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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办法之欧阳法创编

来源:尚车旅游网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办法

(初稿)

时间:创2021.03.09 作:欧阳法 章节 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修改理提议海由 关 序号 1 第一条【宗旨和依据】为了规范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促第一章 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根据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基本定义】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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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以保税为基本功能,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3 第三条 【执法范围】海关在特殊第一章 区域内设立机构,并依照本办法对进总则 出特殊区域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及特殊区域内企业、场所实施监管。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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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四条 【建设要求】特殊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特殊区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区外”)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未经主管海关批准,特殊区域内不得设置除海关监管设施以外的其他设施。 特殊区域建设完毕并按照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的,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因发展需要,对特殊区域内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进行变更的,应当经主管海关批准并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海关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机构的办建议明确主管海关的层级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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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场所应当设置在特殊区域规划面积以内、围网以外的特殊区域综合办公区内。 5 第五条 【管委会职责】 特殊区域内应当设立地方管理机构。对于区域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重大事项,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入区项目应当适合在特殊区域内开展。 6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信息化管理】特殊区域地方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共享的计算机公共信息平台和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 7 第七条 【业务类型】为实现加工、物流、贸易、口岸等功能,在特 信息共享的计算机公共信息平台共享范围,实现功能,开发要求均应当明确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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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区域内可以开展下列业务: (一)存放海关监管货物; (二)国际采购、分销、流通性简单加工和配送; (三)国际转口贸易; (四)国际中转; (五)检测和维修; (六)商品展示; (七)研发、加工、制造; (八)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的融资租赁; (九)期货保税交割; (十)口岸作业; (十一)经主管海关批准的其他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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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开展上述业务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区内企业应当事先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 8 第八条 【商业设施】除为保障特殊区域内人员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设施外,特殊区域内不得设立其他商业性生活第一章 总则 消费设施。 除安全保卫需要外,特殊区域内不得居住人员。 9 第九条 【禁止类规定】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特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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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区域。 10 第十条 【准入规范】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第二章 求,不得开展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对海关特殊监11 管区域内企业性产品以及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第十一条 【企业注册】区内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向海关 的管理 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开展业务。特殊 情况下,经主管海关批准,区外法人企业可以依法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向海关报备。 12 第二章 对海关第十二条 【管辖规则】区内企业应当在主管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建议明确主管海关是特殊区域海关机构还是隶属、或直属海关。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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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区内企业在区外从事代理国际贸易业务且货物不实际进、出特殊区域的,可以在非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办理建议制定操作规程,增加第二款规定的可操作性。 的管理 报关等手续。 13 第十三条 【联网管理】海关对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制度。 区内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与海关联网,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14 第十四条 【账册管理】海关以区内企业为单元实行电子账册管理,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和 建议出台细则明确计算机管理系统和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的范围及内容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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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耗标准管理,并可以依托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实行料号级商品管理。 区内企业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由主管海关按实际监管需要确定核销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 15 第十五条 【分类管理】海关依法第二章 对区内企业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对海关特殊监16 管区域内企业对区内企业开展海关稽查,监督区内企业规范管理和守法自律。 第十六条 【会计管理】区内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的管理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规范 财务管理,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记录本企业的财务状况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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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关进出区货物、物品的库存、转让、转移、销售、简单加工、使用等情况,如实填写有关单证、账册,凭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和核算。 17 第十七条 【货物管理】区内企业应当第三章 对海关特殊监18 管区域内货物的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保税货物进行存放、使用和保管,并接受海关监管。企业如需变更区内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经主管海关批准。 第十八条 【区内流转】特殊区域内货物在区内企业之间流转的,区内企业应当及时向海关申报流转货物的品名、数量、金额等相关事项。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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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第十九条 【设备监管】下列进入特殊区域并予以免税的货物,海关按照减免税货物有关监管年限、后续处置的规定进行管理: (一)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和区内企业建设基础设施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 (二)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 (三)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从境内区外入区并享受出口退税的上述货物,海关参照上述规定进行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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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20 第二十条 【货物处置】未经主管海关许可,区内企业不得将区内货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第三章 其他处置。 