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接待来客规范
一、见到外来人员欲入校时,门卫人员要有礼貌地用“您好”、“您是哪个单位的”、“您来办什么事?”等文明语言问询来客。
二、当对方回答是上级机关、兄弟单位领导或各类执法部门人员前来办公事时,如果门卫事先已得到有关人员通知的, 应热情地告诉其应去的地点;如果门卫事先未得到通知的,应迅速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并得到同意后放行。以上人员可以不办来客登记手续,但门卫应在交接班本上作出记录。
三、当来客不是上所述人员时,应首先请其出示有效证件并问清其前来办啥事。如果是找教职工的,应打电话问清教职工在不在、见不见。如果教职工同意会见来客,则暂时收留来客的有效证件并做好登记,告诉其应去的地点。来客办完事后,换回其证件,方可离去。
四、对学生家长,应告诉其“上课时间不能找学生”,请在课外活动时间办理来客登记手续后再去找学生。如果家长只需把东西交给学生而不用见面,可请其找学生宿舍管理员转交。
五、对推销商品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有关人员通知门卫,方可放行,否则绝对不许其擅自入内。
六、对入校进行体育、商业、宣传、集会、社团等活动的外来人员,一律按第五条办理。
埝掌初中政教处
20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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