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

来源:尚车旅游网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

目 次

前言……………………………………………………………………………………………………………Ⅲ 引言……………………………………………………………………………………………………………Ⅳ 1 范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评判指标…………………………………………………………………………………………………… 4.1基础要素…………………………………………………………………………………………… 4.2能力要素…………………………………………………………………………………………… 4.3绩效要素………………………………………………………………………………………………… 4.4信用记录………………………………………………………………………………………………… 5 评判方法………………………………………………………………………………………………… 附录A 认证机构信用等级标识规定和评判准则评分项分值表……………………………………… 附录B 认证机构信用评判准则评分系统……………………………………………………………… 附录C 财务要素运算公式………………………………………………………………………………

前 言

本标准参考了GB/T27021-2007《合格评定 治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GB/T 27065-2004《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GB/T 19580-2004《杰出绩效评判准则》。 本标准的附录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治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要紧起草单位: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

引 言

为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引导并督促认证机构树立信用观念,改善认证行业信用状况,提高认证服务质量信誉,促进我国认证市场秩序规范、有效、健康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认证机构信用评判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合格评定 治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杰出绩效评判准则》,结合我国认证机构信用实际情形,从信用基础要素、信用保证要素、信用绩效、信用记录四方面动身,对认证机构在人力资源、治理能力、认证能力、财务能力、信用记录等方面规定了评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信用评级机构对认证机构的信用评判,也适用于认证机构的自我评判。

认证机构信用评判标准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认证机构信用评判的标准。

对认证机构进行信用评判是促进我国认证机构诚信经营,提高其信用度和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健康有序进展的需要。认证机构的信用评判严格执行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对认证机构的要求,充分考虑阻碍认证机构信用的因素,力求科学、简便、透亮、客观地评判认证机构的信用状况。

信用评判坚持公布、公平、公平和客观、真实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信用评级机构对认证机构的信用评判,认证机构也能够按照标准进行自我评判,以提高认证机构的信用等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认证机构治理方法

GB/T 18346 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18346-2001,ISO/IEC17020:1998,IDT) GB/T27021 合格评定 治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GB/T27021-2007,ISO/IEC17021:2006,IDT) GB/T27024 合格评定 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GB/T27024-2004, ISO/IEC 17024:2003,IDT) GB/T 19011 质量和(或)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指南(GB/T 19011-2003, ISO 19011:2002,IDT) GB/T19000 质量治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8, ISO9000:2005,IDT) GB/T27000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GB/T27000-2006,ISO/IEC27000:2004,IDT) GB/T 19580-2004 杰出绩效评判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2008、GB/T 22119-2008、GB/T 19000-2008、GB/T 27000-2006和GB/T 19580-20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信用 credit

信用主体之间履约信任的预期。 3.2 信用主体 subject of credit 参与信用活动的组织或自然人。 3.3 信用行为 credit behavior

信用主体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阻碍其信用的各种行为。 3.4 信用信息 credit information

反映或描述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等,要紧包括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

3.5 信用记录 credit record

以一定格式记载并储存下来的信用主体在信用交易中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3.6 信用能力 credit ability 信用主体取得信用的本领。

3.7 信用意愿 credit intention 信用主体履行信用的意志和愿望。 3.8 信用评级 credit rating

以统计方法确定科学的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对各类经济组织的履约可信程度进行客观公平的分析和判定,并运用明确的文字符号来标明等级的一种活动。

3.9 信用评分 credit scoring

对信用主体的信用进行的量化分析和评判。 4 评判指标

4.1 基础要素

本条款用于评判阻碍认证机构信用的基础要素以及确保认证活动有效实施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信用环境等相关的重要资源。 4.1.1 认证机构差不多情形

阻碍认证机构信用的差不多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a)认证机构注册的差不多情形

——认证注册资本金以及注册资本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认证机构成立的时刻以及从事认证活动时刻; ——认证机构的社会定位和; b)认证机构的规模 ——认证场所的面积;

——分支机构与办事机构的数量和治理方式,确保认证机构对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的治理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全资或控股分支机构的数量及比例; ——认证机构雇员的数量; c)认证机构的资质

认证机构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关的资质。

——被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资格(如质量治理体系、环境治理体系等); ——被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专业范畴; ——获部门授权、托付的领域和范畴; 4.1.2 人力资源

本条款用于评判认证机构为确保认证活动有效实施而建立的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员治理体系。 4.1.2.1 最高治理者

认证机构的最高治理者应向认证机构传达诚信经营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在机构内提倡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的价值观,确保诚信理念在认证机构中得到沟通和明白得。

最高治理者应制定认证机构长短期进展规划,明确认证机构的进展定位以及进展理念,将诚信理念纳入认证机构的进展理念中,建立并完善认证机构的诚信体系。

阻碍最高治理者诚信素养的因素包括(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最高治理者从事治理工作的时刻和经历; ——最高治理者的教育程度与教育背景; ——高层治理者信用意愿;

