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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学习教育月知识问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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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学习教育月知识问答试题

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什么?答: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2、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什么?(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3、永久避难硐室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多少年? 5年。 4、临时避难硐室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多少年?5年。

5、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多少分钟?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6、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哪些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多少小时?(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不低于96小时)。 7、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推进长度超过500米时,应在距离工作面多少米范围内建设临时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500米) 8、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能为紧急避险设施供给足量氧气,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多少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多少米3/分钟·人,连续噪声不大于多少分贝?(0.1~0.3)兆帕、 0.3米、 70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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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避难硐室应布置在什么地方?(稳定的岩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危险区。)

10、避难硐室应采用什么结构?(向外开启的两道门)

11、.选用的救生舱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应符合所服务区域的特点,数量和总容量应满足什么的需要?(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

12、每月对配备的高压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多少时,应及时更换?95%

13、每多少年对高压气瓶进行1次强制性检测,每年对压力表进行1次强制性检验?3

14、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什么设备。”? 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15、“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矿井什么类型进行划分,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水文地质

16、矿井应当建立什么系统,加强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测分析工作。”?水文地质观测

17、第二百五十四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河流水系的汇水、渗漏、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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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什么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18、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什么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灾害性天气预警

19、第二百五十五条修改为:“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什么水位?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20、“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怎么做?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

21、第二百五十六条修改为:“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波及区域的地表有水体时,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遵守什么规定规定?

答:(一)严禁开采和破坏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二)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修筑泄水沟渠,或者建排洪站专门排水,杜绝积水渗入井下。

(三)当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泄洪渠,有效防止洪水侵入。

(四)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妥善疏导,避免渗入井下。 (五)对于漏水的沟渠(包括农田水利的灌溉沟渠)和河床,及时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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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或者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及时填塞。进行填塞工作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六)当有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煤矿安全时,及时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防止滑坡、泥石流的措施。

22、第二百五十七条修改为:“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防止什么?淤塞河道、沟渠。” 23、:“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怎么做?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24、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使用中的钻孔,应当安装什么?孔口盖。

25、第二百五十九条修改为:“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什么?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哪里留有防隔水煤(岩)柱?断层两侧

26、“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当根据相邻矿井的什么因素,在矿井设计中确定。“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

27、第二百六十条修改为:“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什么?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底板标高和积水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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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百六十一条修改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有专业人员分工观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什么现象,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

29、第二百六十二条修改为:“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照什么规定,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有关水体下开采的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 30、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什么煤层?急倾斜煤层。”

31、第二百六十三条修改为:“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受水淹积水威胁进行管理,并执行本规程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32、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怎么办?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水作业。”

33、第二百六十五条修改为:“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时,应当怎么做?查明其确切位置,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采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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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防治水措施。”

34、第二百六十六条修改为:“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什么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 35、第二百六十七条修改为:“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由什么样的人员和队伍使用什么工具进行施工?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

36、第二百六十八条修改为:“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弯曲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安全合理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当导水裂缝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掘进和采煤时,应当怎么做?应当超前进行钻探,待彻底疏放水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

37、第二百六十九条修改为:“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当保证什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

38、第二百七十条修改为:“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用什么措施并进行效果检测,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有效防止底板突水?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和改造含水层或充填开采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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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第二百七十一条修改为:“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什么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防、排水系统

40、第二百七十二条修改为:“煤系顶、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应当布置在什么层位?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

41、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的,应当制定什么措施?防突水措施,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42、第二百七十五条修改为:“井筒穿过含水层段的井壁结构应当采用什么?有效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

43、第二百七十七条修改为:“立井基岩段施工时,对含水层数多、含水层段又较集中的地段,应当采用什么工艺?地面预注浆。含水层数少或含水层数分散的地段,应当怎么做?在工作面进行预注浆,并短探、短注、短掘。”

44、第二百七十八条修改为:“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哪些设备设施,确保矿井排水能力充足?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

45、“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满足矿井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还应当有什么?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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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46、“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排水管路应当具备什么样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的总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47、“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什么相匹配,能够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

48、“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多少小时的正常涌水量?8h

49、第二百八十二条修改为:“新建矿井揭露的水文地质条件比地质报告复杂的,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时查明水害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什么来施工?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进行施工。”

50、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井筒开凿到底后,应当先施工什么系统?永久排水系统

51、第二百八十四条修改为:“井下采区、巷道有突水或者可能积水的,应当优先施工什么系统?优先施工安装防、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52、第二百八十五条修改为:“矿井应当做好充水条件分析预报和水害评价预报工作,加强探放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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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并采取怎么样的等安全措施?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怎样做?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56“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作出具体规定。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多少米?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多少米?10m。”

57、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四款:“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全部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采用什么方法?,按照什么原则开展探放水工作,并确保探放水的效果。?井下钻探方法,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则

58、“采掘工作面哪些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

答、(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三)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 (七)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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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

59、第二百八十七条修改为:“对于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开采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60、第二百八十八条修改为:“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严禁使用煤电钻等非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探放水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一)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三)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人员撤离通道畅通。 (四)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61、第二百八十九条修改为:“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当怎么做?预先固结套管,在套管口安装闸阀,进行耐压试验。套管长度应当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62、第二百九十条修改为:“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应当采用什么方法钻进?并制定什么措施?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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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63、第二百九十一条修改为:“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什么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 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现场负责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派专业技术人员监测水情并进行分析,妥善处理。

64、第二百九十二条修改为:“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哪些情况?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等。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钻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最底部,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和水压等,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探放水时,应当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65、“钻探接近老空水时,应当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怎么做?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6、第二百九十三条修改为:“钻孔放水前,应该怎么做?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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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

67、第二百九十四条修改为:“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怎么做?应当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住的有毒、有害气体突然涌出。

“排水过程中,应当定时观测排水量、水位和观测孔水位,并由矿山救护队随时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8、第二百五十二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指多少年?(5-10年)

69、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三款:“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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