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 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1 评标方法 (2) 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 级投标人、B 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 B 级投标人】。 (3) 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 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编制页码及装订等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形式评审与2.1.1 响应性评2.1.3 审标准 投标文件正本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 (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 ,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外封底可不盖投标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盖投标人公章的可不另行加盖),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按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且须装订成册不得松散和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及须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 3.4.1 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形式评审2.1.1 2.1.3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3)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及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编制页码及装订等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正本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 (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 ,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外封底可不盖投标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盖投标人公章的可不另行加盖),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按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且须装订成册不得松散和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及须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资格评2.1.2 审标准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均含备选,如有)、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8)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A):6分 主要人员(B):0分 分值构其他因素 (D) 成 2.2.1 (总分 业绩:2分 100 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C):80分 财务能力:2分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 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 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 0.001%)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不少于2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 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注:下浮率摇珠区间差值以0 至 2个百分点,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 (3) 有效评标价范围: 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 )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范围: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2.2.2 算方法 ② 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2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否决其投标的投标报价之外,在上述确定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上述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85%为评标基准价,同时应对投标报价小于 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即使某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未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如其报价处于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的有效范围内,其评标价仍应参与有效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5):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 M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N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M 为0.7,N 为 0.3,且 M+N=1) 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上述 K 值取 1% 。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85%时,则以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方法二: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一定比例(K)作为评标基准价。备注: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评分因素条款号 评分因素 素细分权重分值 项 (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 分 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得1.7~2.0分;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1.3~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质量安全保证2.2.4(1) 施工组织设计 6分 体系及保证措施 2 分 措施,应对措施应可续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1.7~2.0分;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1.3~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1.7~2.0分; 2 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1.3~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 起评分1.2分。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2.2.4(2) 与业绩 主要人员 0 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0 分 0 分 /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2.2.4(3) 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 D1;D1 取 1.5 ; 评标价 80 分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 80+偏差率× 100×D2;D2=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技术能其他因素 财务能力
2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1.2分 (1)近三年年均完成营业总收入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亿元,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4分。 (2)营运资本在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0亿,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4分。 力 2.2.4(4) 0分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各评分评分因素条款号 评分因素 因素细权重分值 分项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1.2分,在此基础上: 近五年内,成功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近五年内(2013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每增加1业绩 2 分 项里程不少于8公里的新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加0.4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8分。 1. 信用等级分值(5 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00、4.75、4.45、3.65 分。 注:①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 ②信用等级延续 1 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 B 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 C 级或 D级的,则按最新一 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 C 级或 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 D 级的,则按 C 级对待。 ③ AA、A 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履约10 分 信誉 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 AA、A 时,在评标过程中,A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 A 级对待、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 B 级对待。(注:属于资格预审项目的,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为准。当出现跨年度信用等级时,以投标人资格预审时申请使用信用等级与投标文件递交日时的信用等级作比较,按“就低原则”认定等级,即降低等级的按低等级认定、升高等级的仍维持资审时的申请等级。) 2. 履约情况(5 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若自2017 年1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原则上 1个年度内),因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或履约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一次的,扣 5 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一次的,扣 4 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 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分值 评分标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 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 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 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1 (3) 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 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 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 按照以下 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2.3项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2.3 计算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得分时: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增加 3.6.3 项: 3.6.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3.6 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增加 3.9.3-3.9.6项: 3.9.3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各合同段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3.9.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3.9 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 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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