——最高治理者倡导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最高治理者对机构品牌的关注度; 4.1.2.2 中、高层治理人员

阻碍中、高层治理人员诚信理念的因素包括(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治理层人员的学历构成; ——治理层的年龄结构;

——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 ——具有认证专业资格认可人员的比例; ——专职治理人员与兼职治理人员的比例; 4.1.2.3 审核员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体会,认证机构应确保从事阻碍认证工作诚信度的审核员应是能胜任的。认证机构应按规定的要求,对审核员的选择、聘用、培训、监视、见证、考核、评判等活动进行治理,坚持认证队伍的稳固性。

阻碍审核员诚信审核的因素包括(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审核员学历构成; ——审核员年龄结构;

——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 ——具有认证专业资格认可人员的比例; ——审核人员与审核业务的比例; ——注册审核员与治理人员的比例; ——专业审核员与兼职审核员的比例; ——技术专家在审核队伍中的比例; 4.1.3 基础设施

认证机构应确定、提供并爱护认证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适用时,基础设施应包括: ——建筑物、工作场所(如:面积、地理位置);

——办公设备的配置情形(如:专职人员的人均设备金额); ——支持性服务(如通讯设备); ——信息系统;

——投诉、申诉处理系统; 4.1.4 工作环境

认证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内部信用环境、治理环境和收入水平,促使认证机构自身和及其从业人员提高诚实守信的意愿。

认证机构还应对认证机构面临的外部信用环境(如机构所在地的地点信用环境、行业信用状况等)进行分析,评判其对认证机构进展可能带来的机遇与风险。

4.2 能力要素

认证机构应对治理能力、认证能力、财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等信用保证要素进行操纵,确保认证结果的有效性。

4.2.1 认证机构治理能力

4.2.1.1 治理结构和诚信制度建设

认证机构应对认证活动制定和目标,建设诚信制度,建立威慑机制、警示机制和处罚机制,通过认证机构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职业经理人、管委会等制约方式)的监督,确保诚信守法理念在认证机构各个层次中得到明白得、实施和保持。

认证机构应保持对违法、违规等各种不诚信行为处理的记录和决议。 4.2.1.2 人员治理

认证机构应依照认证战略规划和目标,建立人力资源治理系统,通过鼓舞、培训等方式在人员治理中提倡诚信理念,确保认证队伍连续的稳固性。

认证机构能够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说明诚信认证理念在人员治理中的表达: ——诚信理念在人员的选择、聘用、评判、监视、见证等活动中的表达;

——诚信理念在鼓舞机制、绩效考核中的表达; ——信用意识培训及培训投入; ——人员稳固性与流淌率;

——从业人员对收入的中意程度; 4.2.1.3 测量和改进

认证机构应策划并实施信用信息(包括内部从业人员、认证客户情形、自身信用情形等)的收集、分析、改进机制,完善申诉、投诉回应和处理机制,主动收集内、外部信息,排除不诚信以及潜在不诚信的因素,提高认证机构的诚信度。 4.2.2 认证能力

认证机构应提供证据证明组织有能力按规定的要求对审核方案策划、认证实施过程、认证决定、认证结果监督、分场所操纵、分包活动操纵等进行操纵,确保认证结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4.2.2.1 认证业务结构

反映认证活动诚信度的因素包括(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从其它认证机构转来的认证项目比例与自行开发项目的比例; ——认证业务来源; ——认证项目外包比例; ——认证小企业的比例;

——认证客户所在产业领域分布情形和集中度; 4.2.2.2 认证流程操纵与公平性能力

认证机构应制定措施,通过对认证流程的操纵,确保审核员到场的真实性,保证审核人天数符合规定的要求,提高认证的有效性。

认证机构应保持CNAS的认可结果与检查结果。 4.2.2.3 科技创新能力和治理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能力和治理创新能力是认证机构工作和实践能力的高端表现,也是保证其工作能力和信用能力的良好预期。通过认证机构在标准的制定与参与、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的业绩能够反映认证机构的创新能力。 4.2.3 财务能力

认证机构应通过以下指标(不限于)评估其财务状况,证明其公平性始终没有受到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损害。

a) 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速动比率; b) 经营能力

——资产周转率; ——资产周转天数; c) 获利能力

——收入增长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 ——总资产利润率;

d) 参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确认的完税报告,分析和评判认证机构的财务状况; 4.2.4 抗风险能力

