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企业规范 编号xxxx-xxxx 汽车设计-
汽车行李箱盖锁总成技术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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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李箱盖锁总成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定义了手控锁舌及锁总成,这些总成保证了车辆行李箱盖的开启和关闭。
2 基本要求
2.1 行李箱盖锁总成可以放置在车身上或关闭的活动元件上。
这些总成包括如下元件:
• 1个锁体(活动锁舌,板,操纵机构); • 1个锁孔。 也可以使用以下设计: • 1个自动对准装置, • 1个锁栓开关。
通过分离操纵杆的作用力获得开启。 活动元件的完全关闭自动导致锁的关闭。
2.2 外观、介绍、防护涂层
在功能图中未规定的设计内容、材料、防护涂层和说明留给供货商完成,而且应呈交有关汽车公司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并明示在供货商的图纸上。
3 工作特性
3.1 开启力
在开启和关闭10次之后,应该通过在分离操纵杆上直接测量的办法来检查锁的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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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沿着开启方向施加一个300N的模拟反作用力(接头,止动件……)。 在这些条件下,开启力的值应在15和70N之间。
3.2 关闭力
锁的关闭,在一个≤25N的静态力作用下,应该是有效的,活动元件不承受接头的任何反作用力。
3.2.1 自动对准装置 当有这个装置时,它应确保:
• 1个导向机构能导致沿着纵向和横向方向± 3mm锁舌—锁孔相对位置锁闭; • 锁闭结束时,活动元件自动定位;
• 在横向方向上自行调整,使之能够无杂音地工作。 3.2.2 在外部温度下的工作
在-30°C和85°C之间的任何温度下,锁应该能够正常工作,在外部温度和相同温度下保持至少2小时之后, 开启力和关闭力应仍然符合 *开启力和 *关闭力的值,大约相差10%。
安装在车辆上的锁在130°C下的烘箱中30分钟后应能毫无损坏。
3.3 机械特性
按照试验程序所规定的试验台上,测试锁—挡块总成的抗拉强度。 使锁-挡块总成处于锁止状态,施加一个F1力。 其值为:
• 如果行李箱地板的高度H1,增加50mm后严格地低于挡块高度H2时,200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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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行李箱地板的高度H1,增加50mm后等于或高于挡块高度H2时,400daN。
获得的结果:
在试验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任何锁具—锁孔总成分离现象。相反,在试验结束时,允许可能的损坏而且不能手动开启锁。
3.4 物理- 化学特性
交货的锁具总成应作正常地润滑,
3.5 耐腐蚀性
根据列入每种涂层固有的标准中的特定试验方法,检查每种零件的涂层。 保护等级决不应低于:
• Z5F,按照B15 4100标准,适用于车辆内部装饰。 • Z10F,按照B15 4100标准,适用于车辆外部装饰。
在经过鉴定后的改型上,能允许提供同样效果的一些相同保护等级。
根据B15 4100标准中的规定, 钢质零件的抗拉强度≥1000MPa 且电镀层应作一次去脆性处理 (Z5DF或Z10DF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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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疲劳性试验
3.6.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重现车辆上的工作条件。它包括: • 1个模拟元件,它能够固定锁具或锁孔; • 1个固定底座,能固定锁具或锁孔以及铰链;
• 1个弹性档块装置,提供一个300N的锁定反作用力;
• 一个装置确保模拟元件,锁具等级,一个相同于车辆上观察到的最大速度的速度 (缓冲至最小误差)。
用图纸上规定的最小力矩来紧固各个紧固螺栓。 3.6.2 试验条件
试验旨在通过操纵杆,以每分钟4至10个循环来开启和关闭活动元件。
在供货状态下润滑过的锁具,将经受23°C± 5°C下的20000次开—关循环,但在试验过程中不要添加润滑剂。
3.6.3 获得的结果
在试验结束时,不允许有任何变形或异常磨损,开启力和关闭力应该仍然符合*开启力和 *关闭力5的值,大约相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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