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六安市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工程 合同编号:
致:六安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我单位施工的六安市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工程已于2011年8月5日通过单位工程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符合退付履约保证金条件。现申请退付该工程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大写):柒万零贰佰壹拾零贰元整(小写70212.00)。 特此申请,请予审批! 承 包 人: 项目经理: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监 理 机 构: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日 现场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现场管理机构: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管理局审批意见: 建设管理局: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承包人、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建管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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