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安监局和市禁毒委员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在全市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遏制其流入非法渠道用于毒品,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提高监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的专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数据库,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的两个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水平。
二、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整治新型毒品的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结合安全生产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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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职责,全面清理核查我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为,促进我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健康、有序、安全发展。
三、工作步骤与措施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9月25日前)
市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目标,制定具体措施,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各项准备。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11月)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以自查为主,主要任务是认真排查核实在辖区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数量,主要监控产品的产量及流向,特别是无仓储经营企业和重点监控产品的情况,做到账目清晰,心中有数。二是安监局严格备案证明的审核发放工作,凡是从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持有相应的备案证明,无备案证明一律立即停业,并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查,坚决消除监管空白。三是做好与公安、工商、商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了解有无监管的死角,杜绝无证企业非法生产和经营。四是安监局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开展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重点监控产品(醋酸酐、邻氯苯基环戎酮、羟亚胺)的专项检查。五是要对被检查企业情况登记造册,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之内,并关注这些产品的用途和流向,确保用量、用途合理,帐目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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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健全,可倒追溯。六是对使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摸排,以便对其监管。
(三)市安监局督查阶段(11月—12月)
市安监局将对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查。主要检查: 1、各单位专项整治活动部署情况;
2、各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及问题整改情况; 3、专项检查和档案建立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易制毒化学品检查活动的各项工作,对不足之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并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安监局危化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必须充分认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确定分管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行动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建立长效机制。、
(二)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执行不得力,以及生产、储存设施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将提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推动我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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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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