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学工„2013‟45 号
关于评定2012-2013学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简称《办法》)(河海校政„2010‟88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为做好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
请各学院继续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并在师生中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开拓创新、发展特长、争先创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申报
广泛发动学生积极申报奖学金,充分发挥奖学金在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布奖学金评选细则及程序,并认真动员、组织学生开展申报、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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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定程序
按照《办法》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各学院(总支)牵头统一评定。学生处负责评定结果备案及接收学生申诉。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材料,评选时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评选开始后的一周内各学院按评选要求完成审核、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学生工作处备案,并发放奖学金。
具体程序为: 1、学生申报; 2、班级组织推荐;
3、各学院认真审核、综合考核、评定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并将评定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5、各学院发放奖学金。
各学院要认真对待学生关于奖学金评定方面的意见、建议或申诉,认真做好解释协调工作。
四、名额分配 具体分配详见附件7 五、日程安排
1、9月18日前学院组织开展学习、宣传、申报、评定、公示工作。
2、9月23日上午10点前,各学院将评定结果报学生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材料要求
1、上报材料经学院分管副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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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为单位报送。
2、上报的材料包括:
(1)关于报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函(格式见附件1); (2)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分项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4)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 (5)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公示材料; (6)学院发文。 七、其它事宜
1、有关校级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处、团委进行推荐,由学生处统一将推荐名单反馈至各院,由学院统一组织审核(特别注意:今年校级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占用学院指标和划拨的奖学金额度)。
有关校级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统一使用附件5表格。 2、2012级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以大一学年第二学期绩点或排名对比第一学期绩点或排名达到评选条件即可参评。10、11级学生按学年绩点或排名评选。
3、科技创新奖学金或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足额者,学院可在不突破奖学金总额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其他奖学金评选人数,但不能降低相应奖学金的评选要求,也不能增减奖励金额。
4、2012级转专业同学的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原学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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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院、少数民族同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学业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艺术体育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分别为各院、学生总数的20%、10%、10%、5%、5%、5%(各院具体名额见附件8)。
6、、少数民族学生在申报奖学金须达到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绩点必须达到2.5; (2)评选学年无违纪处分。
7、校级学生组织须于9月16日上午10:00前将社会工作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6)发至学生处教育管理办邮箱,逾期视为放弃。学生处审核后将校级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学金推荐名单发至各院,最终由各院统一组织评选。
八、常州校区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参照本通知进行。 附件:
1、关于报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函(示例) 2、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
3、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分项汇总表 4、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
5、校级学生组织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申报表
6、校级学生组织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7、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额度分配明细表 8、2012—2013学年、少数民族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各院推荐指标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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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13年9月13日
河海大学学生处 2013年9月13日印发 录入:张剑宇 校对:薛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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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报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函(示例)
学生工作处:
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要求,我院动员学生进行了申报。经学院审核和全院公示,现将有关材料报上,具体如下。
奖项 学业优秀奖学金 学业进步奖学金 精神文明奖学金 科技创新奖学金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 总计 年级 获奖人数 获奖比例 分配金额 实用金额 附件:1、╳╳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文件
2、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材料
3、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1份; 4、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分项汇总表1份; 5、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1份
学院分管领导签字: 学 院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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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
序号 专业 学号 姓名 获奖奖项 金额 备注 备注:学业优秀奖学金代号为1,精神文明奖学金代号为2,科技创新奖学金代号为3,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代号为4,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代号为5,学业进步奖学金代号为6。如某学生同时获学业优秀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和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其姓名仅填写一次,“获奖奖项”栏中注明为“1+2+4”,“金额”栏填写各项奖学金金额之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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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
奖学金获奖分项汇总表
学业优秀奖学金( 院 人)
张三0102030(示例)
学业进步奖学金( 院 人)
张三0102030(示例)
精神文明奖学金( 院 人)
张三0102030(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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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奖学金( 院 人)
张三0102030(示例)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院 人)
张三0102030(示例)
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 院 人)
张三0102030(示例) 注:以上各分项表人数统计包括、获奖同学
分管领导签字: 学 院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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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
汇总表
序号 专业 学号 姓名 获奖奖项 金额 备注 备注:学业优秀奖学金代号为1,精神文明奖学金代号为2,科技创新奖学金代号为3,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代号为4,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代号为5,学业进步奖学金代号为6。如某学生同时获学业优秀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和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其姓名仅填写一次,“获奖奖项”栏中注明为“1+2+4”,“金额”栏填写各项奖学金金额之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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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校级学生组织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申报表
姓名 年级 籍贯 专业 政治 面貌 职务 性别 绩点 学号 民族 是否 受过处分 参加社会工作情况 有关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 盖 章 )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负责人签名: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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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校级学生组织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候选人
推荐汇总表
序号 学院 学号 姓名 绩点 校级学生组织名称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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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额度分配明细表 序号 学院 10级 人数 11级 12级 人数 合计 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水文水资源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土木与交通学院 环境学院 能源与电气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力学与材料学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理学院 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大禹学院 合计 317 334 241 299 207 394 287 148 230 123 450 171 74 29 82 151 328 432 274 316 208 448 236 128 202 113 480 1 60 79 170 302 361 181 280 219 947 1127 696 5 634 340920 405720 250560 322200 228240 340 341 157 265 161 495 177 66 35 106 119 1182 8 433 697 397 1425 502 200 267 440 10770 425520 311040 155880 250920 142920 513000 180720 72000 23040 96120 316800 4035600 注:1大禹学院奖学金单独计算;2、以上学生数据由学院提供,经教务处核对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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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2012—2013学年、少数民族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各院推荐指标分配明细表
学院名称 学业优秀 奖学金 水文院 水电院 土木院 地学院 能电院 商学院 法学院 环境院 8 4 4 6 3 3 2 2 2 2 5 2 2 3 1 1 1 11 14 奖学金分类推荐分配人数 学业进步 奖学金 5 7 精神文明 奖学金 5 7 3 科技创新 社会工作优秀 艺术体育优秀 奖学金 3 4 奖学金 3 4 奖学金 3 4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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