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会计分录
一、应收、预收、结算、结转等业务处理
1、预收发包方工程款或备料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预收工程款) 借:库存材料
贷:预收帐款(预收工程款)或应付帐款(备料款) 2、与发包单位结算应收的工程款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 贷: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3、收到工程结算价款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预收帐款(预收工程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4、工程结算时,以预收的工程款和备料款抵扣应收工程款 借:预收帐款
贷:应收帐款(应收工程款) 5、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支出
借:工程施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施工 )自营工程,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成本项目,如:工资、福利、折旧、材料等等)
借:工程结算成本(转包、分包工程时)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6、企业销售商品、材料、供应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帐款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7、发生的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或已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或分包单位的发票帐单
借:工程结算成本(转包、分包)、工程施工(自营) 贷:应付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
8、应付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帐款
9、应付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不作为本单位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应付帐款
10、结转工程成本 (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工程) 贷:工程施工
11、确认工程结算收入:每月末经营部报来当月产值确认单--总账会计根据各项目产值确认当月各项目部的工程结算收入。即: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部 12、领用物资
a、本单位、管理部门、专项工程领用的材料 借:工程施工辅助生产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商品
b、拨付给分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 借:预付帐款等
贷:库存材料、工程施工或工程结算成本
二、成本和费用——生产费用
1、月份终了,企业应将本月应付工资按职工的工作部门和服务对象进行分配 借:辅助生产 贷:应付工资
2、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材料费用 借:工程施工 贷:库存商品等 3、按规定提取福利费 4、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工程施工、辅助生产 贷:应付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5、应付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工程)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帐款
6 、发生的各种其他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7 、发生的各种施工间接费用 借:辅助生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8、 归集施工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辅助生产 9 、结转施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自营)
转包、分包工程的成本直接用“工程结算成本”科目处理。或者在“工程施工”下设“工程施工(自营)”和工程施工(分包)二个二级科目,工程完工时或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去. 三、计提营业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 1、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流转税金:根据每月末经营部报来的产值确认单,按照各项应缴税费的比率,分项目计算出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即: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各项目部) 贷: 应交税金-营业税:(工程结算收入*3%)
应交税金—城建税(营业税*7%)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营业税*7%)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其他应交款-水利基金(工程结算收入*0。06%)
其他应交款-印花税(工程结算收入*0。03%) 四、利 润
月终,将“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月终,将“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1、工程收入结转
月终,将“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工程成本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转包、分包工程)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工程)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各项目部) 贷:管理费用 贷:财务费用 贷:其他业务支出 贷:营业外支出 五、利润分配
年度终了,结转全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赢利时) 贷:利润分配 结转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 贷:所得税
六、外包工程成本处理★★★
1、严格要求承包方在领工程款时提供在税务机关购买的正规收款收据,否则不能进入工程结算成本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进了成本,要在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如果承包方不能提供正规的收款收据,补救措施是:把该项工程应当作自营工程处理,即:收集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支出的合法票据,记“主营业务成本”.
3、转包、分包工程必须要在施工前与承包方签定工程分包或转包合同.
4、在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应代扣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否则由贵公司承担补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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