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药物的稳定性差,溶解后遇光易发生氧化、分解、变色等反应
一些化疗药物溶解后可发生裂环、重排、水解、聚合、氧化、异构化等较复杂的反应,光照可催化上述反应的进程 一、易发生光化降解的药物
遇光转为激发态,多步化学反应生成有毒物质
2.吡啶类药物 含有二氢吡啶环,对光不稳定,如硝苯地平、尼莫地平、异烟肼和尼可刹米
3.维生素类 见光易分解,尤其是水溶性类,如维生素B12、亚叶酸钙注射液
4.喹诺酮类药物 光解反应使抗菌活性下降,如氟罗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和美罗沙星
在光、金属离子、氧的作用下极易氧化变色,如氯丙嗪和异丙嗪
分子结构中含有酚羟基,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吗啡等
对氨基水杨酸钠易发生脱羧反应生成褐色的间氨基酚,引起不良反应
8.含有不饱和碳键的药物 多烯类抗真菌药两性霉素B具有易氧化的不饱和碳键 二、抗肿瘤药物
含铂化疗药(顺铂、卡铂、澳沙利铂)光照下发生水合反应析出铂
达卡巴嗪 对光极不稳定,放置后溶液变浅红色,需临时配制,溶解后立即注射
长春新碱 注入静脉时要防止日光直接照射 环磷酰胺 水溶液不稳定,现配现用 三、避光等级
1.特级避光药品:硝普钠
对光极敏感,输液器用铝箔或不透光资料包裹,限时使用12h,变色后禁用。
2.一级避光药品:盐酸左氧氟沙星、含铂化疗药(顺铂)、水溶性维生素、达卡巴嗪、两性霉素B、阿霉素等。
严格避光保管,输注之前才打开铝箔包装抽液、配液,输注时避光,变色禁用。
3.二级避光药品:尼莫地平、噻嗪类药物、肾上腺素类、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
4.三级避光药品:脂溶性维生素、呋塞咪、利血平、甘油、中/长链脂肪乳
对二三级避光药物应:避光保管,现配药液,药液变色或加深,应禁用。
四、避光药物的使用原则
避光保管
现配现用 限时使用 避光输注 五、药物避光方法
1、坚持原包装 2、遵循四原则
避光保管、现配现用、限时使用、避光输注 3、避光措施
遮光袋配以一次性带过滤器的避光输液器 黑色塑料薄膜将输液器缠裹。
需要避光输液的药物
通用名 亚叶酸钙 维生素类 甲钴胺 注射用顺铂 硝普纳 注意事项 避光输注 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见光易分解,开封后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静滴时需避光 静滴时包裹和避光,溶液的保管与应用不该超出24小时。 防止阳光直射下使用,输液过程中采取黑色,棕色或红色的玻璃注射器或输液管,或用不透光资料将输液泵及输液管包裹。散射日光和人工光源10h内不必采纳特殊呵护。 防止过度日光和人工紫外线照射 防止过度日光和人工紫外线照射 遮光保管 混合后的溶液,防止直接光照 遮光保管 滴注时应防止直接日晒 遮光保管 遮光保管 避光保管 尼莫地平 左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 洛美沙星 伊曲康唑 表柔比星 卡铂 甘油 甲胺蝶呤 喜树碱 有资料显示在光照疗法中,同时输入脂肪乳,由光引起的脂质过氧中/长链脂肪乳 化物不克不及被完全消除。因此作为预防措施,建议对新生儿进行光照疗法期间,输入脂肪乳应避光。 泮托拉唑钠 避光,稀释后3小时滴完。 注:
某些药物由于其成分对光不稳定,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如操纵不当,可发生某种程度的降解、聚合反应,外观可出现变色、混浊、颜色加深甚至沉淀等变更,药物自己性质对光不稳定,使用避光套和避光输液器对提高药物疗效,降低药物不良反应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呵护措施,但此变更受光照强度和照射时间的影响较大,对光不稳定的药物在自然散射光、人工光源(紫外灯除外)照射和短时间给药的前提下,一般不会出现光敏、效价降低、杂质增加等情况的发生,所以对光不稳定的药品,其说明书更强调对储存条件下的遮光,并没有规定全部应用避光输液器或避光套,并注意给药后防止阳光直射,而药品说明书为药物应用的法定尺度,因此,临床应用过程中对哪些药物应使用避光输液装置,还应以该药物的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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