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
建立合理而公正的项目提成制度并执行之,以利于调动和提高参与项目这家人员的公正积极性,达到员工和公司共同成长与发展之目标是签订本协议的最终目的 第二条 设计项目组人员组成
项目设计由项目组完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程序工程师、项目助理、商务专员等等 第三条 项目提成设定
纯设计项目(只需设计不需要实施的项目),提成额为项目设计合同总金额的6%-8%(项目总造价100万以下为8%;100万—500万为7%;500万以上为6%
普通设计项目(含设计及实施的项目),提成额为中标(或成交)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6%(项目总造价100万以下为6%;100万—500万为5%;500万以上4%);后期维护作为工资补助的形式发放! 项目提成发放方式
项目运行后,进行项目提成发放,只是发放其中一部分提成,后期的维护项目提成按照每个月在工资上体现出来。项目总造价100万以下为4%;100万-500万为2.5%;500万以上1.5%。 第四条 项目提成分配方法
A代表项目提成总金额,项目管理费=A*25%;项目奖金=A*5%;项目综合费用B=A*10%(项目相关人员提成、制作招标商务标书者分
享)。
项目经理:C=B* 程序员:D=B* 项目助理:E=B*
第五条 项目组成员责任
若因为个人原因而导致项目设计发生重大缺陷或失误(如漏项、设备配置不配套、报价错误等)且个人无法挽回损失的,损失部分从个人提成中扣除,纸质扣完该项目提成为止;同事管理严重失误或失职且个人无法挽回损失的,酌情扣除部分项目管理费,直至扣除该项目全部项目管理费为止。 第六条 项目提成发放
项目中标或者成交后,项目组所有成员各与公司签订一份提成合同,包括参与本项目职位,个人参与项目设计内容,应分配金额等(附项目成交合同复印件),纯设计项目在合同(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首付款日期30天内公司支付提成金额的50%;普通设计项目及制作标书设计项目在合同(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首付款日期30天内公司支付提成总金额的30%,提成余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公司一个月内付清。
参与项目(已签合同)员工在正常离职(项目设计为完成时项目组成员不得辞职,若辞职则视为自动放弃分享提成)或被公司辞退且参与项目为验收的扣除个人提成总额的50%作为项目后期实施监理费,
该部分费用支付给该项目后期监理者。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贰份,设计项目组员工和公司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若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或者当地人民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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