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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吊安全技术交底

来源:尚车旅游网
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名称 交底时间 工队名称 交底内容: 一、作业前检查 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 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 各连接件无松动。 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 起重机工作场地应平整坚实,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起重机动作前要鸣笛示警,操作者必须严禁按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操作,但对其他人员发出的紧急危险信号也应听从。 3. 作业时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1)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 捆绑、吊挂不牢、歪拉斜吊重物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 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 雷雨大风等天气恶劣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且无安全措施时不吊。 中国水电十五局辽西北供水工程四段四标项目部 交底地点 作业工种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人员 4. 起吊重物应用制动器控制缓慢下降,严禁自由下降。 5. 两机或者多机抬吊时,必须统一指挥,配合协调,吊量必须要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6. 起吊物件,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要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严禁从人和设备上方通过。 7. 在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作业,严禁降落臂杠或同时进行两个及其以上的动作。 8. 在斜坡上行驶时,上坡时吊杠应向前,下坡时吊杠应向后,吊臂仰角不超过30°;上下坡时,应直角等坡,行驶过程中,不应改变方向或回转。 9. 行驶时,一定将回转自动器锁住,吊钩、吊杠均应固定,并放低到说明书规定位置;行驶时,履带边缘应与沟渠基坑保持1.5米以上距离,长距离行驶要用拖车运输。 10. 行驶拐弯时不得过急过快;空车行驶,保持车体平衡。 11. 尽量避免带负荷行走,严禁满负荷行走,行走时驱动轮在后。 12. 在满负荷作业时,应将吊杠置于履带同方向,吊重物时,不允许改变吊杠角度或调节制动带。 13. 禁止使用吊钩防过卷停止器来制动负荷卷扬或用臂杠变幅防过卷停止器来控制变幅。 14. 作业结束后,应将各操作杠置于空位,制动器和安全装置固定好。 15. 本机各主要部位和安全装置等部件不得随意拆卸、更改、增减。 三、 作业结束后注意事件 1. 作业结束后把设备停靠在非作业范围的安全区域内。 2. 打扫操作室卫生,清理油污等,防止打滑跌伤等事件。 3. 检查机况,向接班作业人员说明班间情况。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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