的3% 监理人员服务费的15% 监理费用总额:(大写) 元(RMB: ) 监理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费用汇总表(五)
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段:
序号 1 费用名称 监理人员服务费 服务期限 费率 (元/月)
金额 (人民币元)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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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工点负责人) (3)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工程师助理 2 缺陷责任期服务费 驻地监理办设施、设备与服务费 (1)交通费 (2)监理办公及生活房费 (3)特殊办公设备费 3 (4)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 (5)专用检测、测量设备费 (6)监理生活设施费(含水电、煤气电话费用) (7)服务人员费 其他费用 4 (1)工程收尾费、工程整改费 (2)工程结算费 (3)服务风险费 5 绩效考核奖 大于投标总价5% 大于投标总价3% 监理人员服务费 的15% 监理费用总额:(大写) 元(RMB: ) 监理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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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监理人员服务费报价表
监理人员服务费报价表(六)
单位名称: 监理合同段: 序姓名 号
驻地监理职务 人月费(元) 计划人月数 金额(元)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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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第II卷第2章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O”。对有偏差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X”。
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段: 序号 通用合同条款条目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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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Ⅳ卷 评标办法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
广州至佛山段 弱电系统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评 标 办 法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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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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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
弱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评标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前言 ....................................................................................................................................... 113 第二章 评标机构 ........................................................................................................................ 113 第三章 评标依据 ........................................................................................................................ 113 第四章 评标人员守则 .......................................................................................................... 114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114
5.1 评标过程 ..................................................................................................................................................... 114 5.2 符合性审查 ................................................................................................................................................. 115 5.3 技术方案评审 ............................................................................................................................................. 115 5.4 经济价格评审 ............................................................................................................................................. 115 5.5 综合评分 ..................................................................................................................................................... 117 5.6 推荐中标候选人 ......................................................................................................................................... 117
第六章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 118
6.1 评审项目和权重、分值 ............................................................................................................................. 118 6.2 评分要求 ..................................................................................................................................................... 118 6.3 【好、中、差】等级标准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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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言
1.1 广州地铁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选择施工监理单位,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结合地铁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实行评标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2 本评标办法仅适用本次工程招标。
1.3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佛线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
第二章 评标机构
2.1 评标机构由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委员会二级组成。招标领导小组领导评
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
2.2 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来自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地下铁
道总公司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组成。
招标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⑴批准评标办法;⑵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3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商务专家组”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人员按照国
家有关法规和管理条例、并结合地铁工程的特点选定,人员数量将依据每次招标的项目数量和工程特点来确定。本次招标一个标段共设一个评标委员会,每个评委委员会人数为9人(业主专家3人,其中技术专家2人,经济商务专家1人)。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
⑴根据评标办法,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⑵向招标领导小组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三章 评标依据
评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招标文件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
件的基础和评标的依据。主要资料和文件包括: ⑴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其补充通知; ⑵投标文件及澄清问题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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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评标人员守则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
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果发现评委徇私,违反纪律,则取消其评标资格,并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⑴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⑵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⑶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⑷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⑸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⑹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1 评标过程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分“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进行评审。收标后,全部评标过程将按以下五个阶段和步骤进行(开标分技术和经济两次开标):
