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应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 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 直接销售商品一样处理。 (2)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 品退给委托方, 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委托方在交付商品 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 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2.支付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是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 费的销售方式。
(1)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不确认销售收入,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 认销售商品收入。
(2)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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