认证机构应建立认证风险评估制度,并有能力承担由认证活动所引发的责任。 4.2.4.1 风险评估与治理机制

认证机构应建立与实施内部或外部风险评估制度,用于识别可能对认证机构信用造成阻碍的情形和事故,并规定响应措施。

认证机构应对实际发生的认证事故作出响应,并预防或减少随之产生对认证机构信用的有害阻碍。 4.2.4.2 风险应急体系

认证机构应为认证活动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做出充分的安排。

通过风险回避、风险操纵、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机制,利用保险、储备金或其他的途径对各个活动领域和运作地域的认证业务所引发的责任作出充分的安排。

4.3 绩效要素

认证绩效以及认证机构取得的荣誉和奉献,能够反映认证机构的认证能力及信用水平。 4.3.1 认证绩效

作为对信用绩效的测量,认证机构应对认证客户的中意情形、认证市场的占有情形、认证有效性和相关方的评判等信息进行评判和监视,并确定猎取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 4.3.1.1 认证业务分析

认证机构应说明其认证客户和市场的结果,包括: ——认证活动规模; ——市场占有率; ——合同履约率;

——客户坚持率与流失率; ——客户稳固性;

——客户中意与投诉情形; ——认证业绩增长速度; 4.3.1.2 认证有效性

认证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说明认证结果的有效性: ——部门对认证结果的评判;

——认证机构通过自查、评审撤销证书的数量; ——认证客户对认证过程中认证机构的诚信评判;

——认证客户显现重大质量事故时,认证机构的责任认定; ——认证活动所引发的索赔情形; 4.3.1.3 相关方的评判

通过认证相关方(如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机构、媒体等)对认证机构的评判,测量认证机构的信用水平。 4.3.2 荣誉和奉献

认证工作、科技研究等方面获得的荣誉及其对社会的奉献,能够反映认证机构的信用水平。

4.4 信用记录

认证机构应收集并保留以下的信用记录,以证实遵纪守法,诚信认证的治理理念在认证活动中得到了明白得与运用。

4.4.1 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信用记录

认证机构应收集其在认证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a) 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治理委员会的信用记录; b)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信用记录,包括: ——被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情形;

——遵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规定的情形,包括受到警告、暂停、撤销认证资格的记录; ——认可风险分级情形;

c) 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的信用记录,包括: ——执行行业自律相关规定的记录;

——认证机构受表彰、惩戒的记录; ——认证机构人员受表彰、惩戒的记录;

d) 在国家质检总局、地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信用记录; 4.4.2 在相关行政机关的信用记录

认证机构应收集其在相关行政机关的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a) 在工商治理部门的信用记录; b) 在税务部门的信用记录; c) 在社会保证部门的信用记录; d) 在司法部门的信用记录:

——认证机构法定代表人、要紧负责人遵纪守法情形;

——认证机构因违法犯罪被起诉、判定承担法律责任的纪录; 4.4.3 在金融部门的信用记录

认证机构应收集其在金融部门的信用记录(如银行的借贷记录、拖欠、逃废银行贷款的记录等)。 4.4.4 在财务部门的信用记录

认证机构应收集其在财务部门的信用记录(如财务审计结果)。 4.4.5 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记录

认证机构应收集其支持并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记录(如:对文化、教育、卫生、慈善、社区、行业进展等公益事业的支持与投入)。

5 评判方法

认证机构信用等级标识规定和评判准则评分项分值表见附录A。 认证机构信用评判准则评分系统见附录B。 财务要素运算公式见附录C.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认证机构信用等级标识规定和评判准则评分项分值表

表 A.1 认证机构信用等级标识 符 号 评判得分 定 义 认证机构实力专门强,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观念专门强。建立了完善的信用治理制度,从未发生对社会有不良阻碍的失信行为。 AAA 91-100 AA 81-90 认证机构实力强,经营状况稳固,信用观念强。建立了完善的信用治理制度,没发生对社会有不良阻碍的失信行为。 认证机构实力较强,经营状况比较稳固,信用观念较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治理制度,尽管存在一些阻碍其以后认证能力和遵纪守法意愿的不确定性因素,但这些因素对该类认证机构的认证能力和诚信守法意愿的阻碍较小。没发生对社会有不良阻碍的失信行为。 认证机构实力一样,经营状况一样,有一定信用观念,没有发生对社会有较大阻碍的失信行为。认证水平、遵纪守法意愿以及以后进展会受到一些不确定因素的阻碍,在诚信守法方面具有一定的风险。 认证机构实力欠佳,认证水平波动大,有一定信用观念,没有发生对社会有较大阻碍的失信行为。以后进展前景不明朗,含有投机性因素。 认证机构实力差,认证水平波动大,经营状况不稳固,有一定信用观念,尽管尚未发生对社会有较大阻碍的失信行为,但不诚信认证的风险较大。 认证机构实力专门差,认证水平专门不稳固,经营状况专门不稳固,发生过对社会有专门大阻碍的失信行为,不诚信认证的风险专门大。 认证机构实力极差,认证水平量专门不稳固,经营状况极不稳固,发生过对社会有专门大阻碍的失信行为,不诚信认证的风险极大。 认证水平无保证,经常发生有损认证机构诚信的失信行为,差不多无信用。 因认证机构成立未满一年或关键性资料缺失,无法评定信用等级。 认证机构已濒临倒闭,完全无信用。 A 71-80 BBB 61-70 BB 51-60 B 41-50 CCC CC C D 31-40 21-30 11-20 0-10 注:用本标准评出的信用等级供使用部门依照自身的要求确定分类等次。