1)第一步:在招标人、投标人和监督、见证部门代表监督下,开技术标。
并将所有的经济标书封存。
2)第二步:评委在一个保密的地方,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技术标符
合性审查和技术方案部分的评审;
3)第三步:在招标人、投标人和监督、见证部门代表监督下,开通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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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经济标;
4)第四步:评委对已开经济标的投标人进行经济标符合性审查和经济标评
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5)第五步: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 5.2 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根据评标的过程逐步完成,在整个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书将被淘汰,不参加后续评标过程。
技术标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表《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弱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技术标符合性审查表》
经济标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表《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弱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经济标符合性审查表》 5.3 技术方案评审
5.3.1专家对通过技术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评审。
5.3.2评审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技术方案评审的项目、每个项目的权重分值、评分细则详见第六章“技术方案评审标准”。评委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评审标准”及其评分要求对技术标书进行评议。
5.3.3各评委评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得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单位的最后技术评分。
5.3.4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但技术评分在60分以下的参加经济价格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技术评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投标人不足3家,业主终止本次招标,重新组织招标。
5.4 经济价格评审
5.4.1技术评审完成后,在招标人、投标人和监督、见证部门代表监督下,开通过技术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经济标,开标结束后,评委对通过经济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进行评审,确定评标价。
5.4.2专家在评审中发现投标报价书中有疑问或问题时,可向投标人提出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它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澄清结果应以书面形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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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5.4.3评审以投标总价、投标人提交的价格清单作为依据,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核准后,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价作为评标价。
价格核准的原则如下:
1)若数量级有误,以评委核准的数量级为准。
2)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订总价。 4)当清单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一致时,以单价分析表为准,并修订单价。
5.4.4评标价超出以下取费标准的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标价。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标价,业主将宣布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取费标准:参照国家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注: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浮动幅度值由投标人在【0%,20%】范围内自行取定。
各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额 其中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标段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1 广州至佛山段弱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标 5.16 67837.13 21158 971.52 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高程调整系数(1.0)。
5.4.5 评标参考价确定
对通过经济标符合性审查,且评标价未超出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评标价按如下规定计算评标参考价:当有效评标价多于6家时(含6家),去掉最高、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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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对其余有效评标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当有效评标价少于6家时,则取全部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
5.4.6 经济评分 (1)费用扣分原则
当评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分100分;当评标价与评标参考价差值
与评标参考价的比值(X)大于零时,比值每增加1个百分点则扣2分;当评标价与评标参考价差值与评标参考价的比值(X)小于零时,比值每减少1个百分点则扣1分。最多扣100分。
X=(评标价-评标参考价)/评标参考价 (2)计算经济评分 经济评分=100-费用扣分 5.5 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技术评分×70%+经济评分×30%
5.6 推荐中标候选人
以上评审完成后,按以下规定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 5.6.1 按综合评分高低进行先后排序,取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侯选人。
5.6.2 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的投标人综合评分相同,则评标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前。
5.6.3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弱电系统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简称“广佛线项目”)和“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工程弱电系统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简称“三号线北延段项目”),但不得同时中标。如果经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审,同一投标人同时被推荐为两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推荐其为评标价最高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项目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7 审定中标人
1) 评标委员会将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送招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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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小组。
2) 招标领导小组组织会议进行讨论,审查评标委员会递交的
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3) 在广州地铁工程所有监理项目的投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一
旦发现本招标项目监理部中总监、总监代表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限额监理人员中工程师及以上任何一人与其他项目有重复,按以下方式处理:
(1)若是在同一批标中发现以上问题,则只确定该投标人评标价最高的
项目作为第一中标人,其他项目中该投标人不确定为中标人;
(2)若是在不同批次的评标中发现以上问题,如该投标人在其他批次已
中标,则后评标的项目中该投标人不确定为中标人。
(3)若是本招标项目监理部中监理人员与正在服务的监理项目中的监
理人员重复,但项目业主书面同意其调离,则等同不重复。
4) 虽然经领导小组审定为中标人,但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
候,招标领导小组、评委、业主以及其他人员发现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资料情况,一经查实,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第六章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则为废标。
6.1 评审项目和权重、分值
评审的每个项目根据其重要性确定权重分值,各项目分【好、中、差】三个档次,每个档次包含一定的分值范围,具体项目、权重和分值范围如下表规定:
技术评分权重标准表
