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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输变电工程勘察合同(简版)

来源:尚车旅游网
 SGTYHT/16-GC-037 输变电工程勘察合同(简版)

输变电工程勘察合同

(简版)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工程名称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2:

1 工程名称应具体到标段。

2

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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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的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输变电工程勘察合同。

2.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可填写处及“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改动。违约金的额度根据可能造成的损失额度填写,不宜超过可能造成损失的130%。

4.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 国家电网公司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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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 1 2. 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勘察内容及阶段 .............. 1 3.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1 4.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勘察文件 ................................ 2 5. 勘察试验项目及预估工作量 ................................ 2 6. 勘察费用及支付程序 ...................................... 3 7. 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 4 8. 知识产权 ................................................ 5 9. 保密义务 ................................................ 6 10. 合同变更和解除 .......................................... 6 11. 违约责任 ................................................ 7 13. 争议解决 ............................................... 10 14. 适用法律 ............................................... 10 15. 合同生效 ............................................... 10 16. 其他事项 ............................................... 10 17. 特别约定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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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程勘察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勘察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2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2. 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勘察内容及阶段

2.1 工程项目的名称: 。 2.2 工程项目的账号: 。 2.2 工程项目的地点: 。 2.3 工程项目的规模: 。 2.4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 2.5 工程项目的勘察内容及质量要求

2.5.1 工程项目的勘察内容: 。 2.5.2 工程项目的勘察质量要求: 。 2.6 工程项目的勘察阶段

2.6.1 初勘: 。 2.6.2 详勘: 。 3.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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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勘察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阶段 份数 提交时间 备注 5. 勘察试验项目及预估工作量

勘探 项目 钻 探 取土孔 罗纹孔 现 静力触探 深度 数量 2

室内试验 常 规 试 验 特 内容 物理性 力学性 Qu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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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测 试 标准贯入 十字板 殊 验 UU、CU 试 Pc、cc、Cs 其他勘察项目3: 备注: 6. 勘察费用及支付程序

6.1 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勘察费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合同价格包括乙方因提供勘察服务所需支付的税费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责任义务所需的费用。

6.2 合同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予以支付:

(1)勘察文件交付甲方并完成验收后 天内(含本数),甲方将合同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 元(按勘察费的30%计取);

乙方提交勘察报告并经设计单位确认满足要求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勘察费;

(3)其他支付方式4: 。 6.3 收费说明 6.3.1 取费标准

取费标准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取:

(1)国家物价局、原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及地方颁发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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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加反映勘察工作量的内容。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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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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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3.2 甲方在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6.4 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等额,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报酬,但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7. 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7.1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7.1.1 为乙方开展勘察工作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担。

7.1.2 指定专人配合乙方现场工作,便于及时解决勘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以确保勘察进度。

7.1.3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6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用。 7.1.4 甲方要求超过本合同第4条规定乙方交付的勘察文件份数时,乙方可另收工本费。

7.1.5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有关需要确认的勘察文件、专题报告、咨询意见、工程分标方案等进行确认、审查。

7.1.6 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相关证件、批件;协助乙方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勘察证件和批件。

7.2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7.2.1 乙方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勘察文件,并对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7.2.2 乙方及其委派的参与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取得相应的资质及资格。具体勘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勘察人员名单》,除非甲方另行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更换勘察人员。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供乙方及其委派工作人员的资质及资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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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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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工作计划等。

7.2.3 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勘察证件和批件。

7.2.4 对甲方提供的基本资料负责保密、不得擅自向除甲方以外的其他方扩散、转让或失落,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7.2.5 在勘察过程中,如遇地质情况复杂时,乙方有权会同甲方与设计单位商量增加或减少钻探工作量,相应增加或减少的勘察费用按实际费用结算。

7.2.6 勘察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因乙方勘察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而不能满足勘察任务委托的技术要求时,乙方应返工设法弥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为自理。

7.2.7 乙方在进行勘察工作过程中应承担以下安全环保职责: (1)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内地面、地下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具体情况,提交完整的工程所在地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满足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需要。

(2)严格执行勘察作业相关规定,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3)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2.8 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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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知识产权

8.1 本合同述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申请权、版

权(著作权)、研究成果署名权、奖项申报申请权、获得报酬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商誉等。

8.1.1 甲方提供给乙方资料,乙方为实施工程完成的勘察文件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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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如无应删除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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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交的勘察文件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归甲方所有。

8.1.3 乙方所提交的勘察文件或其他资料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1.4 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

8.1.5 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 归甲方单独所有。

8.1.6 本条约定归甲方单独所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

8.2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9. 保密义务

9.1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勘察文件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9.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勘察文件、资料及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9.1.2 不得将上述勘察文件、资料及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9.1.3 在勘察文件通过审查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

9.2 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勘察文件及相关商业秘密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

9.3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10. 合同变更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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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1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1 乙方发生歇业、解散或破产、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

10.2.2 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内容无法实施或目标无法实现的; 10.2.3 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的;

10.3 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合同各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按如下约定承担:

10.3.1 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10.3.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已付全部合同价款本息,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11.2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量结算勘察费。乙方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已开始勘察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向甲方支付费用,已支付的款项超过前述费用的,乙方应将超过部分退还甲方。

11.3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1.3.1 乙方逾期交付勘察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合同价格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格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11.3.2 因乙方原因引起勘察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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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返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继续完善勘察任务直至符合规定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3 因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文件等出现遗漏、错误或不合格的,或重大风险作业控制措施不到位,乙方应及时负责修改或补充直至符合规定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及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一次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一次人身死亡事故、两次及以上一般质量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人身重伤事故,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5 当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若甲方在乙方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乙方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或者部分合同价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6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约定义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所获收益归甲方所有。转让或许可价格低于知识产权应值价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额部分。

11.3.7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9条约定的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3.8 乙方非法将勘察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其他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3.9 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11.3.10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应按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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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11.3.11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委托其他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勘察工作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等)的,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以合同价格为限。

11.3.12 乙方违约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11.3.13 乙方因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11.3.14 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12.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12.2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2.2.1 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12.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12.2.3 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12.3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10日内(含本数)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12.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多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合同各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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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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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受影响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120日(含本数),合同各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或终止本合同。

12.6 因行为、法律或国家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合同一方或多方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各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合同修改变更协议。

13. 争议解决8

13.1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 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9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 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13.2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16. 其他事项

16.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特别约定10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

建议选择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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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选择其他仲裁规则,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 10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在本条中约定。如需修改时,应明确被修改的具体条款,示例:“将第9.3款修改为:……”;如需补充时,应订立补充条款,示例:“增加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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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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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SGTYHT/16-GC-037 输变电工程勘察合同(简版)

签 署 页

受托方(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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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勘察人员名单 附件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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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按实际需要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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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勘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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