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承包方) :
签约地点:
一、为了完成
工程的修建,经双方商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甲方与 业主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称:总合同) ,并在熟
知总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签署本合同。
二、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1
、工程承包合同; 2
、总合同规定的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除外) ;
3
、承包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
三、承包合同概况: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范围、内容:
3
、开、竣工日期:
4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详见附件《承包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 。
5
、工程造价:暂为¥ 元(大写:
) 。此
金额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含一切内容(包括初期进场、中期施工、竣工保养等 各阶段的所有内容)的总金额,甲方除此之外,概不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
四、工程质量:
1
、乙方应遵守总合同工程中关于质量的合同条款,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 规范》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要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2 、
乙方质检人员必须对每一道工序进行现场监督,
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及不
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和返工,其工料机损失由乙方承担。每道工 序完工时,经自检合格,报甲方质检人员和驻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后,方可
进行下一道工序。
3
、若甲方或监理检查达不到优质工程,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按相应的项目、数 量、本合同单价处以
倍罚款,并负责修复和返工,直至甲方和监理、业主 满意为止,修复和返工费用(工料机)由乙方自理。
4
、由于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须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凡没有甲 方和监理的指令, 乙方不能进行任何变更。 若乙方为方便组织施工、
施工安全、
避免干扰等原因采用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除须得到甲方和监理的批 准外,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材料供应方式: (
1 )
道路用材和结构物非主要材料可由乙方自行采购, 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施工
技术规范要求,须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
2
)结构物主要材料(结构用钢材、水泥、外加剂、支座、锚具、伸缩缝等)由 甲方供应,供应单价为甲方采购原价(包括运杂费)加 %
管理费,数量按 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现场人员。事故的处理结果应上 报甲方。
7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时间 (
工程缺陷责任期
)
遵循业主统一 规定。
五、结算和支付:
1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
、质保金:从乙方每期工程款中扣留
%
作为质保金,至合同总金额的 % 时止。
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业主支付给甲方后的
天内,扣除甲方代乙
方修复缺陷费用后一次退还乙方。
3 、
图纸及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 不作为乙方要求计 量的依据。
4
、工程项目的计量范围及包含内容按照总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5
、工程款的结算由甲方同监理、业主进行。
乙方每月 —
日按规定向甲方报送各种完整的结算报表及监理和甲方现场
人员共同签认的有关报验资料,并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结算工程款。甲方在收到 业主支付工程款后
日内依据甲方批准的乙方工程进度款清单, 将工程款拨付给
乙方,乙方出具相应的。每次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
(
1
)工程质保金。 (
2
)甲供的材料款。 (
3
)其他扣款:按甲方管理规定执行。 6
、本工程不存在调价问题。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
、共同权利与义务: (
1
)双方都应履行合同文件(包括总合同) 、
《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义务。保护 业主及双方在该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 义务、
责任不受损害, 同时保证业主
和甲、
乙任何一方免于承担由于对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责任而引起的或与 之相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等一切其他开支。 (
2
)双方都应严格执行监理的指令,服从监理的现场监督和指导。 (
3
)双方都应维护企业形象,不得发生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 工期的顺利实施。 2
、甲方权利与义务: (
1
)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的业务接洽和联系。 (
2
)负责办理临时占地、技术交底、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与驻地监理签认工 程数量及文件资料。 (
3
)甲方负责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及测量、试验人员等,负责对乙方所有施工生产 活动
(包括原材料)
进行监督和指导,
但甲方所做的一切不能减免乙方对该 工程应负的所有义务及责任。 (
4
)负责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 (
5
)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的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或事故实施处罚,对隐患 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违章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 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出场。
( 6
)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乙方联系解决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水、电等,但其 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由此而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责任: (
1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维修和养护,不得将本工程再次转让或分包。一旦发现 乙方分包或转包工程,
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并扣除
乙方应赔偿的一切损失费用,且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
2
)承担本工程涉及的甲方按总合同对业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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