序号 项目 权重(%) 评 分 好 [100,80] 中 (80,60) 差 [60,0] 总 分 100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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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一 1 2 3 4 二 三 四 1 2 3 五 1 2 项目 监理工作规划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大纲 管理 协调 对本工程的认识(针对监控难点) 监理工作应具备的设施 总监及总监代表 综合素质 监理经验 总监陈述、澄清 专业人员的配备 人员数量满足程度 对专业满足程度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监理助理配备 权重(%) 评 分 好 中 =1+2+3+4 [5, 4] [15, 12] [5, 4] [5, 4] [10, 8] [5, 4] (4, 3) (12, 9) (4, 3) (4, 3) (8, 6) (4, 3) =1+2+3 [5, 4] [10, 8] [10, 8] (4, 3) (8, 6) (8, 6) =1+2+3 [10, 8] [5, 4] (8, 6) (4, 3) [6,0] [3,0] [3,0] [6,0] [6,0] [3,0] [9,0] [3,0] [3,0] [6,0] [3,0] 差 30 5 15 5 5 10 5 30 5 10 15 25 10 5 5 3 [5, 4] (4, 3) [3,0]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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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人员到场计划合理性 权重(%) 评 分 好 [5, 4] 中 (4, 3) 差 [3,0] 4 5
6.2 评分要求
技术评分依据“先定档、后评分”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好、中、差】等级标准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定档评议。
2)每位评标专家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3分、中为2分、差为1分;经汇总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分,最终按下表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档次。
好 [3,2.5]
3)各评标专家根据评定的最终档次和评分权重标准表进行各自打分,评分不符合最终档次的无效。
4)最后,对每一项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6.3 【好、中、差】等级标准 一、 监理工作规划
1.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好】:充分考虑本工程每个专业人员配备,机构完善、设置合理,并能按工程实施不同阶段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地安排; 【中】:较充分考虑本工程每个专业人员配备,机构较完善、设置基本合理,并能按工程实施不同阶段对监理人员进行较合理地安排; 【差】:没有充分考虑本工程每个专业人员配备,机构不完善、设置必合理,未能按工程实施不同阶段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地安排。 2. 监理大纲:
(1) 投资控制: a 目标: 【好】:明确; 【中】:基本明确; 【差】: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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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2.5,1.5 ] 差 (1.5,1 ]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弱电系统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b 方法: 【好】:合理可行; 【中】:基本可行; 【差】:不可行。
c 措施: 【好】:具体、针对性强; 【中】:有针对性但不具体; 【差】:针对性不强和措施不具体。 (2) 进度控制及措施:
a 目标: 【好】:有总目标和细分目标,明确、合理; 【中】:基本明确、合理,或只有总目标和较粗的细分目标; 【差】:仅有总目标或目标不明确不得分。 b 方法: 【好】:合理可行; 【中】:基本可行; 【差】:不可行。
c 措施: 【好】:具体、针对性强; 【中】:有针对性但不具体; 【差】:针对性不强和措施不具体。 (3) 质量控制:
a 目标: 【好】:有总目标和细分质量控制点,明确、合理; 【中】:基本明确、合理,或只有总目标和较粗的质量控制点; 【差】:仅有总目标或目标不明确。 b 方法: 【好】:合理可行; 【中】:基本可行; 【差】:不可行。
c 措施: 【好】: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中】:有针对性但不具体; 【差】:针对性不强和措施不具体。 3. 管理:
(1) 合同管理:
【好】:方法合理、有具体措施; 【中】:有方法但措施不具体; 【差】:无具体措施。
(2) 信息管理: 【好】:信息管理的方法合理、有具体措施; 【中】:有方法但措施不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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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无具体措施。
4. 协调
【好】:方法清晰、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中】:方法基本可行,有针对性但措施不具体; 【差】:方法不可行、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具体。 二、对本工程的认识(针对监控难点): 【好】:认识全面、针对性强、措施具体; 【中】:认识较全面、有针对性但措施不具体; 【差】:认识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得力。
三、监理工作具备设施: 【好】: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配备(测量仪器、检测设备、文整办公设备齐全); 【中】:各设施基本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差】:设施不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四、 总监/总监代表:
1. 综合素质:
【好】:总监素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职称为高级,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素质满足要求,全为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监理工程师; 【中】:总监技术职称为高级,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素质满足要求,技术职称全部中级以上; 【差】:总监综合素质不高,技术职称为中级;总监代表素质低,技术职称有的未达中级。
2. 监理经验: 【好】:总监担任过2个以上铁路工程或地铁工程(含轻轨)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近五年全部担任过项目总监代表或站点负责人; 【中】:总监担任过1个以上铁路工程或地铁工程(含轻轨)项目总监,有部分总监代表近五年担任过项目总监代表或站点负责人; 【差】:总监未担任过铁路工程或地铁工程(含轻轨)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近五年全部未担任过项目总监代表或站点负责人。 3. 总监陈述、澄清: 【好】:对标段内工程重点、难点清楚,对专业和工序接口认识清楚,控制措施得力,对各种工法施工经验丰富、澄清简洁正确; 【中】:对标段内工程重点、难点基本清楚,对专业和工序接口认识不清,控制措施一般,澄清基本正确; 【差】:重点、难点不清、对专业和工序接口缺乏认识,控制措施不力、澄清不正确。 五、 专业人员的配备:
1. 人员数量满足程度: 【好】: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最低人员要求,返聘人员≤15%,年龄结构合理,且另外增加2个或2个以上的专业人员(不含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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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最低人员要求, 15%<返聘人员<25%,或仅能增加1个专业人员(不含助理); 【差】:人员配备不满足招标文件最低人员要求,返聘人员≥25%。 2. 对专业满足程度: 【好】:配备的各专业工程监理人员满足本项目各专业要求,且监理工程师全部具有铁路工程或地铁工程(含轻轨)监理经验; 【中】:配备的各专业工程监理人员基本满足本项目各专业要求,或监理工程师只有部分具有铁路工程或地铁工程(含轻轨)监理经验; 【差】:配备的各专业工程监理人员不满足本项目各专业要求,或监理工程师大部分不具有铁路工程或地铁工程(含轻轨)监理经验。 3.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监理助理配备: 【好】:持证上岗情况满足很好;助理配备数量、专业满足工程需要; 【中】:持证上岗情况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助理配备数量、专业基本满足工程需要; 【差】:持证上岗情况差;助理配备数量、专业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4. 人员到场计划合理性: 【好】:人员到场计划表详细、合理,每个阶段到场人员数量及专业符合该阶段施工要求,能根据每个阶段特点及难点作出有针对性的人员安排; 【中】:人员到场计划表详细、合理,每个阶段到场人员数量及专业基本上能符合该阶段施工要求,能对部分阶段特点及难点作出有针对性的人员安排; 【差】:人员到场计划表不详细、不合理,每个阶段到场人员数量及专业不符合该阶段施工要求,无法对各阶段特点及难点作出有针对性的人员安排;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00八年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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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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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服务技术标符合性审查表 技术标符合性审查评审原则:
1、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每个单项进行评定;
2、根据每位专家的评定,对每个评审单项进行统计,如专家组有半数以上专家评定为符合,则该项总评为符合,否则,该项总评为不符合;如技术标符合性审查表中所有的项评定为符合,则该技术标评定为符合,否则,该技术标评定为不符合。 序号 审 查 项 目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交),或 要 求 备 注 1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交) 须提交且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效 2 3 4 5
投标书的签字和盖章 投标保证金 投标书的有效期 合同条款的响应性 结果 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金额及提交时间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不允许负偏差 ─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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