第二十一条 【检测维修】区内企业开展检测、维修业务应当符合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无环境污染的要求,不得开展翻新、拆解业务。区内企业检测、维修后的产品应当复出,其中复运出区的,应当对所耗用的保税料件及相关费用予以征税。 21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货物的管理 应当明确征税对象,其中,对没有耗用保税料件的情况明确归类及申报方式 22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损毁】因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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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造成特殊区域货物短少、损毁、灭失的,区内企业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海关。经主管海关核实确认后按照受灾保税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3 第二十三条 【放弃货物】区内企业申请放弃、销毁的保税货物,经主管海关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海关按照加工贸易放弃货物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4 第四章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第二十四条 【直接进出口】对于通过具有口岸功能的特殊区域直接进出口的货物,海关按照货物进出口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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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备案制管理】海关对特殊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 实行备案制管理的货物,其收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规范填制特殊区域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以下简称“备案清单”),备案清单与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备案清单格式和填制要求由海关总署统一规定。 26 第二十六条 【区港融合】与口岸港区相连、毗邻或延伸的特殊区域,区内企业可以先凭舱单将货物直接运至区内,再向其主管海关申报。 区内企业开展整箱进出、二次拼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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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等国际中转业务的,应当向其主管海关发送电子舱单数据,并提出提箱、集运等申请,凭相关单证办理进出境申报手续。 27 第四章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8 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运抵前申报】区内出境货物的发货人或代理人可以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向海关申报,海关依据备案清单及有关单证办理查验、放行、结关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 【管制豁免】特殊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同一配额、许可证件项下的货应当明确配额、许可证件主动申报、有效期限和特殊申报程序的相关规程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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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海关在进境环节已经验核的,出区时不再要求企业出具配额、许可证件原件;在进区环节已经验核的,在出境环节不再要求企业出具配额、许可证件原件。 29 第四章 第二十九条 【进境税收管理】除法税商品的内容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对从境外进入特殊区域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本办法第十八条的第一、二、三项所列货物,予以免税; (二)区内企业为开展加工、研应当明确二十种不予减免 的管理 发、检测、维修、仓储等业务所需的 货物,予以保税;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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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用品,予以照章征税。 30 第三十条 【出境税收管理】从特殊区域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1 第五章 对海关特殊监管32 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第三十一条 【担保管理】在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三十二条 【出区货物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货物从特殊区域运往区外的,海关按照进口 明确提供担保的业务形式和担保范围、流程和条件。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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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货物的管理 货物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如需征税的,海关按照货物出区时的实际状态征税。 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全部用境外进口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区外时,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用含有境外进口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区外时,海关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境外进口料件征税;对所含境外进口料件的品名、数量、价格申报不实的,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33 第三十三条 【原产地管理】经特殊区域运往区外的货物,对于未经加工的,按货物原进口时的原产国申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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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对于经过加工的半成品或成品,按照进口货物原产地认定规则确定原产国。对符合相关原产地管理规定的货物,可以申请享受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 34 第五章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第三十四条 【集中申报】经主管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进行集中申报的区内企业应当在货物实际进、出区之日起的30日内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区前向海关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件。 集中申报适用接受报关单申报之增加“首批货物实际进出区“的限定条件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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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35 日实施的税率、汇率,不得跨年度办理。 第三十五条 【商品展示】经主管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在区内专用展示场所举办商品展示活动;区内企业在区外其他场所举办商品展示活动的,展示期限由主管海关参照展示合同的期限核定,最长不得超过1年。 展示货物运回区内时,海关凭区内企业出区时的有关单证办理验放手续;展示货物不运回特殊区域的,海关按照接受申报之日的税率以及出区时的实际状态征税。 明确出区展示的操作规程和担保规定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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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第三十六条 【出区检测维修】经主管海关批准,特殊区域内使用的机器、设备、模具、办公用品、料件、半成品、成品等海关监管货物,可以运往区外进行检测、维修,检测、维修完毕运回特殊区域时应当为原物。 上述货物运往区外进行检测、维修的,不得在区外用于加工生产和使用,并且应当自运出之日起90日内运回特殊区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运回的,区内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关申请延期。申请延期以1次为限,延长期限不得超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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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90日。因特殊情况不运回特殊区域的,海关按照接受申报之日的税率以及出区时的实际状态征税。 37 第五章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外发加工】经主管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将模具、原材料、半成品等运往区外用于加工。 将模具与原材料、半成品运往区外“用于加工”字段分开描述。 建议对外发加工出区保税料件按照加工贸易手册管理 模具外发加工应当单独表 模具外发使用期限由主管海关参述并禁止在区外使用 照委托合同期限核定;原材料、半成品等的外发加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上述货物应当按期运回特殊区域,海关凭区内企业出区时有关单证办理验放手续。