A.2 认证机构信用评判准则评分项分值表

评分项名称 类目分值 评分项分值 4.1 信用基础要素………………………………………

4.1.1 认证机构差不多情形………………………………………………… 4.1.2 人力资源……………………………………………………………

4.1.3 基础设施…………………………………………………………… 4.1.4 工作环境…………………………………………………………… 4.2 治理能力与认证能力………………………………

4.2.1 机构治理能力………………………………………………………

4.2.2 认证能力…………………………………………………………… 4.2.3 财务能力…………………………………………………………… 4.2.4 抗风险能力………………………………………………………… 4.3 信用绩效……………………………………………

4.3.1 认证绩效…………………………………………………………… 4.3.2 荣誉和奉献………………………………………………………… 4.4 信用记录…………………………………………

4.4.1 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记录………………………………

4.4.2 在相关行政机关的记录…………………………………………… 4.4.3 在认证客户的记录………………………………………………… 4.4.4 在金融部门的记录………………………………………………… 4.4.5 在财务部门的记录………………………………………………… 4.4.6 在社会公益事业的记录……………………………………………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认证机构信用评判准则评分系统

B.1 定量指标的评分

B.1.1 定量指标评判的参考标准

参照国资委统计评判局制定的《企业绩效评判标准值》(下称《标准值》)对定量指标进行评分。其权重的设定与《标准值》相对应的实际值运算出实际得分。具体要点如下:

a) 每个定量指标评判标准值划分为五个水平档次,分别为优(A)、良(B)、中(C)、低(D)、差(E);

b) 与优(A)、良(B)、中(C)、低(D)、差(E)五档评判标准值相对应的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差(E)以下标准系数为 0。

B.2 定性指标的评分

B.2.1 外部环境的定性指标 B.2.1.1 参考标准

定性指标评判的参考标准以国家的有关经济、法律法规、制度和行业进展等为基础, 结合实际情形和认证机构的治理体会,按照重要性原则具定。每个定性指标参考标准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等级参数分别为1.0、0.8、0.6、0.4、0.2。

B.2.2 评判方法

通过专家评议的方法,对阻碍认证机构信用的相关非计量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做出认证机构信用状况的定性分析判定。

B.2.3 评分说明

在确定分数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a) 在采纳表B.1进行评分时,第一判定哪个分数范畴总体上“最适合”该评分项的水平。总体上“最适合”并不要求与评分范畴内的每一句话完全一致,承诺在个别要素上有所差距。

b)为运算精确,在具体运算综合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表B.1 分数与结果 分 数 ■ ■ ■ ■ ■ ■ ■ ■ ■ ■ ■ ■ 结 果 没有描述结果,或结果专门差。 没有显示趋势的数据,或显示了总体不良的趋势。 没有对比性信息。 结果专门少;在少数方面有一些改进和(或)处于初期的良好成效。 没有或极少显示趋势的数据。 没有或极少对比性信息。 在该评分项要求的多数方面有改进和(或)良好成效。 处于取得良好趋势的初期时期。 处于获得对比性信息的初期时期。 在该评分项要求的大多数方面有改进趋势和(或)良好成效。 在对企业关键经营要求重要的方面,没有不良趋势和不良结果。 与有关竞争对手和(或)标杆进行对比评判,一些趋势和(或)当前结果显示了良好到优秀的水平。 在该评分项要求重要的大多数方面,当前结果达到较高的水平。 大多数的改进趋势和(或)当前结果水平可连续。 与有关竞争对手和(或)标杆进行对比评判,多数到大多数的趋势和(或)当前结果显示了领先到优秀的水平。 在该评分项要求重要的大多数方面,当前结果达到高的水平。 在大多数的方面,具有专门好的改进趋势和(或)能保持高的水平。 在多数方面被证实处于行业领导地位和标杆水准。

0%或5% 10%,15%,20%或25% 30%,35%,40%或%45 50%,55%,60%或65% 70%,75%,80%或85% ■ ■ ■ 90%,95%或100% ■ ■ ■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财务要素运算公式

C.1 偿债能力

a)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b) 速动比率=流淌资产/流淌负债 C.2 经营能力

a) 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 平均资产总额

b) 资产周转天数=平均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365 C.3 获利能力

a) 收入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 b) 成本费用利润率(或人工成本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c) 总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