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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年限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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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地出租年限有规定吗

我们知道,农村集体⼟地是可以租赁的,双⽅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双⽅需要签订合同期限的,那么,农村集体⼟地出租年限有规定吗?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集体⼟地出租年限有规定吗

国有⼟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途⼟地出让最⾼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量擅⾃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地的使⽤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为。在审判实践中,擅⾃出租集体⼟地使⽤权⾏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效⾏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国家《⼟地管理法》第六⼗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地的使⽤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地利⽤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地使⽤权依法发⽣转移的除外。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进⾏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地使⽤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国有⼟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地租⽤协议的操作⽅式,这⼀做法并不妥当,擅⾃出租集体⼟地的⾏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效⾏为。双⽅当事⼈所签订的《⼟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成为⽆效合同。

关于⼟地租赁最⾼期限的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农村⼟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地。”

第⼆⼗⼀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年⾄五⼗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年⾄七⼗年;特殊林⽊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年。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续订之⽇起不得超过⼆⼗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般主体订⽴⼟地使⽤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效。以上内容就是⼩编对“农村集体⼟地出租年限有规定吗”问题进⾏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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