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提高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推进幼儿园教育教学再上新台阶,我园决定在全园教师中开展勤、能、德、绩民主测评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测评对象: 全园在职教职工。 二、 测评领导组 组长:崔涛 副组长:宗小雅
组员:杨小梅、张梅、张彦丽 三、 测评内容及等次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准则,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南,以《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为依据,根据教职工在工作中的现实表现进行勤、能、德、绩的综合测评。结果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良等次为80分以上、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测评形式
1.园级领导测评、同行测评按《幼儿园教师民主测评细则》打分。
2.学生测评由幼儿园测评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到指定班级发
放《测评表》,组织幼儿对所在班级任课教师进行测评。 3.家长测评由工作人员向家长发放《测评表》,每班选出10名家长代表在校进行测评,幼儿测评和家长测评均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汇总。
五、组织实施:
1.评价周期:测评每年一次,安排在暑假前进行,实行百分制。 2.评价程序:
(1)3月制定方案,通过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后此方案生效。
(2)6月15日前,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规范》、《规定》及测评细则等,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测评的积极性。
(3)6月末,组织教职工互评、园领导对教师测评。 (4)7月初,完成学生家长测评。
(5)评价结果的汇总:任课教师测评按学生和家长测评占40%(学生评分占40%,家长评分占60%)、同行测评占30%、学校领导测评占30%计分。
3.测评结果的公布和使用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测评结果,测评结果记入每位教职工的个人档案,并作为教职工培养、使用、考核、晋级、奖惩、调动的重要依据。凡测评不合格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并根据其表现情节轻重相应作出诫勉谈话、高职低聘、换岗、待岗、调离、解聘的处理。同时此测评结果作为“幼儿园教师量化考核”奖发放的重要依据。
4.组织领导
(1)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并开展测评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参与意识。
(2)在测评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测评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尤其是确定不合格人员等次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不搞迁就照顾。
幼儿园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必须要常抓不懈,为建设一支师德过硬、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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