在外发加工期间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不运回特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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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区域的,海关应当按照实际状态征税。 38 第三十八条 【边角料、残次品等处置】经主管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可以运往区外,海关按出区时的实际状态征税。属于进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属于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的废物以及其他危险废物需出区进行处置的,由相关企业报经特殊区域行政管理机构以及所在地的地(市)级环保部门许可后,向海关办理出区手续。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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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副产品出区内销,属于进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当提交许可证件,海关按内销时的实际状态征税。 39 第三十九条 【进区货物管理】从区外进入特殊区域的货物,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从区外进入特殊区域(保税区除外)供区内企业开展业务的国产货物,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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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区外进入特殊区域(保税区除外)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和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基建物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办公用品等,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三)本条第一、二项所指货物从区外进入保税区时,海关按照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在货物实际离境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四)从区外进入特殊区域供特殊区域行政管理机构和区内企业使用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海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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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五)从区外进入特殊区域的原进口货物、包装物料、设备、基建物资等,区外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者物品的清单,按照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原已缴纳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不予退还。 40 第五章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第四十条 【退运货物】区外原进口货物需要退运出境或者原出口货物需要复运进境的,不得经过特殊区域进出境或者进入特殊区域存储。 按照无代价抵偿货物规定进行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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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区外之间41 进出货物的管理 更换的区外原进口货物,留在区外不退运出境的,不得进入特殊区域。 第四十一条 【登记管理】海关可以对下列区外入区货物实行登记制度,免予办理出口报关手续。采用登记制度管理的货物因故出区的,海关凭入区时的有关单证验放。 (一)用于特殊区域和区内企业厂房基础建设的基建物资; (二)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用品、生产消耗性材料以及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三)海关批准的其他货物。 能否明确,区内企业不办理出口报关退税手续的设备,全部可以按照卡口登记管理,而不限定必须报关的前提条件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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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第四十二条 【委内加工】经主管海关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区内企业可以承接区外企业委托加工的业务: 1.“国内技术等原因无法达 到产品要求”判断标准不确定,操作性不强。 2.出区时如果未耗用保税料件,按照何种税率对相 (一)在区内拥有一定的生产能关费用予以征税,如何申报。 力,并已经开展保税加工业务; (二)因国内技术等原因无法达到产品要求,委托区内企业开展部分工序的加工业务。 海关以区内企业提交的委托合同为单元进行审批,区内企业应当向海关办理委内加工货物的申请手续,并建立独立账册进行管理。委内加工货物入区时免予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出区时对产品所耗用的区内保税料件和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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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予以征税。 保税区内企业接受委托,开展与保税货物密切关联的、参与境内外配送的境内区外货物相关的业务,参照海关对委内加工业务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43 第六章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其它海关特殊监管区第四十三条 【税收管理】海关对于特殊区域与其他特殊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实行保税监管。货物从保税区或未实行国内货物入仓出口退税的保税监管场所转入实行入区出口退税的特殊区域的,由转出地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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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流转方式】对于特殊区域与其他特殊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转入、转出区域或场所之间已实现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数据交换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其中,转入、转出企业管理类别均在A类以上的,可以自行运输。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按照转关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 1.三十三条是原产地管理规定,如何按照其办理转关手续,需明确。 2.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数据交换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统一 45 第七章 对进出特第四十五条 【通道管理】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当经主管海关指定的专用通道进、出特殊区域。 第四十六条 【车辆管理】进、出特殊区域的运输工具应当在海关登记 46 殊监管区域运“进、出特殊区域的运输工具应当在海关登记备案”操作性不强,给海关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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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管理 47 备案。 承运进、出特殊区域货物、物品的运输企业经营人,应当遵守海关有关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的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承运要求】未经主管海关批准,运输工具和人员不得运输、携带特殊区域内货物、物品进、出区。 管理带来很大困难,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手续不便 海关如果查获此类违法情况依据何种法条予以处罚应当明确 48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统计】从境外运入特殊区域的货物和从特殊区域运往境外的货物列入海关进出口统计,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从区外运入特殊区域和从特殊区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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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运往区外的货物,列入海关单项统计。 区内企业之间转让、转移的货物,以及特殊区域与其他海关特殊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不列入海关统计。 49 第四十九条 【违法处罚】违反本办法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第八章 附则 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0 第五十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海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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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总署负责解释。 51 第五十一条 【实施要求】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备注:1、请将修改意见填到对应的修改后的条款中; 2、请注明修改理由;

3、请列明所提意见的海关,请写到隶属海关或办事处,如北京海关下属机场海关。 如有其他意见请另附纸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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