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隐检项目 隐检部位 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线 竖井 编 号 07-06-C5-013 xx工程(智能建筑综合布线系统) 隐检日期 2005.2.25 隐检依据:1、施工图图号 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主要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六类非屏蔽双绞线、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2芯室内多模光纤 3类25对双绞线、3类50对双绞线、3类100对双绞线、六芯室内多模光纤 隐检内容: 1. 线缆的形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2. 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纽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 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4. 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易为3-5米,工作区为10-30mm;光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米,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5. 缆线的弯曲半径为: 1)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倍; 2)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3)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4)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半径的15倍。 6.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 申报人: 检查意见: 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规范要求 。 检查结论: 合格 □同意隐蔽 □不同意,修改后进行复查 复查结论: 复查人: 复查日期: 签 字 栏 施工单位 建设(监理)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专业质检员 专业工长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备注:本文字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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