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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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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怎么报销

在现实⽣活中医疗机构的医护⼈员在为患者治疗疾病的时候,在⼯作失误或者失职等⾏为,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意外医疗如何进⾏报销?下⾯由店铺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意外医疗怎么报销

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意外医疗事故的,⾸先要确定事故责任,确定责任后才能确定由哪⼀⽅承担事故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过失⾏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和标准计算: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损害进⾏治疗所发⽣的医疗费⽤计算,凭据⽀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付。

(⼆)误⼯费:患者有固定收⼊的,按照本⼈因误⼯减少的固定收⼊计算,对收⼊⾼于医疗事故发⽣地上⼀年度职⼯年平均⼯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固定收⼊的,按照医疗事故发⽣地上⼀年度职⼯年平均⼯资计算。

(三)住院伙⾷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地国家机关⼀般⼯作⼈员的出差伙⾷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地上⼀年度职⼯年平均⼯资计算。

(五)残疾⽣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地居民年平均⽣活费计算,⾃定残之⽉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活费:以死者⽣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的⼈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劳动能⼒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计算,凭据⽀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地国家机关⼀般⼯作⼈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付。

(⼗⼀)精神损害抚慰⾦:按照医疗事故发⽣地居民年平均⽣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意外医疗事故的,⾸先要确定事故责任,确定责任后才能确定由哪⼀⽅承担事故的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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