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各科室用电行为,确保医院用电安全,保证医院用电设施运行正常,保障医院人员以及患者生命安全。
二、范围和适用人员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所有医院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制度内容
1. 用电设备管理
1. 用电设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专业电工检测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或不合格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
2. 用电设备的日常使用,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在插拔电线或开关电器时,应当确保手部干燥,以防电击。 4. 禁止擅自拆卸更改已安装的电气设备。
2. 电线电缆管理
1. 2. 3.
医院用电线路及配电系统由专业电工进行维护。
医院用电线路及配电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禁止乱接电线,不得把接线盒放在可燃材料上。
3. 用电安全操作
1. 2. 3. 头。
4.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接电线与水管接触 。
禁止在医院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气体等。 使用电脑时应当先插上插头再启动电脑,关机则先关闭电脑再拔掉插发现漏电现象应及时向专业电工报告。
4. 紧急情况应对
1. 发生电气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关闭该设备,断开电源,并向专业电工及时报告。
2. 在电力故障发生时,应首先关闭受电设备,保持冷静,不做恐慌动作;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安全逃生措施。
四、监督检查和处罚
1. 2.
对违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应当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五、其他
1. 医院职工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线路改造、设备接入等需由专业电工完成。
2. 医院应当加强对职工的用电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培训。
六、制度的执行和修改
1. 医院应当设立用电安全管理机构,按照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共同维护医院用电安全,确保医院安全运行。
2. 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用电安全管理机构手中。
七、附则
本制度的起草、解释权与修改权归医院用电安全管理机构所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修改时须经过用电安全管理机构审议并报批。医院职工必须遵守本制度。本制度未规定的事项,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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